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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基站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书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为加快陕西移动通信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租用甲方屋面相关场地建立移动通信基站一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它相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租用房屋、面积及用途
1.甲方将其所拥有的位于平方米面积的现房租赁给乙方使用
2、甲方领导或经办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乙方为个人提供金钱、物品、免费旅游或其他消费娱乐等不正当利益如发现有上述行为事实,乙方应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如实举报,纪检监察部门应依纪依法予以追究查处,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以便采取措施,维护乙方正当的市场销售权益甲方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篇二通信基站站址租赁合同通信基站站址租赁合同甲方[・]乙方: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分公司签约地点[・]合同编号[・]甲方[・]地址[・]乙方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口分公司地址[・]为发展[・]地区通信事业,配合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已分公司建设移动通信网,扩大国家公众移动通信网的覆盖区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租用移动通信基站用房及施工等事宜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租赁场地
1.1甲方同意将[・]省旧市(县)日路[・]弄口号[.]楼[・]室使用/建筑面积口平方米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乙方移动电话项目基站用房(以下简称“机房”)甲方同时提供该楼宇楼顶供乙方安装无线发射设备、走线架和传输设备及空调室外机,乙方进入机房的光缆数量为[・]根,天线数量为日根第二条租赁费用
2.1房屋使用费为每年度计人民币日元整
2.2楼顶使用费为每年度计人民币日元整第三条费用支付方式
3.1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3.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法发票第四条租赁期限
4.1租赁期限为[・]年,从目年H月日日起至[・]年百月[・]日止
4.2甲方应在上述租赁期限起算之日前将租赁标的交付乙方使用第五条基站用电
5.1经双方商定,根据实际情况,基站用电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5.
1.1乙方使用甲方电力基站供电总容量为[・]千瓦的交流口伏三相四线电源,由甲方解决该配电工程的楼内部分由乙方实施,施工方案须经甲方确认,甲方须为乙方安装必要的设备、管路及接地装置等施工提供方便乙方须单独安装计量电表,乙方配电箱安装在甲方配电间内甲方保证向乙方正常供电,若遇停电,则甲方应当提前日日通知乙方乙方每年[・]月日日前,按国家电价和实际用电量向甲方交付电费,同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符合财务规定的合法发票
5.
1.2乙方接引外电若乙方移动通信基站用电由乙方自行联系当地供电部门接引外电解决,则甲方须提供电力线走道,并配合乙方接电施工第六条双方义务
6.1甲方义务
6.
1.1在使用期内,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工作,确保乙方正常施工和运行维护,并配合乙方做好消防及防盗工作
6.
1.2在乙方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及日常维修时,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停车、使用电梯及用电、用水等便利,提供进入机房通道的钥匙,提供乙方光缆从户外进入大楼机房的通道以及接地引下线位置
6.
1.3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所装设备不得对乙方设备产生干扰和影响若有干扰和影响,则甲方应及时整改,排除妨碍,并向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6.
1.4甲方配合乙方的机房装修及设备安装工作,向乙方提供房屋及楼顶结构平面图,提供本楼电源及工作接地的技术资料或进行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临时用电,对工程进行现场安全技术指导和监督
06.
1.5甲方负责处理因房屋产权、租赁权问题引发的各类纠纷,确保乙方正常使用该房屋
6.
1.6甲方为乙方工作人员进出机房工作场地提供便利
6.
1.7甲方负责修复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自然损坏,确保乙方能够正常使用该房屋
6.
1.8乙方机房通道内如甲方有安全防护门等,甲方应当向乙方联系人提供钥匙壹把
6.
1.9若乙方基站设施分期施工,在乙方后期施工时(如增设屋顶抱杆等),则甲方应予支持与配合
6.2乙方义务
6.
2.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使用房屋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或与第三方联营
6.
2.2乙方安装的设备不得对附近居民(包括工作人员)产生超过国家标准的有害辐射
6.
2.3乙方应确保机房设备的设计及安装符合消防和防盗规范
6.
2.4在机房装修及设备安装过程中,乙方应确保甲方大楼现有结构不受损坏
6.
