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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检修质量管理规定A.1检修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A.
1.1范围及目的本公司设备检修过程质量管理的组织、职责及工作程序,它是所有参加设备检修工作人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目的在于使设备检修质量可控、在控A.
1.2引用文件GB/T
1.1-1993S《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5498-1995《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体系的构成和要求》GB/T19001-2000idtIS0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国家电力公司《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本公司检修管理办法》A.
1.3职责A.
1.
3.1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A.
1.
3.
1.1负责对检修质量体系的运作进行控制、评审、考核A.
1.
3.
1.2审批设备检修规程、作业指导书A.
1.
3.
1.3批准异常/不符合项、让步接收措施A.
1.
3.2设备管理部部长A.
1.
3.
2.1设备管理部为设备检修质量管理的主管部门大、小修质检组组长由设备管理部部长担任;设备管理部部长负责与检修质量相关的管理工作,确保检修过程质量得到有效保证A.
1.
3.
2.2审核设备检修规程、作业指导书A.
1.
3.
2.3审核异常/不符合项、让步接收措施A.
1.
3.
2.4确定保证检修质量的重点项目A.
1.
3.
2.5负责督促、检查检修过程中各项管理办法、工作办法和技术办法的有效贯彻执行A.
1.
3.
2.6对任何违反质量管理办法的事件提出通报批评,并按相关办法进行处理A.
1.
3.3质检员A.
1.
3.
3.1对设备管理部部长负责,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部长报告检修过程中出现的严重异常情况A.
1.
3.
3.2检查并确保相关专业检修活动在有效的质量体系控制之下监督检修过程中质量管理文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A.
1.
3.
3.3负责对人员资格、作业指导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A.
1.
3.
3.4对发生的质量事件进行监督和跟踪,直至质量事件得到有效处理注附件共页(不含此页)生产设备异动报告附件共页(不含此页)A.4异常/不符合项管理办法A.
4.1前言为进一步规范火电机组A级检修异常/不符合项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A.
4.2范围本办法办法了A级检修活动中出现的异常/不符合项的控制,确保异常/不符合项得到有效处理,保证设备检修质量A.
4.3术语A.
4.
3.1异常项在一项活动中发现的特性,文件或程序方面的任何疑问、偏差或缺陷,它使某一实体的质量成为不可接收或不可确定A.
4.
3.2不符合项在执行活动过程中发现的,对系统或部件的质量安全或可用率有影响的异常项,它不能用己批准的程序或文件中的信息解决A.
4.
3.3让步接收由于现场条件不具备、备品费用过高且不影响安全和经济运行、工期不许可等原因,经过检修人员努力仍无法达到相关办法的,纳入特殊不符合项管理,应由检修方填写“(让步接收)异常/不符合项报告”,并按“异常/不符合项管理办法”执行A.
4.4职责A.
4.
4.1工作负责人A.
4.
4.
1.1工作负责人负责对在设备检修活动中发现的异常/不符合项,按办法填写“异常/不符合项报告”中的内容,对异常/不符合项进行正确的描述,有责任和义务发表异常/不符合项经确定后的奖励A.
4.
4.
1.2对技术难度较低的异常/不符合项给出纠正措施建议A.
4.
4.
1.3按批准后的异常/不符合项报告纠正措施实施处理,并进行自检合格A.
4.
4.2检修方质检员A.
4.
4.
2.1对设备检修活动中发现的异常/不符合项进行确认A.
4.
4.
2.2对技术难度较高、施工工艺较复杂的异常/不符合项提出纠正措施建议A.
4.
4.
2.3对产生的异常/不符合项处理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对结果实施验证A.
4.
4.
2.4填写“(让步接收)异常/不符合项报告”oA.
4.
4.3设备方质检员A.
443.1对设备检修活动中发现的异常/不符合项进行确认A.
4.
4.
3.2对异常/不符合项中建议纠正措施进行审查并签字A.
4.
4.
3.3对技术难度高、施工工艺复杂的异常/不符合项给出纠正措施建议A.
