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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
2.4现场指挥机构(工作组)根据森林火灾情形,视情况设立现场指挥部,由到现场的区级领导同志或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担任现场指挥部总指挥,其他区级部门(单位)和事发街道(园区)有关负责人担任成员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1)现场指挥部负责掌握火灾情况,分析火情发展趋势,制定火灾扑救方案;
(2)掌握现场变化,组织物资供应,调配救援力量,开展应急处置;
(3)指挥各部门协同,上传下达指令,检查督促任务开展;
(4)及时向社会发布火情及扑救信息
(5)与区森防指联络,报告情况,组织善后处理工作;现场指挥部在处置事故中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设立应急工作组,可根据森林火灾事件处置需要增减现场指挥部工作组各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12救援工作综合协调组由区党政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局参加负责综合协调、会议组织、资料收集归档,抢险救援证件管理,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抢险救援组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建设交通局、海洋渔业和水利局及事发地街道(园区)等部门(单位)参加扑救森林火灾以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林场森林消防应急队伍、消防救援大队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街道(园区)、企事业单位组织的消防救援队伍支援力量为补充必要时当地机关干部、职工及当地群众等力量,可按照指令协助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召开参与部门和事故单位技术负责人会议,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研究制定现场的具体救援方案,在保证人员安全情况下,组织、指挥抢险队伍实施现场抢救;迅速确定涉及森林火灾规模、波及范围,向指挥部提出疏散周边人员等相应建议;指挥做好现场防火、灭火等安全监护工作,防止次生灾害;及时向区森防办报告事故现场情况,落实指挥部下达的有关指示和决策,协助事故调查;保护事故现场;必要时做好事故现场周边环境监测;在事故抢13救结束,确认危险已经消除,向指挥部提出终止现场抢险的建议;指导事故单位进行事故现场清理、处置及恢复生产工作新闻工作组由区党群工作部负责,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发展软环境保障局、生态环境分局、事发地街道(园区)等部门(单位)参加负责组织撰写森林火灾事故新闻发布稿件并对外发布;对接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事故相关信息,防止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积极做好媒体记者的登记接待和服务引导工作;加强对网上舆情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处理治安维护组由区公安分局负责,交警大队、建设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事发地街道(园区)等部门(单位)参加负责指挥危险区域内人员疏散转移和安置;组织治安、交警、当地派出所和街道做好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危险区域警戒,根据需要,在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维持交通秩序;组织人员疏散后的居民区安全保卫工作;确认死亡人员身份等医疗卫生组由市卫健委XX管理办公室负责,事发地街道(园区)、医疗救护单位参加负责组织调配医务人员、救护车辆及药品器材,在安全区域对受伤人员实施有效的抢救治疗;及时转移事故现场伤亡人14员,组织专家迅速确定抢救治疗方案;出现大量危重人员时,迅速分流转送指定医院,并组织专家做出伤害程度的判断,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治疗,做好转送接诊病人的记录,为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提供依据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街道(园区)负责,区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交通局、海洋渔业和水利局、发展软环境保障局等部门(单位)参加负责抢险物资和工具、器具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应急救援人员食宿及饮水保障;做好事故救援消防供水的保障工作调查评估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党群工作部、纪工委监工委、公安分局、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分局、总工会、发展软环境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事发生地街道(园区)等部门(单位)参加负责按规定组织开展一般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总结经验教训,对应急工作开展评估善后处置组由事发地街道(园区)负责,区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生态环境分局、发展软环境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健委XX管理办公室等参加15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协调相关理赔工作;事故影响范围内人员衣食住行的安置;受伤人员医疗鉴定及后期治疗;提交事故医疗费用报告
2.5应急专家组及其职责处置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由处置森林火灾领域和其他相关行业技术及管理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分析、研究森林火灾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重要技术事项,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处置措施提出建议,参与审查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必要时可参与现场技术鉴定工作3监测预测
