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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目前巳进入实施阶段,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特对如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告知,参建各有关责任方应结合工程实际执行下列条款,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及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一、监督工作内容
(一)抽查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二)抽查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三)抽查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工程安全行为;
(四)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五)抽查工程施工安全;
(六)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七)对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地基基础分部工程验收、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项目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进行监督;重点对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参加验收人员资格以及在验收过程中各方责任主体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形成的质量评定文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实体质量及质量保证资料是否存在严重缺陷,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是否符合国家验收标准等进行监督;
(八)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定期对本地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十)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简易处罚或立案查处;
(十一)受理所辖工程在建设期内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市民或市长热线等投诉及保修期内的质量投诉,经调查、核实后监督有关责任单位对工程投诉的处理
二、监督工作方式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行不定期抽查及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抽测等监督执法形式
(一)监督组日常监督由监督组对工程的实体质量、安全、工程技术资料、原材料和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实行监督抽查,对工程实体质量或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预制构配件等进行监督抽测
(二)站领导及法规科督察由监督站、处法规科领导及相关监督人员,对工程项目的实体质量、安全、各方责任主体(有关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行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
(三)专项、联合监督检查由专项、联合检查组对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等有关内容进行监督执法检查
(四)工程验收监督
1、对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实施安全验收监督
2、对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特殊分部工程、节能工程等重要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项目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实施质量验收监督
三、监督工作程序
3、检查施工单位自检报告及施工技术资料(包括主要产品的质量保证资料及合格报告);
4、检查监理单位独立抽检资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及质量评价资料单位工程验收时,对重要分部工程应核查质量验收记录,进行质量抽样检查,经验收记录核查和质量抽样检查合格后,方可判定所含的分部工程质量合格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可委托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工程质量抽测
(五)项目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市城乡建委《XX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要求执行施工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履行质保义务
十、工程竣工备案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按相关规定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将备案情况告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十一、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及演练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本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并按照影响工程周边环境事故类别编制工程项目应急预案;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所承担工程项目的综合应急预案,并按工程事故、影响周边环境事故类别编制工程项目应急预案,同时制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在综合应急预案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单位备案建设单位综合应急预案报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报送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备案应急预案备案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应急预案评审意见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视情况可加大演练频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和相关知识的培训,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并留存培训记录应急预案培训应覆盖预案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培训开展情况
十二、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防止事故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及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及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报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市建委及监督机构)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十三、廉政制度建设
(一)参建各方要严格按照XX市建设工程廉政制度要求,严格遵守质量安全管理和工程监督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程序,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有关的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对已发现的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和违规违章行为,要及时消除和纠正