4.
4.
3.4对产生的异常/不符合项处理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对结果实施验证并关闭A.
443.5对于技术难度特别复杂的异常/不符合项,负责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确认纠正措施A.
4.
4.
3.6负责异常/不符合项登记、编号,并保存复印件A.
4.
4.
3.7每周对异常/不符合项发生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报告设备管理部主任A.
4.
4.4总工程师A.
4.
4.
4.1批准异常/不符合项纠正措施A.
4.
4.
4.2批准(让步接收)异常/不符合项报告A.
4.5异常/不符合项报告管理办法A.
4.
5.1异常/不符合项报告适用范围A.
4.
5.
1.1检修期间,凡在系统设备和部件的检修活动中,发现与初始设计或与设备办法不相符合的设备或部件的异常情况,要求记录在异常/不符合项报告中,并按照异常/不符合项报告的作业流程和办法进行处理A.
4.
5.
1.2对在检修中有预见或有明确处理措施的质量缺陷,不需填写异常/不符合项报告A.
4.
5.
1.3下列情况应填写异常/不符合项报告安装在设备/系统上的材料、零部件与设计、采购、合同技术规范不符零部件或设备不能按照己批准的图纸、规范、设计进行安装材料、零部件、设备、系统、结构已损坏或在超出设计条件的状态下(如超压、过电压、过热、过应力状态或其它对其质量有危害的条件)工作部件出现严重磨损、腐蚀等情况备件或加工件材料与设计材料不符或尺寸超差使用非正常检修手段破坏设备零部件或破坏设备的完整性设备零部件安装、试验时技术数据超出办法办法操作、检修不当产生设备零部件损伤二次回路接线与图纸不相符让步接收项A.
4.
5.
1.4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以不填写异常/不符合项报告,由检修方按正常检修工艺方法处理需更换的备件是标准件(如办法螺栓等紧固件、0型圈)易损件的更换部件生锈、拉毛,通过适当清理、打磨即可恢复原设计功能部件解体、或拆出困难,在不与第
5.
1.
4.1条抵触、不损坏主体设备的前提下,由检修方设法(包括制作合适的工具)解决(如螺栓咬死,滚珠轴承、水泵对轮拔出困难等)A.
4.
5.2异常/不符合项报告填写办法A.
4.
5.
2.1“异常/不符合项报告”由工作负责人负责填写异常/不符合项纠正措施由工作负责人或检修方质检员负责提出;对于技术难度大、施工工艺复杂的项目,由质检员组织工作负责人、检修方质检员、监理工程师以及其他相关技术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确认纠正措施后,质检员负责填写“异常/不符合项报告”,并编写会议纪要作为其附件A.
4.
5.
2.2技术难度较大或者直接影响设备检修质量的异常/不符合项,质检员应在相应工序处设置质量控制点A.
4.
5.
2.3工作负责人或检修方质检员编写的“建议采取的纠正措施”由质检员审查;设备管理部质检员编写的“建议采取的纠正措施”由设备管理部部长审查A.
4.
5.
2.4“异常/不符合项报告”由总工程师批准后生效执行A.
4.
5.
2.5工作负责人接到经批准后的异常/不符合项报告后,按其批准的处理意见实施处理,如处理工序处设置了控制点,按质量控制程序执行,经过自检合格后,通知质检人员验证A.
4.
5.
2.6处理后的异常/不符合项应经过质检员验证确认,并在“异常/不符合项报告”中“纠正措施验证栏”签字A.
4.
5.
2.7异常/不符合项报告”执行完毕并经过验证后,质检员关闭“异常/不符合项报+,,口A.
4.
5.
2.8“异常/不符合项报告”原件放入作业指导书A.
4.
5.3(让步接收)异常/不符合项报告”填写办法A.
4.
5.
3.1“(让步接收)异常/不符合项报告”的填写由检修方质检员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报告单(见附件),主要填写内容应达到的办法(程序文件办法的办法)、已达到的技术水平或试验数据(应经质检员签字)、申请“让步接收”的原因(不得以办法过高为理由)、防范措施等A.
