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集团公司卫生管理制度第一条全体员工必须保持和维护办公场所的整洁卫生,按照规定进行清扫、整理,维护良好的集团形象;第二条卫生区域
(一)办公场所部门办公室所包含的区域;
(二)公共卫生区域除部门办公室以外,其他办公区域内包含的部分;
(三)其他公共区域集团停车场、花坛、绿化带等区域;第三条卫生标准
(一)门窗(玻璃、窗台、窗根)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
(二)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
(三)橱柜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无乱堆乱放现象;
(四)照明灯、空调上无浮尘;
(五)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六)电梯的地面无污物、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楼梯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扶手无灰尘;第四条卫生清扫(-)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清扫
(二)公共区域卫生由集团保洁人员进行清扫;
(三)户外部分由安保人员负责
(四)责任区卫生清理每周五下午430集中进行一次清扫;
(五)节假日前进行卫生清扫,时间为放假前一天的下午400开始;第五条卫生检查
(一)每日的例常卫生工作由部门经理监督;
(二)每周五和放假前进行的卫生集中清扫由办公室进行检查
(三)办公室负责卫生清扫工作的评比和奖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