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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龙山泓发煤矿4^1二0—0年度
3、生产车间、10KV变电所等工业场所由于防火制度执行不严,产生明火,以及消防器材不到位,电器设备,电缆使用年限长、绝缘损坏、未能及时更换,雷雨季节,防雷、防静电设施不完善、损坏等原因将引起火灾,对火源地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发生的自然灾害,如控制措施不力,也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使用的压风机属压力容器,如由于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数量不够,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工具、附件存在设计不当,强度不够,维修不当,作业场所环境不良,加之操作人员在工作中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存在上述原因,极易造成设备损坏和储气罐爆炸事故,将对工作场所内的人员和压风机房附近的工作人员造成伤亡和财产损失
6、井口50m范围内,控制不力,有烟火时,烟火极易通过井筒进入井下,造成井下火灾,产生井下人员伤亡和造成经济损失第三节井下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矿井开采的地下作业场所有各种较大的限制因素,如空间狭小,作业环境条件较差等,各生产,安全系统复杂,设施、设备较多,如果某一个环节出现问题,有可能造成区域系统或整个系统的事故发生根据煤矿生产的特点和井下环境,以及煤矿安全事故的教训总结可能发生各种事故的自然条件因素有、瓦斯因素井田内所开采煤层有一定的瓦斯含量,在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的区域范围内,如遇违章作业、放炮产生火焰、明火、电器火花、金属捶击或摩擦火花等可能引起瓦斯燃烧或瓦斯爆炸,因此必须加强对机电设备,瓦斯积聚和放炮等管理工作
二、火灾因素矿井内开采的各煤层均为不易自燃煤层,井下火灾因素主要为外因火灾在生产过程中,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要求,溜子使用不当、井下烧焊时措施不力,放炮管理不善,机械冲击与摩擦,电源电器短路等都有可能造成人为、机电等外因火灾
三、顶板因素矿井在采掘生产过程中,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矿山压力随之增大,矿压显现程度更加明显,再加上煤系地层地质情况复杂,断层纵横,顶板裂隙发育,底板松软等因素,采、掘、巷修工作面,如不按规程措施施工,放松管理,可能造成顶板事故发生
四、透水因素随着矿井煤层开采的范围增大,汇水面积逐渐扩大,地表和岩层的次生裂隙迅速发育,大气降水和地表水渗入采空区,老空区存在着积水因素;煤系地层中的含水层积水等,均是透发水灾的因素
六、其它因素
1、煤层在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其它有害、有毒气体
2、人员操作不慎,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作业和指挥
3、人员操作时精力不集中,健康原因,本身的身体素质状态、心理状态、情绪等不稳定因素
4、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造成事故隐患未及时排出
5、安全生产管理、督促整改不力等以上因素均可能造成事故的发生第四节煤矿井下事故造成的后果及对周围的影响
一、瓦斯事故瓦斯爆炸的主要危害表现在三个方面瓦斯爆炸产生的爆炸高温可达1850-2650°C,不仅烧毁设备,烧伤人员,还能点燃木材,支架、煤尘、引起火灾和煤尘爆炸事故,扩大灾情瓦斯爆炸后的气体压力是爆炸前气体压力的7-10倍,气体压力的骤然增大,将形成强大的冲击波,并以极高的速度向外冲击,从而推倒支架,损坏设备瓦斯爆炸同时生成一氧化碳等大量的有害气体,发生爆炸后,同时大大降低空气中的氧气浓度瓦斯爆炸的发生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是瓦斯浓度必须在爆炸界限内,一般为5%—16%;二是混合气体中的氧气浓度不低于12%;三是有足够能量的点火源,点火温度不低于650°C,能量大于
0.28mj,并且持续时间大于爆炸感应期瓦斯是种无色,无味的气体,相对空气密度为
0.554,其扩散性很强,会很快扩散在空气中,本身无毒,但不能供人呼吸,高浓度的瓦斯聚集,降低空气中的氧气含量,可能造成人员的窒息死亡
二、火灾事故构成火灾的基本要素归纳起来有三个方面一是热源具有一定温度和足够热量的热源才能引起火灾;二是可燃物;在煤矿矿井里,煤本身就是一个大量而且普遍存在的可燃物,二是空气,任何可燃物尽管有热源点燃,但若是缺乏足够的氧气,燃烧就不能持续,所以空气供给是维持燃烧不可缺少的条件,燃烧就是剧烈的氧化现象矿井火灾的危害及影响主要有在火灾的发展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煤炭燃烧产生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02)、二氧化硫(S02)、烟尘等,另外坑木、橡胶、聚氧乙烯制品的燃烧生成大量的一氧化碳、醇类、醛类以及其它复杂的有机化合物,这些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随风扩散,可能波及相当的区域甚至全矿;高温往往引燃邻处的可燃物,致使火灾范围扩大;火灾的发生还可以提供了瓦斯的引火热源,因此,火灾往往容易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三、顶板事故煤矿顶板事故特性是煤层上覆岩层由于地质构造的影响,造成节理发育、风化、淋水,当原始应力受到破坏后形成集中应力,致使岩石产生新的裂隙后重大冒落,顶板事故具有隐蔽性、突然性,其冒落的范围大小与所产生的顶板岩层较大的影响,与支架支护的状态有一定的关系;松软的顶底易于冒顶,形成局部顶板事故,面坚硬的顶板则不易冒落,则易于形成大面积的冲击地压,造成较大的顶板事故
四、水灾事故矿井水害原因主要有自然和人为两大原因,自然原因主要是自然界条件复杂、季风气候和地层含水性,地质构造因素(断层、溶洞、暗河、褶曲、裂隙);人为原因开采后汇水面积加大,造成采空区积水,人为因素水害等,以上因素往往造成突发性的水害,当采空区积水伴有有害的气体同时涌入时,增加了水灾事故可能波及的范围