3.1信息监测
(1)预防区森防办牵头,各街道(园区)及相关部门(单位)配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和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体系,狠抓林区火源管理,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区森防办加强督查,适时派出工作组对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检查,对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
(2)监测各街道(园区)依托森林防灭火视频监控、地面瞭望和人员16巡护,及时发现林火热点,及时核查和掌握热点情况,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告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区森防办可采取视频监控、公众上报、相关预警收集等方式多种渠道收集信息,提出防范应对工作要求,督促有关成员单位提前做好防范和预警响应准备3预测区森防指根据当前山情、林情、社情,结合气象因子变化以及市、省、国家发布的森林火险气象预警信息和本区火灾历史资料,进行火情综合分析研判,预测当前火险趋势,及时进行森林火险预警
3.2预警级别根据《森林火险气象预警GB/T31164-2014》《森林火险气象等级GB/T36743-2018》可知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如下危险表征级别名称预报服务用语预警信号图标程度颜色森林火险气象等一级低火险低—绿色级低较低森林火险气象等二级较低—蓝色火险级较低较高较高森林火险气象等级三级中危险MEDIUM DAMQfROUS黄色火险中较高,须加强防17危险表征级别名称预报服务用语预警信号图标程度颜色范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四级高火险高高,林区须加强火橙色源管理MEO森林火险气象等极高f五级极高级极高,严禁一切红色火险林内用火t本预案明确森林火险气象预警等级由弱到强划分为四瞪个等级,依■MM RCMA次为蓝色预警(二级,较低火险)、黄色预警(三级,中■度危险)、橙色预警(四级,高度危险)和红色预警(五级,极度危险)蓝色火险预警森林火险等级为二级,较低危险,林内可燃物易燃烧,森林火灾易发生黄色火险预警森林火险等级为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火灾较易发生橙色火险预警森林火险等级为四级,高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红色火险预警森林火险等级为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3.3预警发布181预警信息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随着火险演变,区森防指组织实时会商,对森林火险波及的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时作出判断,按程序确定、调整或解除相应的预警级别预警信息可以针对本区全境,也可以针对某一区域2预警发布预警信息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互联网、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锣哨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涉险区域内联通、移动、电信运营商应优先发布预警信息3发布程序区森防办和各街道园区应24h注意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和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区森防办视有关预报和信号内容提出建议,经区森防指批准,组织区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参加会商,应综合考虑区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林区内可燃物实况和森林防灭火形势等因素,形成会商意见,明确预警级别蓝色、黄色火险预警由区森防办主任批准后发布;橙色、红色火险预警由区森防指总指挥批准后发布
3.4预警响应
3.
4.1蓝色或黄色预警响应措施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各街道(园区)应有一名负责人在岗待命,区森防办要组织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
(2)区森防办、各街道(园区)带班领导和值班员要24小时在岗在位,网络设备、通信指挥调度工具和传真电话电话等信息沟通手段要保持畅通,随时掌握辖区内火险警情区森防办要做好物资装备及抢险灭火队伍的调集准备工作
(3)区森防办要积极组织各成员单位及基层护林员开展各项防火宣传工作,提示民众注意野外用火
(4)黄色预警发布后,基层护林员要悬挂黄色预警信息标识,提醒公众注意森林防灭火要增加巡查密度,加强对野外用火的管控,及时发现报告火险
(5)森林防灭火视频监控、瞭望台(哨)要24小时值班,增加观测密度护林员XX护林巡查时间,营林单位和各街道(园区)、村居(社区)防火工作人员要24小时值守
(6)区森防办将火险形势通报各街道(园区),各街道(园区)和各森林经营单位森林救援队伍要昼夜待命,做好各项扑救火灾的准备工作预警区域内易燃易爆物品仓储单位要做好防护准备工作
3.
4.2橙色预警响应措施在采取蓝色或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再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区森防办应全员备勤,进入戒备状态
201.)区森防办发布橙色预警信息,提示民众严禁野外用火
2.)基层护林员要悬挂橙色预警信息标识,警告辖区内民众严禁野外用火加大巡查密度,切实加强对野外用火的管控,第一时间处置并报告辖区内发生的火险
3.)护林员要放弃轮休,XX护林巡查时间
4.)区森防办将火险形势及时通报,各救援队伍进入备战状态,扑火通信、车辆、机具设备和后勤保障工作准备到位,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预警区域内易燃易爆物品仓储单位要进一步做好防护准备工作
5.
