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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及市政综合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人:时间: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踏勘现场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建设地点踏勘,以便对该工程整体
1.9踏勘现场状况有较多了解,并结合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认真做好投标工作投标人在2018年1月15日16时30分前对招标文件或踏勘现场
1.10招标文件的质疑后有疑问的,均可以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对应项目提问区提出疑问
1.11分包分包前须征得业主书面意见并符合有关分包规定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以及补充资料在同一网页下载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将于2018年1月16日1700时前在宁海
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上澄清、修改、补充,澄清、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2.3招标紧急通知时间2018年1月30日17:00时前
3.
2.4工程报价方式按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
3.3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60天内(含60天)
1、帐户名称宁海县某某园区建设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
2、开户银行
3、银行帐号
4、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玖万元
5、截止时间2018年1月30日1600时前实际到账
6、咨询电话
3.4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根据《关于开展宁海县建筑施工企业投标保证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宁金[2017]22号)文件要求已办妥工程投标保证金保险的企业,只须提供承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无须按上述要求再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
7.3投标文件装订和签署
1、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
3.
1.1款组成并装订成册,其中资格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格式)一,市政部分工程量清单【附表4-1】投标总价招标人0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总价(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投标人O(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编制人O(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附表4-2]工程名称:页第页,共
1.工程概况建设地址、占地面积、经济指标、建设规模、招标工期、投标工期、质量目标、施工现场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编制依据计价依据、标准与规范、施工图纸、标准图集等
3.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
4.综合单价包括的风险因素、范围(幅度)
5.措施项目的依据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附表4-3]工程项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1单位工程
1.1专业工程
1.2专业工程••••••2单位工程
2.1专业工程
2.2专业工程合计【附表4-4]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公式金额(元)—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费其中
1.人工费+机械费措施项目费
2.1
(一)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其中
2.人工费+机械费
2.2
(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
3.安全文明施工费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5.夜间施工增加费
6.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7.二次搬运费
8.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9.提前竣工增加费
10.工程定位复测费
11.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12.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二其他项目费四规费
13.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
14.民工工伤保险费五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六计税不计费项目七税金A不计税不计费项目九建设工程造价【附表4-5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其中序项目项目项目计量综合单价合价备工程量号编号名称特征单位(元)注(元)人工费机械费本页小计合计【附表4-5-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计综合单价(元)合计量序号编号名称数量风险单人工材料机械管理利润小计(元)位费费费费费用(清单编(清单名1号)称)(定额编(定额名号)称)••••••••••••(清单编(清单名2号)称)(定额编(定额名号)称)•••••♦••••••合计审查资料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包括市政部分、通信综合管道部分和总价表)二部分内容的每一页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余内容根据指标文件提供的措式要求签置
2..
2、市政部分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须由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具体要求如下
(1)造价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全国注册的造价工程师;
(2)如投标人具备相应造价人员的,由本单位造价人员签字并加盖专用章)
(3)如投标人不具备相应造价人员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编制,并由受委托单位造价人员签字并加盖专用章,同时在投标文件中附入委托咨询合同原件和受托单位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两家及以上投标人不得委托同一家造价瓷询单位算制投标报价文件已
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④投标义件一份年本!一但副本;每一份的封面上均应有清晰的正本、副本标识字样
3.
7.4投标文件份数
②市政部分《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电子光盘一份
①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和市政部分《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电子光盘必须单独密封,在包封中(在包封容量不足的情况下,允许使用多个包封),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投标文件”或“市政部分《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电子光盘”或“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标识字样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
4.1
②包封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地址、工程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密封和标记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标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标识字样
③投标人应在规定日期内将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和市政部分《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电子光盘必须单独密封,并在封口上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或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和投标人公章
4.
2.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L月叱日09时00分也秒投送地址宁海县某某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万事达金融商务中心B区
4.
2.2开标地址二楼)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金额(元)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合价人工1人工费小计材料2材料费小计机械3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2+3)页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综合单价C4+5+6+7【附表4-6]施工技术措施项1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项目项目项目计量综合单价其中合价工程量备注号编号名称特征单位(元)(元)人工费机械费本页小计合计【附表4-6-1]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计综合单价(元)合计量序号编号名称数量风险单人工材料机械管理利润小计(元)位费费费费费用(清单编(清单名1号)称)(定额编(定额名号)称)(清单编(清单名2号)称)(定额编(定额名号)称)••••••合计【附表4-6~l-1]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页第页,共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金额(元)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合价人工1人工费小计材料2材料费小计机械3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2+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综合单价(4+5+6+7)【附表4-7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页第页,共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金额(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工+机械2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人工+机械3其他组织措施费
3.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人工+机械
3.1夜间施工增加费人工+机械
3.3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人工+机械
3.4二次搬运费人工+机械
3.5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人工+机械
3.6提前竣工增加费人工+机械
3.7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按相关规定计算合计【附表4-8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2暂估价
2.1专业工程暂估价3计工日4总承包服务费合计由投标人交易员本人携带交易员证书及《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彩色扫描件递交投标文件、市政部分《工
4.
2.3递交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电子光盘与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招标人不予受理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文件将不予退回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在
4.
2.4料原件资格评审结束后退回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地点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拉飕止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
5.2开标提示表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不需提供);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参加投标,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所投标书将不予开启,不得参与后续评标密封情况检查以公证人员或投标人代表确认为准开标顺序以
5.3开标程序开标会议签到表的签到顺序为准评标委员会构成殳人;专家1人
6.
