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公司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
1、新员工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培训后方可上岗;如因特殊事由未能参加岗前培训的,单位应另行安排时间为其进行“补课”
2、每年对员工进行两次以上系统的卫生知识培训,并保障每年参加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组织的卫生知识培训,并组织统一考试
3、单位每月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主要学习《食品安全法》、卫生知识和操作流程等,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结合季节特点,每年组织开展突发性传染病、肠道疾病及其他季节性多发疾病专题知识培训
4、待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经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岗,直至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在职员工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成绩将与年终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