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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XX镇城镇燃气安全排直整治实施方案2021年以来,全国城镇燃气事故多发频发,燃气安全形势严峻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燃气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结合中、省、市方案和XX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近年来全国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增强防范化解燃气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当前制约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全面排查整治老旧管网及燃气设施、燃气经营、餐饮等公共场所、液化石油气瓶和瓶装液化石油气、老旧小区、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网、燃气工程、燃气具、安全宣传不到位等安全隐患问题,加快推进老旧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智能化监控能力建设,强化燃气管道、场站及压力设备的日常管理,狠抓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责任落实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效果,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老旧管网及燃气设施安全风险和重
1.燃气企业应开展燃气管网设施地理信息测绘,建立燃气管网地理信息系统,系统数据应真实、准确,管网信息应符合现状,为加强燃气管道日常巡查管理提供技术支持(整改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牵头单位镇交规办、镇自规办;责任单位责任单位XX燃气公司)
2.加强场站的日常管理,全面排查整治输配气场站、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等重点部位存在的带病运行、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消防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等突出问题隐患(整改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牵头单位镇交规办;责任单位责任单位XX燃气公司)
3.全面排查整治未依法申报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检验检测,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改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牵头单位镇综合执法办;责任单位责任单位XX燃气公司)
(十)全面排查整治用气安全制度未建立、宣传不到位、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等可能引起的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要全面排查整治有关部门、燃气经营企业、街道、社区等燃气安全制度不健全、宣传工作不到位和入户安检不落实引起燃气用户安全隐患等问题
1.应建立有效的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燃气管理、公安、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和街道、社区、物业服务单位应与燃气经营企业建立燃气安全事故隐患接报制度,及时组织督促消除事故隐患应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挂图等方式方法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街道、社区等应通过社区网格化管理等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公共场所、进家庭等“七进”活动
2.燃气经营企业应通过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在小区和餐饮等公共场所张贴安全用气常识、在公共媒体推送安全用气宣传片、定期发送安全用气提示短信等方式对燃气用户进行安全用气宣传,对餐饮等公共场所和租赁户等重点群体加强安全用气知识宣传燃气经营企业应按照《XX省燃气管理条例》和《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要求定期开展入户安全检查,书面告知用户存在的用气安全隐患,并建立完整的检查档案合理安排入户安检时间,对入户安检“到访不遇”情况采取提升入户安检率的措施(整改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牵头单位镇交规办;责任单位责任单位XX燃气公司)
(十一)加快推进燃气安全智能化监控能力建设要加大燃气安全智能化建设投入,加快推进燃气安全智能化监控能力建设,对于新增燃气企业和新建设燃气管网,要同步建设燃气安全智能化监控系统,切实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1.指导燃气企业加大燃气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投入,完善管道地理信息、生产运行、管道巡护等信息系统建设(持续推进;牵头单位镇交规办;责任单位责任单位XX燃气公司)
2.督促气瓶充装单位加快建设气瓶追溯系统(整改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牵头单位镇综合执法办;责任单位责任单位XX燃气公司)
3.有序推进燃气安全技防措施,督促燃气企业持续完善输配气场站紧急自动切断系统和主干燃气管网应急关断与放散系统;除按国家法律法规等要求必须采取的技防措施外,大力推广带内控阀的物联网气表、带欠压和过流自动切断功能的安全自闭阀、波纹管等长寿命软管、家用燃气泄漏报警器、厨房动火离人报警系统等技防措施,提升用气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推进;牵头单位镇交规办;责任单位责任单位XX燃气公司)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成立全镇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整体部署和综合协调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交规办,负责整治日常工作及各项任务督办落实镇派出所、镇应急办、镇综合执法办、镇自规办、镇卫健办等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行业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镇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加强统筹要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工作专班,落实责任,健全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督促燃气企业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确保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二)加强依法整治,加大执法力度要全力推进燃气行业行政执法监管,坚决查处非法经营燃气、违规生产和销售燃气具、违法建设、违法充装、违规运输、违章占压、不按规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等行为,重点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行为加强执法要严格依照《刑法修正案
(十一)》有关规定,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和“黑名单”等制度,通过诚信记录、责任追究、行业或职业禁入等方式,对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从业人员,依法严肃责任追究,依法实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
(三)加大考核问责,严格监督管理,加强督查督办将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镇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等机制,促进各地各单位责任落实工作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信息平台,曝光一批燃气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案件,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照问题清单,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及整改“回头看二各地要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环节进行明查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对发现的典型问题及违法行为,依法采取问题通知书、通报、约谈、行政处罚等形式,加强问题整改,推进工作落实
