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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GCP临床试验知识试题与答案最新版
1.药物临床研究相关法规您知道哪几个?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
2.什么叫GCP答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是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等等
3.知情同意书IC给病人吗?答知情同意书一式二份,病人签字后复印件给病人
4.临床批件的有效期多长?答2年,超过2年的自动作废
5.GCP法规文件以什么为基础?答赫尔辛基宣言,特别强调要保护受试者权益和保障试验质量
6.GCP实施的目的是什么?或问GCP的宗旨/原则是什么?或问为什么要推行GCP答第一是保证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可靠;二是保护受试者权益和安全
7.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一GCP,这个名称和旧版相比有何变化,为什么?答药品改为药物,因为临床试验的药物还没有上市,故不能称之为因不良事件而脱落,经随访最后判断与试验药物有关者,必须记录在CBF表并通知申办者对任何脱落病例,研究者必须在CRF表中填写脱落的原因,一般情况下游6种即不良事件、缺乏疗效、违背试验方案(包括依从性差者)、失访(包括患者自行退出)、被申办者中止和其它
十三、药物临床试验中,数据库的保密性如何保证?答采用适当的程序保证,应有计算机数据库的维护和支持程序
十四、如何制定安全性评价数据集?答对安全性评价的数据集(safetyset)选择应在方案中明确定义,通常安全性数据集应包括所有随机化后至少接受一次治疗的受试者即只要服用了一次药,做了一次安全性评价的受试者都应纳入
十五、选择统计分析数据集应遵循哪两个原则?答
①使偏倚达到最小;
②控制I类错误的增加
十六、药物临床试验是有效假设还是无效假设?答是有效假设
十七、数据员对病例报告表数据的管理有何要求?答经过监查员检查后的病例报告表,需及时送交临床试验的数据管理员对于完成的病例报告表在研究者、监查员、数据管理员之间的传送应有专门的记录,收到时应有相应的签名,记录需妥善保存
十八、什么叫双份录入?答对每一份病例报告表应由两个操作人员独立地输入数据库中,再用软件对两份输入结果进行比较,并输出比较结果如果有不一致,的治疗和补偿
五、“受试者的权益、安全和健康必须高于对科学和社会利益的考虑”,这句话对吗?答对的
六、“知情同意书上受试者的签名不可代签,但是日期可以由研究者代签”,这句话对吗?答不对日期也要由受试者、研究者亲自签署
七、某名16岁儿童已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征得本人同意一般认为一年级以上的儿童,大都具有良好的判断能力,都应征得本人同意
八、随访中发现一个病人因为感冒自己服用了3天阿司匹林,要不要记录?答:必须如实记录服药的理由、服药的剂量、服用的时间及病情转归
九、在一个临床试验过程中发现有一个病人服药过程中皮肤出现皮疹,我们应如何处理?答立即抗过敏治疗,通知主要研究者,仔细寻找过敏因素,如果与试验用药关系不明确,皮疹范围很小,病情较轻,可继续用药,密切观察病情,如果病情较重,应立即停药观察如果与试验用药关系肯定有关,应立即停药同时在病例报告表中详细记录
十、某病人还差5天即可完成观察时间,但因为近日咳嗽,要求退出试验,是否允许退出?答受试者可在任何时间可以无任何理由退出试验,如实记录
十一、在一个临床试验中规定发给病人100片药,要求每天服3次,每次1片,服用30天但一病人在试验过程中,误解了医生意思,没有按规定服药,他每天服了3次,每次3片10天后病人发现药不够了,现前来医院要求继续发药医生检查后目前没有出现不良反应,能否让他继续参加试验?应如何处理?答可以继续参加试验,但不再补发药,该病例只能参加ITT分析集,不参加PP分析集
十二、在一个临床试验结束后,尚有部分试验药品未用完,为了不浪费是否可以交给药房出售?或由临床试验负责人自己保管?应如何处理才好?答不可以,任何剩余试验药品在试验结束后都应交还给申办者,由其销毁
十三、临床试验结束后,疾病尚未痊愈是否可以继续服用试验药品?答不可以继续服用试验药物,可以服用上市的药物继续治疗
十四、“肿瘤病人也是弱势群体”,这句话对吗?答肿瘤病人为弱势群体,因为肿瘤病人往往视任何情况下的治疗为救命稻草,这将影响他们对于知情同意的行为能力
十五、在试验过程中发现涉及试验药物的重要新资料,如某些受试者的血糖会有所降低,这时对于知情同意应如何处理?答必须将知情同意书修改送伦理委员会批准后,再次取得受试者知情同意
十六、某一制药公司将其员工作为药物临床试验的受试者,某医院将本校医学生作为药物临床试验的受试者,这些做法是否合法?答不合法因为医学生、实验室工作人员、制药公司的雇员、部队的士兵等是等级群体中处于下级或从属地位的成员在这些情况下,这些受试者也归为弱势群体
十七、对于II期临床试验,如何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药物临床试验最低样本量来确定总样本量?答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II期临床试验试验组至少为100例,因II期临床试验要求试验组与对照组病例数按1:1设置,故目标病例数为200例,考验到20%脱落因素,最后入组病例数为240例
十八、”试验方案制定后就不得更改”,这句话对吗?答不对,临床试验过程中可以按规定程序对试验方案作修证
十九、某受试者在受试期间服用十份药物,但最后仅服用了七份药物,那么该受试者的依从性是多少?答该受试者的依从性为实际用药/应用药二7/10二70%
二十、“随机就是随便”,这句话对吗?答不对
二十一、是不是只要发生严重不良事件都要紧急揭盲(拆阅应急信件),如某受试者的使用某抗生素后出现过敏性休克,是否要紧急揭盲?答并不是只要发生严重不良事件都要揭盲比如某受试者使用某抗生素后出现过敏性休克时,这时揭盲并不能更有利于抢救和治疗,可暂不揭盲
二十二、如果发生一例受试者死亡是否要紧急揭盲?如果连续发生受试者死亡是否要紧急揭盲?答如果发生一例受试者死亡不一定要紧急揭盲如果连续发生多例受试者死亡可以紧急揭盲,因此时为了维护受试者权益,需要知道死亡是否是试验用药物问题,若是药物问题则要立即停止该临床试验
二十三、“任何临床试验都要采用二次揭盲”,这句话对吗?答:不对,二次揭盲的前提是试验组和对照组按1:1设计时当试验组和对照组病例数不符合时,一次揭盲就可以根据病例数了解到盲底,就不存在二次揭盲了
二十四、“统计学报告应在二次揭盲后书写”,这句话对吗/答不对,统计学报告应在一次揭盲后书写因二次揭盲后书写统计学报告易产生偏移
二十五、“临床试验中研究者无论何时都要严格按照试验方案”,这句话对吗?答不正确虽然研究者在临床试验中要严格按照试验方案的规定进行临床试验,但是在受试者出现严重损害时,情况紧急之下,为了保护受试者的安全,可以立即终止受试者参加临床试验,而不需要预先通知申办者
二十六、“临床试验各阶段均需有生物统计学专业人员参与”,这句话对吗?答对的
二十七、研究者已在《病例报告表》上签字,试验结束后是否还需要在《研究者签名表》上签字?答所有研究者必须在《研究者签名表》上签字
二十八、某研究者在临床试验中发生医疗事故,其法律上与经济上的责任由谁来承担?答研究者
二十九、监查员如发现CRF表中有错误或遗漏怎么办?答有错误和遗漏,及时要求研究者改正修改时需保持原有记录清晰可见,改正处需经研究者签名并注明日期
三十、监查员如发现入选受试者中途退出或失访怎么办?答请研究者在CRF表中予以说明
三十一、可否用铅笔记录试验原始数据?为什么?答;不可以因为铅笔记录数据容易导致数据模糊或涂改应该用黑色或蓝色的钢笔、水笔书写
三十二、“临床试验中实验室检查原始报告一定要粘贴在病例报告表上”,这句话对吗?答不对,仅将原始报告复印件粘在病例报告表上即可
三十三、某受试者最后一次服药后一月因病住院,是否认为与本次药物临床试验有关?答:有关因为根据药物洗脱期为药物的5-7个半衰期,如果一个半衰期一般是一周左右,那么该受试者此时还没有超过药物洗脱期
三十四、“研究者应在病例报告表的最后一页签字以示负责”,这句话对吗答不对,病例报告表的每一页都应有研究者签字
三十五、病例报告表中检验项目因故未查或漏查,应填写什么符号?答NKo
三十六、病例报告表中具体用药剂量和时间不明,应填写什么符号?答:NDo
三十七、病例报告表上必须如实填写受试者姓名”,这句话对吗?答不对为保护受试者隐私权,受试者的全名不应出现在病例报告表或其他任何须向申办者提供的试验文件上研究者应按受试者的代码确认其身份并记录
三十八、“在试验过程中,数据的登记不一定要具有连续性”,这句话对吗?答不对
三十九、“研究者如有适当理由可不接受监查员的定期访问和主管部门的稽查和视察”,这句话对吗?答不对
四十、出现严重不良事件后知情同意书要不要及时修改?要不要送伦理委员会再讨论?答出现严重不良事件后知情同意书需要及时修改,将临床试验新发现的信息告知受试者,并送伦理委员会再讨论
四十一、“严重不良事件发生后为避免各个研究者之间的相互影响,研究者间不必相互通报”,这句话对吗?答不对
四十二、病例分析李某,男,35岁,于2006年10月28日入组我院呼吸科热毒宁口服液的II期临床试验,预定试验观察周期为一个月,在2006年11月8日来我院取药回家的途中被出租车撞伤导致右股骨骨折,立即送住医院治疗作为研究者,你该做哪些发面的处理?答首先判断这是严重不良事件的出现,要对患者进行医疗处理,同时报告机构办公室,机构办公室报告医院医疗应急专家组协同对不良事件进行处理,还要填报SAE报告表,在24小时内报告主要研究者、伦理委员会、申办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对受试者进行治疗,相关的补偿事宜,一直要随访到患者症状、体征消失或病情稳定,试验室检查正常或稳定为止
四十三、临床试验用药可以销售吗?答不能
四十四、“监查员不能参与I期临床试验全过程”,这句话对吗?答不对在I期临床试验过程中,监查员承担试验整个过程的监查和报告试验的进行情况以及核实数据的工作
四十五、“没有记录就等于没有发生”,这句话对吗?答对的
四十六、“必须给受试者充分时间考虑其是否愿意参加试验”,这句话对吗答对的可以让受试者将知情同意书带回去详细阅读清楚后再签署知情同意
四十七、“研究者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可适当地向受试者收取试验所需的费用”,这句话对吗?答不对
四十八、“中途删除的病例因未完成试验,故可以不列入临床试验总结报告”,这句话对吗?答不对
四十九、知情同意后病人不再随访,怎么办?答按照删除标准删除
五十、门诊病人如何拿药?答门诊病人由研究者确定人选后凭已签名的知情同意书,到专门发药的护士处按顺序拿药并记录
五十一、在试验过程中,病人回医院复查类似于由于地滑导致摔伤等情况是否是不良事件?是否是不良反应?是否是严重不良事件?医院该赔偿吗?答属于不良事件,但不属于不良反应,应给予一定的赔偿,但可与申办者协商解决
五十二、病人在外院发生不良反应后,例如出现呕吐、腹泻,研究机构如何处理,有何预防措施,可否让病人就近治疗?答首先研究机构、研究者制定紧急处理方案SOP必须留联系方式给病人,并嘱咐病人出现任何症状时,联系研究者,第一时间到医院就诊,由研究者安排派车接送病人入院治疗,一般情况下病人不得到其他医院治疗
五十三、在进行某一药物临床试验过程中,想要判断受试者是否按照要求用药,有何方法?答可以根据试验药物的毒理作用,做血尿常规,或询问受试者服药后感觉,通过一些药物的性状(如口感,颜色等)和伴发症状判断病人是否正常有效使用药物
五十四、受试者在院外发生不良事件,昏迷,意识不清,如何保证研究者能第一时间了解,并第一时间处理?有何方法?答首先研究者要做好预防措施,例如制作服药受试卡、受试者日记、知情同意书,并嘱咐病人随身携带服药受试卡,当发生不良事件,出现昏迷可以正确处理,并及时送到本医院就诊
五十五、女性受试者,出现意外怀孕时,如何处理?如何避免这种情况发生答首先在试验前应采用有效的检测方法,排除已妊娠者,并对孕龄受试者做好教育工作,告知其如何防止怀孕,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受试者发生妊娠时,则病人必须立刻中止试验,并且安排其就诊并随访如果受试者要求流产,费用由申办方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五十六、当出现受试者无法准时服药情况,如大雪天气,本来8点要服药,但是10点管理药物的护士才到医院,这时应如何处理?答继续服药,但是要在病例记录表注明事件、原因
五十七、药片打碎或污染后,如何处理?此时如何保证受试者正常服药?答药片打碎或污染后,必须收集,并打包保存,交回申办者并使用备用药以保证试验的正常进行
五十八、当出现上级负责人要求医嘱与方案不符合时,是否按上级负责人要求处理?例如方案服药剂量为LOg,而上级负责人要你开
2.0g的量时,如何处理?答应当严格按照试验方案
五十九、“在多中心试验中评价疗效时,应考虑中心间存在的差异及其影响”,这句话对吗?答对
六十、“多中心临床试验在各中心根据各自具体情况管理药物,包括分发和储藏”,这句话对吗?答不对应由中心统一派发药物
六十一、化验单是否能够贴在CRF上?答依照保护临床试验受试者隐私的原则,两种处理办法L化验单上用受试者姓名缩写;
2.把化验单贴在专门为临床试验设计的病例(原始记录表)中
六十二、知情同意书是否能够贴在CRF上?答不能放在CRF中,同时绝对应该把知情页同时交给患者一份,研究者留一份
六十三、在检查肿瘤专业时,要求说明某个药物临床试验的入组标准假设其诊断标准是白细胞<=2000,粒细胞<=1000是否可以将这个标准作为入组的标准?为什么?需查出原因,加以改正第十章试验用药品的管理
一、什么是试验用药品?答:试验用药品InvestigationalProduct,用于临床试验中的药物,对照药品或安慰剂
二、如何保证发药的随机性?答要保证发药的随机性,必须根据生物统计学专业人员产生的随机分配表进行编码,受试者应按照试验用药物编号的顺序人组,不得随意变动,否则会破坏随机化效果
三、什么是试验用药物的SOP答
①试验用药和物由专人专柜管理,不得销售;
②在双盲试验中检查试验药物与对照药品或安慰剂在外形、气味、包装、标签和其他特征上是否一致;
③试验用药物的使用记录应包括数量、装运、递送、接收、分配、应用后剩余试验用药物的回收与销毁等方面信息;
④保证所有试验用药品仅用于临床试验的受试者,其剂量与用法遵照试验方案,剩余的试验药物退回申办者;
⑤研究者不得把试验用药品转交任何非临床试验参加者,试验用药物不得销售;
⑥试验用药品的攻击、使用、储藏及剩余试验用药物在处理过程应接受机构办公室质量监督委员会和机构办公室的都察
四、试验用药物的使用记录应包括哪些信息?答应包括试验用药物的数量、装运、递送、接收、分配、应用后剩答不可以一旦将白细胞<=2000,粒细胞<=1000这个标准作为入组标准的话,将会对病人的安全甚至生命造成极大的危险这就涉及到如何保护受试者的问题
六十四、涉及到药物临床试验是一个什么假设?答无效假设
六十五、GCP的宗旨是什么?体现在哪里?答宗旨是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体现在每个细节中的
六十六、关于培训的问题是否一定需要经过国家局的培训?答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最好经过国家局的GCP培训临床试验GCP八十问
1.药物临床研究相关法规您知道哪几个?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
2.什么叫GCP答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是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等等
3.知情同意书IC给病人吗答知情同意书一式二份,病人签字后复印件给病人
4.临床批件的有效期多长?答2年,超过2年的自动作废
5.GCP法规文件以什么为基础?答赫尔辛基宣言,特别强调要保护受试者权益和保障试验质量
6.GCP实施的目的是什么?或问GCP的宗旨/原则是什么?或问为什么要推行GCP答第一是保证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可靠;二是保护受试者权益和安全
7.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一GCP,这个名称和旧版相比有何变化,为什么?答药品改为药物,因为临床试验的药物还没有上市,故不能称之为药品,另外加了质量二字,以小更加强调质量
8.您作为研究者需要看厂家的哪些材料?答药监局临床批件、研究者手册、试验药物质检报告等
9.受试者权益保护有哪些措施?答伦理委员会、知情同意书
10.伦理委员会批件谁保存?答研究者保存原件、复印件给申报者
11.临床研究机构要保存哪些文件?答在临床试验准备阶段,有研究者手册,试验方案及其修正案(已签名,原件)病例报告表样表,知情同意书(原件),合同,多方协议(已签名),伦理委员会批件(原件),伦理委员会成员表(原件),研究者履历及相关文件,临床试验有关的实验室检测正常值范围,医学或实验室操作的质控证明(原件),试验用药品与试验相关物资的运货单等;在临床试验进行阶段,有研究者手册更新件,其他文件(方案、病例报告表、知情同意书、书面情况通知)的更新,新研究者的履历,医学、实验室检查的正常值范围更新,试验用药品与试验相关物资的运货单,已签名的知情同意书(原件),原始医疗文件(原件)等;在试验期间有病例报告表(已填写,签名,注明日期,保存副本),研究者致申办者的严重不良事件报告,保存原件,申办者致药品监督管理局、伦理委员会的严重不良事件报告,中期或报告,受试者签认代码表原件,受试者筛选表与入选表,试验用药品登记表,研究者签名样张;在临床试验完成后,试验药物销毁证明,完成试验受试者编码目录,总结报告等
12.SFDA批件的内容?答要注意厂家是否相符、批文效期、试验内容等
13.伦理委员会审核什么?答SFDA批文、知情同意书、试验方案、研究者资格、研究者是否有时间参与研究等
14.送哪些材料给伦理委员会审核?答同
1315.试验方案谁来制定?答研究者和申办者共同制定,统计学家应参与或请CRO制定
16.什么叫不良反应?什么叫不良事件?什么叫严重不良事件?答不良事件AdverseEvent,AE,病人或临床试验受试者接受一种药品后出现的不良医学事件,但并不一定与治疗有因果关系而不良反应ADVERSEDRUGREACTIONS,ADR是指药品在常规剂量下用于预防、诊断或治疗或者调整生理机能时出现的不适和非预期的反应不良事件和不良反应的区别只要是试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不良医学事件都是不良事件,但不一定和试验药或参比药有关,而不良反应却与药物有因果关系
17.ADR是否是医疗责任?答否
18.ADR分型?答A型即量变型异常,由药理作用增强所致,可预测,与剂量有关,发生率高,死亡率低,停或减量后消失或减轻、B型即质变型异常,与正常药理作用无关的异常反应,发生率低,死亡率高,如过敏反应、C型,长期用药后出现,如致癌、致畸等
19.ADR监测对医疗单位有什么好处?答提高临床医生用药水平、促进临床药学发展,提高护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等
20.患者出现严重不良事件后,怎样处理?答立即进行必要的临床处理,并于24h内上报有关部门
21.怎样判断不良事件?或问判断不良事件和药物相关联的标准?答试验期间受试者发生的不利医学事件均为不良事件,不良事件与试验药物的关系,目前一般按五级分肯定有关,很可能有关,可能有关,可能无关,肯定无关
22.发生严重不良事件要向哪些部门汇报?在什么时间内汇报?答24h内向下述单位汇报医院有关部门、研究负责人员、主要研究者、申报者、监察员、药监部门、伦理委员会
23.什么叫二级设盲?什么叫二级揭盲?答临床试验编盲时,对A或B何为试验药,何者为对照药进行随机规定,即是二级设盲;二级揭盲,在获得试验中哪些药物是A药,哪些是B药的基础上,进一步获知A药与B药中哪个是试验药,哪个是对照药
24.什么叫可溯源性?答试验数据有原始的医学文件/资料支持
25.进修医生可否作为研究者,为什么?研究生可否?脱产医生行不行?答不行,因为无本医院执业资格
26.在机构中,您负责什么?您要在哪些原始文件上签字?答略
27.基地主任、基地办公室主任、基地秘书的职责?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答总的说,是对在本院进行的临床试验进行监督和管理
28.解释监查、稽查、视查、自查答:监查,申办者保证试验质量的措施,监查人员可以是申办者派出,也可由CRO派出;稽查,由申办者派出或申办者委托相关机构人员,对试验进行的检查;视查指政府管理部门派员进行的检查,自查,基地对本院试验进行检查
29.知情同意书可否被病人带回家?答可以,因为要让病人有充分的时间考虑是否同意
30.关于签订知情同意书必须向受试者说明的内容有?答完全自愿,个人资料保密、试验目的、过程与期限、必要的检查、预期的风险与不便等
31.任何情况下都要签署知情同意书吗?答原则上应如此,但紧急情况下如抢救时,可先取得伦理委员会的同意,可在不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情况下进行试验,但必须在方案有关文件中叙述清楚
32.在试验过程中,病人回医院复查类似于由于地滑导致摔伤等情况是否是不良事件?是否是不良反应?是否是严重不良事件?医院该赔偿吗?答属于不良事件但不属于不良反应,应给予一定的赔偿,但可与申办者协商解决
33.受试者签字,但日期是研究者签写的,是否是有效知情同意书吗?答不是,日期也要受试者签写
34.假如受试者是吃了对照药而导致损害,厂家可否不赔偿?答不可以
35.知情同意书的要点,您能讲出5项吗?答药物简介、研究目的、试验流程、参加试验的受益与风险,受试者权利等
36.药物临床研究基地的职责和任务?答负责进行新药各期临床试验;对已上市药物进行临床再评价;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开展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负责起草各类药物的临床试验指标和评价原则;对进行新药临床研究的研究者进行临床研究专业知识培训,等等
37.新药的定义?答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38.化学药品新药分类?答共分6类,「2类是国内外均未上市的药品,3类是国外已上市但国内未上市的药品,4-5类是改酸根、碱基,改剂型的药品,6类是纯仿制药
39.什么叫多个适应症?新药申报时,药物的目标适应症不止一个即是“多个适应症”;
40.I,H,HI,IV期临床试验要求的例数?答一般是I期为20至30例,II期为100例,IH期为300例,IV期为2000例(均为试验组)附赠新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过程规范,数据和结果的科学、真实、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的药物临床试验药物临床试验的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范第二条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是药物临床试验全过程的质量标准,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第三条药物临床试验应当符合《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原则及相关伦理要求,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是考虑的首要因素,优先于对科学和社会的获益伦理审查与知情同意是保障受试者权益的重要措施第四条药物临床试验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临床试验应当权衡受试者和社会的预期风险和获益,只有当预期的获益大于风险时,方可实施或者继续临床试验第五条试验方案应当清晰、详细、可操作试验方案在获得伦理委员会同意后方可执行第六条研究者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应当遵守试验方案,凡涉及医学判断或临床决策应当由临床医生做出参加临床试验实施的研究人员,应当具有能够承担临床试验工作相应的教育、培训和经验第七条所有临床试验的纸质或电子资料应当被妥善地记录、处理和保存,能够准确地报告、解释和确认应当保护受试者的隐私和其相关信息的保密性第八条试验药物的制备应当符合临床试验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相关要求试验药物的使用应当符合试验方案第九条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体系应当覆盖临床试验的全过程,重点是受试者保护、试验结果可靠,以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第十条临床试验的实施应当遵守利益冲突回避原则第二章术语及其定义第十一条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临床试验,指以人体(患者或健康受试者)为对象的试验,意在发现或验证某种试验药物的临床医学、药理学以及其他药效学作用、不良反应,或者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以确定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的系统性试验
(二)临床试验的依从性,指临床试验参与各方遵守与临床试验有关要求、本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
(三)非临床研究,指不在人体上进行的生物医学研究
(四)独立的数据监查委员会(数据和安全监查委员会,监查委员会,数据监查委员会),指由申办者设立的独立的数据监查委员会,定期对临床试验的进展、安全性数据和重要的有效性终点进行评估,并向申办者建议是否继续、调整或者停止试验
(五)伦理委员会,指由医学、药学及其他背景人员组成的委员会,其职责是通过独立地审查、同意、跟踪审查试验方案及相关文件、获得和记录受试者知情同意所用的方法和材料等,确保受试者的权益、安全受到保护
(六)研究者,指实施临床试验并对临床试验质量及受试者权益和安全负责的试验现场的负责人
(七)申办者,指负责临床试验的发起、管理和提供临床试验经费的个人、组织或者机构
(八)合同研究组织,指通过签订合同授权,执行申办者或者研究者在临床试验中的某些职责和任务的单位
(九)受试者,指参加一项临床试验,并作为试验用药品的接受者,包括患者、健康受试者(+)弱势受试者,指维护自身意愿和权利的能力不足或者丧失的受试者,其自愿参加临床试验的意愿,有可能被试验的预期获益或者拒绝参加可能被报复而受到不正当影响包括研究者的学生和下级、申办者的员工、军人、犯人、无药可救疾病的患者、处于危急状况的患者,入住福利院的人、流浪者、未成年人和无能力知情同意的人等
