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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显名程序模板)时间2018年8月28日地点公司会议室参加会议股东张
三、李四等决议事项隐名股东张三显名相关事项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以及决议事项已于法定期限内通过更适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应到股东)人,实到股东1人,为全体股东代表100%表决权,符合法定要求依照《公司法》和章程本次会议由理0集并主持,经过与会股东一致表决同意,就【】年【】月【】日张三和李四签署的股份代持协议【《》】(以下简称代持协议),通过有效决议如下:
一、就代持协议中对公司实际股东张三持有的登记在李四名下的70%的股权显名变更登记在张三名下,股东会予以表决同意,其他股东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同意配合张三将登记在李四名下的70%的股权变更登记在实际股东张三名下
二、实际股东如果需要从新收回该代持的70%股权,股东会无异议,同意在张三收回上述代持的70%股权时放弃优先购买权,各股东同意协助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三、决议立即生效,具体事项股东会授权公司执行董事或相关参会股东全权办理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全体股东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股东盖章公司(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