(四)落实时限要求,明确整治计划要按照国家、省和市工作方案要求,倒排时间表、路线图,不等不靠、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加快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尽快消除问题隐患2022年1月到3月底前全面完成摸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2022年4月到10月底前要动态更新问题清单,加大整改攻坚力度,全面完成隐患问题整治任务,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2022年10月到12月要查漏补缺,总结经验做法,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五)加强基层治理,健全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城镇燃气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标准体系,推进燃气安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督促燃气运营企业建立健全定期自检、巡检、复检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要健全宣传教育发动体系,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定期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燃气安全相关知识要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等网络举报平台,及时受理有关燃气安全隐患的举报要将燃气安全管理作为基层治理重要内容,充分依靠基层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力量,构建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大隐患
1.老旧管网排查整治是本次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重点我镇老旧管网呈现点多线长、环境复杂、影响因素多等特点,目前正处于容易出现破损泄漏的集中爆发期,改造工作刻不容缓各村(社区)要协助燃气经营企业,对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情况再次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清单重点对2000年前建设的燃气管道设施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列出改造进度计划和责任清单,根据管网现状对改造进度计划进行更新,并按照计划持续开展管网更新改造工作(整改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前完成改造进度计划和责任清单制定,并按计划有序推进;牵头单位XX燃气公司;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各村(社区)要全面排查整治燃气设施被违章占压,未依法查处占压燃气设施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督导燃气经营企业按照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加强仪器仪表监管保护,落实设施使用报废规定,针对不同年限、不同材质的燃气设施,分类登记造册,分期检测鉴定,准确评价安全运行状况要科学合理划定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在保护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必须制定专项保护方案,落实专项保护措施(整改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牵头单位XX燃气公司;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二)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交规办要对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整治燃气经营企业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人员队伍建设不规范、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1.燃气经营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从业人员须持证上岗,要按照《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和《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等相关规定开展燃气设施检查维护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应符合《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建城规[2019)2号)相关要求(整改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牵头单位镇交规办;责任单位XX燃气公司)
2.燃气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开展执行情况考核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配备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定期开展维护检测,确保设施设备使用正常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将从业人员违规行为纳入安全生产奖惩的内容(整改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牵头单位镇安力、;责任单位XX燃气公司)
3.燃气经营企业要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规定开展重大危险源识别,按规定进行备案,制定并落实针对性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技术检测和安全评估(整改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牵头单位镇应急办;责任单位XX燃气公司)
4.燃气经营企业应严格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要求,使用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车辆运输燃气(整改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牵头单位镇交规办;责任单位XX燃气公司)
5.企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具备有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应急演练不能流于形式(整改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牵头单位镇应急力、;责任单位XX燃气公司)
6.燃气经营企业向用户提供的燃气质量应符合《天然气》GB17820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严禁违规向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醛等影响燃气使用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整改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牵头单位镇综合执法办;责任单位XX燃气公司)
(三)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村(社区)要对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医院、学校、宾馆、酒店、商住(商超)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1.全面排查整治燃气设施被建构筑物等违规圈占,燃气管道穿越密闭空间未采取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等问题管道燃气用气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通风不良的场所时,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等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餐饮等公共场所应按规定安装、维护和检测、更换燃气泄漏报警和切断等安全装置(整改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牵头单位镇交规办、综合执法办、镇卫健办、镇应急办等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负责;责任单位XX燃气公司)