(十一)知情同意,指受试者被告知可影响其做出参加临床试验决定的各方面情况后,确认同意自愿参加临床试验的过程该过程应当以书面的、签署姓名和日期的知情同意书作为文件证明
(十二)公正见证人,指与临床试验无关,不受临床试验相关人员不公正影响的个人,在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无阅读能力时,作为公正的见证人,阅读知情同意书和其他书面资料,并见证知情同意
(十三)监查,指监督临床试验的进展,并保证临床试验按照试验方案、标准操作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施、记录和报告的行动
(十四)监查计划,指描述监查策略、方法、职责和要求的文件
(十五)监查报告,指监查员根据申办者的标准操作规程规定,在每次进行现场访视或者其他临床试验相关的沟通后,向申办者提交的书面报告
(十六)稽查,指对临床试验相关活动和文件进行系统的、独立的检查,以评估确定临床试验相关活动的实施、试验数据的记录、分析和报告是否符合试验方案、标准操作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十七)稽查报告,指由申办者委派的稽查员撰写的,关于稽查结果的书面评估报告(+A)检查,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临床试验的有关文件、设施、记录和其他方面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检查可以在试验现场、申办者或者合同研究组织所在地,以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场所进行
(十九)直接查阅,指对评估药物临床试验重要的记录和报告直接进行检查、分析、核实或者复制等直接查阅的任何一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受试者隐私以及避免泄露申办者的权属信息和其他需要保密的信息余试验用药物的回收与销毁等方面信息
五、申办者向研究者提供的试验药物有何要求?答试验用药物应按试验方案的需要进行适当包装,具有易于识别、正确编码并贴有特殊标签
六、双盲临床试验中,试验药物与对照药品或安慰剂在哪些特征上均应一致?答在外形、气味、包装、标签和其他特征上均应一致
七、如何审查临床试验药物和对照药物的药检合格报告?答申办者必须出示所在省的省级药检所出具的本批次临床试验药物和对照药的药检合格报告原件(若为复印件需加盖申办者单位红章)
八、试验用药物验收由哪个部门负责?答由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负责
九、试验用药物的使用由谁负责?答研究者
十、剩余试验药物能否给其他相关患者使用?为什么?答不能GCP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临床试验用药物的使用由研究者负责,研究者必须保证所有试验药物仅用于该临床试验的受试者,其剂量与用法应遵照试验方案,剩余的药物退回申办者,上述过程需由专人负责并记录在案研究者不得把试验用药物转交任何非临床试验参加者
十一、药物临床试验结束后,受试者要求继续使用,如何处理?答如果试验药物的效果很好,而目前无其他更好的药物治疗该疾病,
(二十)试验方案,指说明临床试验目的、设计、方法学、统计学考虑和组织实施的文件试验方案通常还应当包括临床试验的背景和理论基础,该内容也可以在其他参考文件中给出试验方案包括方案及其修订版
(二十一)研究者手册,指与开展临床试验相关的试验用药品的临床和非临床研究资料汇编
(二十二)病例报告表,指按照试验方案要求设计,向申办者报告的记录受试者相关信息的纸质或者电子文件
(二十三)标准操作规程,指为保证某项特定操作的一致性而制定的详细的书面要求
(二十四)试验用药品,指用于临床试验的试验药物、对照药品
(二十五)对照药品,指临床试验中用于与试验药物参比对照的其他研究药物、已上市药品或者安慰剂
(二十六)不良事件,指受试者接受试验用药品后出现的所有不良医学事件,可以表现为症状体征、疾病或者实验室检查异常,但不一定与试验用药品有因果关系
(二十七)严重不良事件,指受试者接受试验用药品后出现死亡、危及生命、永久或者严重的残疾或者功能丧失、受试者需要住院治疗或者延长住院时间,以及先天性异常或者出生缺陷等不良医学事件
(二十八)药物不良反应,指临床试验中发生的任何与试验用药品可能有关的对人体有害或者非期望的反应试验用药品与不良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至少有一个合理的可能性,即不能排除相关性
(二十九)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指临床表现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超出了试验药物研究者手册、已上市药品的说明书或者产品特性摘要等已有资料信息的可疑并且非预期的严重不良反应
(三十)受试者鉴认代码,指临床试验中分配给受试者以辩识其身份的唯一代码研究者在报告受试者出现的不良事件和其他与试验有关的数据时,用该代码代替受试者姓名以保护其隐私
(三十一)源文件,指临床试验中产生的原始记录、文件和数据,如医院病历、医学图像、实验室记录、备忘录、受试者日记或者评估表、发药记录、仪器自动记录的数据、缩微胶片、照相底片、磁介质、X光片、受试者文件,药房、实验室和医技部门保存的临床试验相关的文件和记录,包括核证副本等源文件包括了源数据,可以以纸质或者电子等形式的载体存在
(三十二)源数据,指临床试验中的原始记录或者核证副本上记载的所有信息,包括临床发现、观测结果以及用于重建和评价临床试验所需要的其他相关活动记录
(三十三)必备文件,指能够单独或者汇集后用于评价临床试验的实施过程和试验数据质量的文件
(三十四)核证副本,指经过审核验证,确认与原件的内容和结构等均相同的复制件,该复制件是经审核人签署姓名和日期,或者是由已验证过的系统直接生成,可以以纸质或者电子等形式的载体存在
(三十五)质量保证,指在临床试验中建立的有计划的系统性措施,以保证临床试验的实施和数据的生成、记录和报告均遵守试验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
(三十六)质量控制,指在临床试验质量保证系统中,为确证临床试验所有相关活动是否符合质量要求而实施的技术和活动
(三十七)试验现场,指实施临床试验相关活动的场所
(三十八)设盲,指临床试验中使一方或者多方不知道受试者治疗分配的程序单盲一般指受试者不知道,双盲一般指受试者、研究者、监查员以及数据分析人员均不知道治疗分配
(三十九)计算机化系统验证,指为建立和记录计算机化系统从设计到停止使用,或者转换至其他系统的全生命周期均能够符合特定要求的过程验证方案应当基于考虑系统的预计用途、系统对受试者保护和临床试验结果可靠性的潜在影响等因素的风险评估而制定
(四十)稽查轨迹,指能够追溯还原事件发生过程的记录第三章伦理委员会第十二条伦理委员会的职责是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应当特别关注弱势受试者
(一)伦理委员会应当审查的文件包括试验方案和试验方案修订版;知情同意书及其更新件;招募受试者的方式和信息;提供给受试者的其他书面资料;研究者手册;现有的安全性资料;包含受试者补偿信息的文件;研究者资格的证明文件;伦理委员会履行其职责所需要的其他文件
(二)伦理委员会应当对临床试验的科学性和伦理性进行审查
(三)伦理委员会应当对研究者的资格进行审查
(四)为了更好地判断在临床试验中能否确保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以及基本医疗,伦理委员会可以要求提供知情同意书内容以外的资料和信息
(五)实施非治疗性临床试验(即对受试者没有预期的直接临床获益的试验)时,若受试者的知情同意是由其监护人替代实施,伦理委员会应当特别关注试验方案中是否充分考虑了相应的伦理学问题以及法律法规
(六)若试验方案中明确说明紧急情况下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无法在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伦理委员会应当审查试验方案中是否充分考虑了相应的伦理学问题以及法律法规
(七)伦理委员会应当审查是否存在受试者被强迫、利诱等不正当的影响而参加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应当审查知情同意书中不能采用使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放弃其合法权益的内容,也不能含有为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申办者及其代理机构免除其应当负责任的内容(A)伦理委员会应当确保知情同意书、提供给受试者的其他书面资料说明了给受试者补偿的信息,包括补偿方式、数额和计划
(九)伦理委员会应当在合理的时限内完成临床试验相关资料的审查或者备案流程,并给出明确的书面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应当包括审查的临床试验名称、文件(含版本号)和日期
(十)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有同意;必要的修改后同意;不同意;终止或者暂停已同意的研究审查意见应当说明要求修改的内容,或者否定的理由
(十一)伦理委员会应当关注并明确要求研究者及时报告临床试验实施中为消除对受试者紧急危害的试验方案的偏离或者修改;增加受试者风险或者显著影响临床试验实施的改变;所有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可能对受试者的安全或者临床试验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的新信息
(十二)伦理委员会有权暂停、终止未按照相关要求实施,或者受试者出现非预期严重损害的临床试验
(十三)伦理委员会应当对正在实施的临床试验定期跟踪审查,审查的频率应当根据受试者的风险程度而定,但至少一年审查一次
(十四)伦理委员会应当受理并妥善处理受试者的相关诉求第十三条伦理委员会的组成和运行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伦理委员会的委员组成、备案管理应当符合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要求
(二)伦理委员会的委员均应当接受伦理审查的培训,能够审查临床试验相关的伦理学和科学等方面的问题
(三)伦理委员会应当按照其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履行工作职责,审查应当有书面记录,并注明会议时间及讨论内容
(四)伦理委员会会议审查意见的投票委员应当参与会议的审查和讨论,包括了各类别委员,具有不同性别组成,并满足其规定的人数会议审查意见应当形成书面文件
(五)投票或者提出审查意见的委员应当独立于被审查临床试验项目
(六)伦理委员会应当有其委员的详细信息,并保证其委员具备伦理审查的资格
(七)伦理委员会应当要求研究者提供伦理审查所需的各类资料,并回答伦理委员会提出的问题(A)伦理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邀请委员以外的相关专家参与审查,但不能参与投票第十四条伦理委员会应当建立以下书面文件并执行
(一)伦理委员会的组成、组建和备案的规定
(二)伦理委员会会议日程安排、会议通知和会议审查的程序
(三)伦理委员会初始审查和跟踪审查的程序
(四)对伦理委员会同意的试验方案的较小修正,采用快速审查并同意的程序
(五)向研究者及时通知审查意见的程序
(六)对伦理审查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复审程序第十五条伦理委员会应当保留伦理审查的全部记录,包括伦理审查的书面记录、委员信息、递交的文件、会议记录和相关往来记录等所有记录应当至少保存至临床试验结束后5年研究者、申办者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要求伦理委员会提供其标准操作规程和伦理审查委员名单第四章研究者第十六条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应当具备的资格和要求包括
(一)具有在临床试验机构的执业资格;具备临床试验所需的专业知识、培训经历和能力;能够根据申办者、伦理委员会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最新的工作履历和相关资格文件
(二)熟悉申办者提供的试验方案、研究者手册、试验药物相关资料信息
(三)熟悉并遵守本规范和临床试验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保存一份由研究者签署的职责分工授权表
(五)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应当接受申办者组织的监查和稽查,以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
(六)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授权个人或者单位承担临床试验相关的职责和功能,应当确保其具备相应资质,应当建立完整的程序以确保其执行临床试验相关职责和功能,产生可靠的数据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授权临床试验机构以外的单位承担试验相关的职责和功能应当获得申办者同意第十七条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应当具有完成临床试验所需的必要条件
(一)研究者在临床试验约定的期限内有按照试验方案入组足够数量受试者的能力
(二)研究者在临床试验约定的期限内有足够的时间实施和完成临床试验
(三)研究者在临床试验期间有权支配参与临床试验的人员,具有使用临床试验所需医疗设施的权限,正确、安全地实施临床试验
(四)研究者在临床试验期间确保所有参加临床试验的人员充分了解试验方案及试验用药品,明确各自在试验中的分工和职责,确保临床试验数据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五)研究者监管所有研究人员执行试验方案,并采取措施实施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
(六)临床试验机构应当设立相应的内部管理部门,承担临床试验的管理工作第十八条研究者应当给予受试者适合的医疗处理
(一)研究者为临床医生或者授权临床医生需要承担所有与临床试验有关的医学决策责任
(二)在临床试验和随访期间,对于受试者出现与试验相关的不良事件,包括有临床意义的实验室异常时,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应当保证受试者得到妥善的医疗处理,并将相关情况如实告知受试者研究者意识到受试者存在合并疾病需要治疗时,应当告知受试者,并关注可能干扰临床试验结果或者受试者安全的合并用药
(三)在受试者同意的情况下,研究者可以将受试者参加试验的情况告知相关的临床医生
(四)受试者可以无理由退出临床试验研究者在尊重受试者个人权利的同时,应当尽量了解其退出理由第十九条研究者与伦理委员会的沟通包括
(一)临床试验实施前,研究者应当获得伦理委员会的书面同意;未获得伦理委员会书面同意前,不能筛选受试者
(二)临床试验实施前和临床试验过程中,研究者应当向伦理委员会提供伦理审查需要的所有文件第二十条研究者应当遵守试验方案
(一)研究者应当按照伦理委员会同意的试验方案实施临床试验
(二)未经申办者和伦理委员会的同意,研究者不得修改或者偏离试验方案,但不包括为了及时消除对受试者的紧急危害或者更换监查员、电话号码等仅涉及临床试验管理方面的改动
(三)研究者或者其指定的研究人员应当对偏离试验方案予以记录和解释
(四)为了消除对受试者的紧急危害,在未获得伦理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研究者修改或者偏离试验方案,应当及时向伦理委员会、申办者报告,并说明理由,必要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五)研究者应当采取措施,避免使用试验方案禁用的合并用药第二十一条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对申办者提供的试验用药品有管理责任
(一)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应当指派有资格的药师或者其他人员管理试验用药品
(二)试验用药品在临床试验机构的接收、贮存、分发、回收、退还及未使用的处置等管理应当遵守相应的规定并保存记录试验用药品管理的记录应当包括日期、数量、批号/序列号、有效期、分配编码、签名等研究者应当保存每位受试者使用试验用药品数量和剂量的记录试验用药品的使用数量和剩余数量应当与申办者提供的数量一致
(三)试验用药品的贮存应当符合相应的贮存条件
(四)研究者应当确保试验用药品按照试验方案使用,应当向受试者说明试验用药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五)研究者应当对生物等效性试验的临床试验用药品进行随机抽取留样临床试验机构至少保存留样至药品上市后2年临床试验机构可将留存样品委托具备条件的独立的第三方保存,但不得返还申办者或者与其利益相关的第三方第二十二条研究者应当遵守临床试验的随机化程序盲法试验应当按照试验方案的要求实施揭盲若意外破盲或者因严重不良事件等情况紧急揭盲时,研究者应当向申办者书面说明原因第二十三条研究者实施知情同意,应当遵守赫尔辛基宣言的伦理原则,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研究者应当使用经伦理委员会同意的最新版的知情同意书和其他提供给受试者的信息如有必要,临床试验过程中的受试者应当再次签署知情同意书
(二)研究者获得可能影响受试者继续参加试验的新信息时,应当及时告知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并作相应记录
(三)研究人员不得采用强迫、利诱等不正当的方式影响受试者参加或者继续临床试验
(四)研究者或者指定研究人员应当充分告知受试者有关临床试验的所有相关事宜,包括书面信息和伦理委员会的同意意见
(五)知情同意书等提供给受试者的口头和书面资料均应当采用本着伦理原则,可与申办者联系,让其参加下期临床试验继续用药
十二、试验用药品的管理要点?答临床试验用药品不得销售申办者负责对临床试验用药品作适当的包装与标签,并标明为临床试验专用在双盲临床试验中,试验药物与对照药品或安慰剂在外形、气味、包装、标签和其他特征上均应一致试验用药物的数量、装运、递送、接收、分配、应用后剩余试验用药物的回收与销毁等方面信息试验用药品的使用由研究者负责,研究者必须保证所有试验药品仅用于该临床试验的受试者,其剂量与用法应遵照试验方案,剩余的药物退回申办者,上述过程需由专人负责并记录在案,试验用药品须有专人管理研究者不得把试验用药物转交任何非临床试验参加者试验用药品的供给、使用、储藏及剩余药物的处理过程应接受相关人员的检查第十一章
一、什么是质量控制?答用以保证与临床试验相关活动的质量达到要求的操作性技术和规程质量保证
二、如何建立临床试验的质量保证体系?答研究者QA、监查、稽查、SOP、管理制度
三、为保证临床试验的质量,应抓好哪五个环节?答准备、批准、实施记录、数据处理和总结报告通俗易懂的语言和表达方式,使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见证人易于理解
(六)签署知情同意书之前,研究者或者指定研究人员应当给予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充分的时间和机会了解临床试验的详细情况,并详尽回答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的与临床试验相关的问题
(七)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以及执行知情同意的研究者应当在知情同意书上分别签名并注明日期,如非受试者本人签署,应当注明关系
(八)若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缺乏阅读能力,应当有一位公正的见证人见证整个知情同意过程研究者应当向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见证人详细说明知情同意书和其他文字资料的内容如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口头同意参加试验,在有能力情况下应当尽量签署知情同意书,见证人还应当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并注明日期,以证明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就知情同意书和其他文字资料得到了研究者准确地解释,并理解了相关内容,同意参加临床试验
(九)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应当得到已签署姓名和日期的知情同意书原件或者副本和其他提供给受试者的书面资料,包括更新版知情同意书原件或者副本,和其他提供给受试者的书面资料的修订文本(+)受试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当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知情同意;受试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应当取得本人及其监护人的书面知情同意当监护人代表受试者知情同意时,应当在受试者可理解的范围内告知受试者临床试验的相关信息,并尽量让受试者亲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和注明日期
(十一)紧急情况下,参加临床试验前不能获得受试者的知情同意时,其监护人可以代表受试者知情同意,若其监护人也不在场时,受试者的入选方式应当在试验方案以及其他文件中清楚表述,并获得伦理委员会的书面同意;同时应当尽快得到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可以继续参加临床试验的知情同意
(十二)当受试者参加非治疗性临床试验,应当由受试者本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同意和注明日期只有符合下列条件,非治疗临床试验可由监护人代表受试者知情同意临床试验只能在无知情同意能力的受试者中实施;受试者的预期风险低;受试者健康的负面影响已减至最低,且法律法规不禁止该类临床试验的实施;该类受试者的入选已经得到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该类临床试验原则上只能在患有试验药物适用的疾病或者状况的患者中实施在临床试验中应当严密观察受试者,若受试者出现过度痛苦或者不适的表现,应当让其退出试验,还应当给以必要的处置以保证受试者的安全
(十三)病史记录中应当记录受试者知情同意的具体时间和人员
(十四)儿童作为受试者,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儿童有能力做出同意参加临床试验的决定时,还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如果儿童受试者本人不同意参加临床试验或者中途决定退出临床试验时,即使监护人已经同意参加或者愿意继续参加,也应当以儿童受试者本人的决定为准,除非在严重或者危及生命疾病的治疗性临床试验中,研究者、其监护人认为儿童受试者若不参加研究其生命会受到危害,这时其监护人的同意即可使患者继续参与研究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儿童受试者达到了签署知情同意的条件,则需要由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之后方可继续实施第二十四条知情同意书和提供给受试者的其他资料应当包括
(一)临床试验概况
(二)试验目的
(三)试验治疗和随机分配至各组的可能性
(四)受试者需要遵守的试验步骤,包括创伤性医疗操作
(五)受试者的义务
(六)临床试验所涉及试验性的内容
(七)试验可能致受试者的风险或者不便,尤其是存在影响胚胎、胎儿或者哺乳婴儿的风险时(A)试验预期的获益,以及不能获益的可能性
(九)其他可选的药物和治疗方法,及其重要的潜在获益和风险
(十)受试者发生与试验相关的损害时,可获得补偿以及治疗
(十一)受试者参加临床试验可能获得的补偿
(十二)受试者参加临床试验预期的花费
(十三)受试者参加试验是自愿的,可以拒绝参加或者有权在试验任何阶段随时退出试验而不会遭到歧视或者报复,其医疗待遇与权益不会受到影响
(十四)在不违反保密原则和相关法规的情况下,监查员、稽查员、伦理委员会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人员可以查阅受试者的原始医学记录,以核实临床试验的过程和数据
(十五)受试者相关身份鉴别记录的保密事宜,不公开使用如果发布临床试验结果,受试者的身份信息仍保密
(十六)有新的可能影响受试者继续参加试验的信息时,将及时告知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
(十七)当存在有关试验信息和受试者权益的问题,以及发生试验相关损害时,受试者可联系的研究者和伦理委员会及其联系方式
(十八)受试者可能被终止试验的情况以及理由
(十九)受试者参加试验的预期持续时间
(二十)参加该试验的预计受试者人数第二十五条试验的记录和报告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研究者应当监督试验现场的数据采集、各研究人员履行其工作职责的情况
(二)研究者应当确保所有临床试验数据是从临床试验的源文件和试验记录中获得的,是准确、完整、可读和及时的源数据应当具有可归因性、易读性、同时性、原始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和持久性源数据的修改应当留痕,不能掩盖初始数据,并记录修改的理由以患者为受试者的临床试验,相关的医疗记录应当载入门诊或者住院病历系统临床试验机构的信息化系统具备建立临床试验电子病历条件时,研究者应当首选使用,相应的计算机化系统应当具有完善的权限管理和稽查轨迹,可以追溯至记录的创建者或者修改者,保障所采集的源数据可以溯源