1.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
6.3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投标价法
7.1推荐中标候选人数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一名按照《关于印发宁海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担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建
[2014]67号)、《转发市住建委关于
7.3履约担保进一步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减轻建筑企业负担的通知》(宁建发
[2017]46号)、转发《关于开民建设工程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照《关于印发宁海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担保管理办
7.4支付担保法(试行)的通知》(宁建
[2014]67号)规定不需提供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视作承包人违约,并承担相应金额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担保中支出(履约担保余额不足以支付的,不足部分在工程款中扣除;履约担保终止的,在工程款中扣除)
①质量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的,承担违约金为中标价3%;10违约责任
②安全:未履行安全等级施工承诺的,承担违约金为中标价3%;
③主要机械设备未履行按投标文件配备施工所需的主要机械设备到场承诺的,承担违约金为中标价1%;【附表4-8-1]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附表4-8-31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元)备注合计【附表4-8-41计工日报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人工123人工小计——材料••••••••••••••••••材料小计三施工机械••••••施工机械小计合计注本表项目名称、数量由招标人填写,单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计入投标总价【附表4-9]主要工日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工种单位数量单价(元)【附表4-10]主要材料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备注【附表4-11]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通信综合道部分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货币单位:序综合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合价备注号单价1施工测量管道百米
37.1902人工开挖水泥花砖路面百平方米
18.1103机械开挖混凝土路面路面厚度250毫米以内百平方米
10.6804人工开挖管道沟及人手孔坑硬土百立方米
14.6005人工开挖管道沟及人手孔坑砂砾土百立方米
34.0706回填土方夯填原土百立方米
31.5007安装挡土板管道沟百米
15.0308安装挡土板人孔坑十个
7.0009管道沟抽水弱水流百米
15.03010手孔坑抽水弱水流个
70.00011混凝土管道基础一平型460宽C25百米
32.41012铺设塑料管道1孔百米
0.18013铺设塑料管道2孔2X1百米
0.06014铺设塑料管道4孔4X1百米
9.39015铺设塑料管道6孔3X2百米
1.22016铺设塑料管道12孔3X4百米
0.53017铺设塑料管道20孔5X4百米
17.15018铺设镀锌钢管管道4孔2X2百米
5.05019铺设镀锌钢管管道6孔3X2百米
0.20020铺设镀锌钢管管道8孔2X4百米
0.78021铺设镀锌钢管管道10孔2X5百米
0.30022铺设镀锌钢管管道12孔4X3百米
0.08023铺设镀锌钢管管道20孔5X4百米
2.25024管道混凝土包封C25立方米
446.32025砖砌人孔现场浇灌上覆小号直通型个
7.00026砖砌手孔现场浇筑上覆90X120个
61.00027豉砌手孔现场浇筑上覆120X170个
61.00028砖砌配线手孔一号手孔Ski个
44.00029人孔壁开窗口处
4.00030打穿楼墙洞混凝土墙个
1.00031浇砌交接箱基座立方米
10.00032安装引上钢管
①50以上杆上根
120.00033合计注上述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施工技术措施费用、施工组织措施费用、民工工伤保险费等一概费用在内三,总价表某某南路污水及市政综合改造工程总价表货币单位: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备注1市政部分工程量清单2通信综合管道部分工程量清单3合计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第七章工程量清单
④延误工期按每天支付违约金5000元累计计算,最高限额为中标价3%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视作承包人违约实际施工期到位率以监理和招标人当月统计情况为准,违约金从月报工程款中扣除;擅自更换人员的违约金从监理或招标人发现违约情况的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①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月实际施工期到场承诺违约金1000元/人/天
②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违约金项幽元/次
③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部其余关键岗位人员违约金逊元/人/次Q中标后投入的施工机械、人员、机具必须与投标文件承诺的相一11中标承诺致投标人须提供G殳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2经年1月二日至2018年1月12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12行贿犯罪查询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在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查询预约电话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直询【具体在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直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13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以与县法院联系,到法院内网系统查询如都无法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配备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中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外,还需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14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员、质检员和安全员,其中安全员不少于2名具体配备要求见附表二《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中标人需在施工合同签订前办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审核手续(见附表三)
1、在工程开工后直至完工退场,工地现场发生的卫生费、治安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15其他
2、中标人应做好施工场地周围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发生保护措施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发包人、监理人签第八章图纸证施工场地周围邻近建筑物、地下管线、构筑物由中标人负责保护及承担措施费用保护期间若发生损坏,由中标人承担
3、实际施工时,无论工程量增减多少,中标人均应无条件服从
4、中标人须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30日内未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5、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必须按约定提交履约担保
6、施工过程中临时围护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7、须自备发电机,保证在停电时能连续施工,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8、投标人对本工程配备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每月实际施工期到位天数不得少于20天招标人将对投标人配备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实行按月实际施工期到位天数考核配备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中标后直至竣工验收合格非特殊原因一律不得更换
9、中标人中标后三日内需提供投标文件副本肆份,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招标代理人其中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通过《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电子光盘导出并打印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招标代理
10、根据《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建设工程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
[2013]83号)文件规定中标人应做好防止扬尘污染环境等相关工作该费用计入预算造价中
12.投标单位应向招标代理人提交200元的资料费
13、本工程采用《电子标书和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进行评标14综合通信管道工程允许中标人将该工程分包给具有通信工程施工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中标人必须在分包前将分包单位的相应资质条件报发包人审核,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分包分包的管理、协调和服务费由中标人与分包单位自行协商
15.渣土、建筑垃圾处理等必须由取得《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资格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清运,该项费用已计入预算中
16、施工现场围护必须采用彩钢板围护,该项费用已计入预算中
1.总则
1.1项目概况L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I.
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II
1.3本工程招标代理人III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1.5本工程建设地点
1.
1.6本工程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1.7本工程工程造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1.8本工程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1.9本工程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用于本工程的建设资金已通过自筹方式获得,能够保证用于完成本合同合格工程的支付
1.3招标内容、计划工期和质量、安全、报价要求
1.
3.1本次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2.2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2.3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2.4本工程的安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2.5本工程的工程类别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2.6本工程的报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
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格条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4.2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H上一年度宁海县建筑施工企业年度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或在投标截止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信用等级为D的
1.
5.用承担
1.
6.1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辿元的资料费
1.
5.2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101招标人将按前附表所述时间开放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自身原因造成的勘察现场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其他损坏和风险承担全部费用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
9.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
9.3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
1.10招标文件的质疑
1.
10.1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或踏勘现场后有疑问的,均可以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对应项目提问区提出疑问;
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经招标人同意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标准和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工程量清单包括总说明;8图纸;根据本章第
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2.
3.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上答复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42.2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补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补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前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予以澄清、修改
2.
5.3当发出招标补充文件的时间距离投标截止时间过短时,招标人将适当延迟投标截止时间,以确保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足的时间对招标补充文件的内容进行理解具体时间在招标补充文件中予以明确
2.
62.4招标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与招标补充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招标补充文件为准
2.
72.5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以取得与投标、实施本工程有关的必要信息
2.8招标人紧急通知时间
2.
3.1如遇难以预见的情况,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上紧急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2.4文件解释权招标文件(含答复、答疑等补充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
1.1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3.
1.
1.1投标函;
3.
1.L2诚信经营承诺书;
3.
1.
1.3投标人廉政承诺书;
3.
1.
1.4投标保证金支付成功凭证(不需提供支付成功凭证,以开标当曰查询结果为准),如采用保险的,须提供承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3.
1.
1.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1.
1.6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不需提供)
3.
1.
1.7项目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3.
1.
1.8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3.
1.
1.9检直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3.
1.
