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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附件二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书工程名称___________建设单位_勘察单位______________设计单位___________施工单位_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交底人员___________交底日期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定额与质量监督站监制理;
4、现场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进行监理;
5、无非法指定材料和设备生产厂家、供应商的行为;
6、对现场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现象和质量事故,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并配合有关单位调查处理;
7、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对分项工程及时进行验收签认;
8、监理技术资料分类归档,齐全、真实;
9、按规定提交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六)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
1、所生产的防护设备与其生产许可证相符;
2、有健全的组织生产、质量检测、档案保密、施工安装、售后服务等管理制度,使用统一制式销售合同;
3、无私改图纸和无正规图纸、偷工减料、异地私设加工点等行为;
4、无不良市场竞争行为;
5、防护设备生产和安装人员有相应资质及上岗证书,防护设备的产品质量和安装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6、按时参加防护设备安装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并按规定提交有关资料
(五)工程质量检测单位:
1、按照核准的类别、业务范围承接工程质量检测任务;
2、建立健全检测业务基本管理制度;
3、检测内容和方法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4、检测报告形成程序、数据及结论应符合要求
四、对工程参建各方的有关要求
(一)工程参建各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规范、标准和省、市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项法定义务,依法对建筑工程质量负责
(二)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和设备等应组织进场验收,相关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形成验收记录,并按要求进行抽样检验不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不准使用
(三)施工中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四)认真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用于工程上的重要材料、构配件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试验
(五)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针对工程特点提出有关人防工程质量通病预防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力争消除质量通病
(六)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或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时,参建各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并按规定程序妥善处理
(七)工程参建各方应将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入施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建设过程中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审核应有专人负责在合同中应约定文件资料的责任签字权限,确保资料的真实、有效、及时和完整
(八)施工现场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及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措施、质量检验制度,参建各方应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
(九)原材料应分类、分区堆放,标示明确钢筋应分原材料堆放区、加工区、半成品存放区,每一区域的钢筋应标示明确;混凝土搅拌区应当有配合比标志牌、经鉴定的计量装置;水泥存放应按规范要求设专门的水泥库
(十)防护设备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方场地应平整、兼顾、不积水堆放位置应满足设备的搬移,吊装空间要求
2、金属结构防护设备不宜露天堆放
3、不同类别的防护设备应分类堆放
(十一)工程桩基、地基静载荷试验的检测单位由建设(施工)单位确定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来实施;
(十二)深基坑工程施工管理应主要注意事项有
1、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对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建筑及重要设施采取防护措施,对可能发生争议的部位可提取影像资料或布设标记,并作好纪录;
2、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进行评审,专家组应至少由2名从事过基坑设计和施工工作的注册岩土工程师、2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等5人以上组成;
3、深基坑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委托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对支护结构、周边环境、土体状态变化、地下水位变化等方面进行监测,有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在深基坑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参建各方应严格按照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加强管理,确保支护结构、周围建筑(构筑)物和地下设施的安全;
5、深基坑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工程的施工,并在基坑维护结构有效时限内和主体结构满足抗浮要求时,及时进行基坑回填,严禁基坑长时间暴露
(十三)对采用预拌混凝土进行结构施工的工程,质量控制要点如下
1、预拌混凝土采购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生产企业使用不合格原材料,不得明示或暗示生产企业出具虚假合格证及篡改或伪造合格证,不得向生产企业指定水泥、外加剂等混凝土材料及其生产商、供应商;