4.
5.
3.2质检员负责验证“应达到的办法(作业指导书办法的办法)”、已达到的技术水平或试验数据,并签字A.
4.
5.
3.3检修方负责人提出建议和补充措施A.
4.
5.
3.4设备管理部主任提出审核意见A.
4.
5.
3.5总工程师负责批准“(让步接收)异常/不符合项报告”A.
4.
5.
3.6质检员负责对“(让步接收)异常/不符合项报告”编号、登记、存档A.
4.
5.
3.7工作负责人接到经批准的“(让步接收)异常/不符合项报告”后,按批准的措施执行,经过自检合格后,通知质检人员验证,并在再鉴定前向运行提出书面交待A.
4.
5.
3.8质检员应高度重视“(让步接收)“异常/不符合项报告”的管理工作,应做到以下几点严格监督措施的落实;设备再鉴定中,严密监视设备的运行情况,记录各项参数,对设备能否安全、经济、环保运行提出“评估意见”,必要时重新下达检修项目检修中的详细数据记入检修报告,并作为“设备劣化分析”的重要依据下次检修时验证结果,必要时,可修订作业指导书A.
4.
5.
3.9“(让步接收)异常/不符合项报告”原件放入作业指导书A.
4.6附件A.
4.
6.1附件3异常/不符合项报告A.
4.
6.2附件4(让步接收)异常/不符合项报告表3异常/不符合项报告表4(让步接收)异常/不符合项报告设备名称应达到的办法已达到的技术水平或试验数据申请“让步接收”的原因、防范措施:申请人(检修方质检员)日期提出建议和补充措施检修方负责人日期:初审意见和补充措施设备管理部质检员日期:审核意见设备管理部主任日期:批准意见批准人口期:防范措施的验证质检员验证日期A.
1.
3.
3.5对任何违反质量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纠正,并有权提出通报、处罚、整改、停工等处理意见A.
1.
3.
3.6负责对检修准备和检修实施过程进行质量监督A.
1.
3.
3.7负责对检修质量管理进行评价与总结A.
1.
3.
3.8负责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初审、下发、检查存档,并对作业指导书的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控制A.
1.
3.
3.9根据技术办法,对检修过程中的见证点、停工待检点进行独立检查或验证,检查、监督检修报告的执行,见证设备再鉴定结果A.
1.
3.
3.10审核异常/不符合项报告,并负责异常/不符合项的管理工作A.
1.
3.4检修方质检员检修方根据工作需要,监督、协助工作负责人进行自检工作,检查并确保工作负责人检修活动在有效的质量体系控制之下执行A.
1.
3.5工作负责人A.
1.
3.
5.1坚定“检修质量是干出来的”理念,工作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强化自检工作A.
1.
3.
5.2负责带领工作成员,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检修工作A.
1.
3.
5.3负责检修过程质量和设备修后的质量A.
1.
3.
5.4负责做好每项工序的自检有责任和义务发现检修过程中的异常/不符合项A.
1.
3.
5.5负责作业指导书中的见证点、停工待检点的自检,并在“工作负责人栏中”签名,并联系各级质量控制人员进行验证检查A.
1.
3.
5.6积极有效配合各级质量控制人员对检修工作所进行的观察、测量、复测、文件检查等一切与质量控制相关的活动A.
1.
3.
5.7负责检修报告和各种记录的填写和整理,做到记录完整,技术数据准确无误,字迹清楚、工整,填写规范A.
1.
3.
5.8负责作业指导书中经验反馈的填写A.
1.
3.
5.9填写设备再鉴定申请单,质检员审核后,由工作负责人送交发电部设备再鉴定负责人,并参与设备再鉴定工作A.
1.
3.6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经授权在大、小修中履行质量监督职责,对所监理设备的检修质量监督、负责A.
1.4内容及程序A.
1.
4.1作业指导书的准备A.
1.
4.
1.1计划检修中的所有办法检修项目均应编制作业指导书A.
1.