(三)研究者应当按照申办者提供的指导说明填写和修改病例报告表,确保各类病例报告表及其他报告中的数据准确、完整、清晰和及时病例报告表中数据应当与源文件一致,若存在不一致应当做出合理的解释病例报告表中数据的修改,应当使初始记录清晰可辨,保留修改轨迹,必要时解释理由,修改者签名并注明日期申办者应当有书面程序确保其对病例报告表的改动是必要的、被记录的,并得到研究者的同意研究者应当保留修改和更正的相关记录
(四)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应当按“临床试验必备文件”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妥善保存试验文档
(五)在临床试验的信息和受试者信息处理过程中应当注意避免信息的非法或者未授权的查阅、公开、散播、修改、损毁、丢失临床试验数据的记录、处理和保存应当确保记录和受试者信息的保密性
(六)申办者应当与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就必备文件保存时间、费用和到期后的处理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七)根据监查员、稽查员、伦理委员会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应当配合并提供所需的与试验有关的记录第二十六条研究者的安全性报告应当符合以下要求除试验方案或者其他文件(如研究者手册)中规定不需立即报告的严重不良事件外,研究者应当立即向申办者书面报告所有严重不良事件,随后应当及时提供详尽、书面的随访报告严重不良事件报告和随访报告应当注明受试者在临床试验中的鉴认代码,而不是受试者的真实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和住址等身份信息试验方案中规定的、对安全性评价重要的不良事件和实验室异常值,应当按照试验方案的要求和时限向申办者报告涉及死亡事件的报告,研究者应当向申办者和伦理委员会提供其他所需要的资料,如尸检报告和最终医学报告研究者收到申办者提供的临床试验的相关安全性信息后应当及时签收阅读,并考虑受试者的治疗,是否进行相应调整,必要时尽早与受试者沟通,并应当向伦理委员会报告由申办方提供的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第二十七条提前终止或者暂停临床试验时,研究者应当及时通知受试者,并给予受试者适当的治疗和随访止匕外
(一)研究者未与申办者商议而终止或者暂停临床试验,研究者应当立即向临床试验机构、申办者和伦理委员会报告,并提供详细的书面说明
(二)申办者终止或者暂停临床试验,研究者应当立即向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报告,并提供详细书面说明
(三)伦理委员会终止或者暂停已经同意的临床试验,研究者应当立即向临床试验机构、申办者报告,并提供详细书面说明第二十八条研究者应当提供试验进展报告
(一)研究者应当向伦理委员会提交临床试验的年度报告,或者应当按照伦理委员会的要求提供进展报告
(二)出现可能显著影响临床试验的实施或者增加受试者风险的情况,研究者应当尽快向申办者、伦理委员会和临床试验机构书面报告
(三)临床试验完成后,研究者应当向临床试验机构报告;研究者应当向伦理委员会提供临床试验结果的摘要,向申办者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所需要的临床试验相关报告第五章申办者第二十九条申办者应当把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以及临床试验结果的真实、可靠作为临床试验的基本考虑第三十条申办者应当建立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体系申办者的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体系应当涵盖临床试验的全过程,包括临床试验的设计、实施、记录、评估、结果报告和文件归档质量管理包括有效的试验方案设计、收集数据的方法及流程、对于临床试验中做出决策所必须的信息采集临床试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方法应当与临床试验内在的风险和所采集信息的重要性相符申办者应当保证临床试验各个环节的可操作性,试验流程和数据采集避免过于复杂试验方案、病例报告表及其他相关文件应当清晰、简洁和前后一致申办者应当履行管理职责根据临床试验需要可建立临床试验的研究和管理团队,以指导、监督临床试验实施研究和管理团队内部的工作应当及时沟通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时,研究和管理团队均应当派员参加第三十一条申办者基于风险进行质量管理
(一)试验方案制定时应当明确保护受试者权益和安全以及保证临床试验结果可靠的关键环节和数据
(二)应当识别影响到临床试验关键环节和数据的风险该风险应当从两个层面考虑系统层面,如设施设备、标准操作规程、计算机化系统、人员、供应商;临床试验层面,如试验药物、试验设计、数据收集和记录、知情同意过程
(三)风险评估应当考虑在现有风险控制下发生差错的可能性;该差错对保护受试者权益和安全,以及数据可靠性的影响;该差错被监测到的程度
(四)应当识别可减少或者可被接受的风险减少风险的控制措施应当体现在试验方案的设计和实施、监查计划、各方职责明确的合同、标准操作规程的依从性,以及各类培训预先设定质量风险的容忍度时,应当考虑变量的医学和统计学特点及统计设计,以鉴别影响受试者安全和数据可靠的系统性问题出现超出质量风险的容忍度的情况时,应当评估是否需要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五)临床试验期间,质量管理应当有记录,并及时与相关各方沟通,促使风险评估和质量持续改进
(六)申办者应当结合临床试验期间的新知识和经验,定期评估风险控制措施,以确保现行的质量管理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七)申办者应当在临床试验报告中说明所采用的质量管理方法,并概述严重偏离质量风险的容忍度的事件和补救措施第三十二条申办者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办者负责制定、实施和及时更新有关临床试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系统的标准操作规程,确保临床试验的实施、数据的产生、记录和报告均遵守试验方案、本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临床试验和实验室检测的全过程均需严格按照质量管理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数据处理的每个阶段均有质量控制,以保证所有数据是可靠的,数据处理过程是正确的
(三)申办者应当与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等所有参加临床试验的相关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各方职责
(四)申办者与各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应当注明申办者的监查和稽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可直接去到试验现场,查阅源数据、源文件和报告第三十三条申办者委托合同研究组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办者可以将其临床试验的部分或者全部工作和任务委托给合同研究组织,但申办者仍然是临床试验数据质量和可靠性的最终责任人,应当监督合同研究组织承担的各项工作合同研究组织应当实施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二)申办者委托给合同研究组织的工作应当签订合同合同中应当明确以下内容委托的具体工作以及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申办者有权确认被委托工作执行标准操作规程的情况;对被委托方的书面要求;被委托方需要提交给申办者的报告要求;与受试者的损害赔偿措施相关的事项;其他与委托工作有关的事项合同研究组织如存在任务转包,应当获得申办者的书面批准
(三)未明确委托给合同研究组织的工作和任务,其职责仍由申办者负责
(四)本规范中对申办者的要求,适用于承担申办者相关工作和任务的合同研究组织第三十四条申办者应当指定有能力的医学专家及时对临床试验的相关医学问题进行咨询第三十五条申办者应当选用有资质的生物统计学家、临床药理学家和临床医生等参与试验,包括设计试验方案和病例报告表、制定统计分析计划、分析数据、撰写中期和最终的试验总结报告第三十六条申办者在试验管理、数据处理与记录保存中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办者应当选用有资质的人员监督临床试验的实施、数据处理、数据核对、统计分析和试验总结报告的撰写
(二)申办者可以建立独立的数据监查委员会,以定期评价临床试验的进展情况,包括安全性数据和重要的有效性终点数据独立的数据监查委员会可以建议申办者是否可以继续实施、修改或者停止正在实施的临床试验独立的数据监查委员会应当有书面的工作流程,应当保存所有相关会议记录
(三)申办者使用的电子数据管理系统,应当通过可靠的系统验
四、如何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质量?如何协调管理?答实行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即机构办公室、专业负责人、专业主要研究者
①加强各专业组建人才建设,在合法的医疗机构中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务和行医资格;具备试验方案要求的专业知识,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地位,分期分批安排各专业成员参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的药物临床试验培训班,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②门诊量、出入院人数符合要求,仪器设备等硬件条件符合要求
③保证伦理委员会的组成符合GCP要求,保证伦理委员会的正常运转,履行伦理委员会职责,保证受试者的权益
④技术委员会保证研究方案的质量(科学性)
⑤具体由机构办公室协调管理
五、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保证体系”如何保证?答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保证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机构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①监查
②稽查
③视察质量控制方面主要措施制定完整的SOP,并要求所有人员在各个环节严格按各项SOP进行操作数据的记录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机构对于本机构承担的临床试验项目质量应进行自查,保证试验数据与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申办者委派训练有素而又尽职尽责的监查员对临床试验的全过程进行监查国家药品监督部门对从事药物临床试验的单位对GCP和有关法规的依从性进行监督管理
(2)专业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①研究者
②质控员
③专业负责人证,符合预先设置的技术性能,以保证试验数据的完整、准确、可靠,并保证在整个试验过程中系统始终处于验证有效的状态
(四)电子数据管理系统应当具有完整的使用标准操作规程,覆盖电子数据管理的设置、安装和使用;标准操作规程应当说明该系统的验证、功能测试、数据采集和处理、系统维护、系统安全性测试、变更控制、数据备份、恢复、系统的应急预案和软件报废;标准操作规程应当明确使用计算机化系统时,申办者、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的职责所有使用计算机化系统的人员应当经过培训
(五)计算机化系统数据修改的方式应当预先规定,其修改过程应当完整记录,原数据(如保留电子数据稽查轨迹、数据轨迹和编辑轨迹)应当保留;电子数据的整合、内容和结构应当有明确规定,以确保电子数据的完整性;当计算机化系统出现变更时,如软件升级或者数据转移等,确保电子数据的完整性更为重要若数据处理过程中发生数据转换,确保转换后的数据与原数据一致,和该数据转化过程的可见性
(六)保证电子数据管理系统的安全性,未经授权的人员不能访问;保存被授权修改数据人员的名单;电子数据应当及时备份;盲法设计的临床试验,应当始终保持盲法状态,包括数据录入和处理
(七)申办者应当使用受试者鉴认代码,鉴别每一位受试者所有临床试验数据盲法试验揭盲以后,申办者应当及时把受试者的试验用药品情况书面告知研究者
(八)申办者应当保存与申办者相关的临床试验数据,有些参加临床试验的相关单位获得的其他数据,也应当作为申办者的特定数据保留在临床试验必备文件内
(九)申办者暂停或者提前终止实施中的临床试验,应当通知所有相关的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十)试验数据所有权的转移,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十一)申办者应当书面告知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对试验记录保存的要求;当试验相关记录不再需要时,申办者也应当书面告知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第三十七条申办者选择研究者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办者负责选择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研究者均应当经过临床试验的培训、有临床试验的经验,有足够的医疗资源完成临床试验多个临床试验机构参加的临床试验,如需选择组长单位由申办者负责
(二)涉及医学判断的样本检测实验室,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具备相应资质临床试验中采集标本的管理、检测、运输和储存应当保证质量禁止实施与伦理委员会同意的试验方案无关的生物样本检测(如基因等)临床试验结束后,剩余标本的继续保存或者将来可能被使用等情况,应当由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并说明保存的时间和数据的保密性问题,以及在何种情况下数据和样本可以和其他研究者共享等
(三)申办者应当向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提供试验方案和最新的研究者手册,并应当提供足够的时间让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审议试验方案和相关资料第三十八条临床试验各方参与临床试验前,申办者应当明确其职责,并在签订的合同中注明第三十九条申办者应当采取适当方式保证可以给予受试者和研究者补偿或者赔偿
(一)申办者应当向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提供与临床试验相关的法律上、经济上的保险或者保证,并与临床试验的风险性质和风险程度相适应但不包括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自身的过失所致的损害
(二)申办者应当承担受试者与临床试验相关的损害或者死亡的诊疗费用,以及相应的补偿申办者和研究者应当及时兑付给予受试者的补偿或者赔偿
(三)申办者提供给受试者补偿的方式方法,应当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申办者应当免费向受试者提供试验用药品,支付与临床试验相关的医学检测费用第四十条申办者与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签订的合同,应当明确试验各方的责任、权利和利益,以及各方应当避免的、可能的利益冲突合同的试验经费应当合理,符合市场规律申办者、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应当在合同上签字确认合同内容中应当包括临床试验的实施过程中遵守本规范及相关的临床试验的法律法规;执行经过申办者和研究者协商确定的、伦理委员会同意的试验方案;遵守数据记录和报告程序;同意监查、稽查和检查;临床试验相关必备文件的保存及其期限;发表文章、知识产权等的约定第四十一条临床试验开始前,申办者应当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相关的临床试验资料,并获得临床试验的许可或者完成备案递交的文件资料应当注明版本号及版本日期第四十二条申办者应当从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获取伦理委员会的名称和地址、参与项目审查的伦理委员会委员名单、符合本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审查声明,以及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的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第四十三条申办者在拟定临床试验方案时,应当有足够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支持其给药途径、给药剂量和持续用药时间当获得重要的新信息时,申办者应当及时更新研究者手册第四十四条试验用药品的制备、包装、标签和编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试验药物制备应当符合临床试验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相关要求;试验用药品的包装标签上应当标明仅用于临床试验、临床试验信息和临床试验用药品信息;在盲法试验中能够保持盲态
(二)申办者应当明确规定试验用药品的贮存温度、运输条件(是否需要避光)、贮存时限、药物溶液的配制方法和过程,及药物输注的装置要求等试验用药品的使用方法应当告知试验的所有相关人员,包括监查员、研究者、药剂师、药物保管人员等
(三)试验用药品的包装,应当能确保药物在运输和贮存期间不被污染或者变质
(四)在盲法试验中,试验用药品的编码系统应当包括紧急揭盲程序,以便在紧急医学状态时能够迅速识别何种试验用药品,而不破坏临床试验的盲态第四十五条试验用药品的供给和管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办者负责向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提供试验用药品
(二)申办者在临床试验获得伦理委员会同意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或者备案之前,不得向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提供试验用药品
(三)申办者应当向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提供试验用药品的书面说明,说明应当明确试验用药品的使用、贮存和相关记录申办者制定试验用药品的供给和管理规程,包括试验用药品的接收、贮存、分发、使用及回收等从受试者处回收以及研究人员未使用试验用药品应当返还申办者,或者经申办者授权后由临床试验机构进行销毁
(四)申办者应当确保试验用药品及时送达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保证受试者及时使用;保存试验用药品的运输、接收、分发、回收和销毁记录;建立试验用药品回收管理制度,保证缺陷产品的召回、试验结束后的回收、过期后回收;建立未使用试验用药品的销毁制度所有试验用药品的管理过程应当有书面记录,全过程计数准确
(五)申办者应当采取措施确保试验期间试验用药品的稳定性试验用药品的留存样品保存期限,在试验用药品贮存时限内,应当保存至临床试验数据分析结束或者相关法规要求的时限,两者不一致时取其中较长的时限第四十六条申办者应当明确试验记录的查阅权限
(一)申办者应当在试验方案或者合同中明确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允许监查员、稽查员、伦理委员会的审查者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人员,能够直接查阅临床试验相关的源数据和源文件
(二)申办者应当确认每位受试者均以书面形式同意监查员、稽查员、伦理委员会的审查者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人员直接查阅其与临床试验有关的原始医学记录第四十七条申办者负责药物试验期间试验用药品的安全性评估申办者应当将临床试验中发现的可能影响受试者安全、可能影响临床试验实施、可能改变伦理委员会同意意见的问题,及时通知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第四十八条申办者应当按照要求和时限报告药物不良反应
(一)申办者收到任何来源的安全性相关信息后,均应当立即分析评估,包括严重性、与试验药物的相关性以及是否为预期事件等申办者应当将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快速报告给所有参加临床试验的研究者及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申办者应当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
(二)申办者提供的药物研发期间安全性更新报告应当包括临床试验风险与获益的评估,有关信息通报给所有参加临床试验的研究者及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第四十九条临床试验的监查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监查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临床试验中受试者的权益,保证试验记录与报告的数据准确、完整,保证试验遵守已同意的方案、本规范和相关法规
(二)申办者委派的监查员应当受过相应的培训,具备医学、药学等临床试验监查所需的知识,能够有效履行监查职责
(三)申办者应当建立系统的、有优先顺序的、基于风险评估的方法,对临床试验实施监查监查的范围和性质可具有灵活性,允许采用不同的监查方法以提高监查的效率和有效性申办者应当将选择监查策略的理由写在监查计划中
(四)申办者制定监查计划监查计划应当特别强调保护受试者的权益,保证数据的真实性,保证应对临床试验中的各类风险监查计划应当描述监查的策略、对试验各方的监查职责、监查的方法,以及应用不同监查方法的原因监查计划应当强调对关键数据和流程的监查监查计划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五)申办者应当制定监查标准操作规程,监查员在监查工作中应当执行标准操作规程
(六)申办者应当实施临床试验监查,监查的范围和性质取决于临床试验的目的、设计、复杂性、盲法、样本大小和临床试验终点等
(七)现场监查和中心化监查应当基于临床试验的风险结合进行现场监查是在临床试验现场进行监查,通常应当在临床试验开始前、实施中和结束后进行中心化监查是及时的对正在实施的临床试验进行远程评估,以及汇总不同的临床试验机构采集的数据进行远程评估中心化监查的过程有助于提高临床试验的监查效果,是对现场监查的补充中心化监查中应用统计分析可确定数据的趋势,包括不同的临床试验机构内部和临床试验机构间的数据范围及一致性,并能分析数据的特点和质量,有助于选择监查现场和监查程序
(八)特殊情况下,申办者可以将监查与其他的试验工作结合进行,如研究人员培训和会议监查时,可采用统计学抽样调查的方法核对数据第五十条监查员的职责包括
(一)监查员应当熟悉试验用药品的相关知识,熟悉试验方案、知情同意书及其他提供给受试者的书面资料的内容,熟悉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和本规范等相关法规
(二)监查员应当按照申办者的要求认真履行监查职责,确保临床试验按照试验方案正确地实施和记录
(三)监查员是申办者和研究者之间的主要联系人在临床试验前确认研究者具备足够的资质和资源来完成试验,临床试验机构具备完成试验的适当条件,包括人员配备与培训情况,实验室设备齐全、运转良好,具备各种与试验有关的检查条件
(四)监查员应当核实临床试验过程中试验用药品在有效期内、保存条件可接受、供应充足;试验用药品是按照试验方案规定的剂量只提供给合适的受试者;受试者收到正确使用、处理、贮存和归还试验用药品的说明;临床试验机构接收、使用和返还试验用药品有适当的管控和记录;临床试验机构对未使用的试验用药品的处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申办者的要求
(五)监查员核实研究者在临床试验实施中对试验方案的执行情况;确认在试验前所有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均签署了知情同意书;确保研究者收到最新版的研究者手册、所有试验相关文件、试验必须用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保证研究人员对临床试验有充分的了解
(六)监查员核实研究人员履行试验方案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以及这些职责是否委派给未经授权的人员;确认入选的受试者合格并汇报入组率及临床试验的进展情况;确认数据的记录与报告正确完整,试验记录和文件实时更新、保存完好;核实研究者提供的所有医学报告、记录和文件都是可溯源的、清晰的、同步记录的、原始的、准确的和完整的、注明日期和试验编号的
(七)监查员核对病例报告表录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与源文件比对监查员应当注意核对试验方案规定的数据在病例报告表中有准确记录,并与源文件一致;确认受试者的剂量改变、治疗变更、不良事件、合并用药、并发症、失访、检查遗漏等在病例报告表中均有记录;确认研究者未能做到的随访、未实施的试验、未做的检查,以及是否对错误、遗漏做出纠正等在病例报告表中均有记录;核实入选受试者的退出与失访已在病例报告表中均有记录并说明(A)监查员对病例报告表的填写错误、遗漏或者字迹不清楚应当通知研究者;监查员应当确保所作的更正、添加或者删除是由研究者或者被授权人操作,并且有修改人签名、注明日期,必要时说明修改理由