2.全面排查整治液化石油气气瓶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通风不良的场所,气瓶组违规与燃烧器具布置在同一房间,气瓶违规设置在公共用餐区域、大中型商店建筑内厨房,以及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热水器、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的行为(整改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牵头单位镇交规办、综合执法办、镇卫健办、镇应急办等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负责;责任单位XX燃气公司)
(四)全面排查整治液化石油气瓶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要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1.摸清辖区内液化石油气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数量等信息,追踪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办理本单位气瓶的使用登记情况、充装前后对气瓶的安全检查和记录情况、超期气瓶定期检验报送或报废情况;监督检查液化石油气瓶检验机构超核准范围检验、减少检验项目或未经检验出具检验报告等检验质量问题,以及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气瓶和应报废气瓶消除使用功能的实施效果;严查充装“黑户瓶”(未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翻新瓶、超期未检瓶、检验不合格瓶、报废瓶以及“螺丝瓶”,严禁使用不合格或超过使用年限的气瓶阀门(整改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牵头单位镇综合执法办;责任单位责任单位XX燃气公司、XX液化气公司)
2.加强对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取得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证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退出市场(整改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牵头单位镇交规办、镇综合执法办;责任单位责任单位XX燃气公司、XX液化气公司)
(五)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城乡接合部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要对老旧小区、城乡接合部等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整治非法储存瓶装气、违规设置充装点,用户擅自安装、拆除、迁移、改造户内燃气设施,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热水器、连接软管和减压阀,公共燃气设施和室内管道严重锈蚀等隐患问题(整改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牵头单位镇交规办、镇综合执法办、镇派出所;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六)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全面排查整治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规划相关手续、未将燃气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检验等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在建燃气工程项目使用不合格材料、未规范开展主要管材质量检验,不按方案施工,不按相关要求和技术标准开展管道焊接质量检验检测,未验收先通气、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燃气设施建设单位不按规定进行建设档案资料备案等问题(整改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牵头单位镇交规办、镇综合执法办、镇派出所;责任单位责任单位XX燃气公司)
(七)加强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网管理工作要采取多种措施,切实降低因第三方施工造成的对燃气管网破坏的影响,保障供气安全L进行工程施工或挖掘的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或挖掘许可时,辖区负责办理许可的管理部门应当同步告知建设单位管线保护责任,要求建设单位与项目建设涉及的城市燃气管线权属单位共同制定管线保护方案和应急预案、签订施工保护协议建设单位在施工前牵头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燃气管线权属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对抢险救灾等情况特殊、急需先行施工的建设项目,应与燃气管线权属单位做好对接,做好施工过程管网的保护工作,方可允许进场施工
2.施工或挖掘过程中,辖区相关事项管理部门对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网防控主体责任;要督导建设、施工单位在作业前与燃气管线单位沟通对接,切实掌握管线实际情况;督导监理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管线保护技术措施、管线保护方案等进行审查;督导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管线保护方案,确保规范作业和施工安全
3.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一是建立协同配合机制燃气经营单位要建立完善安全巡查网格化制度,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行为应及时劝阻、制止,留存证据并报告属地行业主管部门二是严格执法对收到的线索及执法检查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要盯住不放,符合立案条件的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立案查处,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等行政管理措施代替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以及同一违法行为反复出现的,要依法严肃查处、顶格处罚,坚决防止执法“宽松软,三是密切行刑衔接对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50、
51、52条,造成严重后果,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督导燃气企业及时更新管网设施资料,确保管网设施数据资料健全且与现状相符,为建设单位提供准确的管线走向、埋深、材质等图纸资料;加强管网设施巡护力度,安排熟悉管线布局和走向的专人做好与建设、施工单位对接工作,及时制止可能影响燃气管网安全的作业行为,避免因巡检巡查不到位导致第三方施工破坏管网;编制第三方施工工地管网抢修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在管网被破坏后及时进行应急抢修,确保第一时间恢复燃气供应以上整改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牵头单位镇交规办;责任单位XX燃气公司(A)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要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整治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和配件、向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提供虚假认证等行为对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未切实履行对经营者的管理责任,明知经营者利用其销售平台、场所销售不符合要求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等产品,未采取必要措施制止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要依法进行处罚全面排查整治未严查重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改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牵头单位镇综合执法办;责任单位责任单位长兴社区)
(九)强化燃气管道、场站及压力设备的日常管理要强化现有燃气管道、场站等日常管理,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