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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你了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职权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组成、任期和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行使立法权的机关,在国家机构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其监督它是全国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最高体现者,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最高机关,由人民选举产生,对全国人民负责,并受全国人民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组成的代表组成,并规定了适当比例的少数民族代表和相当比例的妇女代表,名额分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总计不超过3000名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①修改宪法;
②监督宪法的实施;
③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④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⑥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⑦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⑧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⑨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⑩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璨琢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性质、地位、组成、任期和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代表全国人大行使国家权力,是最高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也是国家立法机关,隶属于全国人大,受其领导和监督,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人大有权撤销它的不适当的决定和罢免它的成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成员由每届全国人大召开第一次会议时,从人大代表中选举产生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人大常委会成员要求应当有适当的少数民族代表,而且不能担任其他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职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它行使职权到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常务委员会为止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的职权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①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②立法权包括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解释法律
③监督权包括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④任免权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⑤对国家重大问题和外事工作的决定权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⑥荣典权包括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决定特赦
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大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是由全国人大从代表中选举产生的、按照专业分工而组织起来的工作机构,也可聘请非人大代表担任工作顾问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大领导,闭会期间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不能独立行使国家权力,只是帮助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研究、审议和批定有关议案的辅助性组织专门委员会可分为常设委员会和临时委员会临时委员会是认为必要时才设立的特定的问题调查委员会,完成任务即行解散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的使者,受人民的委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如在全国人大各种会议上发言表决、提出议案;会上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非经许可,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等同时作为人大代表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联系群众、听取意见、为人民服务;接受原选举单位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