(九)监查员确认不良事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试验方案、伦理委员会、申办者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了报告
(十)监查员确认研究者是否按照本规范保存了必备文件
(十一)监查员对偏离试验方案、标准操作规程、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应当及时与研究者沟通,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再次发生第五十一条监查员在每次监查后,应当及时书面报告申办者;报告应当包括监查日期、地点、监查员姓名、监查员接触的研究者和其他人员的姓名等;报告应当包括监查工作的摘要、发现临床试验中问题和事实陈述、与试验方案的偏离和缺陷,以及监查结论;报告应当说明对监查中发现的问题已采取的或者拟采用的纠正措施,为确保试验遵守试验方案实施的建议;报告应该提供足够的细节,以便审核是否符合监查计划中心化监查报告可以与现场监查报告分别提交申办者应当对监查报告中的问题审核和跟进,并形成文件保存第五十二条临床试验的稽查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办者为评估临床试验的实施和对法律法规的依从性,可以在常规监查之外开展稽查
(二)申办者选定独立于临床试验的人员担任稽查员,不能是监查人员兼任稽查员应当经过相应的培训和具有稽查经验,能够有效履行稽查职责
(三)申办者应当制定临床试验和试验质量管理体系的稽查规程,确保临床试验中稽查规程的实施该规程应当拟定稽查目的、稽查方
六、多中心试验在什么时间应组织召开研究者会议?答临床试验开始时及进行的中期及总结阶段应组织研究者会议
七、多中心试验各中心数据能否单独进行分析?答应集中管理与分析
八、多中心试验的主要研究者与申办者共同讨论认定
九、监查、稽查和视察有何不同?答监查monitoring临床试验申办单位委派人员对临床试验情况进行检查以保证临床试验数据的质量并保护受试者的安全和合法权曲O稽查是由申办者委托其质量保证部门或第三者独立的稽查机构进行是指由不直接涉及试验的人员对临床试验相关行为和文件所进行的系统而独立的检查,以评价临床试验的运行及其数据的收集、记录、分析和报告时否遵循试验方案、申办者的SOP.GCP和相关法规要求,报告的数据是否与试验机构内的记录一致,即病例记录表内报告或记录的数据是否与病历和其他原始记录一致视察又称检查,指药品监察管理部门对从事药品临床试验的单位对GCP和有关的依从性进行的监督管理手段,是对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机构、人员、设施、文件、记录和其他方面进行的现场考核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分两类机构检查、研究检查第十二章实例法、稽查次数和稽查报告的格式内容稽查员在稽查过程中观察和发现的问题均应当有书面记录
(四)申办者制定稽查计划和规程,应当依据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的资料内容、临床试验中受试者的例数、临床试验的类型和复杂程度、影响受试者的风险水平和其他已知的相关问题
(五)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要求申办者提供稽查报告
(六)必要时申办者应当提供稽查证明第五十三条申办者应当保证临床试验的依从性
(一)发现研究者、临床试验机构、申办者的人员在临床试验中不遵守试验方案、标准操作规程、本规范、相关法律法规时,申办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保证临床试验的良好依从性
(二)发现重要的依从性问题时,可能对受试者安全和权益,或者对临床试验数据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的,申办者应当及时进行根本原因分析,采取适当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若违反试验方案或者本规范的问题严重时,申办者可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三)发现研究者、临床试验机构有严重的或者劝阻不改的不依从问题时,申办者应当终止该研究者、临床试验机构继续参加临床试验,并及时书面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时,申办者和研究者应当采取相应的紧急安全性措施,以保护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第五十四条申办者提前终止或者暂停临床试验,应当立即告知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说明理由第五十五条临床试验完成或者提前终止,申办者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临床试验报告临床试验总结报告应当全面、完整、准确反映临床试验结果,临床试验总结报告安全性、有效性数据应当与临床试验源数据一致第五十六条申办者开展多中心试验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办者应当确保参加临床试验的各中心均能遵守试验方案
(二)申办者应当向各中心提供相同的试验方案各中心按照方案遵守相同的临床和实验室数据的统一评价标准和病例报告表的填写指导说明
(三)各中心应当使用相同的病例报告表,以记录在临床试验中获得的试验数据申办者若需要研究者增加收集试验数据,在试验方案中应当表明此内容,申办者向研究者提供附加的病例报告表
(四)在临床试验开始前,应当有书面文件明确参加临床试验的各中心研究者的职责
(五)申办者应当确保各中心研究者之间的沟通第六章试验方案第五十七条试验方案通常包括基本信息、研究背景资料、试验目的、试验设计、实施方式(方法、内容、步骤)等内容第五十八条试验方案中基本信息一般包含
(一)试验方案标题、编号、版本号和日期
(二)申办者的名称和地址
(三)申办者授权签署、修改试验方案的人员姓名、职务和单位
(四)申办者的医学专家姓名、职务、所在单位地址和电话
(五)研究者姓名、职称、职务,临床试验机构的地址和电话
(六)参与临床试验的单位及相关部门名称、地址第五十九条试验方案中研究背景资料通常包含
(一)试验用药品名称与介绍
(二)试验药物在非临床研究和临床研究中与临床试验相关、具有潜在临床意义的发现
(三)对受试人群的已知和潜在的风险和获益
(四)试验用药品的给药途径、给药剂量、给药方法及治疗时程的描述,并说明理由
(五)强调临床试验需要按照试验方案、本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
(六)临床试验的目标人群
(七)临床试验相关的研究背景资料、参考文献和数据来源第六十条试验方案中应当详细描述临床试验的目的第六十一条临床试验的科学性和试验数据的可靠性,主要取决于试验设计,试验设计通常包括
(一)明确临床试验的主要终点和次要终点
(二)对照组选择的理由和试验设计的描述(如双盲、安慰剂对照、平行组设计),并对研究设计、流程和不同阶段以流程图形式表zj\O
(三)减少或者控制偏倚所采取的措施,包括随机化和盲法的方法和过程采用单盲或者开放性试验需要说明理由和控制偏倚的措施
(四)治疗方法、试验用药品的剂量、给药方案;试验用药品的剂型、包装、标签
(五)受试者参与临床试验的预期时长和具体安排,包括随访等
(六)受试者、部分临床试验及全部临床试验的“暂停试验标准”、“终止试验标准”
(七)试验用药品管理流程
(八)盲底保存和揭盲的程序
(九)明确何种试验数据可作为源数据直接记录在病例报告表中第六十二条试验方案中通常包括临床和实验室检查的项目内容第六十三条受试者的选择和退出通常包括
(一)受试者的入选标准
(二)受试者的排除标准
(三)受试者退出临床试验的标准和程序第六十四条受试者的治疗通常包括
(一)受试者在临床试验各组应用的所有试验用药品名称、给药剂量、给药方案、给药途径和治疗时间以及随访期限
(二)临床试验前和临床试验中允许的合并用药(包括急救治疗用药)或者治疗,和禁止使用的药物或者治疗
(三)评价受试者依从性的方法第六十五条制定明确的访视和随访计划,包括临床试验期间、临床试验终点、不良事件评估及试验结束后的随访和医疗处理第六十六条有效性评价通常包括
(一)详细描述临床试验的有效性指标
(二)详细描述有效性指标的评价、记录、分析方法和时间点第六十七条安全性评价通常包括
(一)详细描述临床试验的安全性指标
(二)详细描述安全性指标的评价、记录、分析方法和时间点
(三)不良事件和伴随疾病的记录和报告程序
(四)不良事件的随访方式与期限第六十八条统计通常包括
(一)确定受试者样本量,并根据前期试验或者文献数据说明理由
(二)显著性水平,如有调整说明考虑
(三)说明主要评价指标的统计假设,包括原假设和备择假设,简要描述拟采用的具体统计方法和统计分析软件若需要进行期中分析,应当说明理由、分析时点及操作规程
(四)缺失数据、未用数据和不合逻辑数据的处理方法
(五)明确偏离原定统计分析计划的修改程序
(六)明确定义用于统计分析的受试者数据集,包括所有参加随机化的受试者、所有服用过试验用药品的受试者、所有符合入选的受试者和可用于临床试验结果评价的受试者第六十九条试验方案中应当包括实施临床试验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第七十条试验方案中通常包括该试验相关的伦理学问题的考虑第七十一条试验方案中通常说明试验数据的采集与管理流程、数据管理与采集所使用的系统、数据管理各步骤及任务,以及数据管理的质量保障措施第七十二条如果合同或者协议没有规定,试验方案中通常包括临床试验相关的直接查阅源文件、数据处理和记录保存、财务和保险第七章研究者手册第七十三条申办者提供的《研究者手册》是关于试验药物的药学、非临床和临床资料的汇编,其内容包括试验药物的化学、药学、毒理学、药理学和临床的资料和数据研究者手册目的是帮助研究者和参与试验的其他人员更好地理解和遵守试验方案,帮助研究者理解试验方案中诸多关键的基本要素,包括临床试验的给药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间隔时间、给药方式等,主要和次要疗效指标和安全性的观察和监测第七十四条已上市药品实施临床试验,研究者已充分了解其药理学等相关知识时,可以简化研究者手册可应用药品说明书等形式替代研究者手册的部分内容,只需要向研究者提供临床试验相关的、重要的、以及试验药物最近的、综合性的、详细的信息第七十五条申办者应当制定研究者手册修订的书面程序在临床试验期间至少一年审阅研究者手册一次申办者根据临床试验的研发步骤和临床试验过程中获得的相关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新信息,在研究者手册更新之前,应当先告知研究者,必要时与伦理委员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沟通申办者负责更新研究者手册并及时送达研究者,研究者负责将更新的手册递交伦理委员会第七十六条研究者手册的扉页写明申办者的名称、试验药物的编号或者名称、版本号、发布日期、替换版本号、替换日期第七十七条研究者手册应当包括
(一)目录条目保密性说明、签字页、目录、摘要、前言、试验药物的物理学、化学、药学特性和结构式、非临床研究(非临床药理学、动物体内药代动力学、毒理学)、人体内作用(人体内的药代动力学、安全性和有效性、上市使用情况)、数据概要和研究者指南、注意事项、参考资料(已发表文献、报告,在每一章节末列出)
(二)摘要:重点说明试验药物研发过程中具重要意义的物理学、化学、药学、药理学、毒理学、药代动力学和临床等信息内容
(三)前言简要说明试验药物的化学名称或者已批准的通用名称、批准的商品名;试验药物的所有活性成分、药理学分类、及其在同类药品中的预期地位(如优势);试验药物实施临床试验的立题依据;拟定的试验药物用于疾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前言中应当说明评价试验药物的常规方法
(四)在研究者手册中应当清楚说明试验用药品的化学式、结构式,简要描述其理化和药学特性说明试验药物的贮存方法和使用方法试验药物的制剂信息可能影响临床试验时,应当说明辅料成分及配方理由,以便确保临床试验采取必要的安全性措施
(五)若试验药物与其他已知药物的结构相似,应当予以说明
(六)非临床研究介绍简要描述试验药物非临床研究的药理学、毒理学、药代动力学研究发现的相关结果说明这些非临床研究的方法学、研究结果,讨论这些发现对人体临床治疗意义的提示、对人体可能的不利作用和对人体非预期效应的相关性
(七)研究者手册应当提供非临床研究中的信息试验动物的种属、每组动物的数目和性别、给药剂量单位、给药剂量间隔、给药途径、给药持续时间、系统分布资料、暴露后随访期限研究结果应当包括试验药物药理效应、毒性效应的特性和频度;药理效应、毒性效应的严重性或者强度;起效时间;药效的可逆性;药物作用持续时间和剂量反应应当讨论非临床研究中最重要的发现,如量效反应、与人体可能的相关性及可能实施人体研究的多方面问题若同一种属动物的有效剂量、非毒性剂量的结果可以进行比较研究,则该结果可用于治疗指数的讨论,并说明研究结果与拟定的人用剂量的相关性比较研究尽可能基于血液或者器官组织水平
(八)非临床的药理学研究介绍应当包括试验药物的药理学方面的摘要,如可能,还应当包括试验药物在动物体内的重要代谢研究摘要中应当包括评价试验药物潜在治疗活性(如有效性模型,受体结合和特异性)的研究,以及评价试验药物安全性的研究(如不同于评价治疗作用的评价药理学作用的专门研究)
(九)动物的药代动力学介绍应当包括试验药物在所研究种属动物中的药代动力学、生物转化以及分布的摘要对发现的讨论应当说明试验药物的吸收、局部以及系统的生物利用度及其代谢,以及它们与动物种属药理学和毒理学发现的关系
(十)毒理学介绍在不同动物种属中相关研究所发现的毒理学作用摘要应当包括单剂量给药、重复给药、致癌性、特殊毒理研究(如刺激性和致敏性)、生殖毒性、遗传毒性(致突变性)等方面
(十一)人体内作用应当充分讨论试验药物在人体的已知作用,包括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剂量反应、安全性、有效性和其他药理学领域的信息应当尽可能提供已完成的所有试验药物临床试验的摘要还应当提供临床试验以外的试验药物的使用情况,如上市期间的经验
(十二)试验药物在人体的药代动力学信息摘要,包括药代动力学(吸收和代谢,血浆蛋白结合,分布和消除);试验药物的一个参考剂型的生物利用度(绝对、相对生物利用度);人群亚组(如性别、年龄和脏器功能受损);相互作用(如药物-药物相互作用和食物的作用);其他药代动力学数据(如在临床试验期间完成的群体研究结果)
(十三)试验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应当提供从前期人体试验中得到的关于试验药物(包括代谢物)的安全性、药效学、有效性和剂量反应信息的摘要并讨论如果已经完成多项临床试验,应当将多个研究和亚组人群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汇总可考虑将所有临床试验的药物不良反应(包括所有被研究的适应症)以表格等形式清晰概述应当讨论适应症或者亚组之间药物不良反应类型及发生率的重要差异
(十四)上市使用情况应当说明试验药物已经上市或者已获批准的主要国家和地区从上市使用中得到的重要信息、(如处方、剂量、给药途径和药物不良反应)应当予以概述应当说明试验用药品没有获得批准上市或者退出上市的主要国家和地区
(十五)数据概要和研究者指南应当对非临床和临床数据进行全面分析讨论,就各种来源的有关试验药物不同方面的信息进行概述,帮助研究者预见到药物不良反应或者临床试验中的其他问题
(十六)研究者手册应当让研究者清楚的理解临床试验可能的风险和不良反应,以及可能需要的特殊检查、观察项目和防范措施;这种理解是基于从研究者手册获得的关于试验药物的物理、化学、药学、药理、毒理和临床资料根据前期人体应用的经验和试验药物的药理学,也应当向研究者提供可能的过量服药和药物不良反应的识别和处理措施的指导
(十七)中药民族药研究者手册的内容参考以上要求制定还应当注明组方理论依据、筛选信息、配伍、功能、主治、已有的人用药经验、药材基原和产地等;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注明其出处;相关药材及处方等资料第八章必备文件管理第七十八条临床试验必备文件是指评估临床试验实施和数据质量的文件,用于证明研究者、申办者和监查员在临床试验过程中遵守了本规范和相关药物临床试验的法律法规要求必备文件是申办者稽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临床试验的重要内容,并作为确认临床试验实施的真实性和所收集数据完整性的依据
一、将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由口服改为胶囊的新药属于哪类药?答属于IV类药,即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二、研究者是否可向受试者收取用药费用?答不可以
三、“研究者手册的内容包括试验对照药品的相关研究资料”,这句话对吗?答不对研究者手册是有关试验药物在进行人体研究时已有的临床与非临床研究资料,只包括了试验药物的信息,而没有对照药品的相关资料GCP要求研究者手册的内容包括试验药物的化学、药学、毒理学、药理学和临床的(包括以前的和正在进行的试验)资料和数据
三、某一受试者在吃了申办者提供的对照药品而导致损害时,需不需要对受试者进行补偿?答需要因为所有与试验有关的不良事件,受试者都应该得到及时的治疗和补偿
五、“受试者的权益、安全和健康必须高于对科学和社会利益的考虑”,这句话对吗?答对的
六、“知情同意书上受试者的签名不可代签,但是日期可以由研究者代签”,这句话对吗?答不对日期也要由受试者、研究者亲自签署
七、某名16岁儿童已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征得本人同意一般认为一年级以上的儿童,大都具有良好的判断能力,都应征得本第七十九条申办者、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应当确认均有保存临床试验必备文件的场所和条件保存文件的设备条件应当具备防止光线直接照射、防水、防火等条件,有利于文件的长期保存应当制定文件管理的标准操作规程被保存的文件需要易于识别、查找、调阅和归位用于保存临床试验资料的介质应当确保源数据或者其核证副本在留存期内保存完整和可读取,并定期测试或者检查恢复读取的能力,免于被故意或者无意地更改或者丢失临床试验实施中产生的一些文件,如果未列在临床试验必备文件管理目录中,申办者、研究者及临床试验机构也可以根据必要性和关联性将其列入各自的必备文件档案中保存第八十条用于申请药品注册的临床试验,必备文件应当至少保存至试验药物被批准上市后5年;未用于申请药品注册的临床试验,必备文件应当至少保存至临床试验终止后5年第八十一条申办者应当确保研究者始终可以查阅和在试验过程中可以录入、更正报告给申办者的病例报告表中的数据,该数据不应该只由申办者控制申办者应当确保研究者能保留已递交给申办者的病例报告表数据用作源文件的复印件应当满足核证副本的要求第八十二条临床试验开始时,研究者及临床试验机构、申办者双方均应当建立必备文件的档案管理临床试验结束时,监查员应当审核确认研究者及临床试验机构、申办者的必备文件,这些文件应当被妥善地保存在各自的临床试验档案卷宗内第九章附则第八十三条本规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人同意
八、随访中发现一个病人因为感冒自己服用了3天阿司匹林,要不要记录?答必须如实记录服药的理由、服药的剂量、服用的时间及病情转归
九、在一个临床试验过程中发现有一个病人服药过程中皮肤出现皮疹,我们应如何处理?答立即抗过敏治疗,通知主要研究者,仔细寻找过敏因素,如果与试验用药关系不明确,皮疹范围很小,病情较轻,可继续用药,密切观察病情,如果病情较重,应立即停药观察如果与试验用药关系肯定有关,应立即停药同时在病例报告表中详细记录
十、某病人还差5天即可完成观察时间,但因为近日咳嗽,要求退出试验,是否允许退出?答受试者可在任何时间可以无任何理由退出试验,如实记录
十一、在一个临床试验中规定发给病人100片药,要求每天服3次,每次1片,服用30天但一病人在试验过程中,误解了医生意思,没有按规定服药,他每天服了3次,每次3片10天后病人发现药不够了,现前来医院要求继续发药医生检查后目前没有出现不良反应,能否让他继续参加试验?应如何处理?答可以继续参加试验,但不再补发药,该病例只能参加ITT分析集,不参加PP分析集
十二、在一个临床试验结束后,尚有部分试验药品未用完,为了不浪费是否可以交给药房出售?或由临床试验负责人自己保管?应如何处理才好?答不可以,任何剩余试验药品在试验结束后都应交还给申办者,由其销毁
十三、临床试验结束后,疾病尚未痊愈是否可以继续服用试验药品?答不可以继续服用试验药物,可以服用上市的药物继续治疗
十四、“肿瘤病人也是弱势群体”,这句话对吗?答肿瘤病人为弱势群体,因为肿瘤病人往往视任何情况下的治疗为救命稻草,这将影响他们对于知情同意的行为能力
十五、在试验过程中发现涉及试验药物的重要新资料,如某些受试者的血糖会有所降低,这时对于知情同意应如何处理?答必须将知情同意书修改送伦理委员会批准后,再次取得受试者知情同意
十六、某一制药公司将其员工作为药物临床试验的受试者,某医院将本校医学生作为药物临床试验的受试者,这些做法是否合法?答不合法因为医学生、实验室工作人员、制药公司的雇员、部队的士兵等是等级群体中处于下级或从属地位的成员在这些情况下,这些受试者也归为弱势群体
十七、对于II期临床试验,如何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药物临床试验最低样本量来确定总样本量?答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n期临床试验试验组至少为100例,因II期临床试验要求试验组与对照组病例数按1:1设置,故目标病例数为200例,考验到20%脱落因素,最后入组病例数为240例
十八、试验方案制定后就不得更改”,这句话对吗答不对,临床试验过程中可以按规定程序对试验方案作修证
十九、某受试者在受试期间服用十份药物,但最后仅服用了七份药物,那么该受试者的依从性是多少?答该受试者的依从性为实际用药/应用药二7/10=70%
二十、“随机就是随便”,这句话对吗?答不对
二十一、是不是只要发生严重不良事件都要紧急揭盲(拆阅应急信件),如某受试者的使用某抗生素后出现过敏性休克,是否要紧急揭盲?答并不是只要发生严重不良事件都要揭盲比如某受试者使用某抗生素后出现过敏性休克时,这时揭盲并不能更有利于抢救和治疗,可暂不揭盲
二十二、如果发生一例受试者死亡是否要紧急揭盲?如果连续发生受试者死亡是否要紧急揭盲?答如果发生一例受试者死亡不一定要紧急揭盲如果连续发生多例受试者死亡可以紧急揭盲,因此时为了维护受试者权益,需要知道死亡是否是试验用药物问题,若是药物问题则要立即停止该临床试验
二十三、“任何临床试验都要采用二次揭盲”,这句话对吗?答:不对,二次揭盲的前提是试验组和对照组按1:1设计时当试验组和对照组病例数不符合时,一次揭盲就可以根据病例数了解到盲底,就不存在二次揭盲了
二十四、“统计学报告应在二次揭盲后书写”,这句话对吗/答不对,统计学报告应在一次揭盲后书写因二次揭盲后书写统计学报告易产生偏移药品,另外加了质量二字,以示更加强调质量
8.您作为研究者需要看厂家的哪些材料?答药监局临床批件、研究者手册、试验药物质检报告等
9.受试者权益保护有哪些措施?答伦理委员会、知情同意书
10.伦理委员会批件谁保存?答研究者保存原件、复印件给申报者
11.临床研究机构要保存哪些文件?答在临床试验准备阶段,有研究者手册,试验方案及其修正案(已签名,原件)病例报告表样表,知情同意书(原件),合同,多方协议(已签名),伦理委员会批件(原件),伦理委员会成员表(原件),研究者履历及相关文件,临床试验有关的实验室检测正常值范围,医学或实验室操作的质控证明(原件),试验用药品与试验相关物资的运货单等;在临床试验进行阶段,有研究者手册更新件,其他文件(方案、病例报告表、知情同意书、书面情况通知)的更新,新研究者的履历,医学、实验室检查的正常值范围更新,试验用药品与试验相关物资的运货单,已签名的知情同意书(原件),原始医疗文件(原件)等;在试验期间有病例报告表(已填写,签名,注明日期,保存副本),研究者致申办者的严重不良事件报告,保存原件,申办者致药品监督管理局、伦理委员会的严重不良事件报告,中期或年度报告,受试者签认代码表(原件),受试者筛选表与入选表,试验用药品登记表,研究者签名样张;在临床试验完成后,试验药物销毁证明,完成试验
二十五、“临床试验中研究者无论何时都要严格按照试验方案”,这句话对吗?答不正确虽然研究者在临床试验中要严格按照试验方案的规定进行临床试验,但是在受试者出现严重损害时,情况紧急之下,为了保护受试者的安全,可以立即终止受试者参加临床试验,而不需要预先通知申办者
二十六、“临床试验各阶段均需有生物统计学专业人员参与”,这句话对吗?答对的
二十七、研究者已在《病例报告表》上签字,试验结束后是否还需要在《研究者签名表》上签字?答所有研究者必须在《研究者签名表》上签字
二十八、某研究者在临床试验中发生医疗事故,其法律上与经济上的责任由谁来承担?答研究者
二十九、监查员如发现CRF表中有错误或遗漏怎么办?答有错误和遗漏,及时要求研究者改正修改时需保持原有记录清晰可见,改正处需经研究者签名并注明日期
三十、监查员如发现入选受试者中途退出或失访怎么办?答请研究者在CRF表中予以说明
三十一、可否用铅笔记录试验原始数据?为什么?答;不可以因为铅笔记录数据容易导致数据模糊或涂改应该用黑色或蓝色的钢笔、水笔书写
三十二、“临床试验中实验室检查原始报告一定要粘贴在病例报告表上”,这句话对吗?答不对,仅将原始报告复印件粘在病例报告表上即可
三十三、某受试者最后一次服药后一月因病住院,是否认为与本次药物临床试验有关?答:有关因为根据药物洗脱期为药物的5-7个半衰期,如果一个半衰期一般是一周左右,那么该受试者此时还没有超过药物洗脱期
三十四、“研究者应在病例报告表的最后一页签字以示负责”,这句话对吗答不对,病例报告表的每一页都应有研究者签字
三十五、病例报告表中检验项目因故未查或漏查,应填写什么符号?答NKo
三十六、病例报告表中具体用药剂量和时间不明,应填写什么符号?答NDO
三十七、病例报告表上必须如实填写受试者姓名”,这句话对吗?答不对为保护受试者隐私权,受试者的全名不应出现在病例报告表或其他任何须向申办者提供的试验文件上研究者应按受试者的代码确认其身份并记录
三十八、“在试验过程中,数据的登记不一定要具有连续性”,这句话对吗?答不对
三十九、”研究者如有适当理由可不接受监查员的定期访问和主管部门的稽查和视察”,这句话对吗?答不对
四十、出现严重不良事件后知情同意书要不要及时修改?要不要送伦理委员会再讨论?答出现严重不良事件后知情同意书需要及时修改,将临床试验新发现的信息告知受试者,并送伦理委员会再讨论
四十一、“严重不良事件发生后为避免各个研究者之间的相互影响,研究者间不必相互通报”,这句话对吗?答不对