五、其它事故矿井煤炭开采的工艺不当,人为操作不当造成的事故,如瓦斯集聚、放炮、机械运转、提升、运输等,也有可能造成人员的伤害和财产的损失,这是煤矿开采生产过程中不能忽视的问题第四章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一、瓦斯爆炸事故预防措施
1、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1加强日常通风管理,严格执行通风管理制度,保证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保证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工作场所和雨室有足够的新鲜风量,严禁井下微风、无风和瓦斯超限作业2主扇管理每月由机电管理部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主扇要保证一台正常使用,一台备用,备用主扇要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保证随时都能开启3加强供电管理,保证供电正常,减少无计划停电停风4恢复已封闭的施工场所和采掘工作面以及接近这些地点必须先按规定排出其中积聚的瓦斯及有害气体,排放前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掌握采掘工作面所处的位置,及时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按规定发出预测预报通知单,防止误透老巷造成事故5加强通风设施管理,通风设施要严格按质量标准化施工,并加强管理,所有入井人员,必须爱护通风设施,严禁擅自拆除和破坏通风设施,严禁一组风门同时开启,严禁推车撞风门6加强瓦斯管理,防止瓦斯积聚,井下各采、掘、修工作面都要班班设专职瓦斯员负责瓦斯检查,其它地点和区域严格按规定坚瓦斯检查制度,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校核检查制度,严禁脱岗、班中睡觉、空班、漏检、误检、假检等违章现象,要加强本职区域内瓦斯检查,防止瓦斯积聚,防止瓦斯超限作业7加强安全监测系统的管理,充分发挥监测装置的作用要定期和不定期对监测系统进行调试,确保灵敏可靠8巷道贯通前,应对预透点进行瓦斯检查和通风情况检查,并应做好风量调节的准备工作,贯通后,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防止瓦斯积聚9抓好巷道的日常维护工作,防止因巷道失修严重或冒顶影响矿井通风10在日常通风管理上,要消除无风、微风、扩散通风、不合理的串联通风
2、防止瓦斯爆炸措施1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瓦检员严禁脱岗、班中睡觉,严禁漏检、误检、假检2加强瓦斯抽放工作,保证工作面掘进和回采时瓦斯深度不超过规程规定的浓度3加强防尘管理,建立健全综合防尘系统,建立并严格执行综合防尘管理责任制,使防尘工作有人问、有人抓、有人管和有人负责合理选择通风断面和分配风量,减少煤尘飞扬4采面进、回风巷、相邻的采掘工作面,相邻的煤层间都必须按有关规定设隔爆水袋5采掘工作面放炮时,炮泥充填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二、火灾事故预防措施
一、井下火灾预防措施
1、井下机电碉室、井底车场、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都应有消防器材,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本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并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2、设置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安装有胶带输送机的巷道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地面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
3、加强电气设备管理,消灭失爆,杜绝产生电气火花
4、采掘工作面爆破必须使用水炮泥,水炮泥充填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禁放糊炮、明炮
5、井口房、瓦斯抽放泵房和扇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电炉取暖,井下严禁用电灯取暖和使用电炉
6、井巷和碉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变压器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严禁将剩油和废油泼放在井巷或碉室内
7、每季度由矿长组织机电、通风、器材、安检等部门,对井上、下的消防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地面火灾预防措施
1、地面工业广场必须按照消防要求安设消防栓,地面消防器材库必须配足消防水管
2、地面存放的油脂、木材、塑料制品等易燃物品分类码放整齐,并留有足够的安全间隙
3、矿必须定期组织对地面消防安全检查,对地面用火的单位必须严格用火管理,严禁发生火灾
三、冒顶事故预防措施
1、地测人员应根据采掘生产作业计划及时提供可靠的地质说明书,做好每月一次的地质预报工作
2、生产技术科应组织施工单位针对施工地点的地质情况选择合理的方法和支护形式,合理开拓布置,编制针对性强的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组织生产,要坚持每周一次的检查验收制度
3、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制度,规程、措施必须贯彻到全体施工人员,履行签字手续,方可上岗
4、认真落实顶板管理责任制,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干放心活、标准活,对质量低劣的工程坚决推倒重来,并追究责任
5、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交接班制度、干部跟班制度、顶板观测预报制度、初次放顶现场指挥制度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回采工作面
