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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安全奖惩办法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奖的设置及标准对当年没有发生安全事故经济损失累计小于2000元的项目部,按年度产值、分档次给予安全奖年度完成产值1000万元不含以下,安全奖为1000-10000元;年度完成产值1000-3000万元不含,安全奖为20000元;年度完成产值3000-5000万元不含,安全奖为40000元;年度完成产值5000万元以上,安全奖50000元取得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称号的,奖励50000元取得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称号的,奖励80000元
二、安全奖的分配比例
1.班组为奖额的50版项目经理部为奖额的50机
2.班组的分配1泥工班组30%;2木工班组30%;3钢筋班组15%;4普工碎班组15%;5机电10%o
3.项目经理部的分配1项目经理50%;2安全员30%;3其它管理人员20%
三、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罚以项目经理部为单位按年度计算对责任范围、人员,按以下档次计罚,依照本办法第二条奖励的相同比例分担
1.属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包括班组长)违章指挥或因安全设施、措施、检查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累计5000元(含)以下,通报批评,不处罚;
(2)直接经济损失累计5000-10000元(含),处罚20%;(按经济损失额计,下同)
(3)直接经济损失累计10000-50000元(含),处罚22%;
(4)直接经济损失累计50000-100000元(含),处罚24%;
(5)直接经济损失累计100000元以上,处罚26%o
2.属班组工人违章作业,或不遵守劳动安全纪律,或管理人员强令冒险作业造成的,对当事人或班组应加重处罚,直至承担全部经济责任,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3.属不可预见、不可抗拒因素(如地震、洪水、邻灾殃及等)造成的安全事故,不给予处罚,但取消安全奖
四、上岗工人教育和培训所有工人到工地后,班组长必须将职工花名册上报项目经理部,并接受公司组织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凡因无故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造成工地发生安全事故的,由班组长承担主要责任
五、重大事故的处理发生死亡一人以上事故,给公司名誉带来损失,由事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公司还将处以二万元以上经济处罚,如性质恶劣,不吸取教训,不加强整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撤消其继续承担施工项目的资格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