四十二、病例分析李某,男,35岁,于2006年10月28日入组我院呼吸科热毒宁口服液的II期临床试验,预定试验观察周期为一个月,在2006年H月8日来我院取药回家的途中被出租车撞伤导致右股骨骨折,立即送住医院治疗作为研究者,你该做哪些发面的处理?答首先判断这是严重不良事件的出现,要对患者进行医疗处理,同时报告机构办公室,机构办公室报告医院医疗应急专家组协同对不良事件进行处理,还要填报SAE报告表,在24小时内报告主要研究者、伦理委员会、申办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对受试者进行治疗,相关的补偿事宜,一直要随访到患者症状、体征消失或病情稳定,试验室检查正常或稳定为止
四十三、临床试验用药可以销售吗?答不能
四十四、“监查员不能参与I期临床试验全过程”,这句话对吗?答不对在I期临床试验过程中,监查员承担试验整个过程的监查和报告试验的进行情况以及核实数据的工作
四十五、“没有记录就等于没有发生”,这句话对吗?答对的
四十六、“必须给受试者充分时间考虑其是否愿意参加试验”,这句话对吗答对的可以让受试者将知情同意书带回去详细阅读清楚后再签署知情同意
四十七、”研究者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可适当地向受试者收取试验所需的费用”,这句话对吗?答不对
四十八、“中途删除的病例因未完成试验,故可以不列入临床试验总结报告”,这句话对吗?答不对
四十九、知情同意后病人不再随访,怎么办?答按照删除标准删除
五十、门诊病人如何拿药?答门诊病人由研究者确定人选后凭已签名的知情同意书,到专门发药的护士处按顺序拿药并记录
五十一、在试验过程中,病人回医院复查类似于由于地滑导致摔伤等情况是否是不良事件?是否是不良反应?是否是严重不良事件?医院该赔偿吗?答属于不良事件,但不属于不良反应,应给予一定的赔偿,但可与申办者协商解决
五十二、病人在外院发生不良反应后,例如出现呕吐、腹泻,研究机构如何处理,有何预防措施,可否让病人就近治疗?答首先研究机构、研究者制定紧急处理方案SOP必须留联系方式给病人,并嘱咐病人出现任何症状时,联系研究者,第一时间到医院就诊,由研究者安排派车接送病人入院治疗,一般情况下病人不得到其他医院治疗
五十三、在进行某一药物临床试验过程中,想要判断受试者是否按照要求用药,有何方法?答可以根据试验药物的毒理作用,做血尿常规,或询问受试者服药后感觉,通过一些药物的性状(如口感,颜色等)和伴发症状判断病人是否正常有效使用药物
五十四、受试者在院外发生不良事件,昏迷,意识不清,如何保证研究者能第一时间了解,并第一时间处理?有何方法?答首先研究者要做好预防措施,例如制作服药受试卡、受试者日记、知情同意书,并嘱咐病人随身携带服药受试卡,当发生不良事件,出现昏迷可以正确处理,并及时送到本医院就诊
五十五、女性受试者,出现意外怀孕时,如何处理?如何避免这种情况发生答首先在试验前应采用有效的检测方法,排除已妊娠者,并对孕龄受试者做好教育工作,告知其如何防止怀孕,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受试者发生妊娠时,则病人必须立刻中止试验,并且安排其就诊并随访如果受试者要求流产,费用由申办方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五十六、当出现受试者无法准时服药情况,如大雪天气,本来8点要服药,但是10点管理药物的护士才到医院,这时应如何处理?答继续服药,但是要在病例记录表注明事件、原因
五十七、药片打碎或污染后,如何处理?此时如何保证受试者正常服药?答药片打碎或污染后,必须收集,并打包保存,交回申办者并使用备用药以保证试验的正常进行
五十八、当出现上级负责人要求医嘱与方案不符合时,是否按上级负责人要求处理?例如方案服药剂量为
1.0g,而上级负责人要你开
2.0g的量时,如何处理?答应当严格按照试验方案
五十九、“在多中心试验中评价疗效时,应考虑中心间存在的差异及其影响”,这句话对吗?答对
六十、“多中心临床试验在各中心根据各自具体情况管理药物,包括分发和储藏”,这句话对吗?答不对应由中心统一派发药物
六十一、化验单是否能够贴在CRF上?答依照保护临床试验受试者隐私的原则,两种处理办法
1.化验单上用受试者姓名缩写;
2.把化验单贴在专门为临床试验设计的病例(原始记录表)中
六十二、知情同意书是否能够贴在CRF上?答不能放在CRF中,同时绝对应该把知情页同时交给患者一份,研究者留一份
六十三、在检查肿瘤专业时,要求说明某个药物临床试验的入组标准假设其诊断标准是白细胞<=2000,粒细胞<=1000是否可以将这个标准作为入组的标准?为什么?答不可以一旦将白细胞<=2000,粒细胞<=1000这个标准作为入组标准的话,将会对病人的安全甚至生命造成极大的危险这就涉及到如何保护受试者的问题
六十四、涉及到药物临床试验是一个什么假设?答无效假设
六十五、GCP的宗旨是什么?体现在哪里?答宗旨是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体现在每个细节中的
12.SFDA批件的内容?答要注意厂家是否相符、批文效期、试验内容等
13.伦理委员会审核什么?答SFDA批文、知情同意书、试验方案、研究者资格、研究者是否有时间参与研究等
14.送哪些材料给伦理委员会审核?答同
1315.试验方案谁来制定?答研究者和申办者共同制定,统计学家应参与或请CRO制定
16.什么叫不良反应?什么叫不良事件?什么叫严重不良事件?答不良事件AdverseEvent,AE,病人或临床试验受试者接受一种药品后出现的不良医学事件,但并不一定与治疗有因果关系而不良反应ADVERSEDRUGREACTIONS,ADR是指药品在常规剂量下用于预防、诊断或治疗或者调整生理机能时出现的不适和非预期的反应不良事件和不良反应的区别只要是试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不良医学事件都是不良事件,但不一定和试验药或参比药有关,而不良反应却与药物有因果关系
17.ADR是否是医疗责任?答否
18.ADR分型答A型即量变型异常,由药理作用增强所致,可预测,与剂量有关,临床试验的需要所有研究者都应具备承担该项临床试验的专业特长、资格和能力,并经过培训临床试验开始前,研究者和申办者应就试验方案、试验的监查、稽查和标准操作规程以及试验中的职责分工等达成书面协议第三章受试者的权益保障第八条在药物临床试验的过程中,必须对受试者的个人权益给予充分的保障,并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受试者的权益、安全和健康必须高于对科学和社会利益的考虑伦理委员会与知情同意书是保障受试者权益的主要措施第九条为确保临床试验中受试者的权益,须成立独立的伦理委员会,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伦理委员会应有从事医药相关专业人员、非医药专业人员、法律专家及来自其他单位的人员,至少五人组成,并有不同性别的委员伦理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不应受任何参与试验者的影响第十条试验方案需经伦理委员会审议同意并签署批准意见后方可实施在试验进行期间,试验方案的任何修改均应经伦理委员会批准;试验中发生严重不良事件,应及时向伦理委员会报告第十一条伦理委员会对临床试验方案的审查意见应在讨论后以投票方式作出决定,参与该临床试验的委员应当回避因工作需要可邀请非委员的专家出席会议,但不投票伦理委员会应建立工作程序,所有会议及其决议均应有书面记录,记录保存至临床试验结束后五年第十二条伦理委员会应从保障受试者权益的角度严格按下列各项审议试验方案
(一)研究者的资格、经验、是否有充分的时间参加临床试验,4/28《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局令第3号)人员配备及设备条件等是否符合试验要求;
(二)试验方案是否充分考虑了伦理原则,包括研究目的、受试者及其他人员可能遭受的风险和受益及试验设计的科学性;
(三)受试者入选的方法,向受试者(或其家属、监护人、法定代理人)提供有关本试验的信息资料是否完整易懂,获取知情同意书的方法是否适当;
(四)受试者因参加临床试验而受到损害甚至发生死亡时,给予的治疗和/或保险措施;
(五)对试验方案提出的修正意见是否可接受;
(六)定期审查临床试验进行中受试者的风险程度第十三条伦理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及时召开会议,审阅讨论,签发书面意见,并附出席会议的委员名单、专业情况及本人签名伦理委员会的意见可以是
(一)同意;
(二)作必要的修正后同意;
(三)不同意;
(四)终止或暂停已批准的试验第十四条研究者或其指定的代表必须向受试者说明有关临床试验的详细情况
(一)受试者参加试验应是自愿的,而且有权在试验的任何阶段随时退出试验而不会遭到歧视或报复,其医疗待遇与权益不会受到影响;
(二)必须使受试者了解,参加试验及在试验中的个人资料均属保密必要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伦理委员会或申办者,按规定可以查阅参加试验的受试者资料;
(三)试验目的、试验的过程与期限、检查操作、受试者预期可5/28《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局令第3号)能的受益和风险,告知受试者可能被分配到试验的不同组别;
(四)必须给受试者充分的时间以便考虑是否愿意参加试验,对无能力表达同意的受试者,应向其法定代理人提供上述介绍与说明知情同意过程应采用受试者或法定代理人能理解的语言和文字,试验期间,受试者可随时了解与其有关的信息资料;
(五)如发生与试验相关的损害时,受试者可以获得治疗和相应的补偿第十五条经充分和详细解释试验的情况后获得知情同意书
(一)由受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并注明日期,执行知情同意过程的研究者也需在知情同意书上签署姓名和日期;
(二)对无行为能力的受试者,如果伦理委员会原则上同意、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参加试验符合其本身利益时,则这些病人也可以进入试验,同时应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并签名及注明日期;
(三)儿童作为受试者,必须征得其法定监护人的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儿童能做出同意参加研究的决定时,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四)在紧急情况下,无法取得本人及其合法代表人的知情同意书,如缺乏已被证实有效的治疗方法,而试验药物有望挽救生命,恢复健康,或减轻病痛,可考虑作为受试者,但需要在试验方案和有关文件中清楚说明接受这些受试者的方法,并事先取得伦理委员会同意;
(五)如发现涉及试验药物的重要新资料则必须将知情同意书作书面修改送伦理委员会批准后,再次取得受试者同意第四章试验方案第十六条临床试验开始前应制定试验方案,该方案应由研究者6/28《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局令第3号)与申办者共同商定并签字,报伦理委员会审批后实施第十七条临床试验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试验题目;
(二)试验目的,试验背景,临床前研究中有临床意义的发现和与该试验有关的临床试验结果、已知对人体的可能危险与受益,及试验药物存在人种差异的可能;
(三)申办者的名称和地址,进行试验的场所,研究者的姓名、资格和地址;
(四)试验设计的类型,随机化分组方法及设盲的水平;
(五)受试者的入选标准,排除标准和剔除标准,选择受试者的步骤,受试者分配的方法;
(六)根据统计学原理计算要达到试验预期目的所需的病例数;
(七)试验用药品的剂型、剂量、给药途径、给药方法、给药次数、疗程和有关合并用药的规定,以及对包装和标签的说明;
(八)拟进行临床和实验室检查的项目、测定的次数和药代动力学分析等;
(九)试验用药品的登记与使用记录、递送、分发方式及储藏条件;
(十)临床观察、随访和保证受试者依从性的措施;(H)中止临床试验的标准,结束临床试验的规定;
(十二)疗效评定标准,包括评定参数的方法、观察时间、记录与分析;
(十三)受试者的编码、随机数字表及病例报告表的保存手续;
(十四)不良事件的记录要求和严重不良事件的报告方法、处理措施、随访的方式、时间和转归;
(十五)试验用药品编码的建立和保存,揭盲方法和紧急情况下7/28《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局令第3号)破盲的规定;
(十六)统计分析计划,统计分析数据集的定义和选择;
(十七)数据管理和数据可溯源性的规定;
(十八)临床试验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十九)试验相关的伦理学;
(二十)临床试验预期的进度和完成日期;
(二十一)试验结束后的随访和医疗措施;
(二十二)各方承担的职责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十三)参考文献第十八条临床试验中,若确有需要,可以按规定程序对试验方案作修TF o第五章研究者的职责第十九条负责临床试验的研究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医疗机构中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和行医资格;
(二)具有试验方案中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三)对临床试验方法具有丰富经验或者能得到本单位有经验的研究者在学术上的指导;
(四)熟悉申办者所提供的与临床试验有关的资料与文献;
(五)有权支配参与该项试验的人员和使用该项试验所需的设备第二十条研究者必须详细阅读和了解试验方案的内容,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第二十一条研究者应了解并熟悉试验药物的性质、作用、疗效及安全性(包括该药物临床前研究的有关资料),同时也应掌握临床试验进行期间发现的所有与该药物有关的新信息8/28《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局令第3号)第二十二条研究者必须在有良好医疗设施、实验室设备、人员配备的医疗机构进行临床试验,该机构应具备处理紧急情况的一切设施,以确保受试者的安全实验室检查结果应准确可靠第二十三条研究者应获得所在医疗机构或主管单位的同意,保证有充分的时间在方案规定的期限内负责和完成临床试验研究者须向参加临床试验的所有工作人员说明有关试验的资料、规定和职责,确保有足够数量并符合试验方案的受试者进入临床试验第二十四条研究者应向受试者说明经伦理委员会同意的有关试验的详细情况,并取得知情同意书第二十五条研究者负责作出与临床试验相关的医疗决定,保证受试者在试验期间出现不良事件时得到适当的治疗第二十六条研究者有义务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障受试者的安全,并记录在案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如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研究者应立即对受试者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同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申办者和伦理委员会,并在报告上签名及注明日期第二十七条研究者应保证将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合法地载入病历和病例报告表第二十八条研究者应接受申办者派遣的监查员或稽查员的监查和稽查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稽查和视察,确保临床试验的质量第二十九条研究者应与申办者商定有关临床试验的费用,并在合同中写明研究者在临床试验过程中,不得向受试者收取试验用药所需的费用第三十条临床试验完成后,研究者必须写出总结报告,签名并注明日期后送申办者第三十一条研究者中止一项临床试验必须通知受试者、申办者、伦理委员会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阐明理由9/28《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局令第3号)第六章申办者的职责第三十二条申办者负责发起、申请、组织、监查和稽查一项临床试验,并提供试验经费申办者按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临床试验的申请,也可委托合同研究组织执行临床试验中的某些工作和任务第三十三条申办者选择临床试验的机构和研究者,认可其资格及条件以保证试验的完成第三十四条申办者提供研究者手册,其内容包括试验药物的化学、药学、毒理学、药理学和临床的(包括以前的和正在进行的试验)资料和数据第三十五条申办者在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取得伦理委员会批准件后方可按方案组织临床试验第三十六条申办者、研究者共同设计临床试验方案,述明在方案实施、数据管理、统计分析、结果报告、发表论文方式等方面职责及分工签署双方同意的试验方案及合同第三十七条申办者向研究者提供具有易于识别、正确编码并贴有特殊标签的试验药物、标准品、对照药品或安慰剂,并保证质量合格试验用药品应按试验方案的需要进行适当包装、保存申办者应建立试验用药品的管理制度和记录系统第三十八条申办者任命合格的监查员,并为研究者所接受第三十九条申办者应建立对临床试验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系统,可组织对临床试验的稽查以保证质量第四十条申办者应与研究者迅速研究所发生的严重不良事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并及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涉及同一药物的临床试验的其他研10/28《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局令第3号)究者通报第四十一条申办者中止一项临床试验前,须通知研究者、伦理委员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述明理由第四十二条申办者负责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试验的总结报告第四十三条申办者应对参加临床试验的受试者提供保险,对于发生与试验相关的损害或死亡的受试者承担治疗的费用及相应的经济补偿申办者应向研究者提供法律上与经济上的担保,但由医疗事故所致者除外第四十四条研究者不遵从已批准的方案或有关法规进行临床试验时,申办者应指出以求纠正,如情况严重或坚持不改,则应终止研究者参加临床试验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第七章监查员的职责第四十五条监查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临床试验中受试者的权益受到保障,试验记录与报告的数据准确、完整无误,保证试验遵循已批准的方案和有关法规第四十六条监查员是申办者与研究者之间的主要联系人其人数及访视的次数取决于临床试验的复杂程度和参与试验的医疗机构的数目O监查员应有适当的医学、药学或相关专业学历,并经过必要的训练,熟悉药品管理有关法规,熟悉有关试验药物的临床前和临床方面的信息以及临床试验方案及其相关的文件第四十七条监查员应遵循标准操作规程,督促临床试验的进行,以保证临床试验按方案执行具体内容包括
(一)在试验前确认试验承担单位已具有适当的条件,包括人员11/28《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局令第3号)配备与培训情况,实验室设备齐全、运转良好,具备各种与试验有关的检查条件,估计有足够数量的受试者,参与研究人员熟悉试验方案中的要求;
(二)在试验过程中监查研究者对试验方案的执行情况,确认在试验前取得所有受试者的知情同意书,了解受试者的入选率及试验的进展状况,确认入选的受试者合格;
(三)确认所有数据的记录与报告正确完整,所有病例报告表填写正确,并与原始资料一致所有错误或遗漏均已改正或注明,经研究者签名并注明日期每一受试者的剂量改变、治疗变更、合并用药、间发疾病、失访、检查遗漏等均应确认并记录核实入选受试者的退出与失访已在病例报告表中予以说明;
(四)确认所有不良事件均记录在案,严重不良事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报告并记录在案;
(五)核实试验用药品按照有关法规进行供应、储藏、分发、收回,并做相应的记录;发生率高,死亡率低,停或减量后消失或减轻、B型即质变型异常,与正常药理作用无关的异常反应,发生率低,死亡率高,如过敏反应、C型,长期用药后出现,如致癌、致畸等
19.ADR监测对医疗单位有什么好处?答提高临床医生用药水平、促进临床药学发展,提高护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等
20.患者出现严重不良事件后,怎样处理?答立即进行必要的临床处理,并于24h内上报有关部门
21.怎样判断不良事件?或问判断不良事件和药物相关联的标准?答试验期间受试者发生的不利医学事件均为不良事件,不良事件与试验药物的关系,目前一般按五级分肯定有关,很可能有关,可能有关,可能无关,肯定无关
22.发生严重不良事件要向哪些部门汇报?在什么时间内汇报?答24h内向下述单位汇报医院有关部门、研究负责人员、主要研究者、申报者、监察员、药监部门、伦理委员会
23.什么叫二级设盲?什么叫二级揭盲?答临床试验编盲时,对A或B何为试验药,何者为对照药进行随机规定,即是二级设盲;二级揭盲,在获得试验中哪些药物是A药,哪些是B药的基础上,进一步获知A药与B药中哪个是试验药,哪个是对照药
24.什么叫可溯源性?答试验数据有原始的医学文件/资料支持
(六)协助研究者进行必要的通知及申请事宜,向申办者报告试验数据和结果;
(七)应清楚如实记录研究者未能做到的随访、未进行的试验、未做的检查,以及是否对错误、遗漏作出纠正;
(八)每次访视后作一书面报告递送申办者,报告应述明监查日期、时间、监查员姓名、监查的发现等第八章记录与报告第四十八条病历作为临床试验的原始文件,应完整保存病例报告表中的数据来自原始文件并与原始文件一致,试验中的任何观察、12/28《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局令第3号)检查结果均应及时、准确、完整、规范、真实地记录于病历和正确地填写至病例报告表中,不得随意更改,确因填写错误,作任何更正时应保持原记录清晰可辩,由更正者签署姓名和时间第四十九条临床试验中各种实验室数据均应记录或将原始报告复印件粘贴在病例报告表上,在正常范围内的数据也应具体记录对显著偏离或在临床可接受范围以外的数据须加以核实检测项目必须注明所采用的计量单位第五十条为保护受试者隐私,病例报告表上不应出现受试者的姓名研究者应按受试者的代码确认其身份并记录第五十一条临床试验总结报告内容应与试验方案要求一致,包括
(一)随机进入各组的实际病例数,脱落和剔除的病例及其理由;
(二)不同组间的基线特征比较,以确定可比性;
(三)对所有疗效评价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和临床意义分析统计结果的解释应着重考虑其临床意义;
(四)安全性评价应有临床不良事件和实验室指标合理的统计分析,对严重不良事件应详细描述和评价;
(五)多中心试验评价疗效,应考虑中心间存在的差异及其影响;
(六)对试验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以及风险和受益之间的关系作出简要概述和讨论第五十二条临床试验中的资料均须按规定保存(附录2)及管理研究者应保存临床试验资料至临床试验终止后五年申办者应保存临床试验资料至试验药物被批准上市后五年13/28临床试验相关人员和部门的GCP职责申办者是指负责发起、管理和资助试验的个人、公司、研究所或组织从GCP的角度来说,申办者的责任如下1)临床试验的质量保证和控制2)临床试验设计和管理3)研究者选择4)安全性评价和药物的不良反应5)独立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审批确认6)生产、包装、标签和编码临床试验药品7)临床试验的检查和稽查研究者是负责具体临床试验和执行临床试验项目和保护受试者的权利、健康和福祉的有资格的医事人员研究者对所做的与试验相关的医学决定负责研究者对被独立伦理审查委员会和药政当局批准的临床试验研究机构按照GCP规范进行负责职责1)确保适当的资源研究者应当L有能力在规定的招募期限内招募到符合实验要求的有一定数量的受试者
2.有充裕的时间进行和完成临床试验项目
3.在试验项目进行期间,有足够的有资历的工作人员和相应的设备,以便及时和安全的完成实验项目
4.确保所有参加实验项目的研究机构其它人员在试验计划书、研究药品和他们在试验项目中的职责及功能等方面受到充分的培训2)理解试验药物的性质和管理3)遵循实验方案书和GCP4)报告不良反应和严重不良反应事件5)确保所要进行的临床试验获得独立伦理委员会、申办者和药政当局的审批6)确保受试者的知情权监察员是指由申办者指定的个人负责监督和报告临床试验的进程和数据的审核监察员是申办者和研究者之间的主要交流纽带,可以直接受雇于申办者或者服务于申办者雇佣的临床研究组织监察员要确保临床试验是按照实验方案书、标准操作程序、良好临床实践和相关药政法规的要求在进行其职责是1)遵守临床监查标准程序2)参与临床试验项目的管理和操作监察员可以被要求参与临床试验方案、临床病例报告表、知情同意书、临床试验监察指南和原文件材料的准备,协助、准备和参与临床试验项目研究者启动会议3)确保研究机构人员、设备和资源的稳定性核对研究机构的人员、设备、资源、包括实验室、诊疗室、仪器和人员资格都满足临床试验项目的要求,并确保特定的试验程序有授权的人员完成中心实验室的文件齐全及存档4)监查研究机构的实验药品和物品监察员必须核对研究机构实验药品供应充足,储存适当,分发、保留和退还正确,对所有实验药品的监查应记录在案监察员还必须协调和检查临床试验项目的其他物品齐全和充足5)报告不良反应事件和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按照GCP和ICH临床安全数据管理指南的要求被及时报告6)确保临床文件齐全确保研究者收到和正在使用所必需的临床试验基本文件和报告,如最新的研究者手册、临床病例报告、最新的已被独立伦理委员会批准的临床试验知情同意书以及其他相关的试验指南、报表、申请和批准文件7)监督研究者行为确保按照GCP要求,知情同意书,再培训8)确保临床试验数据的完整和准确监查和评价受试者招募和数据的核查,并对疑问数据提出质疑和核对原始文件,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和准确性9)完成临床监查报告负责对研究机构进行监查访问后完成监查报告,及时向申办者报告有关监查中发现的重大事件、违规行为以及所采取的相应矫正措施并继续跟踪矫正独立伦理委员会是一个负责监督涉及人体受试者的研究活动的独立团体,由科学成员和非科学成员组成,其责任就是确保参加临床试验的受试者的权利、安全和福祉得到保护职责是1)审阅提交的研究及其相关文件审查和批准研究机构提交的临床试验方案书、方案修正书、受试者知情同意书、任何需要给受试者使用的研究资料、研究者的资历、研究机构的有关药政法规申请状况、研究机构为临床实验所做的广告宣传、研究机构与受试者之间的财务安排、研究者手册等2)不断审阅临床实验材料至少每年一次,内容包括
