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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进教师岗位培训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对新进青年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技能的培养,引导青年教师尽快熟悉业务,做好本职工作,养成尊师重教、爱岗敬业的良好品德,学校决定新进教师不仅要参加湖北省教育厅组织的高等学校教师卤前培训,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新进教师培训为保证培训工作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新进教师进一步了解高等学校教师职业的特点和要求,明确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性质和任务,掌握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和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方法,了解学校政策,明确工作职责,做到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培养对象
1.我校新进教师;
2.校内从管理岗位转入教学岗位的教师
三、培训时间、内容3进教师岗位培训一般在每年9月份开学前完成
1.学校集中培训(15学时)学校集中培训由人事处负责,具体内容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学校机构设置、职能及学校人事政策和制度
(2)专业、学科的设置,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教学规范
(3)服务学生的基本工作要求与理念
(4)科研制度和科研项目的申报
2.院(系)培训所在院(系)必须对新进青年教师进行业务培养和培训,各院(系)必须给每位新进青年教师指定培养导师,培养导师要求具有副教授职称,思想品质好,学术造诣高,教学、科研经验丰富,治学态度严谨,教学效果好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为每位青年教师制定培养计划,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达到的目标;培养青年教师严谨踏实,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敬业精神;指导青年教师撰写讲课提纲和教案,深入青年教师任教的课堂(实验室)听课,组织并指导青年教师认真参加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验、实习等教学环节,严格训练青年教师的教学基本功,认真检查各个教学环节,全面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训练青年教师实验技能和科研技能,提高青年教师的实际动手能力和科研能力培养导师须按照院(系)要求制定出具体的培养计划院(系)对培养状况须时常进行考察和督促,并在一学年结束时对新进青年教师的培养和考核情况写出书面报告
四、培训组织与管理
1.学校集中培训由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包括制定培训计划、组织管理、培训、考核、考勤等院(系)培训由教务处负责检查监督
2.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学校的培训工作,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做好新进教师的培训管理
3.新进教师耍充分认识岗位培训的重要意义,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不缺席,遵守纪律,认真学习观摩,全面提高自身技能,为尽快成长为一名优秀的高校教师奠定良好的基础
4.学习结束后,每位受培训的教师结合自己的思想实际、工作规划和参加岗位培训学习的体会写出书面小结上交到人事处
5.新进教师岗位培训考核、听课记录、试讲考评结果、教学质量测评表以及小结等材料存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教师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新进教师在未取得岗位培训合格前,一般不安排其他培训任务,包括出国进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