文本内容: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管理和使用办法第一条免学费对象、标准及补助方式
1、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
一、
二、三年级学生包含两类,一是按国家政策免除学费的学生;二是按我省全面免除学费政策,属于扩大免学费范围的学生
2、标准免学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3、补助方式分别按照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和我省扩大免学费政策的学生人数、补助标准补助给学校,弥补学校运转的经费缺口第二条免学费对象评审
1、提出申请开学十天内,由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XX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申请表》
2、提交材料学生向学校提供户口簿和身份证查验,并复印交学校建档留存
3、组织评审学校组织资助部门及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组初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含在外顶岗实习三年级学生)在校内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学生家长和师生的监督
4、评审确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政策受助学生汇总表》、《中等职业学校我省扩大免学费政策受助学生汇总表》上报教育局职成教股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再由教育经费核算中心划拨资金到学校,学校用于弥补运转过程中的资金不足第三条监督管理
1、对符合国家和省免学费政策的学生,学校严格按经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除向学生收取高出免学费财政补助标准部分费用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严禁“一边免费,一边收费”
2、加强财务管理,及时清算结余资金学校要建立健全会计账簿,根据实际免学费人数和金额,清算结余资金,按时上缴,严禁挪作他用
3、符合免学费政策的三年级在外顶岗实习学生,学校申请划拨免学费资金时,要提供由市、县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依据第四条免学费使用用来弥补学校运转金费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