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委托人姓名:受委托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址:与委托人的关系:现委托清算(重整、和在我与解)一案中,作为我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口一般授权口特别授权代为调查、提供证据;申请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撤回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申请;参加听证、谈话及债权人会议;自行和解;接受调解;确认债权;参与表决;提起破产衍生诉讼;签署有关文书;转委托等委托人:注
1、本委托书供公民当事人委托参加破产案件的委托代理人用,委托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写明委托权限
2、本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后递交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