2、预拌混凝土供需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要求实施交货检验程序,并在《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记录表》上签字施工单位应及时将交货检验记录、试验报告以及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提供的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存入工程技术资料;
3、预拌混凝土进场时,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检查其运输时间、坍落度等性能指标是否符合要求,混凝土输送过程中严禁任意加水;
4、混凝土的浇筑、振捣、养护等工序必须严格按相关技术标准及施工方案要求实施,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十四)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对已经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批准的施工图纸进行重大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重新报请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人防工程施工注意事项
(一)防水分部防水材料选用要满足设计上的厚度、层数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粘贴、搭接要严格按照图纸、规范施工,尤其要注意转角处和返沿处;采用卷材防水的要避免空鼓;同时外墙要做外防水(-)结构分部
1、钢筋部分
(1)拉结筋布置底板、防护密闭墙体、顶板、防倒塌楼梯梯段板双层钢筋网片之间的拉结钢筋布置,应注意三点一是梅花形布置,间距不大于500mm;二是拉钩要拉在纵横筋交点,拉在上下皮钢筋外层钢筋上;三是拉结筋两端弯钩要做135度,弯钩直线段长度不小于拉结筋直径的6倍且不小于50mmo
(2)底板、侧墙、顶板钢筋的间距一定要达到设计要求(允许误差±5mm);
(3)钢筋的锚固和绑扎搭接长度人防部分对钢筋的锚固和绑扎搭接长度较普通民用建筑更长,应严格遵照图纸、规范要求
(4)染毒集水坑、集水坑、通风竖井、电缆井等坑壁钢筋应锚固在底板内,标高应以建筑地面标高控制,并考虑盖板厚度
2、门框墙钢筋布设及门框安装门框墙及门框两侧墙柱钢筋布置要注意以下几点
(1)门框墙钢筋骨架尺寸要控制好,考虑到闭锁孔尺寸,钢筋骨架可以上下可以留30mm,左右留40mm;
(2)门框四角均部有斜向加强插筋,插筋长度、角度要严格按照图纸要求;门框上下方加设的纵向加强筋,锚入两侧墙柱的锚固长度要符合规范要求;
(3)门框两侧墙柱水平套箍间距要严格按照图纸要求,特别是安装门框后,因门框锁槽布置影响间距的,要及时调整,锁槽尺寸大于一个间距的,要在锁槽上下侧附设加强套箍;
(4)防护密闭门上方加设的卧梁,要注意卧梁方向;卧梁的主筋要锚入两侧墙柱体内,并满足锚固要求;梁箍筋要全长布置到头;
(5)门框下口标高应与下口暗梁顶面标高一致,而非建筑地面标高;
(6)门框墙严禁有蜂窝、孔洞、漏筋等现象门框安装要注意以下几点
(1)门框的预埋件提前埋置,安装人防门框时严禁切断门框墙的钢筋;门框安装合格后,框上所有锚固钩应锚入门框墙体钢筋内;
(2)门框斜撑一定要设,门框宽度大于三米的应在门框中间架设米字支撑;在浇注门框墙混凝土时,应监视钢门框的位置和垂直度,要均匀透料,小心振捣,不要猛烈震荡模板,防止门框移位
3、模板及混凝土部分
(1)人防部分的外墙、临空墙、密闭墙、防护单元隔墙等有密闭要求的,固定模板的对拉螺栓不能使用套管
(2)外墙上使用的对拉螺栓中间要焊上方形止水钢板,止水钢板两面要满焊,焊缝应饱满、均匀、严密
(3)防倒塌楼梯、防倒塌通风竖井必须一次整体浇筑,要注意防倒塌楼梯与普通楼梯区别,注意对照人防图纸
4、后浇带及施工缝、施工洞部分后浇带不能穿过三防段和人防门框,施工缝不能留在三防段处;三防段的墙体和顶板整体浇筑混凝土;施工缝必须留成企口缝,如果留平缝则须设止水钢板,凡止水钢板切断拉结钢筋的,切断一端的端头应做90度水平弯折,并焊接在止水钢板上
(三)设备及安装工程人防工程设备安装和内部装修须在人防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进行安装过程中不得在人防工程外墙、临空墙、密闭墙、单元隔墙、顶板等围护结构上随意开洞,不得随意更改管线走向工程中所使用的防爆地漏,自动排气活门、防爆超压排气活门、手动密闭阀门、过滤吸收器、油网除尘器,通风方式信号箱、人防专用呼唤按钮等人防专用设备,必须经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备案的国家定点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
1、通风安装工程
(1)口部染毒区风管管材除特殊设计要求外,应选用不小于3mm厚的镀锌钢板机加工焊接成型,确保焊缝饱和、均匀、严密
(2)预埋套管穿墙时,应设置50mmX5的密闭肋,密闭肋与风管结合部位应双面均匀满焊,且预埋时密闭肋应位于墙体的中间
(3)风管与设备连接的法兰之间应设置4-5mm厚的整体平板橡胶法兰垫圈,法兰间密封不能采用石棉绳焊接风管上所有连接法兰采用带有密封槽厚度为8nini的车制法兰
(4)各风管、预埋套管和连接的防护(防化)设备的接管管径应匹配
(5)进风口部压差测量管、尾气检测取样管、放射性监测取样管应设置到位
(6)各口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上方气密测量管(DN50热镀锌钢管)应在侧墙浇筑校前预埋到位
(7)防化值班室至进风口部的超压测压装置(DN15热镀锌钢管)应在顶板浇筑校前预埋到位
(8)密闭阀门应质量完好,安装位置便于手柄的操作,安装时压力箭头方向与受冲击波方向一致,推荐箭头与阀体一并铸造的阀门
(9)过滤吸收器应无损伤、锈蚀现象,必须水平安装,加碳口朝上垂直方向安装两台以上时应采用支架安装,安装方向应准确,进气方向为精滤器端,两端头密封不能拆除,确保过滤吸收器性能
(10)自动超压排气活门应无破损,安装法兰面应垂直,活门重锤应位于最低处且必须置于超压的一侧,活盘开关灵活,螺杆应均匀旋紧,以防泄漏
2、给排水安装工程
(1)给排水管材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均选用热镀锌管材)
(2)管道安装闸阀应选用
1.6Mpa铜芯(或不锈钢)闸阀,安装距外墙面200mm以内,且应安装在管道进入工程后拐弯或分支之前
(3)为保证平时及战时使用安全,人防集水井盖板不得采用钢筋栅盖板
(4)防爆地漏应低于建筑地坪5-10mm,且安装完毕后应确保排水管道畅通,地漏盖板灵活
(5)管道穿越临空墙、密闭墙、防护密闭墙、顶板等位置时应预埋防水套管,并按要求设置抗力片
(6)生活污水集水井应设置通气管(DN75热镀锌钢管)
3、电气安装工程
(1)应确保人防工程战时、平时电源引接到位,各单元供配电系统应独立
(2)工程所需材料、器件及设备应进行严格的质量认定,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和器件,须及时退换
(3)电缆桥架穿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等位置时应采用穿管敷设,并做好防护密闭处理
(4)各类管线在穿越临空墙、防护密闭墙、密闭隔墙等位置时应做好密闭处理(暗管+密闭盒方式,并加3mm钢板制作的盖板,密闭盒子内应填充密封材料不得有接头)
(5)在底板中的电气管线不得直接进入防空地下室,应在穿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等位置时做防护密闭处理为了加强对人防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人防工程的结构安全、防护性能和使用功能,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并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做如下监督交底:
一、监督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国家和省有关人防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
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二、监督程序、措施及内容