(二)监督人员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监督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建筑工程的强制性标准规范不准指定或介绍工程承包业务,不准指定或推销建筑材料;不得利用职权,刁难施工单位拖延办事时间,推卸责任;不准通过行贿、受贿为违规通过工程验收、工程评优提供便利;不准发生其他不廉洁或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
(三)发现监督人员违反廉政建设制度的,可直接向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监察室或XX市建筑管理处纪检室举报,举报电话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年月0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年月日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年月H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盖公章)年月H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盖公章)年月H第三方监测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年月日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督,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受理建设单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二)制订监督小组或项目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召开监督告知会议
(四)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其他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安全行为实施监督,监督采用抽查方式进行
(五)对工程实体质量实施监督,重点内容是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实体质量,监督采用现场抽查方式进行
(六)对工程现场施工安全实施监督,监督采用现场抽查方式进行
(七)监督工程的安全生产条件验收及工程质量验收
(八)撰写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九)建立、整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档案
四、监督执法措施
(一)通过监督抽查、抽测,由监督人员填写《XX市建设工程监督执法现场检查勘验记录》,根据现场情况和存在问题的性质提出相应处理意见
(二)对监督检查所发现的问题,监督站将按严重程度分别发出《执法检查责令改正通知书》、《执法检查责令停工改正通知书》,要求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改正,并将整改报告报监督站备查
(三)对于违反《XX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XX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的行为,将视情况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实施处罚,签发《XX市建设委员会建设行政执法当场处罚决定书》
(四)实行对建筑业企业诫勉谈话培训制度即在城市轨道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我站将对该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和培训的制度
(五)对于工程参建各方及有关执业人员的不良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录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
(六)对违反建设工程相关强制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以及对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拒不整改的,将对相关责任单位提交立案处罚
(七)对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施工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监理企业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人员的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以量化考核扣分的形式进行动态监督检查,扣分执行情况实行全区联网信息化管理,并根据综合考核扣分情况依法进行行政处理
五、参建各方管理要求
(一)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勘察单位向设计单位进行勘察文件交底,在施工前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向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文件交底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工程监测单位和质量检测单位进行第三方监测和质量检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组织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底,并形成文字记录,由各方签字并盖章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测单位对深基坑、竖井、暗挖、盾构工程等施工区域及周边房屋、道路、管线等建(构)筑物实施第三方监测,并明确监测内容和要求建设单位应当按下列标准配备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1)主体工程,一站一区间不少于1名;
(2)车辆段工程不少于1名;
(3)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不少于3名;
(4)投资额超过1亿元的其他工程不少于1名建设单位应当建立远程监控及预警系统,制定不同风险等级的控制程序及应对措施;远程监控及预警系统应当覆盖施工的关键工作面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xx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建设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施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送监督机构项目负责人(报监备案)到场参加或主持验收
(二)勘察单位勘察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质量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设置或明确安全质量管理机构,对工程勘察、设计的安全质量实施管理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勘察安全质量负责,从事工程勘察的执业人员应当对其签字的勘察文件负责工程设计、施工条件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委托勘察单位进行补充勘察
(三)设计单位工程设计条件发生变化的,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变更施工图设计涉及工程建设规模、结构体系、工程用途等施工图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按有关规定重新组织审查及备案设计变更具体程序按《XX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图设计变更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要求执行总体(总包)设计单位及各单项(专业)设计单位应当成立现场服务组,服务组成员应当包括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服务组成员名单应当书面告知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服务组成员应当按照工作分工定期到施工现场了解施工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对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应当及时予以解决