1.10资格审查资料证明资料能证明投标人符合资格评审标准的下列资料复印件(证书复印件须包括有关变更、延期等内容)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正本);C、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和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职文件;D、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E、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仅省外企业提供);F、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材料
3.
1.
1.1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一市政部分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书面格式1投标总价【附表4-112总说明[附表4-2】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附表4-314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附表4-4】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附表4-5】6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附表4-5-1】7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附表8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附表4-6】9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附表4-6-1110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附表4-6-1-1]1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附表4-7】12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附表4-8】13暂列金额明细表[附表4-8-1】14专业工程暂估价表【附表4-8-3】15计工日报价表[附表4-8-4】16主要工日价格表【附表4-9】17主要材料价格表【附表4-10]18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附表4-11]其中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附表4-5-1-1]、【附表4-6-1-1】“,投标报价文件书面格式中不需提供,此二项内容由中标人中标后三日内通过《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电子光盘导出并打印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招标人作为签订合同及工程结算依据二通信综合管道部分工程清单书面格式三总价表书面格式
3.
1173.2投标报价
3.
2.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价格表现
4.
2.2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人前附表所规定的方式,工程量计算依据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关规定
5.
2.3综合单价法是指项目单价采用全费用单价(施工组织措施费、规费、税金按规定程序另行计算)的一种计价方法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用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综合单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目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中
6.
2.4投标人应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综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单独报价投标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报价不得低于现行《浙江省建设工程取费定额》及相关文件规定的施工组织措施费率低限值
7.
2.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八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款的有关要求
8.
2.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在第
1.
3.6款规定的有效范围内
3.3投标有效期
3.
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4.
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
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
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
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5.
4.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并交纳了正式工程履约担保后予以退还
6.
4.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法规制度”退还
7.
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未按第三章第
3.
1.2款规定修正其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资格审有资料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由以下内容组3・5・1资格审杳资料原件必须与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杳资料证明资料〃一致,如有因须办理年检、延期、变更、换证等手续而不能提供部分证件原件时,须出具由受理相应手续的主管部门情况证明,并附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3.
5.2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以不提供原件,但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若已获得核准后生成电子证书的,需提供电子证书网上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3.
5.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若已获得核准后生成电子证书的,可以不提供纸质证书原件,但须提供电子证书网上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3.
5.4上述
3.
5.2项和
3.
5.3项中如持有的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
3.
5.5企业资质证书可以不提供原件
3.
5.6提供与投标文件组成中一致的由承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如有
3.
5.7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备选投标方案
3.7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8投标文件的编制
3.
8.2投标文件应按规定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
8.3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
8.4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投标文件装订和签署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8.5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投标
4.1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密封和标记
4.
1.1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4.
1.2投标人应在规定日期内将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密封,并在封口上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或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和法人单位公章
4.2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递交
4.
2.
1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
4.
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地点
4.
2.3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递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2.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在资格评审结束后退回
5.
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6.
1.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6.
1.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
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6.
1.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
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5.
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投标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其投标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所投标书将不予开启,不得参与后续评标
5.2开标提示
5.
2.1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不需提供;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参加投标,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所投标书将不予开启,不得参与后续评标
5.3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并介绍工程概况;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宣布资格审查情况和投标文件评审情况,并当众随机抽取下浮率A值、浮动率B值、权重C值9开标结束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
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
1.1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7.
1.22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的确定结果在相关媒体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的名称、资质、中标报价;项目负责人及其资格
7.
1.3公示期间,对该招标项目有投诉的,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查处
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7.
3.1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
13.2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支付担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5签订合同
7.
5.1中标人须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30日内未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
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要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10违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中标承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行贿犯罪查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项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二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要求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岗位岗位资格要求其他要求相关要求具备建筑类专业工程师及以项目技术负责人上职称证书
1、所有人员在系统中审核通具备市政施工员《浙江省建过;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施工员
2、项目技术负责人和质量员在书》,且施工员不少于1厅核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系统中未解锁项目不超过2项,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且不得为县外项目,担任的为具备市政质检员《浙江省建合格证书》和《浙江省建同一关键岗位;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质量员书》,且质量员不少于
13、施工员和安全员不得有未解书》在浙江省建设港()人锁项目;能查询到与证书原件一致的有效证书信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4、未担任企业专职安全员或质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量员职务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安全员不少于2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须知
一、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和质量员的《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并在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复印件交招标代理人存档,原件在核对后退回申请人二.办理地址
1、招标代理人地址联系人电话
2、名称宁海县某某园区建设有限公司办公地址联系人:电话0574-附表三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公章)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岗位证书编号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安全员审查意见:招标代理(公章)年月日审核意见:建设单位(公章)年月日注本表作为合同的附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形式评审标
2.
1.1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准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资格审查资料原件与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证明资料必须保持一致营业执照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副经理四个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职务人员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A类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和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职文件资格评审标
2.
1.
21.投标人须为宁建发
[2017]33号文件《关于公布2017年准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中2017年度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资质等级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应符合相关规定项目负责人资格
②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
③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投标人在3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1年内不得有不良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责人诚信记录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
3.2款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
3.3款规定施工安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
3.4款规定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L
3.6款规定响应性评审
2.
1.3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款规定标准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符合第八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1、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限制;其他
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每月实际施工期到位天数不得少于20天;
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投标价法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
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1.1初步评审
3.
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
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投标总报价超出最高、最低报价值范围的;3以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方式参加投标;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签署、盖章、装订、密封;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封装不合格或字迹模糊不清的;6拒绝按照评标人的要求对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更正的;7实质上影响了工程的范围、质量、工期和实施;8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9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内容有重大偏差的;10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程量清单缺漏项及工程量不符的;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或未提供的市政部分《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电子光盘的或提供的市政部分《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电子光盘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包括水印码不一致的;12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的;1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法在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查询到与证书原件一致的有效证书信息的;14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5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条要求提供检察机关杳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16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或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17投标人和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未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的;18投标人无法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中查询到相关信息的;19工程量清单中暂定价、暂估价、暂列金项目内容、价格不符的;20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2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手续的;22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
3.
1.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当综合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综合单价修改后的单价不作为评标依据3当总报价与合价之和不一致时,以总报价为准,按总报价占调整的合价之和的比例调整合价,并修改单价修改后的单价不作为评标依据对响应招标文件进行评审
3.2详细评审
1、工程造价元,其中暂定价、暂估价、暂列金项目费用元含税、民工工伤保险费
2、有效报价、投标评审价是指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报价
3、评审控制价指招标控制价扣除暂定价、暂估价、暂列金项目费用后的价格
4、投标评审价指投标报价扣除暂定价、暂估价、暂列金项目费用后的价格
5、投标评审价的平均值D1当有效投标评审价多于或等于五家时,在所有有效投标评审价中去掉一家最高报价和去掉一家最低报价后计算报价的算术平均价,确定平均值Do2当有效投标评审价为四家时去掉一家最高报价后计算报价的算术平均价,确定平均值D3当有效投标评审价为少于或等于三家时按所有有效投标评审价的算术平均价,确定平均值D
6、确定下浮率A、浮动率B、权重C下浮率A取值为-12・5%.-ll.0%.-
10.5%、-10%、-
9.5%、-
9.0%、-
8.5%、-
8.0%共九个数中的一个;浮动率B取值为:+1%、+
0.5%.
