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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沙糖桔病虫害防控工作责任书为进一步做好沙糖桔病虫害的防控工作,保证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到位,确保我市沙糖桔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市人民政府与你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如下沙糖桔病虫害防控工作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和主要内容
1、宣传发动与技术培训宣传发动与技术培训终端为柑桔农户,要求对柑桔农户的宣传发动和技术培训覆盖率要达到100%;所有柑桔果农都能认识柑桔黄龙病的危害性;都能识别柑桔黄龙病病树;都能自觉清除柑桔黄龙病病树,都能掌握柑桔木虱的防控技术;都能自觉购买和种植“三证”齐全的柑桔无病苗
2、清除病树县(市、区)组建柑桔黄龙病病树清除工作队依法清除病树,年度检查验收,国道、省道、县(市、区)道及旅游通道两旁见不到柑桔黄龙病病树2011—2012年柑桔黄龙病发生面积控制在8%以内,病株率控制在10%以下2012—2013年发生面积控制在3%以内,病株率控制在5%以下2013—2014年以后发生面积控制在3%以下,病株率控制在1%以下
3、防控柑桔木虱每县(市、区)要建立3个以上的柑桔木虱观测点,在柑桔春夏秋各次梢期准确预报,情报发布终端为村委会,情报发布覆盖率达100%同时组织指导果农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统一适时用药防治柑桔木虱,每次梢期用药2-3次在柑桔春夏秋各次梢期检查,要求每千条梢发现木虱在1头以下
4、苗木管理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发布《柑桔苗木生产与销售管理通告》,对柑桔苗木的生产和经营实行“三证”(即《种苗生产许可证》、《种苗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合格证》)管理,决不允许存在无“三证”或“三证”不全的柑桔苗木生产和经营现象柑桔育苗苗圃必须具备有防虫隔离设施,砧木和接穗来源必须符合柑桔无病苗生产要求
二、责任期限2011年3月至2014年12月31日
三、主要工作职责
(一)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沙糖桔病虫害防控工作负总责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沙糖桔病虫害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二)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沙糖桔病虫害防控指挥部,负责本县(市、区)沙糖桔病虫害的防控和扑杀处理指挥工作
(三)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建立和完善沙糖桔病虫害防控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沙糖桔病虫害防控经费投入负责将县(市、区)工作组的人员经费、业务经费、农药、柴油补助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对市、县(市、区)安排的沙糖桔病虫害防控经费要及时拨付到位,专款专用
(四)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贯彻“防控结合,以防为主”方针,按照市的要求做好沙糖桔病虫害的防控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本辖区的沙糖桔病虫害防控规划,制定扑杀预案,组建扑杀处理队伍,及时控制和清除沙糖桔病株病树砍除病株前以村或自然村为单位统一扑杀木虱,将病株全部砍除
(五)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沙糖桔病虫害防控知识的培训工作,镇、村、自然村召开宣传培训会,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发放沙糖桔病虫害防控技术资料1份以上/户
二、考核与奖惩责任期满,由市委市府办、市沙糖桔病虫害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组对县(市、区)执行责任书的情况进行考核,对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市、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市、区)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年终评先评优资格该县(市、区)主要领导书面向市政府作出说明
三、本责任书由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
四、各县(市、区)负责人出现人事变动时,要及时做好交接工作,确保责任书各项工作落实
五、本责任书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市人民政府、县(市、区)人民政府各一份二o—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