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土地承包合同书发包方(称甲方)承包方(称乙方)为了搞好土地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加产植,经双方协商同意,现特签订承包合同条文如下
一、乙方承包本村市民地(土名)河滩地15亩,每年每亩80()元,年租金为人民币捌佰元整(小写¥
800.00元)五年共计为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二、土地承包期限为五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按公历计押金元整(¥.00元),押金在期满时无息退回
三、先交款后经营,乙方应在每年月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款,逾期不交,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押金另行投标
四、乙方在经营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如需转让,须经甲方同意方可转让他人
五、租期期满后,此土地上的附着物都无偿归甲方所有
六、乙方在经营期间,如遇国家或集体发展需要征收该土地时,应无条件服从,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附着物及其它补偿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获得该土地使用权后
1、不能发展对水体有污染的项目;
2、不能种植高端植物;
3、做好废水处理(生态池)建设如乙方违反以上协定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而不作任何赔偿
八、此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龙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农村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代表签名乙方签名:2019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