1.实验项目阶段性或进展报告
2.严重不良反应事件
3.试验方案违规事件报告
4.研究要完全性报告等3)确保有正确的受试者知情同意书程序4)遵循操作规范GCP培训测试题+答案(临床试验文件管理和质量控制)、选择题:
1.为判定试验的实施、数据的记录,以及分析是否与试验方案、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和法规相符,而由不直接涉及试验的人员所进行的一种系统检查AA稽查B质量控制C监查D视察
2.用以保证与临床试验相关活动的质量达到要求的操作性技术和规程DA稽查B监查C视察D质量控制
3.药政管理部门对有关一项临床试验的文件、设施、记录和其他方面所进行的官方审阅,可以在试验点、申办者所在地或合同研究组织所在地进行CA稽查B监查C视察D质量控制
4.一种学术性或商业性的科学机构,申办者可委托并书面规定其执行临床试验中的某些工作和任务AACR0BCRFCS0PDSAE
5.凡新药临床试验及人体生物学研究下列哪项不正确?AA向卫生行政部门递交申请即可实施B需向药政管理部门递交申请C需经伦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D需报药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6.原始文件是指原始的资料、数据和记录,不包括CA病历B药品发放记录等C统计分析后获得的数据D实验室检查单
7.原始文件用于证明临床试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的证据,要求DA满足方案要求B提供CRF要求的数据C原则上不容改动D上述三条同时具备
8.CRF填写有误,处理正确的是CA作废B可以随意修改C在错误处划横杠、旁加正确内容,并签名和修改日期,并有支持修改的原始资料D上述三条同时具备
9.试验开始前,申办者和研究者关于职责和分工应达成BA口头协议B书面协议C默认协议D无需协议
10.保障受试者权益的主要措施是CA有充分的临床试验依据B试验用药品的正确使用方法C伦理委员会和知情同意书D保护受试者身体状况良好二,判断题(每题
6.5分)
1.知情同意书需要研究者亲自签名N
2.CRF内容必须有原始资料支持Y
3.发生SAE时及时与伦理委员会进行口头沟通N
4.实验方案需要研究者亲自签名Y
5.患者参加临床试验签署的知情同意书需要对外保密Y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相关知识一一100问答
1、常见缩写含义GCP、ICH-GCP、GLP、GMP、GSP、IRB、IEC、IC、ICF、CRF、CRO、CRC、CRA、PR IB、AE、SAE、EDC、SOP、ITT、FAS、PPS、SAS、CFDA答GCPGoodClinicalPractice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ICH-GCPInternationalConferenceonHarmonization一GoodClinicalPractice国际通用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LPGoodLaboratoryPractice药物非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MPGoodManufacturingPractice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SPGoodSupp1yPractice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IRBInstitutionalreviewboard伦理委员会lECIndependent ethicscommittee独立伦理委员会ICInformedconsent知情同意ICFInformedconsentform知情同意书CRFcaseReportForm病例报告表CROContractResearchOrganization合同研究组织CRCC1inicalResearchCoordinator临床研究协调者CRAClinicalResearchAssociate临床监查员PIPrincipalInvestigator主要研究者IBInvestigatorsBrochure研究者手册AEAdverseEvent不良事件SAESeriousAdverseEvent严重不良事件ADRAdverseDrugReaction药品不良反应EDCElectronicdatacapture电子数据采集系统SOPStandardOperationProcedure标准操作规程ITTIntention-to-treat意向性分析集FASFullanalysisset全分析集PPSPerprotocolSet符合方案集SSSafetyset安全性分析集CFDAChinaFoodandDrugAdministration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GCP与赫尔辛基宣言之间关系及其宗旨?现行版本?答GCP是参照国际公认原则制定的,与赫尔辛基宣言的原则一致:所有以人为对象的研究必须符合《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即公正、尊重人格、力求使受试者最大程度受益和尽可能避免伤害GCP宗旨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现行版2003年9月1日
3、中国GCP与ICH-GCP之间的关系?有何异同?答一是在我国开展临床试验必须得到SFDA的书面批准才能开始,而有些国家的药品管理部门,例如美国FDA是以默许的形式批准临床试验,即“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二是在我国开展临床试验有资格准入的要求,必须选择具有资格的临床研究机构及专业开展临床试验,ICHGCP则无此要求三是在我国只允许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试验,而在其他国家,合同研究组织(CR0)以及独立的临床试验机构或实验室都可开展四是我国GCP规定临床试验主要研究者必须具备行医资格,而ICHGCP则只要求主要研究者具有行医资格或能得到有行医资格人员协助五是我国要求研究者在一项临床试验结束后5年内保存临床试验资料,而ICHGCP要求资料保存的年限为2年以上六是我国要求伦理委员会设置在临床试验机构内,而国外往往为独立的第三方七是我国要求监查员必须是医药相关背景,而国外无此要求,各专业人员均可从事监查员工作
4、GCP核心内容包括哪些?其基本原则包括哪些?答GCP是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基本原则: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
5、伦理委员会组成要求?委员及主任委员产生方式或换届规定?答伦理委员会应由多学科背景的人员组成,包括从事医药相关专业人员、非医药专业人员、法律专家,以及独立于研究/试验单位之外的人员,至少5人,且性别均衡委员可以采用招聘、推荐等方式产生伦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由伦理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换届伦理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期满换届应考虑保证伦理委员会工作的连续性,审查能力的发展,委员的专业类别,以及不断吸收新的观点和方法换届候选委员采用有关各方和委员推荐的方式选举产生
6、伦理审查内容?伦理审查流程?伦理审查递交材料包括哪些?答审查内容
1、试验方案的设计与实施;
2、试验的风险与受益;
3、受试者的招募;
4、知情同意书告知的信息;
5、知情同意的过程;
6、受试者的医疗和保护;
7、隐私与保密;
8、涉及弱势群体的研究审查流程审查申请的受理与处理,初始审查,跟踪审查,审查决定的传达审查递交材料
(一)伦理审查申请表(签名并注明日期);
(二)临床试验方案(注明版本号和日期);
(三)知情同意书(注明版本号和日
25.进修医生可否作为研究者,为什么?研究生可否?脱产医生行不行?答不行,因为无本医院执业资格
26.在机构中,您负责什么?您要在哪些原始文件上签字?答略
27.基地主任、基地办公室主任、基地秘书的职责?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答总的说,是对在本院进行的临床试验进行监督和管理
28.解释监查、稽查、视查、自查答:监查,申办者保证试验质量的措施,监查人员可以是申办者派出,也可由CRO派出;稽查,由申办者派出或申办者委托相关机构人员,对试验进行的检查;视查指政府管理部门派员进行的检查,自查,基地对本院试验进行检查
29.知情同意书可否被病人带回家?答可以,因为要让病人有充分的时间考虑是否同意
30.关于签订知情同意书必须向受试者说明的内容有?答完全自愿,个人资料保密、试验目的、过程与期限、必要的检查、预期的风险与不便等
31.任何情况下都要签署知情同意书吗?答原则上应如此,但紧急情况下如抢救时,可先取得伦理委员会的同意,可在不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情况下进行试验,但必须在方案有关文件中叙述清楚期);
(四)招募受试者的相关材料;
(五)病例报告表;
(六)研究者手册;
(七)主要研究者履历;
(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批件》;
(九)其他伦理委员会对申请研究项目的重要决定的说明,应提供以前否定结论的理由;
(十)试验药物的合格检验报告
7、伦理审查形式?主审制?到会人数?投票人数?表决方式及表决结果?答审查方式会议审查与紧急会议审查,快速审查主审制伦理委员会根据专业相关以及伦理问题相关的原则,可以为每个项目指定一至两名主审委员到会人数最少到会委员人数应超过半数成员,并不少于五人到会委员应包括医药专业、非医药专业,独立于研究/试验单位之外的人员、不同性别的人员投票人数所有参会委员,其中存在利益冲突的委员应回避,独立顾问不参与投票表决方式及表决结果伦理审查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作出决定,以超过到会委员半数意见作为伦理委员会审查决定审查意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同意;
(二)作必要的修正后同意;
(三)作必要的修正后重审;
(四)不同意;
(五)终止或暂停已经批准的临床试验
8、何为弱势人群?伦理委员会如何保护弱势人群?答相对地(或绝对地)没有能力维护自身利益的人,通常是指那些能力或自由受到限制而无法给予同意或拒绝同意的人,包括儿童,因为精神障碍而不能给予知情同意的人等保护弱势人群
1、伦理委员会应从保障受试者权益的角度严格审议试验方案;
2、受试者因参加临床试验而受到损害甚至发生死亡时,给予的治疗和/或保险措施;
3、定期跟踪审查临床试验项目情况
9、伦理跟踪审查包括哪些?出现SAE时伦理委员会如何处理?答跟踪审查修正案审查、年度/定期跟踪审查、严重不良事件的审查、不依从/违背方案的审查、提前终止试验的审查、结题审查出现SAE伦理委员会处理秘书立即将严重不良事件报告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或主任委员指定相关医学背景的委员审核;主任委员判定审核方式会议审查、快速审查、紧急会议审查;伦理委员会秘书负责按照相应的审查方式组织审查
10、方案修改后或知情同意书修改后伦理如何审查?答试验过程中对试验方案的任何修改均应提交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伦理委员会主要针对方案修改后的试验风险和受益进行评估,做出审查意见为了避免对受试者造成紧急伤害而修改方案,研究者可以在提交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前实施,事后及时向伦理委员会作书面报告
11、伦理委员保密要求?如何避免利益冲突?答保密要求伦理委员会应对文件的查阅和复印作出相关规定,以保证文件档案的安全和保密性,确保受试者个人信息保密避免利益冲突
1、伦理委员会委员应同意公开其姓名、职业和隶属关系,签署有关审查项目、受试者信息和相关事宜的保密协议,签署利益冲突声明;
2、建立利益冲突管理制度;
3、伦理审查会议应特别关注利益冲突问题,讨论和投票时,申请人和存在利益冲突的委员离场
12、伦理顾问如何发挥作用?是否参与投票?答伦理独立顾问应伦理委员会的邀请,就试验方案中的一些问题向伦理委员会提供咨询意见,但独立顾问不具有伦理审查表决权独立顾问可以是伦理或法律方面的、特定疾病或方法学的专家,或者是特殊疾病人群、特定地区人群/族群或其他特定利益团体的代表伦理顾问不参与投票
13、伦理委员会如何保护受试者权益?如何评价风险/受益比?最小风险?答伦理委员会应主要审查以下几项内容,以保护受试者权益
(一)研究方案的设计与实施;
(二)试验的风险与受益;
(三)受试者的招募;
(四)知情同意书告知的信息;
(五)知情同意的过程;
(六)受试者的医疗和保护;
(七)隐私和保密;
(八)涉及弱势群体的研究如何评价风险/收益比,最小风险
1、审查试验风险的性质、程度与发生概率的评估;
2、风险在可能的范围内最小化
3、预期受益的评估受试者的受益和社会的受益;
4、试验风险与受益的合理性
①对受试者有直接受益前景的试验,预期受益与风险应至少与目前可获得的替代治疗的受益与风险相当试验风险相对于受试者预期的受益而言必须是合理的;
②对受试者没有直接受益前景的试验,风险相对于社会预期受益而言,必须是合理的
14、伦理委员会如何审查试验方案的科学性?答伦理委员会应从保障受试者权益的角度严格按下列各项审议试验方案
(一)研究者的资格、经验、是否有充分的时间参加临床试验,人员配备及设备条件等是否符合试验要求;
(二)试验方案是否充分考虑了伦理原则,包括研究目的、受试者及其他人员可能遭受的风险和受益及试验设计的科学性;
(三)受试者入选的方法,向受试者(或其家属、监护人、法定代理人)提供有关本试验的信息资料是否完整易懂,获取知情同意书的方法是否适当;
(四)受试者因参加临床试验而受到损害甚至发生死亡时,给予的治疗和/或保险措施;
(五)对试验方案提出的修正意见是否可接受;
(六)定期审查临床试验进行中受试者的风险程度
15、多中心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如何审查?若涉及方案修改如何处理是否进行备案审查?答我国国内现状是组长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其他分中心伦理备案临床试验过程中对试验方案的任何修改均应提交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再次取得受试者同意
16、如何保证伦理审查的独立性?答伦理委员会足成立在医疗机构或临床试验单位,它是独立于所审查的试验项目,其独立性是指独立于所审查的试验项目,伦理委员会的组成和一切活动不应受临床试验组织和实施者的干扰和影响
17、知情同意书内容包括哪些?语言要求?答知情同意书内容
1、试验目的、试验的过程与期限、检查操作、受试者预期可能的受益和风险,受试者可能被分配到试验的不同组别;
2、受试者参加试验应是自愿的,而且有权在试验的任何阶段随时退出试验而不会遭到歧视或报复,其医疗待遇与权益不会受到影响;
3、参加试验及在试验中的个人资料均属保密必要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伦理委员会或申办者,按规定可以查阅参加试验的受试者资料;
4、如发生与试验相关的损害时,受试者可以获得治疗和相应的补偿;语言要求知情同意过程应采用受试者或法定代理人能理解的语言和文字
18、如何进行知情同意?儿童?精神患者?昏迷患者?全身烧伤患者肿瘤患者?艾滋病患者?答经充分和详细解释试验的情况后获得知情同意书,由受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并注明日期,执行知情同意过程的研究者也需在知情同意书上签署姓名和日期;
1、对无行为能力的受试者,如果伦理委员会原则上同意、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参加试验符合其本身利益时,则这些病人也可以进入试验,同时应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并签名及注明日期;
2、儿童作为受试者,必须征得其法定监护人的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儿童能做出同意参加研究的决定时,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3、在紧急情况下,无法取得本人及其合法代表人的知情同意书,如缺乏已被证实有效的治疗方法,而试验药物有望挽救生命,恢复健康,或减轻病痛,可考虑作为受试者,但需要在试验方案和有关文件中清楚说明接受这些受试者的方法,并事先取得伦理委员会同意;12岁以下儿童需其监护人签字,12岁以上儿童需本人及监护人签字,精神患者及昏迷患者需监护人签字,全身烧伤患者如果本人有能力同意还需监护人签字,肿瘤患者如果本人能做出同意还需监护人签字,艾滋病患者需本人及监护人同意
19、知情同意基本原则包括哪些?答
1、自愿性;
2、保密性;
3、知情过程语言通俗易懂;
4、告知该试验风险与受益,可能分配到不同组别;
5、发生损害时可获得治疗和相应的补偿
20、谁负责获得知情同意书?答研究者负责对受试者的知情过程,并取得知情同意书
21、如何保证知情同意过程充分?患者能否将知情同意书带回?答必须给受试者充分的时间以便考虑是否愿意参加试验,对无能力表达同意的受试者,应向其法定代理人提供详细介绍与说明知情同意过程应采用受试者或法定代理人能理解的语言和文字,试验期间,受试者可随时了解与其有关的信息资料患者能将知情同意书带回
22、知情同意书如何签署?签署时间?一式几份?如何保存?答经充分和详细解释试验的情况后获得知情同意书
(一)由受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并注明日期,执行知情同意过程的研究者也需在知情同意书上签署姓名和日期;
(二)对无行为能力的受试者,如果伦理委员会原则上同意、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参加试验符合其本身利益时,则这些病人也可以进入试验,同时应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并签名及注明日期;
(三)儿童作为受试者,必须征得其法定监护人的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儿童能做出同意参加研究的决定时,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四)在紧急情况下,无法取得本人及其合法代表人的知情同意书,如缺乏已被证实有效的治疗方法,而试验药物有望挽救生命,恢复健康,或减轻病痛,可考虑作为受试者,但需要在试验方案和有关文件中清楚说明接受这些受试者的方法,并事先取得伦理委员会同意;
(五)如发现涉及试验药物的重要新资料则必须将知情同意书作书面修改送伦理委员会批准后,再次取得受试者同意知情同意书签署时间为筛选受试者之前签署,一式两份,研究者与受试者各保存一份
23、试验过程中可否更改知情同意书内容?更改后如何处理?答如发现涉及试验药物的重要新资料则必须将知情同意书作书面修改送伦理委员会批准后,再次取得受试者同意
24、新药临床试验分期?各期临床试验目的?受试者例数?设计要求答新药临床试验分I期、n期、in期、iv期I期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观察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n期: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为ni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in期治疗作用确证阶段其目的是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最终为药物注册申请的审查提供充分的依据;IV期新药上市后应用研究阶段其目的是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的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与风险关系以及改进给药剂量等临床试验的最低病例数试验组要求I期为20〜30例,n期为100例,例期为300例,IV期为2000例;生物利用度试验18-24例;
25、化学药物注册分类?答
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1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2天然物质中提取或者通过发酵提取的新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3用拆分或者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4由已上市销售的多组份药物制备为较少组份的药物;5新的复方制剂;6已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国内外均未批准的新适应症
2.改变给药途径且尚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3.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1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及其原料药,和/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2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复方制剂,和/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3改变给药途径并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4)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已在国外批准的新适应症
4.改变已上市销售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者金属元素),但不改变其药理作用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5.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6.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原料药或者制剂
26、生物制品分类?
7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生物制品
2.单克隆抗体
3.基因治疗、体细胞治疗及其制品
4.变态反应原制品
5.由人的、动物的组织或者体液提取的,或者通过发酵制备的具有生物活性的多组份制品
6.由已上市销售生物制品组成新的复方制品
7.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生物制品
8.含未经批准菌种制备的微生态制品
9.与已上市销售制品结构不完全相同且国内外均未上市销售的制品(包括氨基酸位点突变、缺失,因表达系统不同而产生、消除或者改变翻译后修饰,对产物进行化学修饰等)
10.与已上市销售制品制备方法不同的制品(例如采用不同表达体系、宿主细胞等)
11.首次采用DNA重组技术制备的制品(例如以重组技术替代合成技术、生物组织提取或者发酵技术等)
12.国内外尚未上市销售的由非注射途径改为注射途径给药,或者由局部用药改为全身给药的制品
13.改变已上市销售制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生物制品
14.改变给药途径的生物制品不包括上述12项
15.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生物制品
27、对药物临床试验批件应关注哪些内容?有效期?答要注意厂家是否相符、批文有效期、试验内容等,有效期三年
28、什么是化药3类药?需做哪些临床试验?答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1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及其原料药,和/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2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复方制剂,和/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3改变给药途径并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4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已在国外批准的新适应症属注册分类3的,应当进行人体药代动力学研究和至少100对随机对照临床试验多个适应症的,每个主要适应症的病例数不少于60对避孕药应当进行人体药代动力学研究和至少500例12个月经周期的开放试验属于下列二种情况的,可以免予进行人体药代动力学研究1局部用药,且仅发挥局部治疗作用的制剂;2不吸收的口服制剂
32.在试验过程中,病人回医院复查类似于由于地滑导致摔伤等情况是否是不良事件?是否是不良反应?是否是严重不良事件?医院该赔偿吗?答属于不良事件但不属于不良反应,应给予一定的赔偿,但可与申办者协商解决
