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本人承诺
1.本人没有被诊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认病例或疑似病例;
2.本人没有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认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3.本人过去14天没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国内或境外)人员有密切接触;
4.本人过去14天没有去过疫情重点地区(国内或境外);
5.本人没有被留验站集中隔离观察或留观后已解除医学观察;
6.本人目前没有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的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承诺人年月日填表说明
1.此表在资格复审时一式二份上报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
2.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进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