(四)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对工程支护结构、围岩以及工程周边环境等进行施工监测、安全巡视和综合分析,及时向设计、监理单位反馈监测数据和巡视信息发现异常时,及时通知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并采取应对措施对于深基坑、地下暗挖、高难模板、降水、大体积混凝土浇注、盾构、顶管、爆破、非常规及超重量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等专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过渡性的临时结构施工方案需有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向各施工现场委派持有上岗资格证书的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并配备岩土工程师对深基坑或暗挖工程等进行跟班检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信息栏上公告分包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联系电话、分包内容、进(离)场时间等信息施工单位按照质量安全检查制度的要求,对深基坑、暗挖隧道、降水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排专人巡查,矿山法施工隧道掌子面、深基坑开挖面、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段应当每日定时检查其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变化情况和施工作业情况;发现与地质勘查报告不符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应当在监理人员监督下组织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对项目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进行施工风险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每次交底应当有具体书面记录,并经监理人员签字确认对于分包(专业、劳务)施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办理施工分包合同备案手续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得,施工单位不得开工
(五)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在一个工程项目任职,如确需在其它项目兼任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不超过规定项目数量监理单位应当编制包括工程安全质量环保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并编制见证取样计划,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编制专项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单位应当检查施工监测点的布置和保护情况,比对、分析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数据及巡视信息发现异常时,及时向建设、施工单位反馈,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应对措施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1、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和标准规范要求的;
2、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或施工监测方案组织施工或监测的;
3、未落实安全措施费用的;
4、施工现场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的;
5、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到位或资格、数量不符合要求的
6、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应当责令施工单位整改或停止施工,施工单位仍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且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同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监测单位监测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质量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项目监测机构的管理,项目监测人员专业、数量应当满足监测工作的需要监测单位应当按照第三方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和巡视工作,及时向建设、监理、设计单位提供监测报告发现异常时,立即向建设单位报告
(七)其它工程建设主体和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变更的,变更方应按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并将变更内容报报监登记机构备案担任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应当按有关要求,在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相关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签章文件作为工程竣工备案的依据;分包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分包企业注册建造师签章分包企业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由担任总包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签章工程监理活动中形成的监理文件由注册监理工程师按照规定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建筑工程设计的主要文件(图纸),须由主持该项设计的注册建筑师签字并加盖其执业印章,方为有效,修改经注册建筑师签字盖章的设计文件,应当由原注册建筑师进行;因特殊情况,原注册建筑师不能进行修改的,可以由设计单位的法人代表书面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注册建筑师修改,并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对修改部分承担责任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在本人执业活动所形成的勘察、设计文件上签字、加盖执业印章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必须经法人公司的文件(签章)确认,名单上的管理人员必须与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时提供的名单一致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组成人员的姓名、职务、相片、签字式样应以彩色打印形式在施工现场及项目部公布施工、监理单位必须按规定严格履行安全检查职责施工、监理单位每个季度必须组织至少1次由企业主管安全领导带队的安全大检查,施工、监理单位的分公司、区域公司每个月必须组织至少1次由分公司、区域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带队的安全大检查施工、监理项目部每个星期必须组织至少1次质量安全检查;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监理员每天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监理项目部每个星期必须召开至少1次工地例会,专题研究工程施工质量安全问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施工员、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会议监督机构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将行政处罚文书发至信息数据库名录的各施工、监理企业质量安全部门人员,由各施工、监理企业督促项目部或监理部按照整改期限完成整改,《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格式应按要求的标准范式采用工程开工建设起,相关单位应及时将工程重大危险源信息、形象进度等数字、图片信息、申报工程验收信息上报XX市建设工程信息上报系统,各施工企业须安排专人负责“数字工地”信息的填报工作监督机构发出整改通知书的,相关责任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书面报送监督机构,责任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必须向监督机构提交书面报告,责任方逾期未完成整改,且未向监督机构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延期的,由监督机构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或限期责令报告整改情况通知书并依法查处