(1)搞好支护质量和顶板监控,严格兑现规程、措施
(2)搞好“三量”观测和顶底板岩性分析工作,掌握开采煤层的顶板活动规律,便于指导生产,实现科学管理顶板
(3)认真贯彻落实煤矿“三大规程、采掘质量标准化以及上级关于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加强工作面顶板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4)工作面要有足够的备用材料,便于处理过断层、构造及顶板来压的抢险工作
(5)采面装面、收面、过断层、初次放顶、初次来压等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顶板事故发生
(6)工作面两巷替换棚子时,必须严格执行“先支后回”的原则回收两巷支护时,要加强退路棚子的维护,确保回收安全
(7)按作业规程规定抓好工作面的工程质量,严格液压支柱的初撑力管理
(8)搞好液压支柱的检修和维护,保证液压支柱元件、构件的完好使用
(9)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支护,确保支柱能及时支护,保证液压支柱能及时控制顶板
(10)两巷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搞好超前支护掘进工作面
①严格按作业规程及质量标准化要求组织施工,消灭不合格工程
②切实抓好事故多发地点的安全工作,对新开的三岔门、四岔门要有专门设计、专门措施,确保复杂地点的施工安全
③尽量避免断层和地质构造复杂的地方开门
④锚喷巷道的锚杆要紧跟迎头,复喷到迎头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有明确规定,并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进行喷浆,不准超距离未喷继续往前施工,对放炮崩坏的支护,应由外向里逐步处理,处理处以里严禁有人锚杆间排距、抗拨力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⑤巷道贯通,地测人员要及时下达贯通预透通知书,施工单位接到通知书后,要及时编写贯通安全技术措施,提前对预透地段进行加固,贯通应采用多打眼少装药的方法贯通
⑥放炮后,要及时撬掉顶帮活秆(煤),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⑧严格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对不合格工程坚决推倒重来,决不姑息迁就
⑨施工中如遇地质构造变化,要编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组织兑现巷道修复
①失修或严重失修的巷道在修复前严禁人员进入,修复时必须做到“一工程一措施”
②巷道修复必须由外向里,先支后拆,逐步进行
③巷道冒顶较高的地点,必须有处理高顶瓦斯和支护顶板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④井下巷道必须进行每周一次巡查制度,发现隐患,要及时进行汇报处理
⑤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发现活砰要及时撬下,按措施规定进行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施工过程中随时清理工作地点,确保退路畅通
⑥加强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三岔口、四岔口、交岔点、预透点等处的顶板管理与施工指导,确保施工的安全推进和质量
四、水灾事故预防措施
1、井下水灾防治措施1成立井下专职的防治小分队,由防治水办公室领导,负责清理井下淤泥,保证井下水沟畅通,并掌握井下涌水情况,及时向矿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汇报
(2)雨季前,要做好各采区上、下山水沟、主平碉水沟的清理工作
(3)建立检查制度,加强雨季排水工作,随时掌握矿井涌水量情况,地测人员要对涌水量按规定测定,向矿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汇报
(4)要有备用排水设施,并保持完好,能随时投入运行
(5)掘进工作面掘进时,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2、地面防治水措施
(1)要与兴义市气象站保持联系,掌握降水情况
(2)矿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下设防治水办公室和防洪抢险队,要拟定目标计划,统筹安排,搞好雨季期间的防洪工作
(3)雨季前,由矿长组织地测、生产、安检、财务、机电等部门对防洪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4)雨季前,物资供应人员要做好防洪物资供应准备工作,确保雨季期间安全生产
(5)地测人员要对井田开采范围内的河流、裂隙、塌陷区、小窑、采空区等进行全面检查,凡对安全生产有威胁的地点,要向防治水领导小组和有关领导汇报,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6)雨季前,要做好预防性电气试验和设备联合试运转工作,所有下井的高压电缆必须做好耐压试验,不合格或未经试验的避雷器严禁使用要提前做好防雷电材料、配件的准备工作
(7)主平碉、行人进风平碉和风井工业场地及主要建筑物的水沟,要在雨季前清理畅通,防止地表水涌入井下8雨季期间,要做好排砰场、轻便道、路基的巡查、加固以及泄洪涵洞和道旁水沟的清理工作,防止被洪水冲塌路基和堵道而影响安全生产
五、地质灾害事故预防措施
1、成立地质灾害防治机构
2、与有相应资质的地质灾害评估机构合作,共同研究泓发煤矿矿井地质灾害
3、根据2010年采掘作业计划编制2010年度矿井岩层移动观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观测成果制定预防地质灾害发生的措施及避免地质灾害事故扩大的措施
六、机电事故预防措施
1、加强机电人员的技术,提高业务素质,要害工种和维修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2、加强高压线路的巡查工作,所有回路必须组织专人定期进行检查,特别是雷雨季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所有回路处于完好状态
