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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事故调查和处理规范为了建立一个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事故,尽可能快地开始事故调查,做好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事故损失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3、职责
3.1管理部负责主管各类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工作,年底填写“事故、事件、职业病统计报告表”;
3.2事故部门对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事故,根据要求尽可能快地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并确保工作有效程序内容
4.1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4.
1.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4.
1.2确定事故责任者;
4.
1.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
5.
1.4填写“事故调查报告”
4.2事故报告
1.
1.11事故报告包括事故人员、事故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情况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由相关部门的相关人员填写“事故调查报告”;
4.
2.2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4.
2.3发生轻伤事故,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部门负责人,发生重伤、工伤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24小时内报告当地管理部门并出具“事故快报表”;
4.
2.4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在报告的同时,应按《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要求,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
4.
2.5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向市消防队报警,发生生产、设备、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职能部门报告,并尽快通知公司相关部门;
4.
2.6当职工确认患有职业病后,管理部应负责填写“职业病报告”
4.
2.73事故调查
1.
1.21轻伤事故及一般事故由本部门负责调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并于2日内将调查报告结果报告管理部;
1.
1.3重伤事故由公司管理者代表或其指定人员组织各作业区负责人、部门主管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1.
1.4非伤亡的重大、特大事故由管理者代表组织相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在10日内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1.
1.5管理部负责组织职业病原因的调查工作,对职业病的发病原因、病情、防范或应急措施等提出书面报告,报管理者代表、最高管理者;
1.
1.6事故部门应尽可能地为事故调查组提供方便,不得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4.4事故处理
4.
4.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事故部门负责处理,并把处理意见上报管理部或其他职能部门;
4.
4.2对于重伤、死亡或非伤亡的重、特大事故,管理者代表应组织、主持召开事故现场会;
4.
4.3事故处理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明确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当事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
4.4管理部对已经结束的事故处理结果,以通报形式下发各班组传达至全体员工,达到事故预防的目的;
4.
4.5对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
4.
4.
5.1患有职业病职工应享受的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4.
4.
5.2综合管理部应根据禁忌症的要求,对职业病患者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并办理相关手续
5、相关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伤保险条例
6、相关记录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快报表、职业病报告、事故、事件、职业病统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