六、工程质量监督要求
(一)对建设工程项目使用的重要建设工程材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目录中选用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建设工程材料的实际使用情况(设置XX市建设工程材料公示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材料进场报验时核对材料的备案信息,对应当备案而未备案的建设工程材料产品不得签认未经备案的重要建设工程材料已经使用到工程实体的,施工单位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进行实体检测
(二)管片的生产与安装应设置永久性可追溯性标识,安装标示的尺寸应满足书写要求,以确保管片材料质量和管片安装质量,落实质量责任制
(三)根据规定的要求,以下情形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优质品轨道交通工程、跨江桥梁、城市立交桥等重要市政基础设施;超高层、异型结构等超限建筑工程项目;C50及以上强度等级预拌混凝土
(四)施工单位应对预拌混凝土进行进场交货检验,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块应采用标准养护,试块应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三方共同见证取样制作,供需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试块养护的事宜(注混凝土交接试块的养护一般由第三方实验室标养)混凝土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见证取样;试件成型时应用铁钉刻划出部位、强度、留置时间及标准养护或同条件养护等内容;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应置于钢筋笼内在指定构件旁进行养护;施工现场均应设置标养室或配备标养箱,标养室应配置温、湿度计,室内温度应严格控制在20±2°C范围内,相对湿度达95%以上;标养室应派专人负责管理建立试件出入库登记台账,保证试件养护龄期为28d;早晚各一次对室内温、湿度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不严格按上述规定制作和养护的混凝土试件均作无效试件处理,要求进行混凝土结构实体检测
(五)施工现场应加强对进场钢筋堆放的管理,钢筋应按不同牌号、规格堆放并标示,标示牌应标明牌号、规格和是否已检测合格施工现场应配置游标卡尺、精度1mm的钢尺和精度lg的电子秤等设备,在钢筋进场验收时在监理单位见证下由材料员或试验员组织对每一炉批号进场钢筋的直径偏差和重量偏差进行检验,并形成记录检验发现直径偏差或重量偏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应及时作退货处理,并留存退货记录、证明和退场前后照片钢筋见证取样送检必须委托“重量偏差项目,有相应抗震要求的钢筋尚应委托“强屈比、“超屈比”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项目钢筋调直加工应采用无延伸功能的机械设备,也可采用冷拉方法,禁止采用冷拔方法(即在拉伸机上加装比待拉钢筋直径小的模具孔,将钢筋从模具孔中拔出的工艺)当采用机械方法时,应采用滚动原理的商品化专用机械,不应采用滑动原理或带有多次反复弯曲功能的调直机械严禁施工单位直接外购加工后的钢筋对施工现场无加工设备,又没有经建设、监理同意的钢筋委托外加工记录的,将视为直接外购行为
(六)对于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除采用低应变法检测桩身完整性以外,还应依据规范选用钻芯法或声波透射法对部分受检桩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对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必须采用国家或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的静载试验检验竖向抗压承载力当设备或现场条件限制无法检测时,需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采用深层平板载荷试验、岩基载荷试验、钻芯法,或在同条件下的小直径桩的静载试验中,通过桩身内力测试,确定端承力参数等多种规范规定的检验方法综合评定基桩工程质量为设计提供依据的竖向抗压静载试验桩检验报告不能作为该工程桩竖向抗压承裁力验收依据
七、工程安全监督要求
(一)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按规定分两次申领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第一次付款,在工程施工现场的围挡、大门、冲洗平台、排水系统、临时设施等完成,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和安全措施备案后,支付总费用的70%;第二次付款,在完成合同段总工程量的50%时,支付总费用的30%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三)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悬挂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标明重大危险源名称、施工时间段、施工部位、防护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在现场设置重大危险源警示标志,公示牌还应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及时进行更新
(四)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模板分项工程应按广西地方标准《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等标准规范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及检查验收
(五)在起重机械使用前,要在起重机械旁边显眼处设立“XX市建设工程起重机械使用告示牌”,把起重机械检测及验收记录、日常维修保养记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设备分会巡查记录及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标定报告书等资料张贴在告示牌上,起重设备须经办理了使用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使用
(六)根据《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工地可视化技术交底活动的通知》(南建质安〔2013)72号)规定的要求,建筑企业应根据企业文化特色和工程实际情况,组织制作施工工艺样板间和技术交底动漫视频,采用实物、图片配合文字的方式,开展简明直观、通俗易懂的技术交底,各工地要对新进入工地的从业人员安排专人进行不少于45分钟的可视化技术交底,作为从业人员领取建筑业从业人员IC卡取得进场施工作业资格的前提条件
(七)施工现场搭设的彩钢板活动房等临时用房必须有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搭设高度不得超过两层搭设前对彩钢板夹芯材料和主要构件必须进行进场抽测检验,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八)在市区内建设的政府重点工程、十层以上高层建筑、单体工程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及创建市“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应当安装使用xx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确定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系统控制点,塔吊顶端、材料堆放场、材料加工厂、生活区、大门口等处应设置监控点符合条件的工地应将冲洗平台及周边全范围纳入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监控范围中,并将信息上传至监控系统网络服务器