33.受试者签字,但日期是研究者签写的,是否是有效知情同意书吗?答不是,日期也要受试者签写
34.假如受试者是吃了对照药而导致损害,厂家可否不赔偿?答不可以
35.知情同意书的要点,您能讲出5项吗?答药物简介、研究目的、试验流程、参加试验的受益与风险,受试者权利等
36.药物临床研究基地的职责和任务?答负责进行新药各期临床试验;对已上市药物进行临床再评价;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开展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负责起草各类药物的临床试验指标和评价原则;对进行新药临床研究的研究者进行临床研究专业知识培训,等等
37.新药的定义?答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38.化学药品新药分类?答共分6类,1-2类是国内外均未上市的药品,3类是国外已上市但国内未上市的药品,4-5类是改酸根、碱基,改剂型的药品,6类
29、什么化药是5类药?是否需做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答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属注册分类5的,需做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临床试验按照下列原则进行
(1)口服固体制剂应当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一般为18至24例;
(2)难以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的口服固体制剂及其他非口服固体制剂,应当进行临床试验,临床试验的病例数至少为100对;
(3)缓释、控释制剂应当进行单次和多次给药的人体药代动力学的对比研究和必要的治疗学相关的临床试验,临床试验的病例数至少为100对;
(4)注射剂应当进行必要的临床试验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单一活性成份注射剂,临床试验的病例数至少为100对;多组份注射剂,临床试验的病例数至少为300例(试验药);脂质体、微球、微乳等注射剂,应根据注册分类1和2的要求进行临床试验
30、II、III期临床试验有何异同?其与W期临床试验有何不同?答H期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为HI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m期治疗作用确证阶段其目的是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最终为药物注册申请的审查提供充分的依据;IV期新药上市后应用研究阶段其目的是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的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与风险关系以及改进给药剂量等II期、III期临床试验一般为随机盲法对照临床试验,IV期一般为开放性临床试验
31、临床试验设计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临床试验设计的基本原则是必须遵循对照、随机和重复的原则,这些原则是减少临床试验中出现偏倚的基本保障
32、新药临床试验为什么要进行随机化设计?如何保证随机?随机方式有哪些?答随机化试验可以消除非试验因素对试验结果的影响,使得各种已知或未知的影响因素在两组中分布相同,有利于两组具有均衡可比性如何保证随机必须根据生物统计学专业人员产生的随机分配表进行编码,受试者应严格按照试验用药物编号的顺序人组,不得随意变动,否则会破坏随机化效果随机方式
1.随机、双盲、平行对照;
2.随机、单盲、平行对照;
3.随机、双盲、交叉对照
33、为什么要设计对照?对照方式与类型?阳性对照药的选择?什么情况下可考虑选用安慰剂对照?答对照组是指与试验组处于同样条件下的一组受试者,对照组和试验组的唯一区别是试验组接受试验药治疗,对照组接受对照药的治疗,而两组的其它条件如试验入选条件一致,试验进行中保持条件一致设立对照组的主要目的是判断受试者治疗前后的变化是试验药物,而不是其他因素(如病情的自然发展或者受试者机体内环境的变化)引起的有了对照组就能回答如果未服用试验药会发生什么情况对照方式与类型安慰剂对照,空白对照,剂量对照,阳性药物对照,外部对照阳性对照药的选择同类可比,公认有效必须能被试验所在区域接受,必须是在相关专业领域内得到学术界公认的、对所研究的适应症疗效最为肯定并且是最安全的药物,特别是在最近药典中收载的药物原则上应选择与受试药有相同结构、相同药理作用、相同作用机制、相同剂型、相同给药途径的已在国内上市的同一类药物安慰剂对照答
①当没有公认的有效的干预时;
②赫尔辛基宣言2000(第29节)“缺乏已被证明的预防、诊断或治疗方法”的情况下,试验研究的对照组使用安慰剂是可以接受的,通常在这种情况下,安慰剂比不干预更科学;
③赫尔辛基宣言2000(第29节)补充说明出于令人信服的、科学合理的方法学上的理由,为判定一个预防、诊断或治疗方法的有效性或安全性时必需安慰剂对照,或者当研究的预防、诊断或治疗于一个较轻的病情,并且病人接受安慰剂不会有任何增加的严重或不可逆伤害的风险时
34、什么叫设盲?单盲与双盲?双盲双模拟?什么情况下可考虑使用单盲?答设盲临床试验中使一方或多方不知道受试者治疗分配的程序单盲指只有受试者不了解分组情况,而研究者了解分组情况双盲指受试者、研究者、监查员或数据分析者均不知治疗分配双盲双模拟双模拟一般指试验药和对照药都做成对方的样子,这样患者就分不清是那种药了,举例,A药是胶囊,B药是片剂,如果不做模拟剂的话一看就清楚是哪种药,可是如果这样服用A胶囊+B模拟片剂,B片剂+A模拟胶囊,患者就分不清了,有利于试验的进行因技术问题做不到双盲时考虑使用单盲
35、盲底如何产生?如何保存?答盲底是通过数据管理软件产生的,是指采用随机化方法确定每个受试者接受何种处理(试验组或对照组)的随机安排盲底一般保存在申办方和组长单位机构办公室
36、应急信封如何保存?实验结束后应急信封如何处理?答应急信件由研究者保存,试验结束后在盲态审核会上检查应急信件封存情况,最终返还申办者
37、什么情况下需紧急揭盲?揭盲后病历如何处理?答随试验用药物下发到主要研究者手中的应急信件只有在该受试者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时,需立即查明所服药物的种类,此时,研究单位的负责研究者应拆阅应急信件,即紧急揭盲一旦揭盲,该受试者将被中止试验,并作为脱落病例处理,同时将处理结果通知临床监查员,研究人员还应在CRF表中详细记录揭盲的理由、日期并签字
38、何谓结果锁定?一次揭盲与二次揭盲规定?答结果锁定指在盲态审核并认为所建立的数据库正确无误后,由主要研究者、药物注册申请人、生物统计学专业人员和保存盲底的有关人员对数据库进行锁定此后,对数据库的任何改动只有在以上几方人员同意(可以书面形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试验方案中,当试验组和对照组按1:1设计时,一般采用二次揭盲法二次揭盲都由保存盲底的有关人员执行数据文件经过盲态审核并认定可靠无误后将被锁定,进行第一次揭盲,此次揭盲只列出每个病例所属的处理组别(如A组或B组)而并不标明哪一个为试验组或对照组,交由生物统计学专业人员输入计算机,与数据文件进行连接后,进行统计分析当统计分析结束,写出临床试验总结报告后,在总结会上进行第二次揭盲,以明确各组所接受的治疗药物
39、脱落病例?超过20%脱落如何处理?脱落原因包括哪些?答脱落病例指所有填写了知情同意书并筛选合格进入临床试验的受试者,均有权随时退出临床试验,无论何时何种原因退出,只要没有完成所规定周期的受试者,都为脱落病例超过20%脱落意味着双盲试验失效,需要终止并重新安排新的临床试验
40、受试者如何招募?入/排标准?剔除标准?退出标准?终止标准答招募广告,门诊、住院病例筛选,社区健康教育及普查等等入选标准用清单的方式列出拟参加入选药物临床试验合格受试者的标准,包括疾病的诊断标准(尽可能有定量检验的上限、下限),入选前患者相关的病史、病程和治疗情况要求,其他相关标准,如年龄、性别等为了保障受试者的合法权益,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应作为入选的标准之一排除标准列出影响研究药物疗效和安全性评估的情况,如与入选标准相反的其他治疗、合并疾病和妊娠等,容易造成失访的情况,如受试者工作环境变动等剔除标准包括
①误纳入、误诊;
②已入组一次药未用;
③无任何检测记录可供评价的受试者;
④服用了该药物临床试验的违禁药物,无法评价药物疗效;
⑤依从性差(用药依从性小于80%或大于120%)退出标准
①受试者出现不能继续治疗的不良事件或伴发情况;
②不愿继续治疗的受试者;
③未能遵守研究方案;
④在研究期间使用禁用药;
⑤受试者妊娠终止标准
1、试验中发生严重安全性问题;
2、试验中发现药物治疗效果太差,甚至无效,不具有临床价值,应终止试验,一方面避免延误受试者的有效治疗,同时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在试验中发生临床试验方案有重大失误,难以评价药物效应,或者一项设计较好的方案,在实施中发生重要偏差,再继续下去,难以评价药物效应;
4、申办者要求终止(经费原因、管理原因等);
5、行政主管撤销试验等
41、临床试验方案包括哪些内容?由谁制定签署?答临床试验方案由申办者和研究者共同制定,由申办者,研究者,监查员,统计员共同签署临床试验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试验题目;
(二)试验目的,试验背景,临床前研究中有临床意义的发现和与该试验有关的临床试验结果、已知对人体的可能危险与受益,及试验药物存在人种差异的可能;
(三)申办者的名称和地址,进行试验的场所,研究者的姓名、资格和地址;
(四)试验设计的类型,随机化分组方法及设盲的水平;
(五)受试者的入选标准,排除标准和剔除标准,选择受试者的步骤,受试者分配的方法;
(六)根据统计学原理计算要达到试验预期目的所需的病例数;
(七)试验用药物的剂型、剂量、给药途径、给药方法、给药次数、疗程和有关合并用药的规定,以及对包装和标签的说明;
(八)拟进行临床和实验室检查的项目、测定的次数和药代动力学分析等;
(九)试验用药物的登记与使用记录、递送、分发方式及储藏条件;
(十)临床观察、随访和保证受试者依从性的措施;(H■)中止临床试验的标准,结束临床试验的规定;
(十二)疗效评定标准,包括评定参数的方法、观察时间、记录与分析;
(十三)受试者的编码、随机数字表及病例报告表的保存手续;
(十四)不良事件的记录要求和严重不良事件的报告方法、处理措施、随访的方式、时间和转归;
(十五)试验用药物编码的建立和保存,揭盲方法和紧急情况下破盲的规定;
(十六)统计分析计划,统计分析数据集的定义和选择;
(十七)数据管理和数据可溯源性的规定;
(十八)临床试验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十九)试验相关的伦理学;
(二十)临床试验预期的进度和完成日期;
(二十一)试验结束后的随访和医疗措施;
(二十二)各方承担的职责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十三)参考文献
42、临床试验过程中可否进行试验方案的修改?方案修改程序如何?旧版方案如何处理?答试验过程中对试验方案的任何修改均应提交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旧版方案保存
43、导入期和清洗期区别?答导入期是指在开始试验药物治疗前,受试者不服用试验用药品,或服用安慰剂的一段时间清洗期是指在交叉设计的试验中,在第一阶段治疗与第二阶段治疗中间一段不服用试验用药品,或者服用安慰剂的时期导入期是为了清洗试验前可能服用的其他药物,清冼期是为了清洗前后两试验阶段间的药物
44、临床试验过程中是否允许伴随用药?基础用药与合并用药要求?答允许伴随用药要求不会对试验用药的疗效产生影响
45、抗肿瘤药物疗效评定标准?答肿瘤疗效评估的指标主要包括两部分,一个是客观指标,一个是主观指标对客观指标来讲,主要包括治疗后肿瘤的大小变化,我们称为部分缓解和完全缓解或者疾病稳定以及肿瘤进展,主要是看客观的实验检查作为指标,还以病人的生存时间来做标准另外一个主要比较重要的主观指标,也就是他自己的主观感觉,生活质量是否有改善
46、不良事件与不良反应区别?答药物不良反应AdverseDrugReaction,ADR是指药品在预防、诊断、治病或调节生理功能的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有害的和意料之外的反应不良事件AdverseEvent,AE是指病人或临床试验受试者接受一种药物后出现的不良医学事件,但并不一定与治疗有因果关系两者的区别在于药物不良反应是确定与药物有因果关系的,而不良事件则不确定
47、什么是SAE出现SAE后如何处理与报告?答:严重不良事件临床试验过程中发生需住院治疗、延长住院时间、伤残、影响工作能力、危及生命或死亡、导致先天畸形等事件研究者应立即对受试者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同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申办者和伦理委员会,并在报告上签名及注明日期
48、不良事件因果关系评定依据与分类?答根据卫生部药品不良反应监察中心制订的标准参见《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按“肯定、很可能、可能、可疑、不可能”五级分类法对不良事件和试验用药之间可能存在的关联作出评估见下表判断指标判断结果定很可能可台匕H匕可疑不可能
1.开始用药的时间和可疑出现的时间有无合理的先后关系+++++
2.可疑不良反应(ADR)是否符合该药品已知ADR类型是纯仿制药
39.什么叫多个适应症?新药申报时,药物的目标适应症不止一个即是“多个适应症”;
40.I,II,HI,IV期临床试验要求的例数?答一般是I期为20至30例,II期为100例,III期为300例,IV期为2000例均为试验组
一、数据管理的目的是什么?答把试验数据迅速、完整、无误的纳入报告,所有涉及数据管理的各种步骤均需记录在案,以便对数据质量及试验实施进行检查
二、什么叫盲态审核?答盲态审核blindreview是指在最后一份病例报告表输入数据库后,第一次揭盲之前对数据保持盲态的预分析审核,以便对统计分析计划作最后的决定
三、什么叫质疑表?由谁传送?能不能通过电话传达质疑表的内容?答质疑表querylist,queiryform是数据管理员再次检查病例报告表发现任何问题后,及时通知检查员,要求研究者作出回答的文件检查员、研究者、数据管理员之间的各种疑问及解答的交换都由质疑表完成质疑表应保存备查质疑表必须由检查员亲自传送给研究者,不能通过电话传达
四、什么叫结果锁定?答结果锁定指在盲态审核认为所建立的数据库正确无误后,由主要研究者、药物注册申请人、生物统计学专业人员和保存盲底的有关人
3.所怀疑的ADR是否可以用患者的病理情况合并用药、并用药、并用疗法或曾用疗法来解释±土+
4.停药或降低剂量可疑的ADR是否减轻或消失++±±+
5.再次接触可疑药品后是否再次出现同样反应+■・说明+表示肯定一表示否定土表示肯定或否定?表示情况不明其中将肯定、很可能、可能、可疑合计作为与(试验相关)不良反应
49、严重不良事件?重要不良事件?答SAE:临床试验过程中发生需住院治疗、延长住院时间、伤残、影响工作能力、危及生命或死亡、导致先天畸形等事件重要不良事件指的是除严重不良事件外,发生的任何导致采用针对性医疗措施(如停药、降低剂量和对症治疗)的不良事件和血液学或其他实验室检查明显异常
50、不良事件发生后是否需要立即停药?答不良事件发生后,应观察不良事件的程度,决定是否对受试者进行相应的医疗观察和治疗,判断与试验药物的关系,再决定是否需要停药
51、试验过程中突然出现晕厥是否属不良事件及不良反应?答属于不良事件,但不一定是不良反应,判断不良反应还需考虑晕厥是否与试验药物有关
52、药物管理模式?药物管理流程或SOP答药物管理有药物的接收、贮存、发放、回收、退回等S0P:K申办者免费向研究者提供具有易于识别、正确编码并贴有特殊标签的试验用药品、标准品、对照药品或安慰剂及其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
2、在接收申办者提供的试验用药时,GCP中心药房管理员应检查试验用药品是否按试验方案的需要进行适当包装与标签,标明为临床试验专用,注明批号,核对剂型、品名、规格、批号、数量、有效期等,如药品有特殊要求(如温度、湿度、光线)还要检查其是否有相应的包装、运送条件及记录
3、申办者与临床试验用药品管理员应共同在《临床试验用药物供货单》上签名,一式两份,一份交机构办公室归档,一份申办者留存
4、试验用药物的保存临床试验用药品应分类、定位存放于试验药品储藏室和专柜,整齐有序,并注意温湿度变化当保管条件对药品不利时应设法采取措施,尤其在梅雨季节要注意及时开关门窗,降低试验药品专柜的温室度,防治药品变质定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若属于麻醉药物、精神用药必须专柜,二人双锁保管、核发
5、试验用药物的分发
5.1需冷藏保存的药物,受试者将研究者开具的科研药物处方单交给科室药物保管员,科室药物保管员凭处方单到GCP中心药房领药,然后使用于该编号的受试者GCP药房药物管理员处领取试验用药物,药物管理员在《临床试验用药品使用记录表》上记录相关信息;
5.2常规保存的药物,试验前科室从GCP药房领取药物到科室药柜保存,受试者凭研究者开具的处方单直接到科室药物管理员处领药,药物管理员在《临床试验用药品使用记录表》上记录相关信息
6、试验用药物的回收剩余试验用药物应回收和存放,并在《临床试验用药品使用记录表》上记录剩余数量剩余数量与“病例报告表”记录的用药量要与该病例试验药物总量相符
7、试验用药物的返还临床试验结束时,科室药物管理员清点剩余试验用药物,并将剩余药物送GCP中心药房,GCP中心药房将剩余药物返还申办者,填写《临床试验剩余药品返还清单》,一式两份,并由申办者签字,其中一份上交机构办公室归档
53、药物接收时应重点关注哪些内容?答接收申办者提供的试验用药时,药物管理员应检查试验用药品是否按试验方案的需要进行适当包装与标签,标明为临床试验专用,注明批号,核对剂型、品名、规格、批号、数量、有效期等,如药品有特殊要求(如温度、湿度、光线)还要检查其是否有相应的包装、运送条件及记录
54、药检报告应关注哪些内容?由谁提供?答药检报告由申办者提供,主要关注试验药物名称、批号、剂型、规格、检查日期、检查结果等
55、药物保存条件?阴凉干燥、冷藏、常温、室温保存?如何保证保存条件符合要求?答不同药物有不同的保存条件,药物管理员根据标签上标注的保存条件进行保存
56、药物使用依从性如何评定?答受试者依从性的计算方法为实际用药量/应用药量良好依从性范围是大于80%,小于120%
57、药物回收包括哪些内容?答回收数量,交接清单
58、剩余药物如何处理?剩余阳性对照药可否用于其它患者?答剩余药物应回收并返还申办者剩余阳性对照药不能用于其他患者,也应回收并返还申办者
59、如何保证药物用于受试者??答发药时交代受试者,试验药物仅用于受试者,不能转交给其他非临床试验参加者,剩余药物应回收,每次访视时观察受试者的病情变化及实验室检查值变化情况
60、如何发放药物?发放数量有何要求?如何保证药物发放的随机性药物发放时掉在地上如何处理?答按照入组顺序,严格按照试验用药物编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发放药物发放数量根据方案的要求发放要保证发药的随机性,必须根据生物统计学专业人员产生的随机分配表进行编码,受试者应严格按照试验用药物编号的顺序人组,不得随意变动,否则会破坏随机化效果药物掉在地上后,清点污损的药物,污损量少不影响该药物疗程的继续发放同一编号的药物,污损量多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剔除
61、简述II期临床试验流程?答答
①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文和药监部门签发的药品质量检验报告;
②由申办者提供研究者手册及其他有关资料;
③与申办者讨论并设计临床试验方案及试验中所有的各种文件和记录表格;
④主持召开临床试验方案讨论会(申办者、牵头单位及参加单位的主要研究人员和监查员参加),讨论试验方案,分配任务;
⑤修订方案,制定随机表;
⑥有关文件(临床试验批文、药物检验报告、方案等)送伦理委员会审批并获书面批准书;
⑦与申办者签订合同;
⑧试验药物的准备分配、验收、贮存、登记等;
⑨试验场所有必要的医疗设备、急救药品和措施
10.筛选受试者,纳入病例;
11.结束观察,剩余药物返还申办者;
12.病例报告表录入,统计部门数据管理,统计13临床总结
14.试验资料归档,相关资料交接申办者;
62、研究者在试验前需对申办者提供哪些资料进行审核?答试验方案、药理毒理资料、研究者手册、研究病例、CRF、知情同意书等
63、如何保护受试者权益?如何尊重受试者的隐私权?答伦理委员会和知情同意书是保护受试者权益的主要措施必须使受试者了解,参加试验及在试验中的个人资料均属保密必要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伦理委员会或申办者,按规定可以查阅参加试验的受试者资料;
64、PI一般需在哪些临床试验相关文件上签名?答研究病例、病例报告表、知情同意书、试验方案、临床总结报告等
65、什么是多中心临床试验?答多中心试验是由多位研究者按同一试验方案在不同地点和单位同时进行的临床试验各中心同期开始与结束试验多中心试验由一位主要研究者总负责,并作为临床试验各中心间的协调研究者
66、医院质控体系的构建?机构及专业科室的质控流程?答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保证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⑴机构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②监查;
③稽查;
④视察质量控制方面主要措施制定完整的SOP,并要求所有人员在各个环节严格按各项SOP进行操作数据的记录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机构对于本机构承担的临床试验项目质量应进行自查,保证试验数据与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申办者委派训练有素而又尽职尽责的监查员对临床试验的全过程进行监查国家药品监督部门对从事药物临床试验的单位对GCP和有关法规的依从性进行监督管理⑵专业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①研究者
②质控员
③专业负责人机构质控SOPK质控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临床试验中受试者的权益受到保障,试验记录与报告的数据准确、完整无误,保证试验遵循已批准的方案和有关法规
2、按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
3、临床试验前审查临床试验相关文件,包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研究者手册等
4、审核专业负责人及研究组所有研究人员资格,研究人员应具备相应条件
5、审查试验用药品随机、设盲及试验药品分装情况(药品数量、规格、剂型、批号、效期等),核对临床试验相关物资(试验用药物的检验合格报告、临床试验方案、CRF、应急信件等)
6、试验中对各专业组对试验方案和SOP的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7、试验过程中负责对临床研究进度、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
8、定期到各临床试验专业组对正在进行中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对各种原始资料、CRF中记录的正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和科学性进行核实,并填写检查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9、试验结束后,质控员检查临床研究所有文件的完整性,核查CRF与原始资料的一致性,若有问题则要求研究者解答及补充至符合要求后在质量审核表中签字交机构办公室秘书复审
10、机构办公室秘书再次复查临床研究资料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符合要求后在质量审核表中签字交机构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终审
11、机构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在质量审核表中签字后,资料归档,该项临床试验方能结题盖章专业科室质控体系
1、本科室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控制检查由主要研究者全面负责
2、组建本科室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检查小组
3、本科室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检查小组工作职责
3.
1.负责本专业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监督及检查工作
3.
2.组织参加试验前进行的GCP及实验方案培训
3.
3.按照试验方案要求,监督检查研究者执行临床试验方案的情况
3.
4.督促试验按预期进度进行
3.
5.核实CRF表中数据及其它信息,使其准确、完整、真实,以保证临床试验质量
4、GCP规范及方案培训的原则
3.
1.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开始之前,均须进行本次试验相关的GCP培训
4.
2.培训由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主持,由科研秘书召集,监查员、研究者共同参加
4.
3.凡参加临床试验的研究者均须参加培训,并在培训记录上签字备案
5、GCP规范及方案培训的内容
5.
1.相关GCP法规及有关要求
5.
2.本次试验治疗的疾病的临床特征、诊断、辨证分型
5.
3.本次试验药物的性质、作用、疗效及安全性
5.
4.药物临床试验项目要求
5.
5.药物临床试验前研究资料
5.
6.药物临床试验方案
5.
7.药物临床试验病例报告表(CRF)的填写规范
5.
8.药物临床试验知情同意书签署规范
5.
9.药物临床发生不良反应及严重不良事件处理及报告规范
5.
10.实验室检验单填写、领取规范
5.