2.5乙方施工、管理人员应持有乙方颁发的《基站临时出入证》和工作证或身份证,严格遵守甲方大楼管理有关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
6.
2.6属乙方过失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备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双方在合同期内必须遵循合同条款,均不得中途撤约,否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应赔偿由此对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7.2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向甲方支付使用费、电费,逾期1月以上的,乙方须按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计算
7.3甲方不得无故阻挠乙方进站工作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施工、运行维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不可抗力
8.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双方共同认可的其他情况
8.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十四
(14)日内通知本合同的其它方,并向其它方出具由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的不可抗力证明
8.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8.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60日或60日以上时,双方就是否继续履行合同进行协商
8.5若一方违约在先,不得以此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为由免除其责任第九条合同生效
9.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应向对方提供签署合同必要的有关证明文件第十条合同续签
10.1本合同期满后,为保障公共通信安全,乙方拥有优先续租上述房屋的权利,房屋及楼顶使用费的确定按同期物价水平,由双方协商解决
10.2为保障公共通信安全,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没搬迁之前,甲方不得妨碍通信安全,乙方应按使用天数支付租金第十一条主体变更
11.1如甲方转让房屋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11.2甲方转让房屋后,本合同在租赁期内对新的产权人继续有效,新的产权人承继本合同出租方权利义务,甲方应向新的产权人如实告知租赁标的情况和作好交接工作,不得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第十二条相关手续
12.1租赁房屋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的,双方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关税费第十三条双方联系人
13.1甲方联系人[・]电话[・]
13.2乙方联系人[・]电话[・]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2.乙方将上述房屋和场地用来安装移动通信基站设备及铁塔、天线、7/8英寸馈线、空调、走线架及附属物二.租赁期限、租金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年(自日至年日)
2.乙方租用房屋和场地的年租金为外空间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在楼顶架设的桅杆或铁塔、空调外置主机放置及WLAN设备、抱杆配重杆、天线、五类线、交换机等附属物费用及发票税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要求其它额外费用
3.场地租金支付方式为首次支付壹年租金,在甲方向乙方交付场地后,且甲方向乙方提供壹年场地租金的租赁业或地税通用发票后15日内,由乙方向甲方在合同中的约定账号(见第五条)支付租金后继租赁期内的租金支付同第壹年支付要求相同,直至租赁期满
4.税务条款合同双方将承担中国有关机构根据中国税务法律其征收的所有与合同执行有关的税款,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无偷漏税等违法行为,双方应各自承担其未按中华人民
14.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五条其它
15.1有关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2本合同一式口份,甲方执口份,乙方执口份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篇三基站租赁合同通信基站站址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地合同编号:甲方(出租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乙方(承租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发展通信事业,配合乙方建设移动通信网,扩大国家公众移动通信网的覆盖区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租用移动通信基站用地等事宜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租赁标的
1.1甲方同意将位于的场地(“场地”)出租给乙方,作为乙方移动通信基站用地(“基站”)
1.2场地状况如下:1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名称及编号2场地面积为平方米3通往基站的道路宽米4追加基站建设临时占地面积为平方米5甲方须提供土地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验证复印作为合同附件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6实际租赁场地、道路、临时占地等平面图作为合同附件
1.3租赁期内,甲方提供的场地供乙方建设通讯铁塔、基站房屋、围墙等用于安装通信设备第二条租赁期、租金及支付
2.1租赁期限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租日)起,至年月日甲方应在起租日前将租赁标的交付乙方使用
2.2场地使用费(“租金”)为每年度(大写)元人民币(¥元/年)上述租金中已含税,甲方自行承担缴税义务及责任
2.3乙方按照以下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支付时间第一年租金,乙方在工程全面完工后(包括机房塔基、设备安装、电力引接、光缆引接、铁塔安装等)3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时向乙方出具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未完成上述工程前,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此后租金按年结算,乙方收到甲方出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后,在每年度第9个月的最后一日前以转账方式缴付下一结算周期的租金给甲方
2.4甲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银行地址:户名账号:
