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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向劳动者收取保证金或扣押证件吗
一、1000元保证金据《上海发布》2022年3月1日消息求职者找到一份财务工作,入职时,公司要收取1000元保证金,承诺一年内该员工如果不跳槽再退还,并称为方便管理,会将新入职人员的会计资格证“代为保管“,请问公司这样做可以吗?针对上述问题,市人社局介绍,公司所要求的收取保证金和“代为保管”会计资格证都不合法,员工有权拒绝公司的要求
二、解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上述公司所要求的收取保证金和“代为保管”会计资格证都是不合法的,员工有权拒绝公司的要求像身份证、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等证件,以及自身财物对于每个人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大家还是应当自行妥善保管好,免得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如果遇到公司执意强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身份等证件的法律责任,大家可以依法维护个人权益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法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3、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4、保护好个人的合法权益;也提醒有类似情况的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时改正自己的不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