4.3红色预警响应措施在采取蓝色、黄色或橙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再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各街道(园区)应有一名以上负责人在岗待命,各级森林防灭火单位应全员进入高度戒备状态,实行每日火情零报告制度
(2)区森防办、各街道(园区)带班领导和值班员要24小时在岗在位,增加值班人员数量,网络设备、通信指挥调度工具和传真电话电话等信息沟通手段要保持畅通,加强各级防火值班督查,及时收集报告本地区防范和扑火抢险动态区森防办做好协助指导森林火灾扑救的各项准备工作
(3)区森防办要积极组织各成员单位及基层护林员等,深入一线,进村入户,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全面开展各项防火宣传21及时发布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4)基层护林员要悬挂红色预警信息标识,警告辖区内民众火险等级极高,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加大巡查密度,加强对野外用火的管控,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5)森林防灭火视频监控24小时开机,有2人以上共同值班,各瞭望台(哨)进入高度警戒状态,值守人员双岗在位,增加观测密度,实行24小时观测林火护林员全员全天在岗,及时发现险情街道(园区)、村居(社区)和营林单位防火工作人员要24小时值守
(6)区森防办将火险形势及时通报,各救援队伍进入临战状态,并切实按照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的规定,全面落实应急救援力量和各类物资预警区域内易燃易爆物品仓储单位要全面做好防护准备工作
3.5预警变更与解除预警发布部门(单位)应密切关注当前森林火险形势,根据危险程度变化,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森林火灾或危险已经解除,按照“谁发布、谁终止”的原则,立即宣布解除,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预防、防御措施4信息报告各街道(园区)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要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的原则,根据《XX省森林火灾信息报送处置暂行办法》22规定,及时、准确、规范、逐级报告森林火灾信息,通报受威胁地区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信息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
6.1森林火灾有火必报制度事件发生所在地有关单位、基层网格员和个人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事发地街道(园区)、区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报告事发地街道(园区)、区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
(1)森林火灾发生后,火灾责任单位、火灾发生地街道(园区)及区有关部门(单位),应先电话后书面,按规定时限内,依次向区森防办、党政办公室值班室报告
(2)区森防办接报后,应当立即核实,先电话后书面,按规定时限内,依次向区森防指、党政办公室值班室、市级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向本指挥部其它成员单位通报
(3)区党政办公室值班室接报后,先电话后书面,按规定时限内,依次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各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应严格按规定时限报告突发事件信息,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同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地区、部门和企业报告时限事发后,应按照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和敏感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机制》的通知》(市委办公室便笺通知
(2021)16号)、XX市人民政23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紧急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潍政办字
(2020)1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X政办字
(2019)50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值守应急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潍政办字
(2019)75号)的报告时限要求执行
6.2国家卫星林火监测热点核查零报告制度区森防办对国家、省、市指挥部办公室通报的卫星监测热点,应当迅速核查,无论是否为森林火灾,都应当按规范要求上报
6.3火灾报告内容火灾报告分为初报、续报、终报初报在发现或得知森林火灾后首次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终报在森林火灾处理完毕后上报
(1)初报内容包括森林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件性质、事件现状、现场指挥员和等内容
(2)续报内容包括火灾性质、范围、发展趋势、现场处置情况等,在初次报告后半小时内进行第一次续报,随后随时续报
(3)终报内容包括火灾处置后的人员伤亡情况、损失情况、善后处置、火灾调查、责任划分与追究、经验教训及改进措施等5应急处置
245.1先期处置森林火灾发生后,火灾发生地护林人员在报告当地街道(园区)的同时,利用现有扑火装备积极展开先期扑救当地街道(园区)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组织协调调度辖区森林火灾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赶赴森林火灾现场组织扑救,同时对森林火灾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可能发生的次生衍生灾害等进行动态评估,看有无人员伤亡、被困,调查周边危险源分布情况,疏散可能受威胁群众等,并立即向区森防办报告
7.2响应等级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已知火灾严重程度、当地扑救情况、现实结果、自身处置能力、扑救难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可能的后果影响等,综合研判,决定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区级层面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级别,由低到高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应急响应四级应急响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9.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且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③受害森林面积初判达到一般森林火灾事件标准的;
④经研判其他需要启动四级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的情形三级应急响应25
①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②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3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③1人以上、3人以下重伤;
④初判发生较大级别或同时发生2起以上一般级别森林火灾的情形;
⑤经研判其他需要启动三级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的情形二级应急响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②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③发生1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④森林火灾初判达到重大森林火灾事件标准的;
⑤同时发生2起以上较大森林火灾情形;
⑥经研判其他需要启动二级林火灾应急响应的情形一级应急响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初判发生特别重大级别或同时发生2起以上重大级别森林火灾的情形;
②24小时尚未扑灭的明火或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26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③发生10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重伤;
④经研判其他需要启动一级林火灾应急响应的情形
5.3应急响应
5.