2.5租赁期内场地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已经包含在租金中,除电费、水费(由乙方自行缴付)及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无须再就场地的使用事宜向甲方或其他方支付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取暖费、空调费、燃气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维修基金等费用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场地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6租赁期内,因不可归咎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继续使用场地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未履约时间比例退还乙方已预付的相应租金
2.7租赁标的交付期限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在7日内,将出租的场地交付乙方使用O第三条基站用电
3.1经双方商定,根据实际情况,基站实际用电及相关电费的缴纳,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乙方使用甲方电力或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转供电基站供电总容量为千瓦三相电,由甲方解决该配电工程由乙方实施,施工方案须经甲方确认,甲方须为乙方安装必要的设备、管路及接地装置等施工提供方便乙方须单独安装计量电表,乙方配电箱安装在甲乙双方商定的位置甲方保证向乙方正常供电,若遇停电,则甲方至少应提前一日通知乙方电费根据乙方单独计量电表读数据实结算每月日前,且收到甲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正式票据后,乙方按元/度或甲方总电表电费发票上电价和实际用电量向甲方支付电费,电表起码为,电费单价调整的幅度与供电局调整的幅度一致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规定电价以外的电损,且以后乙方不负担甲方的电力维修、扩容费用(包括变压器)以后乙方有权将用电改到供电局用电,乙方需无条件同意若需临时用电,甲方应保证乙方用电至其供电报装完成并转接至正常用电方,临时用电完毕后双方应按实际发生量结清前期电费,甲方同样应向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正式票据,否则乙方有权拒付
(2)乙方接引外电由乙方自行联系当地供电部门接引外电解决,甲方应协助乙方到当地供电部门办理用电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须无偿提供电力线走线路由,并配合乙方接电施工接电费用与租赁期内发生的电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自行与当地供电部门直接结算
3.2除供电部门计划内停电外,甲方不得私自停电或限电,否则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如果用甲方的电,乙方以后可根据自己需求,变更采用供电局的电,甲方须无条件同意
3.3甲方不得单方面提高电价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承诺对场地拥有持续、合法的权利,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在场地上未设置抵押、查封等任何权利限制,并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对场地拥有合法权利的证明文件,并提供复印件交乙方留存如因第三方主张权利,影响乙方租用场地的,甲方应承担乙方全部损失费用,退还乙方已付的未到期部分租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相应损失;如乙方继续租用的,应当酌情减免租金
4.2甲方承诺在起租日前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场地交付乙方,保证乙方能够按时使用否则,租赁期限起算时间相应顺延
4.3甲方同意并应积极配合乙方基于移动通信基站建设、使用需要对场地进行施工并安装相关设备,向乙方提供场地平面图在乙方进行各种施工时,甲方不得阻挠,如有第三方人员阻挠施工,甲方应负责协调,费用由甲方负责
4.4甲方应为乙方工作人员进出机房工作场地、机房通道提供一切便利,允许乙方随时进入基站维护设备若乙方基站设施分期施工,则在乙方后期施工时(如铁塔安装等),甲方仍应予支持与配合
4.5如果场地上有需要拆除的建筑物、树木、农作物、或其它等地上附着物,由甲方负责清理,或由乙方协助甲方清理,但甲方不得就为使场地达到正常使用标准而清理的此类附着物向乙方索要任何补偿费用
4.6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相关的报建、报装等手续甲方应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为乙方提供临时用水、用电,相应费用根据当地水、电价格和现场水电表计量的读数由乙方委托的施工单位支付,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平均价格乙方布放光缆、电缆时,甲方须无偿提供光、电缆路由如甲方自身无法提供,须协调相邻单位或个人的,甲方负责协调
4.7租赁期内,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工作,确保乙方正常施工和运行维护,并配合乙方做好消防及防盗工作
4.8甲方应协助乙方共同保护设置在场地上的通信设施如场地周边甲方自有设施出现自然和正常使用引起的损坏,甲方应及时维修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如因甲方怠于行使定期安全检查和及时维修义务,造成乙方或第三方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全部损失
4.9租赁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订合同且甲方要求收回场地的,甲方应提供不少于90日的合理宽限期供乙方搬迁物品与设备等
4.10由于政府征用或规划导致乙方基站及设备拆迁的,乙方参与协商的赔偿全过程,政府付给的基站、机房搬迁补偿费用由乙方享有乙方支付的租金在计算乙方的实际租赁期后,甲方必须将余额全部退还,本合同终止除了政府规划因素外,甲方不能提前终止合同包括租赁期届满在内,如遇拆迁,乙方不负责拆除塔基;如是砖混机房的,不负责拆除机房共和国相关税务法规足额缴纳税款而产生的全部责任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时,甲方应向乙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普通发票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甲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甲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5.甲方应提供银行账号或个人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信息:收款人帐号开户银行三.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将其出租财产可能存在对乙方建立基站不利的情况告知乙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于合同生效后10日内将房屋和场地交付给乙方使用,并保证其处于正常的适用状态;甲方向乙方机房提供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5.1按时交纳租金