3、认真做好大型设备的测试和主要零部件的探伤工作
4、严格油脂的化验工作,对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压缩机用油等都必须经过化验,不合格或不符合设备说明书要求的不准使用
5、加强机电管理,防止事故发生1坚持对供电、用电线路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低压线路实行动力和照明分开,分开供电,集中控制,要做好安全用电,严禁在供电线路上乱搭乱接2井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经过严格的防爆检查并有防爆性能合格证后方可入井使用,使用中的电气设备,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检查,不合格的要及时处理或更换3严禁延燃性电缆下井使用,电缆必须按规定吊挂,电煤钻要有综合保护装置并使用专用电缆,每月割一次尾巴线4坚持使用真空开关和电动机的综合保护装置5井下供电要具备“三大保护”,并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掘进供电要做到“三专两闭锁O6搞好电器设备、电缆、开关及线路计算的整定工作7对采掘工作面最远点的电气设备必须进行远点漏电跳闸试验,一月不得少于一次8各种机电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做到灵敏可靠9加强对大型设备的管理工作,按固定设备主要部件定期检查维修,编制并实施预防检修计划
七、运输事故预防措施1建立和健全运输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人2井下人员在大巷行走,必须走人行道,如需在大巷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3电机车在弯道、底车场、人员密集、电车司机视线受阻区域段行驶,要使用好报警信号装置4电机车要做到台台完好,使用中的电机车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用好洒砂装置电机车运行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326条规定执行,刹车制动距离定期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5加强矿车管理定期维修完好,在用矿车经常检查,不合格的严禁使用6平巷运输时,严禁扒车、蹬车、跳车,机车运行时要注意前、后方,如有障碍物应减速刹车过风门、巷道口、弯道、道岔、坡度大、噪音大的地方,都要按规定限速行驶7严禁任何人乘坐溜子和皮带以及用溜子或皮带运送各种材料和工具第五章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根据安龙县龙山泓发煤矿业务部门设置实际情况,为做好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决定成立安龙县泓发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即泓发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长矿长副指挥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成员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掘进队队长、采煤队队长、通风工区区长、机电科科长、调度室主任、生产技术科科长、安检科科长、工区区长指挥部日常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由调度室主任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四班调度员组成
一、根据抢险救灾应急工作需要,指挥部下设9个专业工作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1、抢险救灾技术组组长总工程师成员各专业工程师、生产技术科科长、机电科科长、通风工区区长
2、抢险救援组组长生产副矿长成员采、掘区队相关人员
3、医疗救护组组长井口急救站站长成员急救站及后勤相关人员
4、物资筹备组组长后勤副矿长成员物资供应有关人员
5、通信保障组组长调度室主任成员调度室有关人员
6、资金筹备组组长企业负责人成员财务有关人员
7、供电保障组组长机电副矿长成员机电科有关人员
8、救灾情况信息整理和事故分析组组长安全副矿长成员安检科有关人员
9、后勤保障组组长后勤副矿长成员食堂相关人员
二、各专业工作小组职责分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组在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坚持以人为本,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努力降低损失具体分工如下
1、抢险救灾技术组负责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根据已掌握的资料和现场调查情况,对已发生的灾害规模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灾害面积进行评估,确定其等级;分析灾情的特征、性质,预测将波及的范围及趋势,并按速报制度的规定及时上报;对正在发生变化的灾害进行科学分析,及时提出处理方案
2、抢险救助组负责抢救灾区人员,寻找失踪人员,配合有关部门按照事先选定的路线及时将受灾人员和财产疏散到安全地带;对灾区尚存危害部分采取紧急措施
3、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救护伤员
4、物资筹备组负责抢险材料、工具、设备筹备和供应
5、通讯保障组保证抢险救灾通讯畅通
6、资金筹备组保证应急抢险救灾及时到位
7、供电保障组负责组织候选供电设施和电力调度,确保灾区供电正常
8、救灾情况信息收集整理和事故分析组负责对救灾情况信息进行收集、整理,按规定向有关安全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部门汇报和联系,并参与或协助事故的调查的分析处理
9、后勤保障组负责抢险期间的交通畅通和抢险人员的生活
1、报警采用广播、电话和其他方式告知全矿员工出现了事故
2、通知全矿人员紧急行动一是通知应急人员(队伍)紧急集合,二是告知其他无关人员采取防护措施,如转移或撤离到安全地点