0.-
0.5队-浮共五个数中的一个;权重C取值为:25%、30%.35%、40%、45%、50%.55%共七个数中的一个注
①下浮率A、浮动率B、权重C由招标人推荐代表或委托的监督机构当众随机抽取;一旦确定,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不变不受质疑与投诉的影响
②当有效投标评审价为一家时或所有有效投标评审价均相同时,可不进行确定下浮率A、浮动率B、权重C的抽取程序
7、确定评标价E评标价E=评审控制价义1+下浮率A义权重C+投标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DX1+浮动率BX1-权重C+暂定价、暂估价、暂列金项目费用
8、确定中标候选人1有效报价范围内低于评标价且最接近评标价者为中标候选人;2在有效报价范围内当所有报价均大于或等于评标价时,以最接近评标价者为中标候选人如有效报价等于评标价E者为优先确定为中标候选人;3在上述二点情况下当出现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时,则用摇号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某某南路污水及市政综合改造工程发包人承包人: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宁海县某某园区建设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某某南路污水及市政综合改造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某某南路污水及市政综合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自筹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内容道路、排水(包括雨水和污水)、人行道、通信管道、一体化泵站及拆除原有车道及人行道等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道路、排水(包括雨水和污水)、人行道、通信管道、一体化泵站及拆除原有车道及人行道等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标准!1!,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_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元整(¥元);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o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0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18年月一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宁海县某某园区建设有限公司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单位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按约定提供履约担保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送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送宁海县某某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海县某某镇公共资源交管办一份备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组织机构代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第一章招标公告编号:概况及招标范围1・1工程名称某某南路污水及市政综合改造工程
1.2工程概况本工程某某南路污水及市政综合改造工程属于市政综合工程,位于宁海县某某镇某某南路建设规模本项目自K000桩号至K2+
152.92桩号止,道路全长
2152.92米,道路标准横断面21米,局部路段为25米,布置形式为3米人行道+15米混合车道+3米人行道,道路总面积
49842.64m2,其中车道面积
34675.97m2,人行道面积
15166.67m2雨水管采用承插式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国标H级管)共
2707.39米,污水压力管采用HDPE平壁管共
3281.17米,7200吨/日的污水泵站1座,综合通信管道总长约3757米工程造价元,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皿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2.3招标内容道路、排水(包括雨水和污水)、人行道、通信管道、一体化泵站及拆除原有车道及人行道等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L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月12H9:00时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宁建发
[2017]33号文件《关于公布2017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中2Q17年度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
2.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3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2.5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内的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具体以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海县建设局审核通过且电子信用证、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具体以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
3.6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省外企业还应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省外企业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内容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
1.1合同
1.
1.
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以及双方与合同有关的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洽商、签证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1.
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
1.
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C
1.
1.
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O
1.
1.3工程和设备
1.
1.
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o
1.
1.
3.9永久占地包括/o
1.
1.
3.10临时占地包括/o
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4标准和规范L
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浙江省、宁波市有关工程建设相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标准
1.
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
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施工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5、施工合同通过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
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向承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一式拾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各专业工程
1.
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加工图、大样图、协调配合图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在工程开工前天,其他文件在相应专项工程或部位施工前5天;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八套、电子版一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本及电子版本;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2.
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在施工现场保存至少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7联络
1.
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通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
8.
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0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O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O
1.10交通运输
1.
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11.
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按本工程用地红线范围界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1.
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妻包人承担
1.11知识产权
1.
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
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01.
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O L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1)工程量清单项目缺项、项目多列或重复列项;
(2)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有误;
(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中强制性规定计量的
2.发包人
2.1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O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履行发包人对工程建设管理的权利和义务,签发(或会签)各项工程联系单,对承包人、监理人有监督、协调的权利工程价款洽商、索赔事项的处理、合同的变更等事项,由发包人代表在监理人的配合下完成,但最终需经发包人同意
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
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5天
2.
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所需水、电接至施工现场;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等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O按《关于印发宁海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担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建
[2014]67号)规定不需提供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宁海县城建档案归档要求提交竣工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肆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在具备竣工验收合格条件后2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和电子资料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和撤离项目负责人及其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需更换或撤离的,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因患病等身体原因无法坚持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
(2)退休或离开本单位的;⑶工程因故停止(或暂停3个月以上)建设或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未开工达3个月以上的;
(4)被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暂停)上岗资格、建议吊销或吊销相关证书,或被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2项目经理
3.
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履行承包人的职权,对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工期以及工程造价控制负责,所有上报给发包人的文件均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月到位率不少于每月20日历天(特殊情况除外),且重要工程例会及验收环节等必须由项目经理参加,否则处违约金1000元/人/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反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3.
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3.
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认为项目经理无法履行职责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发《整改通知书》,承包人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仍无改善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3承包人人员
3.
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合同备案前将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报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并报发包人备案(详见附表6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
3.
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认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指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无法履行职责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发《整改通知书》
3.
3.4承包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书面形式,并由发包人及总监工程师签字确认
3.
3.5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违约责任/
3.5分包
3.
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其他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等
3.
5.2分包的确定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1)乙方工程分包前须征得发包人书面意见并符合有关分包规定乙方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送宁海县某某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人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人结算
3.