11.原始文件归档管理规范
67、监查、稽查与视察区别?答监查monitoring指临床试验申办单位委派人员对临床试验情况进行检查,以保证临床试验数据的质量并保护受试者的安全和合法权益稽查Audit指由不直接涉及试验的人员所进行的一种系统性检查,以评价试验的实施、数据的记录和分析是否与试验方案、标准操作规程以及药物临床试验相关法规要求相符视察Inspection指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一项临床试验的有关文件、设施、记录和其它方面进行官方审阅,视察可以在试验单位、申办者所在地或合同研究组织所在地进行
68、原始资料、住院病历、研究病例、CRF之间关系?答住院病历、研究病例、CRF都是原始资料住院病历是医院内部使用的病历,研究病例和CRF是由申办者提供的,CRF的数据来源于研究病例并与研究病例一致
69、CRF填写与修改要求?答CRF应由研究者及时、准确、完整、规范、真实地记录修改要求在原错误数据上划一条横线,将新数据写在旁边,修改者须签名并注明日期,不要使用涂改液被修改的数据应清晰可见
70、临床试验归档资料包括哪些?文件保存有哪些要求?保存时间?员对数据库进行锁定此后,对数据库的任何改动只有在以上几方人员同意(可书面形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五、临床试验统计分析中常用那两种分析方法?答
1.PP分析(合格病例分析)对完成治疗方案,且依从性好的病例分析
2.ITT分析(意向性分析)对所有的病例进行分析,包括合格、脱落,出现不良反应的病例的分析
六、什么是ITT什么是FAS答I TT是Intention-To二Treat的缩写,即意向性指所有经随机化分组,分配了随机号的全部病例,也称为愿意治疗人群意向性分析时其中未能观察到全部治疗过程的病例资料,用最后一次观察数据接转到试验最终结果,对疗效和不良事件发生二进行意向性分析ITT的误差较大FAS是全分析集(FullAnalysisSet)指尽可能接近符合ITT原则的理想的受试者人群它应包括几乎所有的随机化后的受试者只有在导入期中被排除而未入组或者入组后没有任何的随访数据才能从FAS人群中排除即只要服用了一次药,做了一次有效检测的受试者都应入FAS
七、什么是PP答PP是Pet-Protocol的缩写,即符合方案集指所有符合试验方案、依从性好(如接受治疗、主要指标可以测定等)、试验期间未服禁止用药、完成CRF规定填写内容的病例,对其疗效统计分析答包括申办者三证、SFDA批件、药检报告、试验方案、研究者手册、研究病例、CRF、知情同意书、其他申请报告等等临床试验资料的保存需遵照GCP附录2的要求研究者保存试验资料至临床试验结束后五年
71、制定SOP的SOP包括哪些内容答制定SOP的SOP是指制定标准操作规程的标准操作规程,对标准操作规程的制定拟定的标准和详细的书面规程
72、急救药箱及设施如何保证更新有效?答
1、抢救药物定位、定数存放、保证随用随取;
2、值班护士负责保管,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3、定期检查、清点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质、过期、药瓶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者,不得使用;
4、药品使用后应及时补充,保持一定基数
73、主要人员职责机构主任、办公室主任、秘书、质控员、资料管理员、药物管理员、主要研究者、研究者、研究护士?答机构主任
1、负责机构的组织领导,审批和决策机构建设发展的重大问题,保证机构健康发展
2、负责组织撰写、修改、审核和批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通用的管理规章制度、标准操作规程及临床试验技术规范
3、督促、检查机构各级人员履行职责,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组织制定机构工作计划,开展机构工作总结
5、监督药物临床试验工作,负责临床研究总结报告的最终复核审阅
6、负责机构人员、仪器设备的整体协调
7、负责审批机构人员的业务培训计划
8、负责机构文件的签发
9、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相应的工作机构办公室主任
1、熟悉国家有关药物临床试验的法律法规、机构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操作规程及临床试验技术规范等,在机构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落实、实施机构的日常工作
2、组织起草机构工作计划,审核、批转文、函、电等行政公文,并提出处理意见
3、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各专业科室工作
4、负责审查研究者资质,掌握临床试验进展情况,检查各专业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督促临床试验资料及时归档,协调并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5、全面了解掌握机构建设和运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6、定期向机构主任汇报工作进展,完成机构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7、机构办公室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相应的工作机构秘书
1、熟悉并落实国家有关药物临床试验的法律法规、机构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操作规程及临床试验技术规范等,在机构主任、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机构的日常工作
2、负责起草机构办公室工作计划、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承办各专业科室的请示报告,根据机构领导的批示进行处理
3、负责资料档案文件的管理,负责接受、登记、保管、下发文件,负责发文的编号、登记、复印、盖章工作
4、负责机构各项会议组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
5、对各专业科室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考评
6、负责接待临床试验申办者代表,进行试验项目意向性商谈,做好申办者和专业科室的联系人
7、负责试验前各项准备资料合格性审查
8、与申办者共同商定合同具体细节,并起草合同文本
9、按规定实施试验用药物的管理
10、了解各专业科室临床试验实施及进展情况
11、具体沟通、协调临床各科室的工作质控员
1、机构设质量控制员若干名;
2、质控员定期收集各临床试验科室已完成的试验病例资料;确认已完成的试验病例资料在规定时间内交主要研究者审核签字、复审并存入机构办公室;
3、定期抽查正在进行的试验病例,审核研究原始记录填写(包括理化检查项目)是否及时、完整、规范、真实,CRF填写是否正确;
4、审核知情同意书受试者与研究者的签字,研究者是否给受试者留有联系电话
5、必要时核对受试者电话、住址与身份;核对受试者是否了解并签署了知情同意书,是否知道研究者联系电话;
6、检查试验用药的保管、使用、登记是否符合试验方案与GCP的有关规定;
7、检查不良事件记录与报告是否符合试验方案与GCP的有关规定;
8、及时作好检查记录,包括日期、目的、内容、执行情况、建议和意见、质控员姓名等,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主要研究者和专业负责人通报,重大问题及时向机构负责人报告资料管理员
1、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对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含电子)、材料等整理整理完成后将相关文件资料交档案室,由档案管理人员接收,填写交接单进行建档
2、档案管理员对归档文件分类保管
3、档案资料的借用、复印、领用手续的办理,并做好记录
4、保障资料妥善存放,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5、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6、按照有关规定对文件资料进行例行的保养、管理或销毁药物管理员
1、严格按照《临床试验药物管理制度》进行试验药物管理;
2、负责对试验药物的接收、储存、发放工作,保证试验药物质量;
3、详细记录试验药物的接收、发放、回收情况;
4、定期检查试验药物数量、失效期、储藏条件并记录;
5、保证GCP药房防潮、防火、防盗、防鼠;
6、保持GCP药房卫生整洁;
7、配合申办方派遣的监查员和稽查员的监查及药物监督部门的稽查和视察主要研究者
1、负责临床试验方案、CRF、知情同意书等文件的起草、修改;
2、组织临床试验前试验方案培训;
3、监督、指导研究者按照试验方案进行临床试验;
4、负责做出与临床试验相关的医疗决定;
5、负责临床试验中出现不良事件的判断、报告以及组织抢救治疗;
6、负责协调与临床试验相关的科室和所需设备;
7、负责向伦理委员会汇报临床试验方案、知情同意书等相关内容;
8、保证临床试验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9、保证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和进度;
10、负责撰写临床试验中心小结和总结报告并签名研究者
1、研究者必须详细阅读和了解试验方案的内容,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2、研究者应了解并熟悉试验用药物的性质、作用、疗效及安全性和药物临床前研究的有关资料,同时也应掌握临床试验进行期间发现的所有与该药物有关的新信息;
3、研究者必须在有良好医疗设施、实验室设备、人员配备的医疗机构进行临床试验,该机构应具备处理紧急情况的一切设施,以确保受试者的安全,保证实验室检查结果准确可靠;
4、研究者应获得所在医疗机构的同意,保证有充分的时间在方案规定的期限内参加和完成临床试验;
5、研究者应认真、全面地向受试者介绍知情同意书的内容,经受试者同意后,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名,并获得知情同意书;
6、研究者负责做出与临床试验相关的医疗决定,保证受试者在试验期间出现不良事件时得到适当的治疗;
7、保证受试者的安全,及时报告严重的不良事件,采取适当的抢救和治疗措施,做好相关记录,立即向主要研究者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报告,并按照GCP要求向药监部门书面报告;
8、确保临床试验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易认、及时、合法的载入病历和病例报告表;
9、研究者应接受申办者派遣的监查员或稽查员的监查和稽查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稽查、视察、确保临床试验的质量;
10、负责回收临床试验受试者剩余药物,上交机构办药物管理员;
11、研究者不得向受试者收取试验用药及试验方案确定的检查所需的费用;
12、CRF的任何信息均有原始资料的支持;
13、CRF任何改动,应确保原始内容清晰可见,并有日期签名和简要解释;
14、试验完成后,在原始资料签字,主要研究者审核研究护士
1、充分了解新药临床试验方案及试验药物的性能,协助医生按临床试验方案完成药物临床试验任务;
2、对住院受试者要做详细登记,并做好受试者的心理护理,解除受试者的思想负担;
3、备好抢救药物及抢救设备,以防试验中出现紧急情况;
4、按试验要求严密监督住院受试者,禁止受试者服用试验药物以外的其他药物;
5、根据试验方案的要求,护士应按照操作规程及时、准确地采集标本,并送到指定的实验室;
6、根据试验方案的要求,护士应按照操作规程给受试者做相关的辅助检查,将检查结果做详细记录,并报告研究者;
7、试验过程中护士一定要按试验方案,详细记录住院受试者的生命体征、饮食情况、出入量和用药后不良反应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研究者;
8、按照临床方案要求及时接收、储藏、分发、处置及回收住院受试者的试验药物,并详细记录
74、人员培训SOP答
1、机构各专业每年定期选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指定的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培训中心举办的GCP网络培训或现场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2、科室不定期对从事临床试验的研究人员进行GCP及临床试验相关技能培训
3、专业科室有计划的组织安排,对已接受过正规培训的研究人员在科内对其它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讲座
4、参加临床试验前,课题负责人组织全体参研人员学习GCP、SOP;临床试验方案及流程;CRF及病例填写要求与注意事项;不良事件的记录、报告与处理;破盲方法与要求等
5、试验前,所有研究人员进行临床试验启动培训要求认真学习试验方案,明确试验有关规定和职责,使研究人员对试验药物的药理、毒理有充分了解,对给药途径、给药方法、时间和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及其防治充分掌握,树立对受试者的安全和健康高度负责的责任心,准备好应付意外的急救措施,对用药后发现的不良事件要及时有效治疗并上报
6、对每一项试验,在试验的各个阶段结合具体问题进行培训
7、临床试验完成后,组织本专业科室参加研究人员对试验资料进行总结评价
8、培训申请与登记外出培训应经机构或本专业组负责人批准,结束后应举办讲座,汇报所受培训的内容
9、制定内部培训计划,并保证实施,对参加培训的研究者要求确保掌握,培训记录和培训内容应在机构进行备案
75、机构立项流程?申办者
76、机构药物临床试验运行管理流程?
77、药物临床试验统计检验中常用哪些假设?答
①优效性superiority检验显示试验药的治疗效果优于对照药,包括试验药是否优于安慰剂;试验药是否优于阳性对照药;或剂量间效应的比较
②等效性equivalence检验确认两种或多种治疗的效果差别大小在临床上并无重要意义,即试验药与阳性对照在疗效上相当
③非劣效性non-inferirity检验显示试验药的治疗效果在临床上不劣于阳性对照药常用优效性检验和等效性检验两种
78、ITT、FAS、PPS、SAS区别答ITT是Intention-To-Treat的缩写,即意向性是指基于有治疗意向的受试者即计划好的治疗而不是实际给予治疗的受试者进行评价的处理策略是可以对结果做出评定的最好原则其结果是随机到每一个处理组的病人即应作为该组的成员被随访、评价和分析,无论他们是否依从计划的处理过程FAS是全分析集FullAnalysisSet指尽可能接近符合ITT原则的理想的受试者人群该数据集是从所有随机化的受试者中以最少的和最合理的方法剔除受试者后得出的即只要服用了一次药,做了一次有效性检测的受试者都应纳入FASo PPS是符合方案集PerProtocolSet,又称有效病例、有效样本、可评价病例样本是由充分依从于试验方案的病例子集所产生的数据集,是全分析集的一个子集SAS是指安全性数据集,安全性与耐受性评价时,用于汇总的受试者集称为安全性数据集安全性数据集应包括所有随机化入组至少接受过一次安全性检查的受试者
79、临床试验方案中设计的给药剂量、给药方法与疗程应以什么研究作为理论基础?答药代动力学研究
80、药代动力学研究内容是什么?答阐明药物在人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的规律
81、阐述受试者的筛选过程?答
①招募广告,告知试验的有关情况;
②签署知情同意书;
③通过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和必要的理化检查,筛选合格的受试者;
④符合试验方案规定的纳入标准者,随机入组;
⑤不符合试验方案规定的纳入标准、符合排除标准者,不纳入试验,同时给予就医指导
82、受试者发生与试验相关的损害或死亡,其治疗的费用及相应的经济补偿由谁负责?答申办者
83、申办者终止一项临床试验前,须通知谁?答研究者、伦理委员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阐明理由
84、原始化验单是否应贴于CRF表上?答原始化验单应贴于原始病历上,CRF表上的化验数据应为转抄
85、什么叫质疑表?由谁传送?能不能通过电话传达质疑表的内容?答质疑表querylist,queryform是数据管理员再次检查病例报告表发现任何问题后,及时通知监查员,要求研究者作出回答的文件监查员、研究者、数据管理员之间的各种疑问及解答的交换都由质疑表完成质疑表应保存备查质疑表必须由监查员亲自传送给研究者,不能通过电话传达
86、什么是试验用药品?答:试验用药品InventigationalProduct,用于临床试验中的试验药物、对照药品或安慰剂
87、试验用药物的使用记录应包括哪些信息?答应包括试验用药物的数量、装运、递送、接收、分配、应用后剩余药物的回收与销毁等方面的信息
88、如何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质量?如何协调管理?答实行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即机构办公室、专业负责人、专业主要研究者
①加强各专业组人才建设,在合法的医疗机构中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和行医资格;具备试验方案要求的专业知识,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地位,分期分批安排各专业成员参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的药物临床试验培训班,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②门诊量、出入院人数符合要求,仪器设备等硬件条件符合要求
③保证伦理委员会的组成符合GCP要求,保证伦理委员会的正常运转,履行伦理委员会职责,保证受试者的权益
④技术委员会保证研究方案的质量科学性
⑤具体由机构办公室协调管理
89、是否欢迎监查员,监查员可否看病历?答欢迎,监查员可以查看病历
90、临床试验资料的保存多少年?答研究者应保存临床试验资料至临床试验终止后五年申办者应保存临床试验资料至试验药物被批准上市后五年
91、什么是试验用药品?答试验用药品Inve^tigationalProduct,用于临床试验中的试验药物、对照药品或安慰剂
92、试验用药物的使用记录应包括哪些信息?答应包括试验用药物的数量、装运、递送、接收、分配、应用后剩余药物的回收与销毁等方面的信息
93、研究者中止一项临床试验必须通知谁?答受试者、申办者、伦理委员会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阐明理由
八、ITT和PP有何关系?答在确证性试验中,对药物的有效性评价时,宜同时用ITT和PP进行统计分析当以上两种数据集的分析结论一致时,可以增强试验结果的可信性当不一致时,应对其差异进行清楚的讨论和解释如果从符合方案集中排除受试者的比例太大、则对试验的总的有效性会产生疑问
九、什么是生物利用度?答生物利用度(Bioavailability)是指药物进入人体循环的速度和程度用Cmax、Tmax和AUC来表示生物利用度可分为绝对生物利用度(Fa)和相对生物利用度(Fr)生物利用度比较试验例数一般为18-24例
十、什么是生物等效性试验?答是指用生物利用度研究的方法,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为指标,比较同剂的制剂,在相同的试验条件下,其活性成分吸收程度和速度有无统计学差异的人体试验
十一、什么是脱落病例?答脱落病例指所有填写了知情同意书并筛选合格进入临床试验的受试者,均有权随时退出临床试验,无论何时何种原因退出,只要没有完成规定周期的受试者,都为脱落病例
十二、脱落病例如何处理?答当受试者脱落后,研究者应尽可能与受试者联系,完成所能完成的评估项目,并填写试验结束表,尽可能记录最后一次服药时间对
94、申办者中止一项临床试验必须通知谁?答研究者、伦理委员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阐明理由
95、什么是伦理委员会的跟踪审查原则?答
①伦理委员会必须根据风险的级别,定期对所有批准的研究项目实施跟踪审查,跟踪审查的频率不得少于一年一次;
②跟踪审查必须是实质性的和有意义的
96.伦理委员会是独立于机构,还是独立于所审查的试验项目?答伦理委员会足成立在医疗机构或临床试验单位,它是独立于所审查的试验项目,其独立性是指独立于所审查的试验项目
97、伦理委员会对临床试验方案的审查讨论,因工作需要是否可邀请非委员的专家出席会议和投票?答可邀请非委员的专家出席会议,但不参与投票
98、伦理委员会对药物临床试验进行审查监督可以行使什么权力?答
(一)批准/不批准一项药物临床试验;
(二)对批准的临床试验进行跟踪审查;
(三)终止或暂停已经批准的临床试验
99、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方式?答会议审查、快速审查、紧急会议审查
100、医院申报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的意义?答遵循GCP原则进行临床研究工作将培养和提高医务人员严谨、科学、规范的医疗作风和科研素质
一、数据管理的目的是什么?答把试验数据迅速、完整、无误的纳入报告,所有涉及数据管理的各种步骤均需记录在案,以便对数据质量及试验实施进行检查
二、什么叫盲态审核?答盲态审核(blindreview)是指在最后一份病例报告表输入数据库后,第一次揭盲之前对数据保持盲态的预分析审核,以便对统计分析计划作最后的决定
三、什么叫质疑表?由谁传送?能不能通过电话传达质疑表的内容?答质疑表(querylist,queryform)是数据管理员再次检查病例报告表发现任何问题后,及时通知检查员,要求研究者作出回答的文件检查员、研究者、数据管理员之间的各种疑问及解答的交换都由质疑表完成质疑表应保存备查质疑表必须由检查员亲自传送给研究者,不能通过电话传达
四、什么叫结果锁定?答结果锁定指在盲态审核认为所建立的数据库正确无误后,由主要研究者、药物注册申请人、生物统计学专业人员和保存盲底的有关人员对数据库进行锁定此后,对数据库的任何改动只有在以上几方人员同意(可书面形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五、临床试验统计分析中常用那两种分析方法?答
1.PP分析(合格病例分析)对完成治疗方案,且依从性好的病例分析
2.ITT分析(意向性分析)对所有的病例进行分析,包括合格、脱落,出现不良反应的病例的分析
六、什么是ITT什么是FAS答I TT是Intention-To二Treat的缩写,即意向性指所有经随机化分组,分配了随机号的全部病例,也称为愿意治疗人群意向性分析时其中未能观察到全部治疗过程的病例资料,用最后一次观察数据接转到试验最终结果,对疗效和不良事件发生二进行意向性分析ITT的误差较大FAS是全分析集FullAnalysisSet指尽可能接近符合ITT原则的理想的受试者人群它应包括几乎所有的随机化后的受试者只有在导入期中被排除而未入组或者入组后没有任何的随访数据才能从FAS人群中排除即只要服用了一次药,做了一次有效检测的受试者都应入FAS
七、什么是PP答PP是Pet-Protocol的缩写,即符合方案集指所有符合试验方案、依从性好如接受治疗、主要指标可以测定等、试验期间未服禁止用药、完成CRF规定填写内容的病例,对其疗效统计分析
八、ITT和PP有何关系?答在确证性试验中,对药物的有效性评价时,宜同时用ITT和PP进行统计分析当以上两种数据集的分析结论一致时,可以增强试验结果的可信性当不一致时,应对其差异进行清楚的讨论和解释如果从符合方案集中排除受试者的比例太大、则对试验的总的有效性会产生疑问
九、什么是生物利用度?答生物利用度Bioavailability是指药物进入人体循环的速度和程度用Cmax、Tmax和AUC来表示生物利用度可分为绝对生物利用度(Fa)和相对生物利用度(Fr)生物利用度比较试验例数一般为18-24例
十、什么是生物等效性试验?答是指用生物利用度研究的方法,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为指标,比较同剂的制剂,在相同的试验条件下,其活性成分吸收程度和速度有无统计学差异的人体试验
十一、什么是脱落病例?答脱落病例指所有填写了知情同意书并筛选合格进入临床试验的受试者,均有权随时退出临床试验,无论何时何种原因退出,只要没有完成规定周期的受试者,都为脱落病例
十二、脱落病例如何处理?答当受试者脱落后,研究者应尽可能与受试者联系,完成所能完成的评估项目,并填写试验结束表,尽可能记录最后一次服药时间对因不良事件而脱落,经随访最后判断与试验药物有关者,必须记录在CBF表并通知申办者对任何脱落病例,研究者必须在CRF表中填写脱落的原因,一般情况下游6种即不良事件、缺乏疗效、违背试验方案(包括依从性差者)、失访(包括患者自行退出)、被申办者中止和其它
十三、药物临床试验中,数据库的保密性如何保证?答采用适当的程序保证,应有计算机数据库的维护和支持程序
十四、如何制定安全性评价数据集?答:对安全性评价的数据集safetyset选择应在方案中明确定义,通常安全性数据集应包括所有随机化后至少接受一次治疗的受试者即只要服用了一次药,做了一次安全性评价的受试者都应纳入
十五、选择统计分析数据集应遵循哪两个原则?答
①使偏倚达到最小;
②控制I类错误的增加
十六、药物临床试验是有效假设还是无效假设?答是有效假设
十七、数据员对病例报告表数据的管理有何要求?答经过监查员检查后的病例报告表,需及时送交临床试验的数据管理员对于完成的病例报告表在研究者、监查员、数据管理员之间的传送应有专门的记录,收到时应有相应的签名,记录需妥善保存
十八、什么叫双份录入?答对每一份病例报告表应由两个操作人员独立地输入数据库中,再用软件对两份输入结果进行比较,并输出比较结果如果有不一致,需查出原因,加以改正第十章试验用药品的管理
一、什么是试验用药品?答试验用药品InvestigationalProduct,用于临床试验中的药物,对照药品或安慰剂
二、如何保证发药的随机性?答要保证发药的随机性,必须根据生物统计学专业人员产生的随机分配表进行编码,受试者应按照试验用药物编号的顺序人组,不得随意变动,否则会破坏随机化效果
三、什么是试验用药物的SOP答
①试验用药和物由专人专柜管理,不得销售;
②在双盲试验中检查试验药物与对照药品或安慰剂在外形、气味、包装、标签和其他特征上是否一致;
③试验用药物的使用记录应包括数量、装运、递送、接收、分配、应用后剩余试验用药物的回收与销毁等方面信息;
④保证所有试验用药品仅用于临床试验的受试者,其剂量与用法遵照试验方案,剩余的试验药物退回申办者;
⑤研究者不得把试验用药品转交任何非临床试验参加者,试验用药物不得销售;
⑥试验用药品的攻击、使用、储藏及剩余试验用药物在处理过程应接受机构办公室质量监督委员会和机构办公室的都察
四、试验用药物的使用记录应包括哪些信息?答应包括试验用药物的数量、装运、递送、接收、分配、应用后剩余试验用药物的回收与销毁等方面信息
五、申办者向研究者提供的试验药物有何要求?答试验用药物应按试验方案的需要进行适当包装,具有易于识别、正确编码并贴有特殊标签
六、双盲临床试验中,试验药物与对照药品或安慰剂在哪些特征上均应一致?答在外形、气味、包装、标签和其他特征上均应一致
七、如何审查临床试验药物和对照药物的药检合格报告?答申办者必须出示所在省的省级药检所出具的本批次临床试验药物和对照药的药检合格报告原件(若为复印件需加盖申办者单位红章)
八、试验用药物验收由哪个部门负责?答由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负责
九、试验用药物的使用由谁负责?答研究者
十、剩余试验药物能否给其他相关患者使用?为什么?答不能GCP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临床试验用药物的使用由研究者负责,研究者必须保证所有试验药物仅用于该临床试验的受试者,其剂量与用法应遵照试验方案,剩余的药物退回申办者,上述过程需由专人负责并记录在案研究者不得把试验用药物转交任何非临床试验参加者
十一、药物临床试验结束后,受试者要求继续使用,如何处理?答如果试验药物的效果很好,而目前无其他更好的药物治疗该疾病,本着伦理原则,可与申办者联系,让其参加下期临床试验继续用药
十二、试验用药品的管理要点?答临床试验用药品不得销售申办者负责对临床试验用药品作适当的包装与标签,并标明为临床试验专用在双盲临床试验中,试验药物与对照药品或安慰剂在外形、气味、包装、标签和其他特征上均应一致试验用药物的数量、装运、递送、接收、分配、应用后剩余试验用药物的回收与销毁等方面信息试验用药品的使用由研究者负责,研究者必须保证所有试验药品仅用于该临床试验的受试者,其剂量与用法应遵照试验方案,剩余的药物退回申办者,上述过程需由专人负责并记录在案,试验用药品须有专人管理研究者不得把试验用药物转交任何非临床试验参加者试验用药品的供给、使用、储藏及剩余药物的处理过程应接受相关人员的检查第十一章
一、什么是质量控制?答用以保证与临床试验相关活动的质量达到要求的操作性技术和规程质量保证
二、如何建立临床试验的质量保证体系?答研究者QA、监查、稽查、SOP、管理制度
三、为保证临床试验的质量,应抓好哪五个环节?答准备、批准、实施记录、数据处理和总结报告
四、如何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质量?如何协调管理?答实行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即机构办公室、专业负责人、专业主要研究者
①加强各专业组建人才建设,在合法的医疗机构中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务和行医资格;具备试验方案要求的专业知识,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地位,分期分批安排各专业成员参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的药物临床试验培训班,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②门诊量、出入院人数符合要求,仪器设备等硬件条件符合要求
③保证伦理委员会的组成符合GCP要求,保证伦理委员会的正常运转,履行伦理委员会职责,保证受试者的权益
④技术委员会保证研究方案的质量(科学性)
⑤具体由机构办公室协调管理
五、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保证体系”如何保证?答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保证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机构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①监查
②稽查
③视察质量控制方面主要措施制定完整的SOP,并要求所有人员在各个环节严格按各项SOP进行操作数据的记录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机构对于本机构承担的临床试验项目质量应进行自查,保证试验数据与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申办者委派训练有素而又尽职尽责的监查员对临床试验的全过程进行监查国家药品监督部门对从事药物临床试验的单位对GCP和有关法规的依从性进行监督管理2专业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①研究者
②质控员
③专业负责人
六、多中心试验在什么时间应组织召开研究者会议?答临床试验开始时及进行的中期及总结阶段应组织研究者会议
七、多中心试验各中心数据能否单独进行分析?答应集中管理与分析
八、多中心试验的主要研究者与申办者共同讨论认定
九、监查、稽查和视察有何不同?答监查monitoring临床试验申办单位委派人员对临床试验情况进行检查以保证临床试验数据的质量并保护受试者的安全和合法权.、八rm o稽查是由申办者委托其质量保证部门或第三者独立的稽查机构进行是指由不直接涉及试验的人员对临床试验相关行为和文件所进行的系统而独立的检查,以评价临床试验的运行及其数据的收集、记录、分析和报告时否遵循试验方案、申办者的SOP.GCP和相关法规要求,报告的数据是否与试验机构内的记录一致,即病例记录表内报告或记录的数据是否与病历和其他原始记录一致视察又称检查,指药品监察管理部门对从事药品临床试验的单位对GCP和有关的依从性进行的监督管理手段,是对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机构、人员、设施、文件、记录和其他方面进行的现场考核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分两类机构检查、研究检查第十二章实例题
一、将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由口服改为胶囊的新药属于哪类药?答属于IV类药,即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二、研究者是否可向受试者收取用药费用?答不可以
三、“研究者手册的内容包括试验对照药品的相关研究资料”,这句话对吗?答不对研究者手册是有关试验药物在进行人体研究时已有的临床与非临床研究资料,只包括了试验药物的信息,而没有对照药品的相关资料GCP要求研究者手册的内容包括试验药物的化学、药学、毒理学、药理学和临床的(包括以前的和正在进行的试验)资料和数据
三、某一受试者在吃了申办者提供的对照药品而导致损害时,需不需要对受试者进行补偿?答需要因为所有与试验有关的不良事件,受试者都应该得到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