3.1指挥机制四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区森防办主任决定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区森防指总指挥决定启动;一级、二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决定启动;涉及我区两个以上街道(园区)的,由区森防指协调处置;涉及我区与相邻区(市)联合处置的,由区森防指提请市指挥部协调处置市、省、国家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区森防指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5.
3.2分级响应措施
5.
3.
2.1四级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措施
(1)灾发生地街道(园区)迅速启动本辖区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并随时向区森防办报告火灾情况;
(2)区森防办进入应急状态,及时上报火情信息,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3)对于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区域的一般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地街道(园区)应在火场设立扑救森林火灾现场指挥部,27准备应急指挥场所,提供应急后勤保障等;
(4)区森防指调集区消防救援大队、林场消防救援力量支援扑救;
(5)组织通信、电力、公路等部门(单位),抢修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畅通;
(6)区森防指视情向市有关指挥部请求支援
5.
3.
2.2三级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措施在四级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再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区森防指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2)根据请求,区森防指调集其他街道(园区)的扑火力量支援扑救;
(3)根据需要,向市指挥部申请气象部门根据火场气象条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4)根据需要,报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
5.
3.
2.3二级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在四级、三级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再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区森防指在火灾发生地组建扑救森林火灾现场指挥部;
(2)研究扑火措施和保障工作,部署各成员单位的扑火任务,协助开展火灾扑救工作;28
(3)区森防办调拨扑火装备及物资支援火灾扑救工作;
(4)根据需要,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加强伤员救治,组织转移受威胁群众;
(5)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6)根据需要,向市指挥部申请森林航空消防飞机支援火灾扑救工作;
(7)随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火灾情况;
(8)调企事业消防救援力量增援火灾扑救工作;
(9)加强舆论分析,及时发布森林火灾信息,统一协调森林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5.
3.
2.4一级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在四级、三级、二级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再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增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视情组织跨区域转移受威胁群众;
(2)协调全区救援力量增援火灾扑救工作;
(3)进一步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止次生灾害;
(4)加强舆情监管,依法打击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
(5)根据实际需要,请求市调派专业力量和森林航空消防飞机支援扑救,并统一安排部署增援队伍的扑火任务;29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了贯彻落实森林防火工作,统筹抓好森林火灾防范工作,切实做好各项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我区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办法》《XX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XX省实施〈森林防火办法〉办法》《XXXX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XX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XXXX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应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XX区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以及辖区外可能影响到我区的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方针,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统一领导,协同处置;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专为主,科学扑
(6)决定森林火灾扑救其他重大事项,根据需要采取其它应急措施
1.4抢险救灾火灾发生后,主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5.
4.1扑救火灾立即就近组织各救援力量参与扑救,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各类扑火力量在区森防指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在扑救森林火灾过程中,带队扑火指挥人员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掌握火场天气情况,察看地理环境、火场态势和火情变化,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段,选XX全避险区域和撤离路线,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做好应急准备,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6.
4.2转移安置人员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假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的医疗保障
7.