4.
1.2作业指导书正本一式一份,应对检修项目的工艺规范和步骤、技术要求和质量办法作出明确的办法,并按工序的重要程度,设置合理的W点和II点A.
1.
4.
1.3作业指导书由设备管理部质检员编制,专业高级主管初审,部长或副部长审核总工程师批准执行A.
1.
4.
1.4批准后的作业指导书经设备管理部登记并盖“生效印”A.
1.
4.
1.5盖有“生效印”的作业指导书由质检员在计划开工前15天交工作负责人,并办理登记、签字手续A.
1.
4.2作业指导书的执行A.
1.
4.
2.1检修质量控制工作以质量程序文件为载体进行实施作业指导书经审批发布后以受控文件形式生效A.
1.
4.
2.2工作负责人在开始工作前应组织参加该项目的检修工作人员进行作业指导书内容的学习、掌握,在完成作业指导书所要求的准备工作后方可开工A.
1.
4.
2.3执行过程中的作业指导书始终由工作负责人妥善保管,质检员可随时进行检查A.
1.
4.
2.4作业指导书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与实际工作不相符合的工序,工作负责人通知质检员进行确认、修改、签字A.
1.
4.
2.5检修过程中,工作负责人应随时携带作业指导书,按质量安全计划、作业指导书等质量文件办法的要求逐项进行检修,及时记录技术数据、及时联系见证点验收A.
1.
4.
2.6作业指导书中的见证点和停工待检点由工作负责人首先进行自检,再由授权监理工程师和质检员进行复检或独立验证A.
1.
4.
2.7检修过程中,遇有见证点和停工待检点时,工作负责人要提前半个小时通知有关质检人员,质检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准时到达现场进行查验签证其中H点未经签字不得进行下一步工作,擅自越过H点的需无条件返工A.
1.
4.
2.8检修过程中,如发生异常/不符合项,各级工作人员应执行《异常/不符合项管理办法》办法,实施处理、验证等工作,直至异常/不符合项关闭A.
1.
4.
2.9在检修过程中,如发生与作业指导书中质量要求不相符合项,应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异常/不符合项(让步接收)申请报告”,并按《异常/不符合项管理办法》的办法关闭后,才能进行下一阶段的工作A.
1.
4.
2.10设备再鉴定工作按照《本公司设备再鉴定管理办法》执行工作负责人提交设备再鉴定申请单,质检员审核,交发电部组织实施A.
1.
4.
2.11执行后的作业指导书应在检修完工7天内履行完所有手续,由工作负责人送交质检员,同时办理登记、签字手续A.
1.
4.3作业指导书的关闭质检员检查作业指导书手续符合要求,内容完整齐全后,对该项作业指导书实行关闭、存档A.
1.5要求与方法A.
1.
5.1通则部分A.
1.
5.
1.1在任何设备上进行检修工作都应持有工作票,严格按照《本公司“两票”管理办法》执行A.
1.
5.
1.2系统或设备开口(人孔门、管口等)应进行可靠的封堵或包扎,重要部位贴上封条,并严格执行《检修系统和设备防异物及清洁度控制管理办法》A.
1.
5.
1.3作业指导书应随身携带,且执行内容与实际工作相符A.
1.
5.
1.4检修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检修现场环境管理办法》、《脚手架管理办法》、《检修期间起重设备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办法A.
1.
5.
1.5规范使用各种工器具A.
1.
5.2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A.
1.
5.
2.1严格按作业指导书办法进行检修工作A.
1.
5.
2.2不允许随意取消作业指导书中的检修工序A.
1.
5.
2.3认真、及时并正确记录检查结果和测量数据A.
1.
5.
2.4按程序办法要求使用测量工具A.
1.
5.
2.5检查或测量结果超标应填写“不符合项/异常项报告”A.
1.
5.
2.6作业指导书中设置的W、H点,应提前半小时通知质检人员A.
1.
5.
2.7工序结束经自检或必要的验证并确认合格后,相关人员才能在作业指导书中签字A.
