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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强化火灾防控措施,市消安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防风险、遏大火,稳形势、控小火,补短板、固根基,统筹发展与安全,在全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重点消除火灾防控现实隐患,着力破解火灾防控瓶颈问题,深入推进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有效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春节、冬奥会、全国“两会”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第一阶段即日起至1月31日;第二阶段至2月20日重点内容
(一)开展高层建筑综合治理督促高层建筑管理主体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主动排查解决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疏散设施、管道井、电气(村)委会、社区管理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等基层网格作用,组织居民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及时检查更新灶具、胶管和减压,落实好“三清三关”措施,提升燃气使用安全系数(责任部门由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公安、教育、卫健、市场监管、商务、应急、城管执法、消防救援等部门配合;实施单位属地政府)
(十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活动分批举办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消防安全培训班,培养管理层面的消防安全“明白人“,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以及重点工种、重点岗位人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电气焊工种的归口管理部门重点强化对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资质核定推广应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推动社会单位开展线上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和答题竞赛,不断扩大教育覆盖面协调主流媒体、新媒体,开展安全生产生活、规范用火用电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教育(责任部门国资、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实施单位:属地政府)
(十四)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各地区要组织成立火灾事故应急处置专项指挥部,设立灭火救援、综合协调、治安交通、医疗救护、新闻宣传、通信保障、善后处置、专家评估等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协调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先期处置、权限移交、决策指挥、信息报告、响应结束等应急处置行动机制,确保指挥体系规范高效针对辖区灾害事故类型,定期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动的合成演练强化对辖区重点单位和不放心的场所“点对点”实战演练,优化人员编组,改进处置方法,固化灭火应急救援初战程序,编制操作性强的处置规程(责任部门消防救援、公安、应急、卫健、交通等部门;实施单位属地政府)
(一)市级层面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市级城乡建设、人防、消防救援、应急、民政、文旅广电、房产、商务等部门分领域制定行动子方案,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检查市消安委办公室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建专项督导组,对上述场所随机进行明察暗访
(二)区、县(市)级层面各地区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当前开展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检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和防范措施,建立问题隐患、整改责任“两个清单”,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重点问题,跟踪推动隐患问题整改落实
1、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此次集中行动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大排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主要任务来抓,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机遇意识,推动消防各项工作向前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集中行动组织领导,成立专项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按照行动部署,全面组织推进,坚决扛起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三)强化协调联动各地区要抽调业务骨干,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市消安委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条线行动落实情况的督促推进要定期会商研判,分析消防安全形势,解决消防疑难问题各部门要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分兵把口、各负其责,做好分管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部门之间要强化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请各地区、各牵头部门,分别于1月31日、2月20日上报消防安全问题隐患统计表(附件1)、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附件2),并于2月20日上报工作总结燃气管理、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突出问题;每栋高层公共建筑、每个高层住宅小区建立微型消防站各地区要成立由房产、城乡建设、公安、消防、供电、燃气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有条件的可聘请专业力量参与或实施依托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APP软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个区域、逐栋建筑开展排查,如实记录隐患问题实行“一楼一策”,分类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逾期未整改的,列入隐患单位追踪库跟踪督办,直到彻底整改销案对新建高层建筑,城乡建设部门重点加强防火保温材料应用、施工现场抽检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管各地区要对原有高层建筑,将可燃外墙保温材料改造纳入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计划(责任部门由房产、消防救援部门牵头,公安、城乡建设、供电、燃气等部门配合;实施单位属地政府)
(二)开展地下空间综合治理各地区要督促地铁运营企业、地下经营场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严于同属性地上建筑的防范措施,组织实施不间断的巡逻检查市场监管、城乡建设、公安、应急、交通、消防、人防、电力等部门,对地下空间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地下建筑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擅自施工、投入使用、改变使用性质,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检擅自营业等违法行为,消防设施损坏,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隐患问题,对违规住宿、堵门占道、遮挡设施的,责令当场清除完毕;对货物超储的,责令当场停业,清理完毕后再行营业;对消防设施损坏的,责令及时维修或更换;对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对在城市地下空间违规使用明火作业或吸烟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逾期未整改的,列入隐患单位追踪库跟踪督办,直到彻底整改销案凡是整体不满足消防安全条件的,设立悬挂警示牌向公众告知(责任部门由各地区政府牵头,人防、市场监管、城乡建设、公安、应急、交通、消防、电力等部门配合;实施单位属地政府)
(三)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达标创建“回头看”将大型商业综合体全部按类纳入监管范围,督促管理主体按照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常态化开展消防“七个一”工作每月开展达标创建“回头看”活动,组织专业团队逐楼层、逐区域进行检查,联动测试建筑消防设施,动态评定和调整达标创建结论;凡是不达标的,约谈责任人并向社会公示逾期未整改的,列入隐患单位追踪库跟踪督办,直到彻底整改销案对违规住宿、堵门占道、遮挡设施的,责令当场清除完毕;对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餐饮场所使用液化石油气、设置在地下的餐饮场所使用燃气、敞开式食品加工区使用明火的,依法责令整改;对消防设施、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燃气紧急切断装置损坏故障以及电气线路老化的,责令及时维修或更换;对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责任部门商务、消防救援部门;实施单位属地政府)
(四)开展危化品企业综合治理各地区要组织对危化品企业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开展消防安全自评、自查、自改应急管理部门要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联合监管五项机制,会同消防救援部门对危化品企业开展专项核查,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防火间距、水源药剂、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车通道、灭火应急预案、“两支队伍”建设等情况,督促企业加强值班值守、落实安全措施,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诱发起火爆炸逾期未整改的,列入隐患单位追踪库跟踪督办,直到彻底整改销案消防救援部门要对辖区危化品企业开展一次全面的熟悉调研,摸清危险源底数,掌握易燃易爆危险品种类、性质和处置方法,针对性开展预案修订、拉动演练和辨识培训,进一步磨合消防救援队伍与国家危化品应急救援队、企业“两支队伍”、社会各救援力量的联合救援机制和处置程序,严格落实处置规程,加强防护措施,确保安全、规范、高效处置(责任部门由应急部门牵头,消防救援部门配合;实施单位属地政府)