3、通知外部机构根据应急的类型和事故严重程度,事故抢险救灾指挥长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将事故有关情况上报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盘江分局、安龙县政府等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煤炭工业管理部门如需外部救援机构参与抢险、救灾必须及时向安龙县政府部门提出要求并及时联系黔西南州救护大队领导和参与事故抢险
4、确保抢险、救灾期间的通讯联络首先必须采取措施确保抢险救灾指挥部与现场和外部的通讯联系
5、向公众通报事故应急救援情况在事故影响到周边居民的情况下,事故抢险救灾指挥部可利用广播系统,及时告知居民该采取什么样的行动,采用何种防护措施,避免紧急情况下发生混乱,指导居民正确疏散和避难
6、向新闻媒体通报应急信息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新闻媒体记者采访时,保卫人员应该确保在没有得到允许的情况下,不准许他们进入抢险救灾指挥部或应急人员正在控制险情的地方进行采访,防止误导的发生同时要由后勤副矿长负责接待新闻媒体部门,处理好与新闻媒体之间的关系,并定期发布应急救援有关信息第七章接到事故报告后应采取的行动和措施根据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灾指挥长必须安排有关部门及人员,尽快查明事故性质、井下设施破坏情况,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对一般事故,抢险救灾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安排现场人员和有关部门利用现场附近的抢险救灾、设施和器材立即进行现场抢险、抢救,抢险、抢救过程中同时采取预防事故扩大的措施调度室接到通知后立通知应急指挥部成员和相关专业组到调度室待命,听候抢险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的调遣
二、对重大以上事故,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全面展开抢险救灾工作
1、安排有关部门清查事故现场及影响范围内的人员,决定现场影响范围内人员的安全撤退路线、撤退方式、方法、撤退到安全地点待命(待命地点必须有联系电话)
2、根据事故对设备设施的破坏程度,发生事故的严重程度和有可能波及的范围或事故扩大的可能性,决定人员撤退的安全路线,撤退方式、方法和需要撤人的范围
3、根据决定的撤人区域范围,迅速设置警戒工作和警戒岗哨位置,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灾区
4、对参加事故抢险,救灾的人员必须统一指挥、听从命令,并建立抢险救灾人员出入事故现场警戒区域的登记、报告制度和出入警戒区域的发放许可证制度,凡出入警戒区域范围的有关人员必须持有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批准的许可证或通行证警戒区的站岗人员必须对出入人员进行严格的盘查,认真记录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签字制度,注明交接班时间、地点、人员等情况及出入范围人员的进出时间
5、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扩大的可能性由指挥部决定切断供电的范围及区域,并挂上停电牌,未经抢险救灾指挥部同意不得摘牌送电并严格执行停送电的管理制度
6、在井下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必须确保井下供风系统正常、可靠、稳定,未经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同意,不得随意停风或改变风流方向指挥部决定改变风流方向时,必须提前撤出有可能影响区域内的人员并重新布置警戒范围和站岗人员,明确改变风流方向后的影响区域内的情况,供电情况、人员撤离情况,警戒站岗到位情况和人员撤出的方式方法及安全撤离路线
7、矿井井下的压风自救系统,必须保证正常供风,抢险救灾时间,也必须正常供风,未经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同意,不得停止压风自救系统的供风
8、安排专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在作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按抢险救灾指挥部布置的监测、监控地点,对事故区域内的灾情变化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以及有关需要检测的相关数据、参数进行定期的监测监控,并及时将收集的情况资料和检测数据提供给指挥部,以便指挥部及时作出决策或调整抢险救灾方案
9、根据发生事故的类别、性质,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制定事故抢险,救灾的现场方案、措施,报指挥部批准执行同时要制定控制事故扩大和事故可能扩大后的应急措施,以上的处理方案和措施由抢险救灾指挥部安排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编制,并严格贯彻执行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如遇意外情况变化需要修改抢险、救灾方案和措施时,必须立报告指挥部,由指挥部决定方案和处理措施的修改
10、处理事故期间,根据事故的类别和抢险、救灾需要,迅速调集抢险、救灾的有关设备、设施、器材、物资等,保证抢险救灾的需要,并及时供给
11、处理事故期间,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井上、井下的交通情况由指挥部决定,是否进行交通管制和指挥,并与交警部门取得相应的联系,无关车辆必须撤出事故现场,确保事故抢险、救灾车辆的正常、快捷通行
12、根据事故的性质、范围、影响区域程度,由事故抢险救灾指挥部决定调集矿井范围内的其它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器材
13、参加事故抢险、救灾的队伍,人员必须明确相关的地点、任务和应急处理方法措施必须做到应急工作程序不乱,不盲目,指令明确
14、对指挥部下达的指令、任务、应急队伍和人员到达的时间、地点、现场情况汇报程序、处理方式、方法和变更,任务完成情况及时间均必须认真、准确地做好记录和填图,以便于指挥部及时掌握处理进展信息情况
