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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车修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矿车修理工是矿车修理现场安全的直接责任者,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一、岗位职责第1条必须熟悉矿车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掌握有关设备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熟知矿车检修质量标准、《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2条保证在矿车检修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服从管理第3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4条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技能第5条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汇报第6条发生事故应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第7条矿车检修质量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第8条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第9条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管理、违规违章造成事故的,矿车修理工负直接责任第10条发现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未采取措施,未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汇报,造成事故的,矿车修理工负直接责任第11条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矿车修理工负直接责任第12条因矿车检修质量不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造成事故的,矿车修理工负直接责任第13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