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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医院首诊负责制度—、目的为了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二、范围全院各科室
三、定义首诊负责制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医院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四、权责责任科室医务科
五、参考文献《XX省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六、内容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或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作出初步诊断和处理,并做好病历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同时,急危重症患者应在10分钟内(普通患者应在24小时内)邀请上级医师或相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诊断为非本科疾患,急危重症患者应在10分钟内(普通患者应在24小时内)邀请相关科室会诊,同意接收后,方可转入其他科室诊疗
(四)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患者,须先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患者救治,延误抢救时机
(五)涉及多科室的危重患者,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和相关科室必须严格执行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制度,协同抢救,并做好病历记录
(六)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患者,在病情稳定之前原则上不得转院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科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因医院床位、设备和技术条件限制需转院治疗者,应由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或是科主任亲自查看患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对于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患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要先与接收医院联系(联系方式见附页1),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均做好交代和妥善安排
(七)首诊医师应对患者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八)首诊医师在诊治患者过程中,特别是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应在10分钟内向上级医师汇报,必要时由医疗管理部门(正常工作时间由医务科负责,中午夜间、节假日由总值班负责)协调组织相关人员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等,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九)非我院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