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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子公司投资管理规定第一条子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和企业的发展需要提出投资建议,并提请集团审批子公司申报的投资项目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的前提下,尽可能提供拟投资项目的相关资料,报集团项目开发部,有集团项目开发部并根据需要组织编写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条集团项目开发部审核意见为可行的,由项目开发部提交集团董事会审议同意后实施第三条子公司应确保投资项目资产的保值增值,对获得批准的投资项目,子公司应定期向集团汇报一次项目进展情况集团相关部门及人员临时需要了解项目的执行情况和进展时,子公司相关人员应积极予以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第四条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进行相关的投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