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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为加强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扶残助残慈善项目管理,建立科学、规范、有序的管理模式,保障捐赠者和受助者的合法权益,提高资助效益和社会效益,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信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与《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章程》及基金会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节项目管理理念与目标第一条项目管理应当依据《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章程》规定的各项事业、活动及业务范围进行规划和管理,促进基金会良性发展,使基金会建设成为“公开、透明、高效率、高公信力”的优质基金会第二条规范项目管理制度建设,通过制定具体、详细的项目管理办法、项目操作手册,使每个项目执行人在项目操作中有章可循执行项目需与基金会宗旨相一致,项目的社会价值要明晰,项目目标要针对、围绕目标收益人的实际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及其他困难群体服务第二节项目管理流程第三条项目管理常规流程可分为几个阶段公益项目设计与调研一秘书处评估一理事长办公会审议与评估一项目立项一签订合作协议一资金拨付一项目实施与监管一项目结项一项目评估第四条项目由理事长办公会进行审核评估,根据项目是否必要和可行,项目在资金、品牌、传播、筹资等方面是否符合基金会要求等进行项目审议,审核评估通过后由项目部具体负责立项协议等方面的内容审核第二章项目管理第一节年度项目计划第五条为充分保证基金会发展战略与年度项目计划的一致性,同时充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发展和变化,每年初由各部门制定本部门年度项目计划年度项目计划应当作为本部门年度内项目执行的基础,但并不因此而限制项目的实施和发展如果在年度项目计划制定完成之后出现新的项目机会或项目关键因素发生重要变化,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可由各部门对年度项目计划进行调整第六条各部门申报年度项目计划通常须经过以下管理流程填写本部门年度项目计划一秘书处审核一上会理事长办公会一理事长签批第二节项目立项的管理第七条项目立项通常须经过以下管理流程申报项目一秘书处审核一理事长办公会审议一理事长签批一项目立项第八条项目立项需提供文件
1.经执行单位盖章的项目实施方案;
2.经理事长办公会审批通过的批示文件;
3.其他相关文件第九条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L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目标、意义与社会影响
2.项目执行机构、项目执行地、项目执行周期、项目受益人和项目资助方式及标准;
3.项目经费预算;
4.项目筹资计划和项目传播方案;
5.项目执行机构的组建、项目实施和管理流程;
6.项目可持续发展性、项目风险及应对策略;
7.项目相关其他内容第十条项目立项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L该项目与本会发展战略、国家相关政策的一致性;
8.本会的人、财、物等资源对该项目的支持;
9.该项目对本会资源的利用效率;10该项目及其执行机构的可持续性;
11.捐赠潜力可行性及前景分析第三节项目协议的管理第十一条严格执行项目协议管理制度在项目实施中须签订合约,约定项目参与各方的责任、权利、利益关系等事务,规范当事人的行为,并保障本会和项目合作者、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第十二条签署项目协议通常须经过以下流程项目负责人拟写协议一部门负责人审核一秘书处审核一理事长签批第十三条项目协议主要包括捐赠协议与资助协议签署项目捐赠协议需提供文件
1.捐赠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2.物资价值证明文件(捐赠物资时需提供);签署项目资助协议需提供文件
1.立项申请表及其附件;
2.其他相关文件;第十四条项目负责人审核协议主要内容包括L文件所需相关资料是否齐全3•审批表内容书写是否正确
4.合同条款是否齐全企业信息、账号信息、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争议解决、不可抗力、违约责任等第四节项目款物拨付第十五条项目立项经过审批,并签署《项目资助协议》后,项目负责人可按照《项目资助协议》约定的拨款时间,填写付款申请单,申请支付项目款项第十六条申请支付项目款项通常须经过以下流程项目负责人填写拨付款物审批单一财务复核一单位主管签批第十七条申请支付项目款项需提供文件
1.盖章协议;
2.盖章方案;
3.其他必要文件;第五节项目中期总结与监管第十八条对于执行期的核心项目,应在项目实施中进行中期评估与监管,旨在总结前一阶段项目执行的运行状况,并对下一阶段项目的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为项目的中期调整提供依据一般情况下,中期评估由秘书处负责组织执行,并形成中期报告,重大项目可聘请有关专家或委托外部咨询机构第六节项目结项与评估第十九条项目执行完毕后,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对项目总结基础之上,完成《项目总结报告》,并报秘书处审阅第二十条提交项目完结报告通常须经过以下流程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总结报告》-部门负责人审核一秘书处审核第二十一条结项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名称、项目周期、项目实施详细内容;
2.项目执行情况、项目实施效果及产生的社会效益;
3.项目资金使用决算;
4.受助人名单及相关反馈材料;
5.项目实施成果照片、典型事例;
6.总结项目中存在的不足与修改意见
7.其他相关内容第二十二条本着对受益人和捐赠人负责的原则,需对项目进行评估根据评估主体不同,项目评估分为两类机构内部评估,指通过秘书处对项目开展的评估;第三方评估,指通过专业的评估机构、学术单位、行业专家等开展的项目评估项目评估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评估方式第二十三条项目评估基于项目问责和项目学习的目的,对项目的管理机制、实施过程及产出、项目效果及影响、项目经验与不足、主要问题及改进意见等进行定性和定量的调查与分析,形成评估报告第七节项目调整与余款处理第二十四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项目所处社会环境、自然环境等客观因素或合作机构本身发生重大调整,而导致项目目标、活动和其他内容发生重大变化,可以对项目内容和预算进行局部调整,并报秘书处审议,由理事长办公会决议,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第二十五条项目结余款用于下一年度此项目执行或者用于资助与此项目相关的本会其他公益项目或活动并报秘书处审议,由理事长办公会决议,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第三章项目档案管理与信息披露第二十六条项目档案由实施项目的负责人统一收齐后交项目部负责管理、保存第二十七条项目管理的重要资讯须按本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向公众披露第四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