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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竞聘方案为充分调动单位事业人员工作积极性,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更好地服务于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根据县人社局职称聘任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准确的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水平和能力,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实现招商水平全面提升
二、组织领导成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三、聘任范围单位在职在编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事业人员,专业技术职称为经济类本单位现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岗位名额1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岗位名额2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岗位名额7名其中,待聘高级名额1名,待聘副高级名额1名,待聘中级名额3名
四、岗位任职条件
(一)参加竞聘人员,须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廉洁勤政、遵纪守法,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威信高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必要的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
3、在2021年5月31日以前(指资格有效期)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4、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竞聘
1、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和停职审查期间,不得参加竞聘
2、在受警告、记过处分期间,不得竞聘高于现聘任等级岗位
3、在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期间,不得竞聘高于现聘任等级岗位
4、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竞聘高于现聘任等级岗位
五、方法步骤按照竞聘人员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聘任,直至聘满名额若分数相同而只能聘任1人时,工龄长者优先;若工龄相同,聘任时间长者优先;若聘任时间相同,取得资格时间长者优先对确定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反映出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县人社局审批备案评分实行百分制,具体计分如下
1、工龄分数(30分)根据参加工作年限,每工作满一年得1分,最高分为30分;
2、学历分数(5分)根据个人最高学历,研究生及以上得5分,大学得4分,专科及以下得3分;
3、取得专业技术职称年限分数(10分)根据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每增加一年加1分(当年度取得资格得1分),最高分为10分
4、民主评议分数(55分)单位干部职工对参加竞聘人员根据个人综合表现分别进行民主评议,满分为55分测评票分为AB票,领导班子成员为A票,占分40%;工作人员为B票,占分60%该项成绩取平均分
5、在聘任范围内的事业人员女50周岁以上、男55周岁以上原则上免竞聘,直接聘任
6、设置加减分获得市级及以上授予相关荣誉称号或表彰的每次加1分,此项最高得2分;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减1分,接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每次减2分
7、设置最低分限制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聘任相关职称
8、在聘期内,因岗位变动等原因出现空岗时,根据此次竞聘得分高低依次递补
六、聘期为统一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期,方便以后开展聘任工作,本次竞聘聘期至2022年12月31日到期后,由本单位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新的竞聘方案,并对单位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事业人员重新评分,重新确定聘任岗位聘期内,对不能较好履行岗位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解聘、降聘,确保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