5.3分包的管理除执行专用条款外,承包人还应对分包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①承包人须为分包人提供现场的施工用水、用电接口;
②承包人须协调并提供分包人必要的材料堆场和临时用房;
③承包人须为分包人提供现有机械垂直运输和工程脚手架的使用;
④承包人须向分包人说明现场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并进行监督,同时承担连带责任;
⑤承包人负责分包人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检查及管理,同时承担连带责任;
⑥承包人应对分包人的资料进行汇总、整理等;
⑦承包人应积极做好配套、配合工作,协调分包人的施工,为分包人提供合理的工作面及验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分包人施工项目延期或施工不便的,由承包人承担相应损失
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工程开工令发布之0_o
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约定
(1)按照《关于印发宁海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担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建
[2014]67号)、《转发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减轻建筑企业负担的通知》(宁建发
[2017]46号)、转发《关于开民建设工程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规定,合同签订前7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符合本合同附件8《履约保函》格式的银行保函一份或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履约保证保险合同一份
(2)履约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发包人向承包人出具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履约担保金额根据承包人在合同备案日期所在季度的本市建筑市场信用状况(A、本年度宁波市或宁海县优秀建筑业企业;B、宁波市建筑业“走出去”发展先进企业或信用评价A级企业;C、信用评价B级企业及无信用评价企业;D、信用评价C级企业;E、信用评价D级企业)确定,为签约合同价的(A、2%,其中政府投资项目1%;B、4%,其中政府投资项目2%;C、6%,其中政府投资项目3%;D、8%,其中政府投资项目5%;E、10%,其中政府投资项目5%;)o同一承包人的履约担保额度可就低计取
4.监理人
4.6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授予监理人的权利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涉及费用、工期、图纸更改等工程变更指令和付款、暂停工程施工指令的下达权需取得发包人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4.7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O
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合同约定作出公正确定,应在合同发包人会商之日起7天内提供书面确定意见
5.工程质量
5.1质量要求
5.
2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5.3隐蔽工程检查
5.
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生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7.1安全文明施工
8.
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合格
9.
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L o
6.
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宁波某某令第195号)、《关于印发宁海县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建
[2013]62号)文件要求执行
6.
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在开工后7天内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总额的80%,其余部分按合同工期均衡支付
7.工期和进度
7.1施工组织设计
7.
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各分部分项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工程进度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等
7.
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14天内,但最迟不得晚于开工前7天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7天内
7.2施工进度计划
7.
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至U7天内
7.3开工
7.
3.1开工准备发包人应按约定完成开工准备工作
7.
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测量放线
7.
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不得晚于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
7.5工期延误
7.
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7.
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5000元/天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3%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2.7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
③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
2.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3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1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其他要求
3.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四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在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查询预约电话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在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直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以与县法院联系,到法院内网系统查询如都无法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直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1!■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开标时间2018年1月31日09时00分
4.2开标地点: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六,招标文件获取2018年L月”日1100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网页下方下载七.投标保证金
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o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4小时内降雨量达到50mm以上;2风速达到8级及以上的热带风暴或台风;3日气温超过38度或低于零下10度;4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或12小时内降切量达到4mm及以上的大雪灾害;5政府有关部门通知停工的其他恶劣气候条件
7.9提前竣工的奖励
7.
9.2提前竣工的奖励/o
8.材料与设备
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⑴同类材料的品牌应一致,质量、规格、型号均应符合国家标准并须提供合格证、质保单和检验报告,经监理认证、甲方验收审核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⑵在材料、设备采购前15天将采购清单提交监理和发包人审核清单中应明确采购材料的品种、数量、品牌、生产厂商及技术规格,如未经审核,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对应工程款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9.
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10.6样品
11.
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12.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3.
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4.验与检验
14.1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
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0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10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O
10.变更
1.1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除了通用合同条款明确的以外还包括工程质量、规模标准(等级)的改变调整;工程施工内容增、减、取消或工程量的增减变化;设计图纸的修改(包括功能或构造、工艺或做法、技术指标等工程设计上的优化或时间、顺序的改变);施工条件以及施工组织设计上的改变;材料与设备的换用以及材料暂定价格的调整;其他实质性变更
1.2变更权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的,工程变更权限按以下文件执行《宁海某某投资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宁发改
(2016)21号)和建设单位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1.3变更程序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的,工程变更按《宁海某某投资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宁发改
(2016)21号)规定的程序和建设单位工程变更程序办理
1.4变更估价
1.
5.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其工程量均应按实调整
(1)设计变更引起新增清单项目或取消原有项目;
(2)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的增减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工程量偏差达到合同约定幅度、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与施工图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变更引起原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变化以及增加的清单项目时,其相应综合单价按以下原则确定
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偏差,该项工程量变化幅度在15%(含15%)以内的,应执行合同原有的综合单价;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指超过15%以上部分)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招标文件)的计价依据并取费结合《宁海某某投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宁发改[2014]5号)文件文件中“建筑工程材料价格结算期相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约定下浮12%组价后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工程类别按市政道路三类工程取费,执行《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规定,弹性费率按中值计取,其中相应费率按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计取、民工工伤保险费按甬发改投资[2014]540号计取;通信综合管道工程按通信管道工程取费]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指超过15%以上部分)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招标文件)的计价依据并取费结合《宁海某某投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宁发改[2014]5号)文件中“建筑工程材料价格结算期相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约定下浮12%组价后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工程类别按市政道路三类工程取费,执行《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规定,弹性费率按中值计取,其中相应费率按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计取、民工工伤保险费按甬发改投资[2014]540号计取;通信综合管道工程按通信管道工程取费][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是指工程量减少超过15%以上部分例原清单某项工程量为33lOOn,
①实际结算工程量为65m,即减少超过15%以上部份工程量20m;
②实际结算工程量零,3即减少超过15%工程量为85m o该部分结算单价参照合同约定(招标文件)的计价依据并取费结合《宁海某某投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宁发改[2014]5号)文件中“建筑工程材料价格结算期相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约定,下浮
②确定新的综合单价,与原投标报价进行比较,不论原报价高于或低于重新确定的综合单价,均按重新确定的综合单价扣除结算]
(2)因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缺项(或漏项)、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等,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的综合单价按以下方法确定
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存在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不存在适用单价但存在与变更工程类似项目价格的,可以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如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价格;清单项目某一特征或工程内容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其他特征组合标准不变,仅调整发生变化的组合子目价格;
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不存在适用的价格也没有类似的变更工程项目价格的(一般指新增项目),则由承包人按照变更工程资料、合同约定或者招标文件采用的计价依据、取费结合《关于明确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要素价格风险的通知》(宁发改[2014]24号)文件中“建筑工程材料价格结算期相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约定,下浮12%组价后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工程类别按市政道路三类工程取费,执行《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规定,弹性费率按中值计取,其中相应费率按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计取、民工工伤保险费按甬发改投资[20141540号计取;通信综合管道工程按通信管道工程取费]
10.
4.
1.2关于变更措施项目费的约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变化,引起措施项目数量、内容发生变化,措施项目费按以下原则调整
(1)施工组织措施费(按取费定额计取部分)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所列费用包干使用,结算时无论工程量增减是否超过15%或新增项目均不作调整;新增的单项或单位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按相应工程计取
(2)大型机械设备进退场费及安拆费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施工技术措施清单所列数量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作调整;
(3)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按现行定额部分)按工程量清单项目结算办法结算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O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奖励由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带给发包人利益的―/
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3-1和13-3《材料暂估价一览表》和、《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10.