八、工程文明施工及美丽工地政策要求
(一)施工单位应强化工地管理,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施工车辆带泥上路执行“六不开工”和“四不出门”标准,“六不开工”,即未硬化建筑工地出入口路面不得开工,未设置洗车平台、配置洗车设施不得开工,建设、施工、运输单位未落实建筑渣土倾倒场点的不得开工,未使用核准运输单位及车辆的不得开工,未签订建筑渣土规范处置承诺书并交纳保证金的不得开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到位的不得开工;“四不出门,即运输单位及车辆在运输建筑渣土驶出工地时渣土装载过量的不能出门,车辆密闭不严的不能出门,车体不整洁带泥上路的不能出门,手续不齐全的不能出门对整改不及时的项目采取停工、列入诚信体系黑名单各在建工地必须采用经市城管局审核符合要求的运输企业及车辆从事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工作,各在建工地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市城管局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排放)证
(二)工地出入口安装自动冲洗平台和设置至少两台高压冲洗设备,在土方施工阶段还应在自动冲洗平台前设置洗车槽,冲洗平台及洗车槽周围需合理设置沉淀池和排水系统,以免排出的污水污染市政道路和市政管网工地出入口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做到施工出入口及施工临时占用道路和临时用地范围内无泥土撒漏、无污水横流、无扬尘作业污染
(三)施工现场要做到100%围挡、工地裸露砂土场地不用时100%覆盖或绿化、工地出入□100%硬化、物料等堆放100%遮盖,土石方施工100%湿法作业工地围挡应坚固、稳定、美观并沿施工作业区域连续设置,围挡要按“砌体+彩钢夹芯板围挡、“砌体围挡”等形式设置
(四)全市临街建筑工地围挡应划出总面积30%以上版面用于公益宣传第四十五届世界体操锦标赛和“两会一节精品路线、主要活动场所、重要节点周边建筑工地围挡用于公益宣传版面的比例要提高至40%〜50%公益宣传应包含以下内容第四十五届世界体操锦标赛和“两会一节宣传画面(包含LOGO、吉祥物、标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美丽工地“四字经”口诀、可视化动漫交底内容及安全文明施工知识
(五)施工现场道路、加工区和生活区地面应进行硬化,道路应采用混凝土硬化,并满足车辆行驶和抗压要求施工现场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并定期、及时清理,保持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
(六)建筑工地应设立保洁专岗,建立保洁降尘管理制度和台账,每班安排两名以上保洁人员具体负责工地出入口、道路、办公生活区、作业区等场所及进出车辆的保洁降尘工作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区应进行封闭作业,建筑工地黄土裸露部位要求采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洒水措施控制扬尘,堆放、装卸、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措施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
九、工程验收
(一)安全生产条件验收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关键节点施工前,应按照工程自身风险和周边环境风险的特点及危险程度,对以下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
1、深基坑开挖施工前条件验收;
2、盾构始发及到达施工前条件验收;
3、盾构开仓前条件验收;
4、隧道联络通道开挖施工前条件验收;
5、隧道(暗挖、盾构)下穿重大风险源(江河、高架、已建居民小区、地下商场、既有铁路或地铁隧道等重要建(构)筑物)前条件验收;
6、矿山法隧道首次开挖/爆破施工前条件验收;
7、轨行区铺轨前条件验收;
8、经建设单位组织评估风险级别较高的其他重要部位或环节的分项工程施工单位提出的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的申请,经监理单位复核同意后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验收组成员视工程情况由建设单位安质部和工程部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监控量测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及专业分包单位负责人组成,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监理单位应于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前3天,将包含验收时间、地点、内容的会议通知书报送市轨道监督站,监督站派员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下列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监理单位应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质量验收,并提前3个工作日将验收时间、验收组人员名单、验收程序、验收内容等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派员到场进行验收监督
1、桩基础、天然地基、处理地基、基础结构等子分部、分部工程;
2、主体结构(含钢结构)、特殊结构等子分部、分部工程验收分部工程;
3、暗挖区间隧道衬砌分部工程;
4、盾构区间隧道掘进与管片安装分部工程;
5、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组织方未向监督机构报告验收信息擅自验收的,由监督机构责令重新组织验收部分部位已被隐蔽,不具备重新验收条件的,责任方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该部位进行检测后,再重新组织验收
(三)单位(子单位)工程预验收施工单位对单位工程质量自验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施工单位报送的验收资料进行审查后,组织单位工程预验单位工程各相关参建单位须参加预验建设单位应在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预验收前至少20个工作日将工程技术资料交给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抽查,配合其进行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并登录xx市建筑管理信息申报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相关单位应制定预验收方案,在单位工程预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监督通知书及预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四)单位工程验收建设单位应制定验收方案,验收方案的内容应包括验收小组人员组成、验收方法等方案应明确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样检查的内容、部位等详细内容,抽样检查应具有随机性和可操作性建设单位应当在单位工程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方案、预验收存在问题的整改回复意见书、单位工程验收监督通知书、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案书面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在网上填报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申请单位工程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参建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施工、监理单位企业级相关负责人应参加,组成验收小组单位工程验收小组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审阅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查验及审阅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检查合同和设计相关内容的执行情况;
2、检查单位工程实体质量(涉及运营安全及使用功能的部位应进行抽样检测),检查工程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