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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一、建设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和分工
1、人员组成
2、职能分工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派驻工程师负责全面工作,对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管和管理;工程师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材料设备验收、投资计划完成、安全等工作,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外部协调工作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土建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协助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外部协调工作口常管理工作,负责工程施工的水电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做好施工日志、会议纪要及有关材料的起草工作
二、工作制度
1、建设单位实行每旬工作例会制度,总结上旬工作,安排部署本周任务,同时,每周五下午派人参加监理周工作例会
2、建设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工作;工作要积极主动,并要搞好协调配合
3、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员要严格考勤制度,每天要亲自到施工现场,搞好巡查监督工作,并做好有关记录在隐蔽等关键工程施工时,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期间,工作人员要做好记录,协助监理和承包人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4、对于工程管理、施工中的关键技术和关键问题,要集体商议处理方案,并向局里做好汇报工作
三、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设工作
2、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外部示意,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3、及时安排和处理合同条款中未尽事项,与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协商,尽快定出处理意见或达成协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4、杜绝肢解工程、转包工程等现象发生(-)工程材料、设备管理I、严把材料入场验收关、对承包人采购的钢筋、水泥、砂、石料、电气材料、装饰材料等要抽检其供货严格守法、定货合同(或协议)、产品质量证明书、发货明细表等证件是否一致齐全
2、严把材料价格关、检查审定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价格,并具有最终否定权
3、严把材料使用安装关抽验钢筋、水泥等施工材料能否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督查承包人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进行施工;对于电器、装饰材料,督查承包人严格按照设计和有关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安装
4、监督承包人妥善管理好由其负责采购或接管的建筑材料和安装设备
5、对于电梯、电器、通风等设备,要按照上级和我局有关规定成立局级采购工作组,进行政府采购
(三)工程进度和投资计划管理
1、依据合同、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和有关规范要求,及时审查批准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工程进行计划方案
2、认真核定工程量,并按合同约定日期,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
3、检查监督承包人是否按确认的进度计划积极施工,若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要责令承包人提出改进措施,尽快赶回施工工期
4、核定并签发施工中发生的临时计时工口
5、如遇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或其他可能延误施工工期的情况,要及时通知承包人,以免延误工期
(四)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1、审核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和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设备和人员能否满足施工要求,对监理单位和承包人质量体系不健全的,要责令其定期整改,直到满足施工要求为止
2、在不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随时检查校验承包人是否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发出的指令进行施工,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要责成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3、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的内容主要有
(1)施工单位质量检测人员及设备是否到位,质量自检系统是否完备
(2)监理单位旁站监理是否到位
(3)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
(4)施工过程中现场取样(建设单位必须到场)
(5)及时处理质量缺陷,避免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6)进行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中间质量检验
(7)组织竣工验收
4、监督承包人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检查承包人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5、随时检查承包人工地文明施工情况
6、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认真负责,公道、公平、公正开展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施工中,对被监督方要一视同仁,不刁难,秉公办事
(五)工程资料管理
1、在工程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对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提交的报告要按约定时间作出书面答复
2、随时抽查监理单位、承包人的施工原始资料和与工程有关的其他资料
3、按合同要求,责成监理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责成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进度和工程量报告以及其他有关方案或报告
4、及时做好建设单位自身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要使整编资料真实准确的反映出施工进度和投资计划完成情况,以及施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关键问题和处理结果
5、监督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真实准确地做好施工过程记录和有关报告,决不允许有篡改事实真相、出具假报告等违法事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