1.
5.
2.8严禁跨越作业指导书中的“W”、“H”点(严禁提前签字或完工后补签字)A.
1.
5.
2.9设备再鉴定时工作负责人应持作业指导书在再鉴定现场A.
1.
5.
2.10使用的备品备件应及时填写在“检修报告”中A.
1.
5.
2.11使用的工器具和仪表仪器名称、规格、编号等应及时填写在“检修报告”中A.
1.
5.3检修过程中备品备件质量管理、测量器具管理A.
1.
5.
3.1检修过程中备品备件的更换应经质检人员同意A.
1.
5.
3.2工作负责人负责备品备件的领用,并对备品备件的质量进一步检查、测量、核实发现异常及时汇报质检员进行处理A.
1.
5.
3.3作业指导书办法的工具、测量器具确认符合要求A.
1.
5.
3.4测量器具应有明显的标识(编号、检定合格证)A.
1.
5.4作业指导书填写办法A.
1.
5.
4.1作业指导书记录应真实、完整、清楚A.
1.
5.
4.2质量安全计划中的“W”、TI”点签字完整A.
1.
5.
4.3使用的备品备件记录完整、正确A.
1.
5.
4.4使用的工器具记录完整、准确A.
1.
5.
4.5检修记录填写完整无误、计量单位正确,不允许涂改;写错时经质检员同意后可以杠改,杠改处工作负责人应签字A.
1.
5.
4.6设备再鉴定数据和结果记录完整、准确A.
1.
5.
4.7对检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填写经验反馈A.
1.
5.
4.8为便于资料存档,所有程序文件的填写、签证、记录应使用水笔,禁止使用铅笔、圆珠笔A.2A级检修监理管理办法A.
2.1目的为了保证本次A级检修的检修质量,提高检修管理水平,在机组检修实施过程中,监理公司以检查/独立验证的方式证明检修过程符合预先确定的质量目标A.
2.2适用范围本公司A级检修的所有参加检修单位及#机组A级检修范围内的设备A.
2.3授权本公司在本次检修中赋予监理公司以下权限检修质量检查/独立验证检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修工期预警及建议征得A级检修总指挥同意,有权发布整改通知、停工令等A.
2.4监理工作的实施A.
2.
4.1监理单位根据批准的检修文件,以检查/独立验证的方式进行监理活动,所有检修检修单位都应接受监理的检查/独立验证工作A.
2.
4.2检修项目中的质量见证点(W、H点)应经过监理单位验证放行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无条件返工A.
2.
4.3监理单位对检修现场有关检修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检修进度等出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征得A级检修总指挥同意,发布整改通知、停工令等A.
2.
4.4监理单位应积极与本公司设备管理部加强沟通,积极参与研究解决现场出现的技术、安全、工期等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A.
2.
4.5监理单位应参与作业指导书的审定工作,积极提出整改建议A.
2.
4.6监理单位应根据检修情况编制监理日报,并在每天的计划例会上进行通报A.
2.
4.7检修工程结束十日内,应完成对检修工程的监理总结,提出改进建议A.
2.5监理的责任A.
2.
5.1监理单位应对检修过程实行全过程监理,严格进行质量控制A.
2.
5.2监理单位在接到检修方质量见证点(W、II)通知后,半个小时内到达检修现场进行质量见证A.
2.
5.3负责对人员资格、仪器、作业指导书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A.
2.
5.4对发生的质量事件进行监督和跟踪,直至质量事件得到有效处理A.
2.
5.5应积极、认真、严格、公正地进行检查/独立验证对于到位不及时、验证不认真出现质量事件,按照监理合同进行考核A.
2.
5.6监理单位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公布或外传与本次检修有关的检修资料A.3生产设备异动管理办法A.
3.1前言为进一步规范A级检修工作特制定本办法A.
3.2范围本办法办法了A级检修相关生产设备异动管理工作的管理内容、管理目标、各部门管理流程及形成的报告和记录A.
3.3管理内容A.
3.
3.1与生产设备异动管理有关的定义A.