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一种方式确定
10.
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暂估价项目,竣工结算时工程量按实计算,套用现行定额及相应的工程类别取费和主要材料参照《关于明确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要素价格风险的通知》(宁发改[2014]24号)平均信息价并按下浮12%结算,其中签证的特殊材料,只计取税金,不计其他任何费用,不下浮暂定材料价格,按建设单位在市场调查基础上确定的签证价格计价,其价差只计取税金,不计其他任何费用,不下浮
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预备费由招标人掌握使用,不得变动
11.价格调整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按《关于明确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要素价格风险的通知》宁发改
[2014]24号执行,具体材料指《关于明确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要素价格风险的通知》文件中建筑工程材料价差结算期表中所列的种类如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其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合同当事人关于本条的补充约定1本条所称的法律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基准日期后,法律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应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11.3其他项目费用的调整1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以外的项目、工作,或者发生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事件,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程序向发包人提出费用或责任事件确认的现场签证,发包人就涉及工程量、价、费等内容进行核对,并详细、明确签署相应意见现场签证作为期中结算、竣工结算的依据2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所发生的数量计算3如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价的设备材料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通过招标确定设备材料的单价,若设备材料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按双方协商确认的市场价格或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相应市场价格信息确认单价,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款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3.1合同价格形式
1、本合同采用合同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价格形式,即单价合同1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的人工价格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国的材料价格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即人工、材料涨跌幅度在/_%及以内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在巨%以上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要素价格的具体基期时间招标控制价编制按2017年12月份《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发布的宁海县部分市场信息价,宁海县未发布的采用宁波市市场信息价宁波市造价信息没有参考材料价格的,参照2017年第12期《浙江造价信息》及市场询价
(2)人工价差调整的结算期及方法
①、结算期按《关于明确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要素价格风险的通知》(宁发改发014]24号)执行
②、调整方法以结算期的人工市场信息价算术平均值与基期的市场信息价的差额(承担5%风险后)以及合同约定计价依据的相应消耗量为计算依据,经计算所得的金额列入工程造价,补差部分只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3)材料价差调整的结算期及方法
①结算期按《关于明确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要素价格风险的通知》(宁发改发014]24号)执行
②调整方法以结算期的市场信息价算术平均值与基期的市场信息价的差额(承担5%风险后)以及合同约定计价依据的相应消耗量为计算依据,经计算所得的金额列入工程造价,补差部分只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建筑工程材料价格结算期明细按《关于明确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要素价格风险的通知》(宁发改
[2014]24号)文件中建筑工程材料价格结算期表中所列的执行)
(4)如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遇人工、单项材料上涨时,按实际工期月份结合《关于明确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要素价格风险的通知》(宁发改
[2014]24号)文件的市场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计取价差;反之,遇人工、单项材料下降时,按合同工期月份结合《关于明确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要素价格风险的通知》(宁发改
[2014]24号)文件的市场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计取价差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遇材料人工、单项材料上涨时,按合同工期月份的市场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计取价差;反之,遇人工、单项材料下降时,按实际工期月份《关于明确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要素价格风险的通知》(宁发改
[2014]24号)文件的市场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计取价差以上发生的材料、人工的价差,只计取价差和税金,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上述调整的价格差额在工程竣工结算时统一结算
2、本合同采用的计价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2010)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
[2016]23号)和通信相关定额及相关补充定额等
12.2预付款
12.
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期限开工报告批准后工日内,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合同价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比例的计算基数应剔除单独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开工报告批准后工日内,发包人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的80%支付给承包人作为预付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的剩余部分费用,按合同工期均衡支付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时间、金额)从第二次工程款支付开始扣回,分3期均衡扣回预付款
12.
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0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12.3计量
12.
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现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
12.
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进行
12.
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O
12.
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
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12.
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O
13.
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4.4工程进度款支付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实行按月结算支付、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关于进度款支付程序、支付比例和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于每月至日前向监理人报送上月且日至当月工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表(包括进度付款申请单和有关资料,下同)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2天内完成审核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二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和拨付进度款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已认可承包人的进度付款申请在工程量和进度款审核和审批过程中,监理人、发包人对工程量和进度付款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有权要求承包人修正进度付款申请单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工程量,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并提交修正后的进度付款申请单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限额比例是当月审批的工程量造价的75%,竣工并通过验收合格且办理竣工验收出具《建筑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后付款至全部完成工程量造价的85%(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余款待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如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应当以审计机关依法作出审核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除保修金外一次性付清(不计息)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未规定程序批准调整的工程变更价款,不列入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范围规定程序指《宁海某某投资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宁发改
(2016)21号)及发包人相应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4.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4.
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区小时
14.2竣工验收
13.
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上
13.
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二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除承担自应接收工程之日起的工程照管、成本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外,应当按本专用条款约定的提前竣工奖励的^倍标准向承包人支付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金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除承担自应接收工程之日起的工程照管、成本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外,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延误赔偿标准的倍向发包人支付逾期移交工程的违约金
13.3工程试车
13.
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O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
13.
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013.6竣工退场
13.
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承包人应当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天内完成竣工退场,逾期未完成的,按通用条款执行
14.竣工结算
14.1竣工结算的申请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竣工验收并取得《建筑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竣工结算审核结论及相关资料备案后上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附相关结算资料)
14.2竣工结算书的提交和核对承包人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包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工程竣工结算书及其完整的结算资料叁份:超过60天未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其完整的结算资料,支付违约金按1000元/天累计计算,上限为中标价的1%发包人对竣工结算书有异议或者结算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有权并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当按照发包人的意见提交修正后的竣工结算书或结算资料,则发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书进行核对的期限从提交修正后的竣工结算书或结算资料起计算发包人应从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书之日起的30日内完成对竣工结算书的核对
14.3竣工结算审定本工程的竣工结算由发包人核对后报某某镇财政局审核,经某某镇财政局审核后方可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作为支付工程价款最终结算支付的依据(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建设工程以审计部门的审计结论为准)
14.4竣工结算款的审核与支付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收到竣工结算审核结论及相关资料,(某某镇财政局下达审核结论,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建设工程以审计部门的审计结论为准)后竺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和拨付竣工结算价款发包人对竣工结算申请单有异议的,或者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竣工结算价款有异议的,相关的处置按通用条款执行竣工结算价款的支付金额除质量保修金外一次性付清
14.5最终结清
14.
5.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3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提交发包人对最终结结算申请单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但应当出具书面意见承包人应当按照发包人的书面意见提交修正后的最终结算申请单
14.