5.2因业务开展需要,乙方有权将场地由乙方下属单位(子公司、分公司等)或其他关联公司或其他共建共享第三方使用或与关联公司、其他共建共享第三方共同使用,但应通知甲方
5.3乙方应确保机房设备的设计及安装符合消防和防盗规范
5.4乙方有权对场地进行施工、装修及设备安装等,乙方对增设的他物归乙方所有,租赁期届满后,乙方有权处置第六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6.1变更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合同
6.2若由于拆迁、改造等事因可能影响乙方使用场地的,甲方应当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应相互配合向拆迁单位等有关机构索取包括搬迁补偿费在内的各项法定补偿由此导致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并应退还乙方已付的未到期部分的相应租金
6.3租赁期内,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但应提前通知甲方;并且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支付租金
6.4若租赁期内出现与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政策法规相悖之情形或者因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本合同任何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的未到期部分的相应租金
6.5场地周边之状况严重危及乙方通信安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涉及到甲方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的未到期部分的相应租金并承担乙方搬迁的费用;若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全额赔偿
6.6租赁期内,如场地被抵押、查封的,则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如由此影响或可能影响乙方对场地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并应退回乙方已付的相应租金、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6.7为保障公共通信安全,租赁期内,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在争议或纠纷未最终解决之前,甲方不得采取任何措施妨碍通信安全和正常运行
6.8甲方无法按合同约定,做好施工或基站运行相关协调工作,导致乙方无法进行基站建设或基站被迫停止使用超过15日时,再或以非正常理由向乙方索要额外费用等,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6.9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以赢利为目的擅自将场地转租乙方利用承租场地进行非法活动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三个月以上的如果解除合同,租金支付到合同解除之日为止,乙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6.10除政府规划因素外,甲方不能提前终止合同如果乙方因网络调整需要搬迁此基站时,甲方应同意解除合同,租金支付到合同解除之日为止,乙方不再支付其他赔偿费用另外,乙方不负责拆除塔基;如是砖混机房的,不负责拆机房第七条主体变更
7.1在合同期内,甲方原则上不得转让、出卖、出租已租赁给乙方的场地,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如甲方转让场地,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如乙方购买该场地,则乙方已付的未到期部分的租金可充抵购房款
7.2租赁期内,场地所有权人或经营管理权人发生变更的,本合同对变更后新的所有权人或经营管理权人继续有效,新的所有权权人或经营管理权人承继本合同甲方的所有权利义务甲方应向新的所有权人或经营管理权人如实告知场地租赁情况、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并作好交接工作,不得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第八条合同续签
8.1租赁期届满后,为保障公共通信安全,乙方拥有优先续租场地的权利
8.2租赁期届满前15日,如双方未对场地的继续使用提出异议的,则双方租赁关系视为延续,租赁期为不定期,租赁期内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直至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或解除本合同为止
8.3租赁期届满后,如乙方不续租,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及时搬迁并应按实际使用天数支付租金乙方搬迁完毕前,甲方不得采取任何措施妨碍通信安全和正常运行第九条违约责任
9.1任何一方无法定或约定的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的,除要求退还已交租金外,另一方还有权按租金总额的10%收取违约金,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若发生与场地的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9.2如因场地相关设施、设备的报建或报装手续未获通过等非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
9.3甲方不得无故阻挠并应协调确保乙方自由进入场地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施工、运行维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签定后,乙方遇到的如基站通道等各类纠纷,均由甲方出面负责处理解决,乙方积极配合如甲方不能解决的,导致乙方无法安装设备或开通使用超过15日以上的,甲方应返还乙方支付的租金,并向乙方支付与返还租金等额的违约金
9.4因场地权利瑕疵、非法出租场地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如因甲方权利限制,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应退还已收取租金外,还应按租金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
9.5如果有人就乙方对场地的使用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乙方侵犯其合法权益,甲方应负责解决全部纠纷、承担全部责任,且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应赔偿乙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通信设备重新选址及搬迁费用、诉讼费用、调查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赔偿金额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情况