(一)施工过程监督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督机构按照工程质量监督方案,对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控制点进行监督检查,并辅以必要的监督抽测质量控制点经建设(监理)单位组织验收达到合格后,应将有关资料报送质量监督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对必监质量控制点履行到位监督抽查当发现有关责任主体及从业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或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时,监督人员将根据问题的性质发出以下不同类别的监督文书:
1、对于工程中存在的一般质量问题,签发《人防工程质量问题(隐患)整改通知单》,情节严重的,签发《人防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2、责任单位整改完毕后,上报《人防工程质量问题(隐患)
(6)从防护区引至非防护区的照明线路应在人防区内侧设置熔断器或单独回路
(7)各口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门框墙上方应设置4-6根热镀锌钢管,管端应出墙面50mm,且预埋管不得影响人防门90度开启
(8)人防门门框、配电箱等金属设备应按设计要求做接地处理,且接地网保护线(PE)上,严禁设置开关或熔断器
(9)为防止战时冲击波破坏,人防配电箱、控制箱、照明箱均应设置在工程清洁区内,采用明装,推荐采用防潮性能好的产品灯具口部段建议采用防爆灯,清洁区采用重量较轻的线吊式或链吊
(10)为方便移动、联通、电信等弱电通信部门线路布置,应在地下室适当位置预留DN25备用穿线管,防止后期随意凿墙开洞乱穿管线等现象发生
(11)三种通风方式信号箱、防爆音响呼叫按钮、插座、断路器等元件设备应参照地下室动力配电平面图按规范要求施工设置到位
(12)人防专用呼唤按钮应嵌入混凝土墙内,表面与混凝土墙面平齐
五、未尽事宜按国家规范、标准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整改报告》,停工者还应上报《人防工程复工申请书》;监督人员收到质量整改报告或复工申请书5个工作日内予以复查,根据复查情况进行处理
(二)对质量问题处理的监督
1、关于质量缺陷的修复较轻质量缺陷的修复应经建设(监理)单位检查认可;涉及结构安全及防护功能的质量缺陷必须由设计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研究整修加固方案,并报监督机构备案,各方应做好处理记录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处理,否则应返工重做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2、关于质量事故的处理工程出现等级事故,有关单位应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监督机构报告,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隐瞒不报将依法予以追究
(三)工程质量验收监督
1、主体结构验收1)主体结构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①人防工程主体结构土建施工已全部完成(含后浇带),所有管道、设备安装的预留、预埋件已按设计要求全部完成,并已清理出来和进行了防锈处理地面无建筑垃圾,干净整洁,主体不得进行修补和粉刷,有满足验收的照明条件;
②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已组织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安装企业对人防工程进行结构分部工程初验,且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并出具《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③已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人防工程主体结构校强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已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④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已收集完整,并已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确认完整、有效并已分类整理
⑤建设单位应在初验合格后,向质量监督机构报请主体结构验收,并附上相关资料;
⑥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质量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出现的质量事故已按有关规定处理2)主体结构验收程序
①听建设、施工、监理、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的工作汇报;
②建设单位主要汇报办理报建项目审批手续情况;
③施工单位介绍施工概况、施工质量控制和分部工程自评情况,准备好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见证取样检测、送样检测报告、工程质量验评记录、隐蔽记录、测试记录,以及盖有人防施工图审查机构图章的图纸;
④监理单位介绍监理情况、质量控制资料核查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整改情况、对工程现状的评价;
⑤防护设备企业介绍门框生产、包装、运输、堆放、安装管理及验收情况,对质量的自评
⑥质监人员进行工程实体检查验收和查验资料,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配备相关人员配合验收;
⑦参建单位人员发表验收意见;
⑧质监人员对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检查情况发表意见,并做好《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巡查)记录》3)主体结构验收监督检查内容
①监督抽查人防工程结构施工实体质量和按图施工情况(包括观感质量、人防建筑面积等);
②对结构分部、防水分部以及设备安装预留预理、混凝土强度、钢筋间距、保护层厚度、人防门框垂直度等进行抽查、抽测;
③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磔强度检测报告
2、人防工程竣工验收1)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①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工程内部无建筑垃圾,环境干净整洁,照明设施完善;
②防护(密闭)门、悬板(胶管)活门、超压(防爆超压)排气活门均应安装到位,标牌标识清楚,做到启闭灵活,密闭性能良好,手柄转动灵活,加注黄油门扇、门框油漆装饰到位滤毒设备、临战封堵预制构件等临战转换设施应购置到位,并妥善存放;
③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④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⑤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⑥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材料
⑦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实验报告
⑧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单建工程)
