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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校车驾驶员管理制度(试行)为了规范管理校车驾驶员(以下简称驾驶员),明确驾驶员职责,保障校车运行安全,防止各类事故(件)的发生,特规定如下
一、驾驶员要遵章守纪,切实履职尽责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校车安全条例》和各种法律法规等,以及校车管理中心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须自觉维护自身形象,言谈举止、行为习惯、要得体,着装要规范
3.驾驶员必须真实填报各种档案资料驾驶员必须自觉维护学校利益,尊重领导,团结同事,服从工作调配和安排驾驶员必须尽职尽责,热情服务,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职工作驾驶员必须尊重乘车学生及家长,自觉维护家校和谐驾驶员必须接受和参加校车管理中心及相关部门组织的有关校车等方面的培训和学习及会议,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驾驶员不准公车私用和将车交与他人或与他人换车驾驶驾驶员必须熟悉本线路的每名乘车学生,掌握学校相关人员及每名学生家长的联系方式驾驶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紧急需要时,要随叫随到驾驶员必须保证在工作时间之外,遵纪守法,不得进行赌博等违法行为
12.驾驶员不准在车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具有危害性的其它物品等驾驶员要熟练掌握各种突发事(故)件应急预案,并能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处置驾驶员不得旷工,假满后要及时到岗
15.驾驶员要认真完成校车管理中心交办的其他必要的工作任务
16.驾驶员在发生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灾害时,无条件服从工作调剂
二、驾驶员要安全驾车,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1.驾驶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安全驾车,不准超员、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为驾驶员在驾车时,不准吸烟、接听私人电话、随意停车等驾驶员必须按线路驾车,按时按点接送学生上下车驾驶员必须积极配合随车照管人员,监督和提醒学生注意乘车安全,维护乘车秩序,保证副驾驶位上无学生乘坐拒绝无关人员乘车等驾驶员在驾车时,如突遇险桥险段、异常天气及突发疾病等紧急情况,要立即停车,及时报告,稳定和保护好学生驾驶员驾车时,必须带齐各种证件驾驶员不得私自找人代驾,如遇特殊情况,须报批后,由校车管理中心统一安排驾驶员在驾车前,必须认真检查车辆状况,不准校车带病上线驾驶员在驾车时,要自觉接受管理人员查岗查车
三、驾驶员要爱护车辆,确保校车安全运行驾驶员要爱护车辆,利用水桶、水枪等工具对车辆进行勤检查、勤擦洗、勤检修、勤保养要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美观驾驶员要掌握基本的车辆维修技能和保养常识驾驶员要妥善保管和使用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随车设备驾驶员完成接送学生任务后,要将校车定点停放驾驶员要做好接送学生交接、车辆检查和维修等记录驾驶员在车辆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批后送修驾驶员要定期检查和清点随车设备,如有缺少或损坏要及时报告
四、奖罚分明,切实加强对驾驶员的量化考核
(一)下列情形轻者予以罚款,重者解除劳动合同驾驶员若因个人原因未按时按点接送学生,每次罚款100元,一年中累计3次或一个月累计达到2次违规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驾驶员若旷工,每次罚款200元,一年中累计2次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驾驶员若不经批准私自将校车开出校区,每次罚款200元,由此造成的车辆损坏或人身伤害,由驾驶员全权负责;校车管理中心可视情节轻重选择是否继续雇用,一年中累计2次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驾驶员若酒后驾车,予以解除劳动合同驾驶员若在车内吸烟,每次罚款50元一年中累计5次或一个月累计3次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驾驶员若搭载无关人员,每次罚款200元,一年累计2次,予以解除劳动合同驾驶员若造成重大事故,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所有不良后果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违反规章制度的其他应受处罚情形
1.驾驶员若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处罚或引发事故,由驾驶员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驾驶员若未及时提醒或告知车辆的保养及年检信息,导致车辆未及时保养或检验,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和交通处罚,由驾驶员负责驾驶员在驾车过程中,若疲劳驾驶如有投诉在开车过程中打瞌睡或没有精神的,核实后每次罚款200元驾驶员若超速驾车,每次罚款100元,由此而产生的车辆刮擦等维修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驾驶员若不服从调度命令或下达命令后没能及时执行的,每次罚款100元驾驶员若在驾车过程中拨打或接听手机及收发短信,每次罚款100元驾驶员若未保管好随车设备,除按价赔偿外,每件罚款50元驾驶员若未按规定清理车辆,每次罚款30元驾驶员若对副驾驶乘坐学生未监督到位,每次罚款100元;由此而造成的学生伤亡事故(件)等由驾驶员负责
(三)奖励规定校车管理中心根据《校车驾驶员管理考核办法》设置相关奖项,分别予以一定奖励长春市双阳区教育局校车管理中心二一三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