3.
3.
1.1生产设备异动是指对设备或系统的设计结构、型式、性能、参数、连接方式等进行更改的工作,一般包括以下内容设备或系统进行新装、改进(包括零部件及材料的改进与代用)、改型、转换、拆除等工作;设备技术参数、安全装置定值的改变等工作;电气与热工的仪表、计算机、保护装置、自动装置的控制回路、报警、联锁、保护系统和回路的增加、修改和取消等工作;运行系统改变,需进行运行系统图修改;设备操作方式改变,需进行运行规程修订;建筑物结构有较大变化的A.
3.
3.
1.2以下工作不属于设备异动热工、电气保护的投退;热工、电气自动装置的投退以及调节参数的整定;设备、系统中标准件的更换A.
3.
3.2管理内容A.
3.
3.
2.1生产设备异动申请A.
3.
3.
2.2生产设备异动审核A.
3.
3.
2.3生产设备异动审定A.
3.
3.
2.4生产设备异动批准A.
3.
3.
2.5生产设备异动实施A.
3.
3.
2.6生产设备异动报告A.
3.4管理目标A.
3.
4.1使生产设备异动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A.
3.
4.2使生产设备异动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A.
3.
4.3使设备管理部、发电部、设备维修部等人员及时了解设备异动情况,保证设备安全运行A.
3.5主管、协管部门职责A.
3.
5.1设备管理部是设备异动的主管部门,设备维护部、发电部是设备异动的协管部门A.
3.
5.2生产设备异动申请由质检员、设备维修部、发电部专业人员提出A.
3.
5.3生产设备异动由设备管理部部长负责协调和审定A.
3.
5.4生产设备异动由总工程师负责批准A.
3.
5.5生产设备异动由设备管理部、维修部、发电部、安全监察部及其它相关单位或部门共同协调完成A.
3.6管理流程A.
3.
6.1生产设备异动的原则A.
3.
6.
1.1有利于设备、人身安全A.
3.
6.
1.2有利于提高生产的经济性A.
3.
6.
1.3有利于环境保护A.
3.
6.
1.4有利于运行人员操作A.
3.
6.
1.5有利于检修人员作业A.
3.
6.
1.6有利于现场的整体布局A.
3.
6.
1.7各级人员均应全面认真的考虑设备异动的必要性、可行性、安全经济可靠性,避免不必要的浪费A.
3.
6.2生产设备异动申请的提出A.
3.
6.
2.1生产设备异动申请一般由质检员或设备维修部、发电部专业人员提出,但设备管理部、发电部、安全监察部及其它生产部门人员均可在专业范围内提出设备异动建议A.
3.
6.
2.2凡属生产设备异动均要办理设备异动申请手续,由设备异动申请人填写设备异动申请表,其格式见“设备异动申请表”OA.
3.
6.
2.3设备异动申请表填写内容主要包括申请单位、申请人、设备名称、异动的理由、异动的内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注意事项,并附必要的可行性论证材料A.
3.
6.
2.4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注意事项指以下内容设备异动对设备安全性和经济性的影响;设备异动对运行操作的影响;设备异动对设备检修难易程度的影啊;设备异动对其他设备和系统的影响;设备异动对备品配件管理的影响现有库存备件是否能继续使用,新增设备备品配件采购是否容易A.
3.
6.
2.5设备异动申请工作一般应在设备异动前45天提出,并应充分考虑需用物资采购和检修单位确定等时间上的要求A.
3.
6.
2.6厂部正式下文批准的特殊检修项目、技改、反措、科技、节能等项目中涉及设备异动的可不办理设备异动申请,但应按本办法要求完成设备异动报告A.
3.
6.3生产设备异动申请的审核A.
3.
6.
3.1生产设备异动申请由设备管理部相关专业质检员负责审核,在3日内完成审核内容主要是设备异动是否合理必要、在技术上是否可行有不同或补充意见时也应签署A.
3.
6.
