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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学院国家三金民主评议及管理办法
一、为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确保评选过程公平、公开、公正,特成立外国语学院国家三金民主评议小组,成员组成组长分管学生工副书记副组长学生科长成员团委书记、辅导员及各班主任
二、国家奖学金由分管大
二、大
三、大四年级的班主任各推荐符合条件的1名同学,经学院国家三金民主评议小组讨论,分专科组和本科组,各确定一名最优秀的学生,参与全校的评选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在校资助中心分配名额后,由学院国家三金民主评议小组副组长学生科长根据各班人数进行初次分配名额,同时综合考虑各班的平时表现,适当向参加活动积极、学风优秀的、获得过校级以上的先进班集体进行倾斜分配完成后,报学院国家三金民主评议小组组长罗建华同志批准同意后向各班下发各班按照学院下发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由班主任牵头成立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定,并填写《外国语学院国家三金民主评议记录表》国家三金评定的原则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原则班级贫困生库里所有的学生,将上一学年两学期的综合测评成绩相加,排名靠前的两位同学获得(原则上尽量不要与上一年度重复)国家助学金由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根据班级贫困生库里的同学,按照家庭困难情况,同时综合考虑历年获得资助情况、学习成绩、平时表现进行各个等级的评定
四、各班在初步评定后,上交《外国语学院国家三金民主评议记录表》,由学院国家三金民主评议小组组长罗建华同志负责召集院评议小组的所有成员,对各班的评定情况逐一进行审核,同时根据各班班主任反馈过来的的实际情况,对个别班级的部分同学进行调整
五、在学院民主评议小组对各班国家三金评定的结果审核过后,由班主任向各班宣布结果,同时,学院在文C一楼大厅进行公示三天在此期间,有异议的同学,可向各班班主任、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院学生科科长、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进行反映院民主评议小组组长罗建华同志,随时根据学生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必要的情况下会进行部分调整直至全体学生无异议后,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所有的资助项目的评选,各班班主任必须成立民主评议小组,严格按照校学工处的要求进行,严禁出现平摊或者采取让受助学生拿出部分金额冲抵班费、给班主任购买礼品或强行捐赠等违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对相关责任人一追到底,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按照学校相关政策进行处分或直接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各班班主任应积极引导学生合理使用所获助学金,把资助金真正用在学生生活和学习方面同时,对部分学生获得资助后出现的大吃大喝、奢靡、浪费之风,要及时予以教育纠正,对于情况严重屡教不改的学生,必要的时候,要予以追回本管理办法由外国语学院学生管理与就业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