三、安全生产事故汇报流程发生事故现场第一目击者必须就近用电话或手机(地面发生事故时)向矿调度室汇报,调度室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按照以下事故类别汇报流程向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
1、瓦斯、煤尘事故矿值班领导一总工程师一矿长一机电副矿长一安全副矿长一生产副矿长f生产技术科科长一通风工区区长一调度室主任一事故单位区长一安检科科长f机电科科长
2、顶板事故矿值班领导一生产副矿长一总工程师一矿长安全副矿长一生产技术科科长一调度室主任一事故单位区长一机电副矿长一安检科科长-机电科科长一通风工区区长
3、井下火灾事故矿值班领导一总工程师一矿长一生产副矿长一机电副矿长一安全副矿长一生产技术科科长一调度室主任一通风工区区长一事故单位区长一安检科科长一机电科科长
4、水灾事故矿值班领导一总工程师一矿长一机电副矿长生产副矿长一安全副矿长一生产技术科科长一调度室主任一安检科科长一机电科科长一通风工区区长一事故单位区长
5、机运事故矿值班领导一机电副矿长一矿长一总工程师一安全副矿长一生产副矿长一生产技术科科长一调度室主任一安检科科长一通风工区区长一事故单位区长
6、其它事故矿值班领导一安全副矿长一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一矿长一机电副矿长一生产技术科科长一调度室主任一事故单位区长一安检科科长一机电科科长一通风工区区长
7、主扇突然停风矿值班领导一总工程师一机电副矿长一安全副矿长一生产副矿长-矿长一生产技术科科长一调度室主任一机电科科长一通风工区区长一安检科科长
四、人员紧急疏散、撤离当接到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汇报,需要紧急疏散、撤离人员时,由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达撤离命令,命令通过调度室直接下达到所需要撤离地点的各个作业现场的班组长,由现场的班组长负责清点本班人数并立即组织撤离班组长在接到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撤退命令后按如下程序执行
1、立即清点本施工班组现场工作人员,传达应急指挥部所下达的撤退命令
2、立即按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命令及规定的路线、时间、撤离到规定的位置待命,如果命令没有说明撤退路线的,则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或《作业规程》规定的避灾路线撤退
3、撤退路线若需通过灾害影响的区域时,必须按规定配带好随身携带的个体防护装备(自救器、湿毛巾),迅速通过受灾害影响区域其原则为找最短路线进入新鲜风流的安全区域,然后撤到指定的安全地点避开在灾害影响的区域内行走或停留
4、撤退过程中,若遇其他工作人员,应立即说明情况和撤退原因,并一同或协助进行撒退
5、撤退到预定的待命位置或安全地点后,班组长应立即重新清点本班组人数和撤退路线上一同撤出的人数、姓名、单位
6、清理完毕后,立即汇报给抢险救灾指挥部或本单位值班人员
五、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矿井事故发生后,为保证事故调查取证客观公正地进行,对事故现场要进行保护,事故抢险救灾指挥一般应采取如下措施
1、事故发生后,应采取一切手段救助,救护现场受伤人员,并积极采取措施,预防事故扩大
2、在抢险救援过程中,为抢救受伤人员必须移动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3、尽可能的对现场物证如破损部件、碎片、残缺物、致害物等进行收集、并将收集的物件注明地点、时间、物件名称、管理人员、收集的物体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试,收集物件时必须是不少于两人一组
4、要采取措施对现场进行认真保护,凡与事故有关物体、痕迹、状态等均不得破坏第八章事故应急救援和资源信息情况第一节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治、救护与医院救治
一、泓发煤矿医疗抢险机构设置情况泓发煤矿的井口创伤急救站作为事故直属的医疗抢险机构,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工伤由井口创伤急救站进行救护,伤势严重的必须送往安龙县人民医院和黔西南州州医院进行抢救或医治
二、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救治和医院救治一旦发生事故,要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应急救援总指挥要立即通知安龙县人民医院或黔西南州医院到现场进行抢救,根据现场受伤人员伤情严重程度,决定将伤员转移到安龙县医院及黔西南州医院治疗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抢险队伍首要任务是要抢救伤员,采取必要的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并将受伤人员转移到安全地点,根据平常训练的要求,尽可能对伤员进行简单的救护包扎和人工呼吸等措施第二节安全、消防设备、器材分布泓发煤矿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的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建立了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井下巷道均布置有供水防尘系统、压风自救系统、防灭火系统和设施,巷道每50-100m留有一个三通闸阀,各采、掘生产作业工作面及机电碉室均配备有相应型号的灭火器与防灭火设施,防、排水系统均建有独立的体系和管路等第三节个体防护设备、器材分布施工人员的个体防护设备、器材主要有自救器、便携式、防尘设施、工作服、安全帽、矿灯等,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配备,按规定要求施工人员必须随身携带,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八类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自动检测仪第四节人力、物力、技术、专业应急队伍分布情况矿现有职工260人,其中井下职工200人,地面职工60人,一旦矿区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以上人员将全力投入到事故应急救援当中,如需支援,将与黔西南州救护队联系第一章应急救援预案适用范围第一节编制目的和适用范围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职责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第8号令第十一条规定“煤矿企业应当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o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文件安监总厅字
