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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基本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体系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党政工团各司其职、以责论处的党政工团各级组织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围绕安全生产工作统•部署,依靠全体员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体原则如下a)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到人、职责明确、以责论处b)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c)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d)坚持建立健全“两个体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各司其职,以监督促保证,形成合力;e)坚持下级对上级安全生产逐级负责f)坚持“四个责任”,落实领导责任、技术责任、监督责任和现场管理责任g)坚持事事有主管,一事一主管,并遵循以下原则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验收,谁负贵;一一谁审批、谁受益、谁管理,谁负责;——谁开发,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检查,h)部门岗位设置发生变化时,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岗位人员安全责任制进行修订并报安监部,安监部根据各部门岗位安全责任制修订情况,负责每年对本制度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