(五)开展物流仓储综合治理督促落实行业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动火审批程序各地区要组织邮政、商务、交通运输、应急、消防等部门摸清物流仓储场所底数、分布区域、规模大小、储存物品等现状,建立工作台账,会商研判消防安全风险,厘清各部门监管责任对照《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采取针对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重点纠治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装卸操作、占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场所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擅自施工、投入使用,场所违规住人、违法设置使用冷库、违规用火施工等严重违法行为逾期未整改的,列入隐患单位追踪库跟踪督办,直至彻底整改销案(责任部门由各地区政府牵头,邮政、商务、交通运输、应急、消防、城乡建设等部门配合;实施单位属地政府)
(六)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综合治理各地区要重点检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单位值班值守、巡查看护、护理人员岗位职责及应急疏散程序掌握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以及安全用电用气情况;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情况;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及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严格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惩治消防违法行为(责任部门由民政部门牵头,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配合;实施单位属地政府)
(七)开展文博单位综合治理各地区要重点检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以及安全用电用气情况;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情况;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及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严格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惩治消防违法行为(责任部门由文旅广电部门牵头,消防救援等部门配合;实施单位属地政府)
(八)开展居民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各地区要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进楼入户充电;电缆井是否封堵严密;楼梯间、安全出口是否堆放杂物,是否锁闭堵塞;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社区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是否有人员、有装备,实体化值班备勤对老旧小区(含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还需重点检查电气线路、燃气用具是否采取安全改造措施;是否对易燃可燃材料和易燃易爆物品采取严格管控措施;是否设置简易消防设施器材、临时消防水源,消防车道是否畅通等情况严格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惩治消防违法行为(责任部门由各地区政府牵头,公安、消防、房产等部门配合;实施单位属地政府)
(九)开展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专项治理由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公安、消防救援部门配合,逐栋高层建筑排查登记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凡是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结合改建、扩建工程,对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或外保温已经严重破损的,拆除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并更换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外保温材料未拆除前,严格落实火灾防范措施,严密包覆裸露的保温材料;要严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许可,加大对建筑外墙外保温、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管力度,推动安装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严禁在建筑外墙违规动火用电,禁止在建筑周围堆放可燃物、燃放烟花爆竹;汽车、电动车停放要与建筑外墙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短期难以整改的,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设立警示标示,强化人员巡逻看护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采取设置消防干管、消防水幕等物防手段,提升设防等级(责任部门由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公安、房产、消防救援部门配合;实施单位属地政府)
(十)开展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公安、消防救援部门要加强对各自监管对象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排查整治,登记造册并重点解决设施应设未设、损坏严重、运行不正常等问题对不具备防灭火功能的,依法临时查封逾期未整改的,列入隐患追踪库跟踪督办,直至彻底整改销案消防救援部门要推进建筑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建设,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既有单位、火灾高危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公共建筑全部接入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推广安装简易喷淋、“智能烟感”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智能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装置,提升消防安全设防等级要统一消防设施维保测试内容和周期,实现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网上流转、全程可溯、闭环管理社会单位能够自主登记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以及持证信息,实现消防控制室精细化管理城乡建设、消防救援部门要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治理“回头看”,按职责规范消防设施施工单位和检测维保机构行为,整顿消防设施施工、维护保养检测市场秩序对设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督促其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全面签订维保合同,强化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责任部门由消防救援部门牵头,公安、房产、城乡建设等部门配合;实施单位属地政府)
(十一)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推动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纳入日常重点监管内容工信、公安、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重点排查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生产,销售门店以及电子商务平台是否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或相关零配件,从事电动自行车维修的企业、作坊是否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发布警示信息,规范市场秩序基层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基层力量对辖区居民住宅、小单位小场所、快递外卖企业站点等开展经常性摸排检查,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以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及时清理搬离制定出台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建设标准,在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电动自行车生产、流通、销售、使用领域的主管监管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和案件移送机制,确保全链条监管、问题有效追踪(责任部门由各地区政府牵头,公安、市场监管、城乡建设、房产、消防救援等部门配合;实施单位属地政府)
(十二)开展燃气安全整治对涉及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场所开展排查,重点检查燃气、电源、火源和可燃物品管理,重点整治将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就餐场所、地下场所违规使用燃气等违规行为;对集中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督促管理单位和业主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独立的瓶组间督促指导餐饮等场所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提高燃气安全技防水平发挥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