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车位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本合同项下的停车位(以下称本停车位)有偿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保证缴纳相关费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车位,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信守第一条本停车位位置本停车位位于XXXXXXXXXXXXX小区(以下简称本小区)号停车位第二条本停车位的租赁期限及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1.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租赁期为长期
2.本车位月租金为200元(人民币贰佰元整),租赁期内本小区物业公司收取的本停车位的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3.双方签订合同后,本车位租金以每6个月为周期进行支付,乙方应在每个周期第1个月内向甲方支付该周期租金(合计1200元)
4.租赁期内,每隔1年,双方可就租金进行友好协商,经协商租金不变的,仍按本合同执行租金发生变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
5.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车辆进出本小区地下停车场的相关手续第三条责任与义务
1.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车位的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车位应当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本停车场的相关规定
2.甲乙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在向第三方进行维权索赔时,甲方有义务协助证实乙方为本车位的合法租赁方
3.乙方使用本停车位的过程中,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应保持停车位的清洁卫生,对停车位设施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或恢复原样
5.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租、转让、抵押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提出需中止本合同,提出方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并就租金结算完毕后(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实行多退少补),中止本合同第四条免责条款本合同期内,因战争、地震等自然灾害或政府决策导致本停车位丧失使用功能或对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五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书面补充合同(以下无正文)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联系电话签订日期联系电话: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