[2005]43号的要求,安龙县泓发煤矿组织有关部门,编制2010年度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本预案的目的是矿区范围内一旦发生事故,应该采取的紧急措施和应急方法,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控制事故发展,并尽可能排除事故,保护现场人员和场外人员的安全,将事故对人员和财产及环境损失降低至最小程度本应急救援预案适用于安龙县泓发煤矿地面和井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用于指导事故抢险救灾处理及平常安全检查、培训和演练第二节主要编制依据本预案编制主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文件主要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4号令第九章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的通信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具体通信联络方式如下
一、事故救援值班电话矿调度室
二、外部救援联系电话
1、安龙县煤炭局联系电话
2、安龙县安监局联系电话
3、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盘江分局联系电话
三、泓发煤矿组织机构负责人及部门电话
1、泓发煤矿矿长
2、泓发煤矿分管生产副矿长
3、泓发煤矿分管安全副矿长
4、泓发煤矿总工程师
5、生产技术科
6、机电科
7、通风科
8、安检科
9、物资供应10>安龙县人民医院
11、黔西南州医院第十章保障应急预案贯彻执行的措施
一、内部保障
1、矿所属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成立专职和义务抢险救灾队伍,如雨季防洪抢险队伍,义务消防队伍
2、物资供应提供必须的救援设备、物资、器材
3、安龙县县医院、黔西南州医院为抢险救灾提供必须的抢险救灾医护人员、设备、药品
4、机电科保证抢险救灾的通讯联络安装抢险救灾电话
二、外部救援一旦事故扩大,本矿内部保障不能满足要求时,由抢险救灾指挥部请求当地政府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并咨询有关专家,请求提供救援信息
三、培训和演练计划
(一)、培训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矿各科室及各区队的全体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1、一级应急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2、二级应急组织每一工程开工前或半年进行一次培训;
3、新招的人员及时培训;主要培训以下内容
1、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
2、施工安全防护、作业区内安全警示设置、个人的防护措施,现场设施的构建、伤员的运送等
3、对危险源的突显示特性辨识;
4、事故报警;
5、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6、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二)演练
1、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经过有效的培训,矿各科室人员、各区队人员每年演练一次矿根据计划安排不定期举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日后工作中加以提高
2、矿应制定专门的培训计划对所有的应急者进行培训,以提高应急者的知识和应急救援水平,保证在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快速、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
3、应急救援与演练的基本任务是锻炼和提高队伍在突发事故情况下的快速抢险堵源及时营救伤员,正确指导和帮助群众防护与撤离,有效消除危害后果,开展现场急救和伤员转送,提高应急救援技能和应急反应的综合素质,有效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事故损失第十一章应急的管理措施和要求
1、本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毕后必须组织有关领导和科室集中会审后报安龙县安监局、煤炭局
2、在生产过程中,要根据生产环节的不断变化对本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不断修改、补充完善
3、应急预案下发到各单位后,各单位负责人应组织落实预案中的各项工作,如开展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和培训,落实应急资源并定期检查,组织开展应急学习和训练,对应急预案实施动态管理与更新,并不断完善第十二章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抢险救灾指挥部根据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情况,确认符合如下条件后,可终止应急救援程序
1、受伤人员和遇难者转移出事故现场,遇难者善后已得到妥善处理
2、事故周边地区人员和居民区受事故危害已解除,不再受到事故危害