4.3救治伤员组织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待命,设置临时医疗点,如有伤病员及时组织治疗
8.
4.4疫情防控30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指导设置符合疫情防控标准的前线指挥部和临时医疗点等场所并做好相关防疫工作;指导火灾扑救人员做好自身防疫工作;做好火灾现场的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严防疫情扩大,发生次生灾害
9.
4.5保护重要目标当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设备、油气管道、电力、通信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通过开设隔离带、设置消防障碍物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10.
4.6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受火灾影响区域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堵塞交通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11.
4.7火场清理看守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当地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继续组织足够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看守火场48小时以±o经检查验收合格后,人员方可撤离
1.5区域合作与应急联动区森防指XX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毗邻区(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管理交流合作,建立健全跨行政区域、政企之间的应急管理联动机制,为应对区域性突发事件提供信息共享与联动31处置保障区森防指各成员单位之间应健全联动机制,明确值守应急通信联络方式、信息报送要求、队伍物资调动程序等,实现物资、队伍、信息互通共享,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确保森林火灾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
5.6社会动员森林火灾发生后,新闻工作组应根据处置需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户外显示屏、短信等向社会公众发布应对工作提示,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救,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6.7扩大响应如果森林火灾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等级将要或可能达到更高级别,由区森防指按照分级响应的规定程序,报请启动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如果预计凭我区现有应急资源难以有效扑救,直接或间接造成重大灾害,由区森防指提出建议,经区党工委、管委会有关领导同意,向市、省、国家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7.8应急结束火场清理完毕后,经区森防指确认,引发森林火灾的隐患、条件已经消除,现场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己无必要继续时,可视为应急状态结束根据“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分级响应启动的有关负责人负责宣布应急结束,并由区森防办及时通知参与处置各有关单位,必要时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信息326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
8.1信息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适时、适度的原则发生一般、较大突发事件后,区森防指应及时发布权XX息,并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更新信息;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后,区森防指应在事发后及时汇总信息,并第一时间按规定权限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XX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已经采取的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要求等,最迟应在24小时内视情举行新闻发布会,根据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信息发布由区森防指负责必要时,按照上级党委、政府或上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报请上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统筹协调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提供新闻稿、组织吹风会、组织报道、举行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运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及移动客户X、手机短信等平台发布信息,具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未经区森防指批准,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件原因、伤亡数字、责任追究等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33对于可能引起国际社会关注的突发事件,由区森防指XX区党群工作部和科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等新闻宣传、外事服务部n,在市委、市政府相应部门的指导下,按规定权限组织对外报道工作各新闻媒体要严格遵守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有关规定
6.2舆情引导森林火灾发生后,区党群工作部负责,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局参加,及时启动舆情引导机制,及时掌握森林火灾舆情状况,并进行分类整理;对重要森林火灾舆情及时进行核实和报告,并提出应对措施建议;对群众关切的问题,应及时予以回应,消除公众疑虑和担忧加强对网络媒体和移动互联网媒体信息发布内容管理和舆情分析工作,密切关注舆情,迅速澄清谣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社会舆论氛围7恢复与重建
9.1火灾评估由调查评估组及时对森林火灾的发生原因、X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区森防指、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指挥部提交评估报告
9.1工作总结扑火工作结束后,区森防指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重点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组织扑救过程和经验做法以及应吸取的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抓好整改工作,并做好森林火灾档案建设工34作按照相关要求上报森林草原火灾调查报告
9.2恢复重建森林火灾处置结束,区森防指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和可利用资源进行全面评估,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8应急保障