10.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10.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一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10.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15日或以上时,乙方有权选择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0・5迟延履行合同或有其它违约行为在先,不得以此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为由免除其责任第十一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L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1L3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及诉讼的其它部分第十二条村委会保障如果甲方出租场地属于行政村范围,属于村民集体土地,甲方应确认本合同所涉及的租赁事宜,得到该村委会的确认,村委会承诺,支持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的义务,不干涉合同的正常执行,无偿协调本村的电力,光缆、电缆通道,不会因为村委会的选举换届而改变上述承诺相关证明亦可单独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一并生效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有关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12.4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但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12.5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2.6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方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15千瓦的用电量,并保证正常用电由甲方提供电源线、地线、光缆传输线敷设路由的接线位置
3.甲方保证出租财产没有任何产权纠纷,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债务抵押、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场地前办妥,否则,一切法律后果及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4.甲方楼顶层面提供给乙方设立天线及空调室外主机使用,甲方不得在天线前方放置物品阻挡乙方天线的正常使用
5.乙方在楼顶架设桅杆,需在甲方周围场地埋设地极,施工期间与相邻关系的协调问题由甲方负责
6.房屋的正常维修由甲方负责若甲方因故不能及时维护,乙方有权先行维护,由此产生的费用从下一年的租金中扣除若乙方需要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装修费用由乙方自理租赁期满,与房屋附着装修部分乙方不得拆除和损坏
7.甲方协助乙方搞好机房外安全工作,对进出乙方机房人员及携带物品有义务进行验证并登记
8.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其出租房屋和场地,否则,将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
9.租赁期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因基站维护,附属工程施工及人员正常出入租赁场地,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止相关人员的正常进入否则,所产生的一切通信事故及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四.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季度乙方按时向甲方缴纳电费每度电依照元/度收费标准如遇电力部门电价调整,按调整后的电价执行
2.乙方按甲方指定的电源、地线接线位置布放电缆线到位,并安装计量电表一块,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租用房屋和场地转租或转借他人使用
4.乙方人员进出甲方场所,必须遵守甲方的规定机房内发生问题由乙方负责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屋面损坏由乙方负责
5.租赁期满,乙方若需续租,须于期满前2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应于期满前1个月予以答复,如同意续租,双方应续签合同五.特别约定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由于行业主管部门政策调整或技术进步的原因,导致乙方基站不能使用或使用已无必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乙方已支付的当年租金不得要求退回或仍应向甲方支付当年的年租金作为对甲方的补偿外,甲方承诺不再向乙方提任何经济要求
3.合同双方将承担中国有关机构根据中国税务法律其征收的所有与合同执行有关的税款,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无偷漏税等违法行为,双方应各自承担其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税务法规足额缴纳税款而产生的全部责任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时,甲方应向乙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普通发票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甲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字时间不一致时以较晚一方签字盖章的时间为准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租赁房屋和场地,应按年租金的20%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超过期限10日仍未提供,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2.除供电局停电或不可抗拒情况外,甲方不得随意停电否则,因甲方行为造成乙方的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3.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任意改动乙方室外设施,或损坏乙方设备,由甲方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七.双方工作联系人员及电话甲方电话乙方电话八.其它
1.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任何方可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件(名称)甲方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甲方授权代理人乙方授权代理人附件一甲乙双方保证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严格执行以下条款,如有违反将按违约行为处理
1、乙方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手段(如向甲方领导或经办人行贿、给回扣、提供免费旅游或其他消费娱乐等)谋求甲方同意签订合同如发现有上述行为事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按合同总价15%以内拒付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