3、事故现场取证工作已结束、事故原因已调查清楚
4、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事故终结,事故终止后,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周边地区人员11301切眼,ffi Q密HI=»=采罕区ZZ1水久风门木火MT乂睹®—欠突*•大藉携«■~-拽气监*避*方峻©W6KS1S风——i凤s~42,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397号令6《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7《煤矿安全规程》2009版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373号令9《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第三节预案级别根据泓发煤矿的生产实践及所在地危险源的情况和对周边的影响,本预案定为1级预案企业级第二章矿井概况安龙县龙山镇泓发煤矿位于安龙县城北面的龙山镇,与安龙县城北平距约35km,行政区划隶属黔西南州安龙县龙山镇所辖;矿山距南昆铁路80km左右,矿区有柏油公路与安龙-贞丰县级公路相连,交通较为便利1992年经安龙县政府批准,筹建安龙县龙山泓发煤矿,设计规模为3万t/a,属个体经营,93年开始投产开采C
2、C3煤层,2009年9月本矿委托贵州创新矿冶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安龙县龙山镇泓发煤矿(变更)开采方案设计》2009年10月贵州省能源局(黔能源发
[2009]206号)文件,对安龙县龙山镇泓发煤矿开采方案设计(变更)进行了批复在该方案的基础上进行《安龙县龙山镇泓发煤矿安全专篇(变更)》的编制通过技改后设计年生产能力为15万吨技改后的设计服务年限为13年,设计为一个炮采工作面二个掘进达到年生产15万吨能力矿井平碉开拓方式,主平碉井口标高为+1425m,副平碉井口标高为+1489m,回风平碉井口标高为1610m采区巷道布置为C
3、C2采用上下山分层布置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矿井通风采用机械通风机进行,通风方式为抽出式,进风井和出风井布置方式为边界并列式井下局部通风地点采用局部通风机压入式供风本区为侵蚀形成的碎屑岩脊状山陡坡地貌最高点为矿区中部的山头标高+1877m,最低点为矿区外南面冲沟,标高+
1225.81!最大相对高差为+
661.2ni,为中切割地区矿区水文地质条件较简单——中等,其水文地质条件属I类II型首采区全部位于最低浸蚀基准面(+
1225.8m)之上矿区范围及其附近无地表水体工业场地附近有一泉眼,标高+1700ni,泉水流量40m3/h,能够满足矿井生产生活用水本矿所在区域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
15.1C,年平均降水量
1254.7mm灾害性天气主要有春旱、夏旱、夏暴雨、秋绵雨、倒春寒、冰雹、凝冻等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矿区地震烈度为VI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V
0.05g,因此,本工业场地所在地的地震基本烈度为VTo龙山煤矿区(田)含煤岩系为上三叠统火把冲组,厚度1000m左右,主要由石英砂岩、细砂岩、粉砂岩、粘土岩及煤层(线)等组成含煤层(线)80余层,但在全区可采煤层,自下而上仅有C
2、C3两层煤,
0.79—
0.84m、
0.87—
0.90m,煤层顺层产出,煤层厚度较稳定,分布整个龙山煤矿区(田);肉眼观察,C
2、C3两层煤皆为黑色、块煤、呈玻璃或金刚光泽,性脆,阶梯及参差状断口,属气肥煤矿区位于兴仁向斜(龙头山向斜)南翼区内构造简单,为一北西、南东向平缓单斜构造地层总体走向北西西一一南东东,倾向北东15——30度,倾角12—18度煤层倾角C3100-
120、C280-150o矿井为低瓦斯矿井,煤尘有爆炸危险性,煤层均为不易自燃煤层,自燃倾向分类为1【1级,属地温正常区矿井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有260A,其中井下作业人员200A,地面人员60人矿井所属各生产单位均采用“四•六制工作制度,即为每天分为四个小班组织生产、每小班工作时数为6小时,采煤工作面采用倾斜长壁式回采,其落煤方式为放炮落煤方式;人工装煤,刮板输送机,矿车运输,采场作业空间支护方式为单体液压支柱配金属绞接顶梁,采空区处理方式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掘进工作面掘进方式为炮掘,支护方式有锚、网、喷浆联合支护和架棚(矿用工字钢)支护形式;矿井井下供电电压等级为最高660v,通过地面变电所供到井下变电所供到井下各生产采掘工作面和运输巷道内等井下的用电地点;矿井运输采用蓄电池机车牵引矿车将煤运到地面煤场第三章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第一节地面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
一、危险目标的确定
1、地面炸药库
2、地面锅炉房
3、地面变电所
4、地面压风机房地面安装有压风机二台
5、雨季期间,矿区频降暴雨,冰雹、雷电、这些灾害将导致淹井,地表滑坡、泥石流、电力通讯中断等自然灾害事故第二节地面危险目标的危险性及其对周边的影响
1、使用的火工品属易爆物品如果存放场所环境不良,加之操作人员在工作中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等原因,极易造成爆炸事故,事故的发生将造成在该处工作的人员和周边地区的居民伤亡和财产的重大损失
2、正在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如由于防护、保险等装置缺乏,数量不够,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工具、附件存在设计不当,强度不够,人员在工作中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存在上述原因,极易造成维修不当,个人防护用品存在缺陷作业场所环境不良,加之操作设备损坏和锅炉爆炸重大事故,将对工作场所内的人员和周边地区的居民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