10.1队伍保障区森防办应统筹建设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林场森林消防应急队伍,并XX消防救援大队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队伍作为主要森林救援队伍各街道(园区)及有关部门(单位)应组织各类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参与扑火救援行动,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机关干部、林区职工、当地群众及志愿者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扑救过程中,应注意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10.1资储备保障区森防办及成员单位应建立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物资主要有扑救机具、设备、交通和通信工具等,同时注意及时补充更新,确保各类机具和装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同时,区森防办要协同各联动部门(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切实做好应急指挥与应急处置人员赶赴现场的应急车辆保障工作
10.2信保障区经济发展局协调各通信运营商做好通信保障工作;区森防办应配备现场指挥和各救助力量之间的通讯工具;区森防办和各35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上下级部门之间建立应急通信畅通机制和;区森防办森林火灾报警电话应和110联动
10.3金保障区财政金融局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应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监督灾区救灾款的使用、发放区银行等金融机构落实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和信贷各级保险部门应积极宣传、动员各企事业单位和家庭参加灾害保险并做好防灾防损工作;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家庭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有关部门或机构及时将捐赠物资的使用情况依法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10.4路交通运输保障区建设交通局负责区内森林防灭火工作道路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特别是山林灭火时应保障山路畅通,无障碍运输工作
10.5源保障区海洋渔业和水利局负责区内森林防灭火工作水源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引水灭火”相关工作
10.6勤保障各街道(园区)应建立森林火灾扑救生活保障应急供应机制,负责统计并落实所有参战人员的饮食、饮水、保暖等问题后勤保障组根据前方扑救工作需要提供扑火物资、交通、及扑救人员36所需食品、饮用水等有效保障9预案管理
11.1预案制定和修订本预案由区森防办负责制定、管理、解释,并具体组织实施根据axxx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应急处置及演练中所发现的问题,由区森防办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适时组织对预案进行修订
9.2预案发布和备案本预案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名义发布施行,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修订后的预案应按照预案发布程序重新发布本预案报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9.3宣教培训区森防办及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加强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工作,使公众了解森林火灾扑救知识、救助人员职责、预防、应急、报警、自救、互救常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增强应对森林火灾的应对能力加强对可能参与应对森林火灾的指挥员、防灭火人员等进行本预案的解读培训
9.4应急演练区森防办负责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构建有针对性的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按规定做好演练量化指标评估37区森防指至少每2年组织进行1次综合性演习,提高应对森林火灾的处置水XX应急指挥能力,加强各救助力量之间的配合和沟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预案发生重大调整,需及时按照新的预案开展演练
9.5监督检查区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部门(单位)、街道(园区)和各大企业的应急准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9.6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3810附件
10.1森林火灾事故预警启动令XXXX经济技术开发区森林火灾事故预警启动令()第号—月—日—时—分,(预警发布部门)发布(突发事件种类)—色预警经会商,区森林防灭火专项应急指挥部决定发布森林火灾事故一级(—)色预警区专项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全面做好各项应对和防范工作签发人年月日时分39救的原则
1.5风险评估
(1)森林火灾发生可能性分析据不完全统计,XX区截止2020年初林地面积
1989.07(最新国土普查林地面积为2679)公顷,分为乔木林、疏林地和灌木林等,林地主要依托区内主要水系、道路造林,以弥河为核心区呈带状分布,主要分布在白浪河、弥河、荣乌高速、大莱龙铁路、中兴村前大九路到大海路沿线绿化带以及部分公园广场等地气候条件分析我区地处XX半岛北部、环渤海地区XX,属北温带季风气候,秋、冬、春季天气干旱少雨,大风天气多,持续时间长,较易发生森林火灾外界因素分析我区林区分布有一定村落,群众生产、生活用火不规范,随意用火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林区散落大量坟莹,上坟烧纸、燃放爆竹等祭祀行为存在,以上原因均可引发森林火灾综合分析,我区现阶段林地分布范围较分散,覆盖率不高,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概率较小
(2)森林火灾灾害性分析森林火灾烧毁林木,可导致林分密度降低,破坏森林结构,造成森林利用价值降低同时破坏森林郁闭度,烧毁地被物使土壤裸露,可导致森林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调节气候作用降低
10.2森林火灾事故预警变更令XXXX经济技术开发区森林火灾事故预警变更令()第号根据森林火灾事故预警形势变化,区森林防灭火专项应急指挥部决定将森林火灾事故—级(_)色预警变更为森林火灾事故级()色预警签发人:年月日时分
4010.3森林火灾事故预警解除令XXXX经济技术开发区森林火灾事故预警解除令第号根据森林火灾事故预警形势变化,区森林防灭火专项应急指挥部决定即时起解除森林火灾事故一级一色预警签发人年月日时分
4110.4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响应启动令XXXX经济技术开发区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响应启动令第号根据森林火灾事故程度,现决定—月—日_时_分,启动森林火灾事故一级应急响应,区森林防灭火专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要求,迅速开展工作,全力做好抢险救灾,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签发人年月日时分
4210.5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响应调整令XXXX经济技术开发区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响应调整令第号根据森林火灾事故形势变化,区森林防灭火专项应急指挥部决定将我区森林火灾事故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森林火灾事故一级应急响应签发人年月日时分
4310.6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终止令XXXX经济技术开发区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终止令第号月日,发生在本辖区内的森林火灾事故,经过区森林防灭火专项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目前抢险救灾及应急处置工作已基本结束,根据《XXXX经济技术开发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现决定终止森林火灾事故级应急响应签发人年月日时分44森林火灾还可烧毁林内各种建筑物和生产生活资料,甚至威胁林区内村落以及附近生产点和居民点安全,具有很大危害性
