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门急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报告内容
1.临床试验阶段的新药和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报告由其引起的所有可疑的不良反应;
2.上市5年以上的药品,报告由其引起的严重、罕见和新的不良反应;
3.鼓励报告其它所有可疑的药品不良反应
二、报告程序门诊病人出现药品不良反应-临床医师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门诊药房、内网下载)一门诊药房咨询窗口一药师询问病情、查阅病历-反馈至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分析小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进行收集整理、分析鉴别-向临床医师提供药品不良反应处理意见-汇总本院药品不良反应资料一向XX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三、有关要求
1.药物不良反应(皿的含义药物在正常剂量和用法下,所发生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有害的反应
2.不良反应须及时填写,包括药物已知的不良反应和新的不良反应
3.遇严重不良反应必须48小时内上报
4.表格填写不得有空,遇无法获知的信息可填写为“不详”O
5.“原患疾病、“用药原因等尽量书写规范,须用中文名,不得用英文缩写
6.“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和处理情况内容填写要全面,尽量用实验室数据作为佐证,证明不良反应的发生以及处理后的结果
7.药品的厂家和批号不必填,由药剂科完成填写
8.“日剂量的填写格式与医嘱同,如“一片,tid
9.“关联性评价”不必填,由您R工作小组进行评价
10.注意不良反应发生的时间与用药时间上的相关性,以免错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