5.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天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又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并已颁发最终结清证书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发包人应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工天内完成支付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15.
2.1本合同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缺陷使工程或某项主要设备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的,发包人有权在原缺陷责任期届满前要求施工承包人延长缺陷责任期,延长的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按《关于印发宁海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担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建
[2014]67号)规定,承包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担保形式为
①采用质量保证金保函的,承包人最迟在缺陷责任期开始前7日将向发包人提供符合本合同附件11《质量保证金保函》格式的银行保函一份缺陷责任期延长的,承包人最迟应在原缺陷责任期届满之日前14天向发包人提交延长缺陷责任期的质量保证金保函或顺延原保函的有效期截止时间,否则发包人有权向第三方担保人提出索赔
②采用质量保证金的,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发包人在合同尾款中一次性扣留
(2)质量保证金保函担保时间或质量保证金扣留期限与第
15.2款约定的缺陷责任
1.1帐户名称宁海县某某园区建设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
1.2开户银行:
1.3银行帐号:
1.4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玖万元
1.5截止时间2018年L月也日1600时前实际到账
1.6咨询电话
1.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1.8根据《关于开展宁海县建筑施工企业投标保证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宁金
[2017]22号)文件要求已办妥工程投标保证金保险的企业,只须提供承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无须按上述要求再提供投标保证金八.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办公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人:办公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期保持一致
(3)质量保证金额度根据承包人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的日期所在季度的本市建筑市场信用状况(A、本年度宁波市或宁海县优秀建筑业企业;B、宁波市建筑业“走出去”发展先进企业或信用评价A级企业;C、信用评价B级企业及无信用评价企业;D、信用评价C级或D级企业)确定,为工程结算价的(A,
1.2%,其中政府投资项目1%;/Ba.8%,其中政府投资项目
1.5%;/c、
2.4%,其中政府投资项目2%;/D.3%,其中政府投资项目
2.5%;)o
(4)承包人与质量保证担保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它类似的费用或者收益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缺陷责任期延长的,继续提供质量保证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
3.3质量保修金的退还发包人应按约定退还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金保留期为2年,进入保修期后,如未发生保修责任事件,每年按比例退回保修金;如发生保修事件,退回保修金时间顺延一年
15.4保修
15.
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本工程有防水要求的部位,防渗漏为5年;
3、节能工程保修、太阳能系统工程为5年:
4、附属工程(含景观、道路、排水工程等保修),为2年;
5、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为/年;
6、其它约定除上述约定外,本工程其余部分保修期为2年
15.
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48小时内(含48小时).
16.违约
16.1发包人违约
16.
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016.
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
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O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O7其他/o
17.
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
16.
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6.2承包人违约
16.
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视作承包人违约,并承担相应金额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担保中支出履约担保余额不足以支付的,不足部分在工程竣工决算款中扣除;履约担保终止的,在工程竣工决算款中扣除
1、质量未达到验收合格的,承担违约金为中标价3%;
2、安全未履行安全等级施工承诺的,承担违约金为中标价3%;
3、主要机械设备未履行按投标文件配备施工所需的主要机械设备到场承诺的,承担违约金为中标价1%;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视作承包人违约实际施工期到位率以监理和招标人当月统计情况为准,违约金从月报工程款中扣除;
①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月实际施工期到场承诺违约金1000元/人/天
②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违约金10000元/次
③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部其余关键岗位人员违约金皿叫元/人/次
16.
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O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产生的费用未超过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限额的,由承包人承担;产生的费用超出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限额部分,由发包人承担
17.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至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保险
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o
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民工工伤保险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应当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20.争议解决
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20.
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O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O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O
21.
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O
20.4仲裁或诉讼发包人同承包人发生合同价款、工程结算和其他造价事项争议,一般采用下列程序解决1由合同双方本着合法、客观、平等、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2提请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调解;3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采用第2种下列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宁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补充条款
21.1实际施工时,无论工程量增减多少,承包人均应无条件服从增减工程量或工程项目按价款结算的有关条款结算,承包人不得提出额外索赔
21.2在工程开工后直至完工退场,工地现场发生的卫生费、治安费等均由承包人承担
21.3施工过程中临时围护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21.4根据《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建设工程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
[2013]83号文件规定,中标人应做好防止扬尘污染环境等相关工作,该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中
21.5民工工伤保险费按甬发改投资
[2014]540号,该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中,中标人应办理相关险种
21.6承包人须自备发电机,保证在停电时能连续施工,费用由承包人自理
21.7施工场地周围邻近建筑物、地下管线、构筑物由中标人负责保护及承担措施费用保护期间若发生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21.8承包人需配合发包人做好上级领导的检查工作
21.9综合通信管道工程允许承包人将该工程分包给具有通信工程施工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承包人必须在分包前将分包单位的相应资质条件报发包人审核,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分包分包的管理,协调和服务费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自行协商
21.10渣土.建筑垃圾处理等必须由取得《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资格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清运,该项费用已计入预算中
21.11施工现场围护必须采用彩钢板围护,该项费用已计入预算中2L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13-1暂定材料价表附件13-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附件13-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附件14工程项目廉政合同附件1:IIA■承包人承揽工程项士见表建筑面积(平方开工日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竣工日期米)期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材料、单价供应时序号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质量等级送达地点备注设备品种(元)间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承包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某某南路污水及市政综合改造工程(工程名称)签订保修书
一、工程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商在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具体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均为保修项目
二、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人行地道的防渗漏,为5年;
3、节能工程保修,为5年;
4、附属工程(含景观、道路、排水等工程),为2年;
5、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为2年;
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除上述约定外,本工程其余部分保修期为2年
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缺陷使工程或某项主要设备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的,发包人有权在原缺陷责任期届满前要求施工承包人延长缺陷责任期,延长的缺陷责任期为生月
四、保修责任
1、属于责任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第1章投标人须知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应委托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经发包人组织审核后由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保修责任事项发包人应按约定退还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金保留期为2年,进入保修期后,如未发生保修责任事件,每年按比例退回保修金;如发生保修事件,退回保修金时间顺延一年本工程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商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生产机械或设备名规格型序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备注称号能力附件6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项目名称某某南路污水及市政综合改造工程投标人名称(公章)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岗位证书编号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安全员审查意见招标代理(公章)年月日审核意见建设单位(公章)年月日注本表作为合同的附件;附件8承包商履约保函办理日期年月日保函编号(发包人名称)鉴于你方作为发包人已经于年—月—日确定(承包商名称,以下称“承包商”)为(工程名称,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项目的中标人,应承包商申请,我方愿就承包商履行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约定的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承包商未按照主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你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O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承包商取得竣工验收记录后—日内你方与承包商协议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按以下第种方式向你方承担保证责任
(1)由我方提供资金及技术援助,使承包商继续履行主合同义务,支付金额不超过本保函第一条规定的保证金额
(2)由我方代为承包商履行主合同剩余部分义务
(3)由我方在本保函第一条规定的保证金额内赔偿你方的损失11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承包商未履行主合同约定义务的证明材料,并随附本保函原件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承包商违反主合同造成你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如索赔的理由是工程施工质量问题,你方还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对索赔的理由的书面确认意见及法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如索赔的理由是合同违约问题,你方则需提供证明承包方违约的有效证明我方收到本保函原件和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承包商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超出本约定期限的,无论本保函原件是否退还我方,我方均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六,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约致使承包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承包商的另行约定,免除承包商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你方与承包商协议变更主合同(符合主合同条款约定的变更除外),如加重承包商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承包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5、本保函不得转让,我方对除你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附件1313-1:暂定材料价表货币单位:序号材料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备注一体化泵站:300吨/小时,扬程120米(包括设备、基础、安装、台1899866899866暂定综合单价及控制板等整所有费用)小计899866备注本表中的价格未包括税金及民工工伤保险费13-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货币单位: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备注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名称宁海县某某园区建设有限公司办公地址
1.