1.6事件分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办法》,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森林火灾突发事件可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一般森林火灾受灾害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以上包括本数,下同)3人以下(“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受灾害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附注该分级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2组织指挥机制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设立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森防指”)
2.1区专项应急指挥部组成
2.L1区森防指组成总指挥区分管领导副总指挥区党政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局、发展软环境保障局、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人成员区党群工作部、经济发展局、市教育局XX分局、市卫健委XX管理办公室、科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财政金融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建设交通局、海洋渔业和水利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交警大队、旅游度假区(文体旅游产业发展中心)、供电部、联通、电信、移动公司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区森防指可以根据应急救援的实际需要,决定增、减成员
2.L2区森防指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办法》《XX省实施〈森林防火办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研究解决森林火灾突发事件的重大问题及重要事项;
(2)负责组织开展森林火灾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工作;研究制定XX区应对森林火灾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
(3)指导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和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4)协调区有关部门解决森林防灭火中的问题,检查全区范围内各部门贯彻执行森林防灭火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措施的情况;
(5)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发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
(6)负责区森防指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等工作;
(7)根据森林火灾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预警和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
(8)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及上级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2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
2.1区森防指办公室组成区森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森防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0536-5305016)
2.
2.2区森防办主要职责区森防办主要职责
(1)负责区森防指日常工作;
(2)落实区森防指决定,组织、协调、调度区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及区森防指所属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资源,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森林火灾事件防范处置工作;
(3)依据风险评估结果负责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宣传教育、解读培训及演练与评估工作;
(4)建立森林火灾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核实和分析研判森林火灾事件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森林火灾事件的信息发布、舆情应对等工作;
(6)负责区森防指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
(7)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区森防指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等工作;
(8)负责与上级指挥部办公室的联系和沟通;
(9)承担区森防指交办的其它任务
2.3成员单位职责区党政办公室负责协助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全区森林火灾突发事件的总体协调工作;负责全区森林火灾事件的信息上报(省、市政府)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区森林火灾事件内部信息报告工作区党群工作部把握全区事件宣传工作正确舆论导向,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对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的宣传报道,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负责做好事故单位及参与抢险的伤亡人员的工伤认定等相关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森林火灾周边区域的社会治安秩序;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区经济发展局XX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调落实森林火灾基建项目建设资金组织实施森林火灾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督促供电部做好林区内输电线路及电力设施的安全和突发事件的应急供电负责协调通讯部门,做好救灾有线通信保障工作,及时组织抢修损坏通信线路、设施市教育局XX分局负责全区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灭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区内高校开展森林火灾预防和宣传教育工作市卫健委XX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卫生医疗单位积极做好森林火灾现场的医疗救护等工作;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区财政金融局负责森林防灭火经费保障工作,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履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行业管理责任,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专业队伍建设、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城区内外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行为的依法查处;负责森林火灾灾后环境的监测工作区建设交通局负责全区管护范围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做好高速公路,国、省、县、乡道两侧绿化带可燃物清理;负责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