⑨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单建工程)⑩监督机构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11)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已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防护设备厂家对人防地下室进行竣工初验,初验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12)由建设单位组织,成立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至少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单位工程的验收人员应具备工程建设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相关专业的工作经历,参建单位工程验收的签字人员应为各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组成2)竣工验收程序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填写《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报书》,将验收的时间、地点、验收人员组成名单、验收方案书面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并附上施工单位人防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人防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质量监督机构收到《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报书》后,应及时对该工程是否达到竣工验收条件进行检查,审查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和合格证明文件,并通知建设单位能否按期组织验收如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要求的,应签发《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
①建设单位在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首先应介绍验收人员名单,同时介绍工程情况和工程验收方案
②建设、设计、施工、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监理单位应分别汇报各自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履行工程合同情况以及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监理(建设)单位还应汇报工程资料的审查意见及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问题的完成情况
③验收组应审查工程技术资料,实地查验工程质量,评定工程的观感质量
④对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和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的问题,相关单位负责人应予以解答
⑤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的质量行为做出全面评价,各责任主体应分别阐明各自的验收意见,当参验各方对工程验收意见一致时,验收人员应在《建设单位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
⑥当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的各方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办法,也可请人防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转为普通地下室管理,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追缴易地建设费,并依法处罚
三、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建设单位
1、工程项目审批的技术文件和资料齐全;
2、按规定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3、按规定与人防工程专业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
4、无干扰监理正常工作、肢解发包的行为;
5、无明示或者暗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违反人防工程建设标准,降低工程质量行为;
6、无擅自变更已审定人防工程施工图纸行为;
7、按规定选用人防工程专用设备;
8、按规定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勘察、设计单位
1、所承担的任务与其资质相符,无超越、转包或违法分包承揽工程行为;
2、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业务的承接有完整的手续和合同;
3、主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出具的勘察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质量、深度符合规定要求,签字、出图手续齐全;
4、无非法指定材料和设备生产厂家、供应商的行为;
5、设计单位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6、勘察、设计单位应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孔口防护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按规定及时签发设计修改变更、技术洽商通知
7、按规定提交人防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三)施工单位
1、所承担的人防工程施工任务与其资质相符,有施工承包手续及合同;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套,并具有相应的资格及上岗证书;
3、有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能贯彻执行;
4、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人防工程施工图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5、人防工程专用设备安装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6、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整理及时,真实、完整;
7、按有关规定进行各种检测,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事故及时如实上报和认真处理;
8、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项目的行为;
9、按规定提交人防工程质量竣工报告
(四)监理单位
1、工程项目有监理委托合同,企业资质、监理人员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
2、项目监理机构专业人员配套,责任落实;
3、制定人防工程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并按照其内容进行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