3.2生产设备异动申请由设备管理部主任负责审定,在3日内完成审定内容主要是设备异动对设备、人身安全是否有显现的或潜在的影响,在资金上是否能满足有不同或补充意见时也应签署意见A.
3.
6.4生产设备异动申请的批准A.
3.
6.
4.1生产设备异动申请由厂部总工程师负责批准,在3日内完成有不同或补充意见时也应签署A.
3.
6.
4.2生产设备异动申请一经批准,应遵照执行,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设备异动内容若发现申请内容确有不妥之处应修正时,应重新履行审批手续A.
3.
6.
4.3生产设备异动申请应在设备异动实施前完成A.
3.
6.5生产设备异动的实施A.
3.
6.
5.1生产设备异动的实施等同于设备检修项目的实施,按有关管理办法执行A.
3.
6.
5.2作业指导书编制、审核、批准按作业指导书管理办法执行A.
3.
6.
5.3工作票办理按工作票管理办法执行A.
3.
6.
5.4过程管理、竣工验收,按设备检修质量保证、控制管理办法执行A.
3.66生产设备异动报告A.
3.
6.
6.1生产设备异动后,应填写设备异动报告设备异动报告由质检员或设备维修部专业人员负责填写,在设备异动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完成,其格式见“生产设备异动报告”报告应真实、规范异动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异动设备的名称、数量、规范、技术说明书等;有关结构图、系统图、竣工图等;运行操作及安全注意事项等;说明运行规程、作业指导书是否需要完善;异动前后对比及效果分析等;其他与异动有关的技术资料A.
3.
6.
6.2设备异动报告由设备管理部相关专业质检员负责审核,由设备管理部主任负责审定,总工程师负责批准,各级审批分别在3日内完成A.
3.
6.
6.3相关部门应在7日之内按管理权限及范围更改异动设备的资料和图纸内容、修改规程有关条文A.
3.
6.
6.4资料的存档按档案管理办法执行A.
3.7报告及记录A.
3.
7.1设备异动申请表正本两份,在批准后2日内由申请人连同电子版移交设备管理部其中一份正本由设备管理部保存,电子版由设备管理部在2日内下发至以下部门厂有关领导、设备管理部、发电部、设备维修部、其它相关部门A.
3.
7.2设备异动报告正本两份,在设备异动报告批准后2日内由报告编写人连同电子版移交设备管理部,其中一份正本由设备管理部保存,电子版由设备管理部在2日内下发至以下单位厂有关领导、发电部、设备管理部、设备维修部、其它相关部门A.
3.
7.3另一份设备异动申请表和异动报告正本,由设备管理部在收到异动报告7日内移交档案室保存A.
3.
7.4设备异动申请单、异动报告的填写A.
3.
7.
4.1设备异动申请单、异动报告的填写,均须采用办法的格式、纸张,申请单和异动报告为A4纸,附件应用A3或A4纸,但按A4纸装订内容可以打印或用墨水笔书写,字迹工整清楚、无涂改签名用墨水笔签字A.
3.
7.
4.2设备异动申请单编号由设备管理统一管理,规则如下专业一年度一序列号如GL-2007-001表示锅炉专业2007年度第一份设备异动A.
3.
7.
4.3设备异动报告单编号规则设备异动报告编号与申请单相同,没有办理设备异动申请的设备异动报告编号,从最后一份异动申请单编号开始按顺序向下继续编号表1设备异动申请表编号:事项专业审核签字日期签字日期签字日期审定日期批准签字日期设备(系统)名称异动依据异动时间设备异动前异动内容(可另附草图及有关资料)异动概况异动结论填表日期签字日期专业审核签字日期签字日期审定签字日期批准日期报告班组日期规程编号设备名称工作票号异常项不符合项描述工作负责人日期建议采取纠正措施编写人日期检修方质检员日期设备管理部意见质检员日期批准人日期纠正措施的验证质检员日期报告人(检修方质检员)验证(设备管理部质检员)日期日期申请单位/、;•业申请人申请时间设备名称异动原因异动内容异动前情况(附图)异动方案(附图)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