1.2招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名称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
1.
1.3招标代理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1.
1.4项目名称某某南路污水及市政综合改造工程
1.
1.5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宁海县某某镇,起于滨海路,终至甬临线本项目自K000桩号至K2+
152.92桩号止,道路全长
2152.92米,道路标准横断面21米,局部路段为25米,布置形式为3米人行道+15米混合车道+3米人行道,道路总面积
49842.64m2,其中
1.
1.6建设规模车道面积
34675.97m2,人行道面积
15166.67m2o雨水管采用承插式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国标H级管)共
2707.39米,污水压力管采用HDPE平壁管共
3281.17米7200吨/日的污水泵站1座,综合通信管道总长约3757米
1.
1.7工程造价元
1.
1.8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1.
1.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
2.1合同形式单价合同
1.
2.2资金来源自筹道路、排水(包括雨水和污水)、人行道、通信管道、一体化泵
1.
3.1招标内容站及拆除原有车道及人行道等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1.
3.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2月(以开工报告为准)
1.
3.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13-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污水接户费用及沿线道路1项1449933449933路口修复小计449933备注本表中的价格未包括税金及民工工伤保险费13-4:暂列金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由招标人掌握使1预备费项1674900674900用,不得变动小计674900备注本表中的价格未包括税金及民工工伤保险费工程项目廉政合同发包人名称(以下称甲方)宁海县某某园区建设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项目承包、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询价、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市场经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本项目发包承包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勘测设计合同、采购合同、代理合同等)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者外),双方人员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就工程费用、材料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违法违纪行为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合同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向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负责人和从事该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在乙方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及其他消费活动;不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不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为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本人或亲属旅游、出国(境)等提供方便
(四)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承包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五)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人或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和服务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7T展业务活动,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二)不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支付的费用
(三)不以任何理由宴请甲方工作人员或安排其他消费活动
(四)不为甲方和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和装修住房等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
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符合不良行为记录、公示规定的,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公示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
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符合不良行为记录、公示规定的,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公示
(三)乙方如将部分辅助项目分包的,乙方有责任向分包人交待本合同的具体内容,并严格执行本合同之规定,分包人如有违反上述责任行为的,乙方将承担连带责任第五条双方约定在自觉履行合同的同时,由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负责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六条本合同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七条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送宁海县某某镇公共资源交管办一份备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监督单位(盖章)乙方监督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某某南路污水及市政综合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投标函(格式)宁海县某某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1、本公司已收到项目编号为NHXD2017(镇)088号的《某某南路污水及市政综合改造工程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认真仔细阅读审查,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遵照宁海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我公司已充分考虑建设期内市场风险,本工程的现场情况、周边环境、当地建筑材料的市场价格已充分调查了解,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及企业内部定额进行报价本公司愿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总价按招标文件的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除允许变更、调整以外)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和保修
2、如果本公司中标,我方将按照《关于印发宁海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担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建
[2014]67号)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
3、一旦本公司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开工(除经你方同意顺延外)我公司充分理解您单位对本工程的建设我公司在日历天内竣工,确保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安全等级达到,并移交整个工程
4、一旦本公司中标,我方保证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经理与投标时一致,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每月实施施工期到位天数不得少天
5、除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外,本工程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投标人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日期:诚信经营承诺书(格式)宁海县某某园区建设有限公司:为了配合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本公司郑重作出以下承诺,否则愿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接受相关部门处罚
1、参加本工程投标所提供的各类证件(包括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等)及其他材料均真实有效,否则愿被视为以弄虚作假方式参加投标
2、我公司在3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1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3、如我公司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施工合同签订前办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手续且提供的各类证件真实有效特此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日期:格
1.
3.4安全要求合格按市政道路三类工程取费,弹性费率取中值,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企业管理费按浙建站定[2016123号文件计取、民工工伤保
1.
3.5工程类别险费按甬发改投资[2014]540号计取税金按11%计取通信综合管道工程按通信管道工程取费上限元;下限元(均含本数)
1.
3.6报价要求[其中暂定价、暂估价、暂列金项目费用元(含税、民工工伤保险费)均未下浮]
1、投标人须为宁建发[2017]33号文件《关于公布2017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中“2017年度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
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5、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内的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具体以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人工工资
1.
4.1投标人资格条件担保须在宁海县建设局审核通过且电子信用证、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具体以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
6、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省外企业还应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7、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
③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
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3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1投标人廉政承诺书为加强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本投标人特作如下承诺
1、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及其他投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抬标,控制投标价格
2、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人、评标专家行贿,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3、不向招标投标监管人员请客、送礼及组织其它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
4、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现场工作纪律,不私下接触评标专家,不干扰正常的开标评标秩序
5、不给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说情、解脱
6、在本工程投标及施工过程中决不进行商业贿赂,并按规定签定廉政合同,否则愿承担相应责任如出现上述行为,本投标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本次投标项目某某南路污水及市政综合改造工程投标保证金支付成功凭证(不需提供支付成功凭证,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2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地址J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一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格式)宁海县某某园区建设有限公司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某某南路污水及市政综合改造工程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日期________________项目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职务资质等级证号参加工作时间从事年限近五年担任项目负责人完成工程主要工程情况序号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工程规模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1234567891011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型号国别制造生产额定功率用于施工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备注规格产地年份(KW)能力位资格审直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