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TOP22-TOP31
(一)2Z204000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25分)【核心考点提纲】•TOP22开工日和竣工日•TOP23欠款和垫资•TOP24承包人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TOP25无效施工合同•TOP26合同解除•TOP27违约责任•TOP28劳动合同解除•TOP29劳务派遣•TOP30劳动纠纷处理•T0P31承揽合同、买卖合同TOP22开工日和竣工日实际工期(=实际竣工日•实际开工日•工期顺延天数)vs合同工期【实际开工日】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有争议的,法院应分别按以下情形认定
(1)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
(2)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先行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
(3)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亦无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应当综合考虑开工报告、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载明的时间,并结合是否具备开工条件,认定开工日期【例-多选题】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有争议的,关于人民法院对开工日期认定的说法,正确的有()o A.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B.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C.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D.开工通知发出前,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E.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亦无相关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以施工许可证载时间为开工日期网校答案ACD【实际竣工日】合同对实际竣工日的认定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产生争议起诉的,法院按以下方式处理
(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注意这种情况中,管理和实务教材是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作为实际竣工日因此考哪门照哪门答)
(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例-单选题】某教学楼工程9月1日发包人未经验收转移占有使用该工程,9月12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发包人9月20日组织竣工验收,9月21日合格该工程的实际竣工日(工期责任)与保修期起算日(质量责任)分别为()A.9月1日,9月1日B.9月12日,9月1日C.9月12日,9月21日D.9月1日,9月21日网校答案D TOP23工程价款、欠款和垫资(厂2题)【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不一致】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载明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TOP23工程价款、欠款和垫资(1~2题)【数份施工合同均无效的结算】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实际履行的合同难以确定,当事人请求参照最后签订的合同约定折价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TOP23工程价款、欠款和垫资(1〜2题)【工程欠款】当事人对欠款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欠款利息的,按同期同类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利息从约定的付款日计算如果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则依次按照
(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工日;
(2)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日(注意法律上任何时候123都是有先后顺序的)【工程垫资】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并支付利息,但超过贷款利率的部分不予支持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的,不支付利息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行约定无约定欠款利息按约定按贷款利率按约定垫资利息不予支持(超过贷款利率部分无效)【例2020年-单选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关于合同签订和工程价款结算,正确的是()A.当事人应当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签订施工合同B.当事人在中标合同签订后,不得协商进行合同变更C.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载明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不一致的,应当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的依据D.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建设工程质量合格,可以请求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网校答案D【例-单选题】关于工程欠款,说法正确的是()A.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未约定利息的,应当按贷款利率支付利息B.当事人对工程欠款利息有约定的,超过贷款利率部分不予支持C.当事人未约定工程付款时间,工程已交工的,以提交竣工结算日作为应付款时间D.当事人未约定工程付款时间,工程未交工的,以起诉日作为应付款时间网校答案A【例-单选题】某工程于2020年9月1日通过竣工验收,9月6日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9月20日承包人将工程移交发包人,但发包人却一直未支付工程款2021年5月1日承包人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及利息法院查明,该合同未约定具体付款时间,也未约定欠款利息,同期同类存款利率为2%,贷款利率为5%根据司法解释,欠款利息起算日及利息标准分别为()o A.2020年9月7日,2%B.2021年5月2日,5%C.2020年9月21日,2%D.2020年9月21日,5%网校答案D TOP24承包人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1题)
(1)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2)装饰装修工程具备折价或者拍卖条件,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人请求工程价款就该装饰装修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竣工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其承建工程部分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依照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价款范围的规定确定(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承包人就逾期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最长18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6)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放弃或者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损害建筑工人利益,发包人根据该约定主张承包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例-单选题】关于承包人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说法,正确的是()o A.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人就该装饰装修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不享有优先受偿权B.承包人就逾期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C.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与抵押权效力相当,优于其他债权D.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自工程交付之日起算网校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