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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临近既有线施工监测专项方案XXX项目为临近既有线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既有铁路的路基、轨道、建筑结构物等进行沉降和位移监测,监测技术指标参考技术规格书中1-9施工测量一节
1.监测项目既有路基监测断面布设间隔不超过100m,进行沉降和位移监测既有铁路轨道需要对轨道的尺寸、长度、水平、断面、线型和扭转等参数进行监测
2.监测要求实施监测前须布设固定的监测控制网,并且在施工开始前2周开始进行监测,直至施工区域施工完成后2个月或可能引起沉降和位移的因素消失施工过程中的监测频率为1次/周相邻监测周期的变化不能超过5mm,既有铁路的位移总量不能超过50mm
3.监测设备全站仪,要求测角精度为1级,测距精度2mm+2ppm水准仪,要求配有3倍放大倍率的自动安平水准仪
4.监测方法1控制点施工开始前,必须建立监测基准网,基准点之间的间距小于500m,包含平面和高程基准点的高程相对误差小于1/90000o2监测点施工开始前,需在既有轨道上布设监测点监测点布设间距为50m,具体布设断面如下:T RACKTRACK图1轨道监测点布设示意图
(3)测量方法水平测量以监测基准点为基准,使用全站仪进行水平位移监测沉降观测以监测基准点为基准,使用水准仪进行轨道的沉降观测
(4)观测周期施工开始前两周开始进行观测,施工过程中的观测频率为7d/次,施工完成后可以延长至15d/次,直至施工结束后2个月或当施工结束后,观测技术指标能够满足要求后征得咨工许可可以停止观测
5.注意事项当超过下述指标必须立即停止施工
(1)发生上述情况,停止施工,上报咨工
(2)发生上述情况,通知铁路局相关部门及工程师,已提供解决方案
(3)紧急情况,可通知铁路局相关部门或附近火车站停止运行
(4)如果铁路附近的通信设施发生破坏,及时通知铁路维修部门,进行维护
(5)如果发现位移量超限的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通知相关部门
6.资料提交
(1)需要提交3份现场记录给咨工
(2)现场原始记录表在测量完成之后立即上交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