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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调香白酒》团体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中国酒业协会根据行业发展需要提出团体标准提案,中国酒业协会团体标准审查委员会批准立项,由中国酒业协会牵头,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为主要起草单位,负责起草编制《调香白酒》团体标准根据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调香白酒》团体标准中国标准分类号X63(ICS分类号
67.
160.10)
2.起草单位中国酒业协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济南的突泉酿酒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景芝白酒有限公司、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刘伶醉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花冠集团酿酒股份有限公司、邯郸永不分梨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邯郸丛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稻花香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承德避暑山庄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目的意义2021年5月21日发布的GB/T15109-2021《白酒工业术语》和GB/T17204《饮料酒术语和分类》从顶层设计高度完成了饮料酒分类框架的重梳理和再完善,对白酒分类进行重新调整和优化,进一步明确了不同工艺白酒的属性,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不再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了食品添加剂的归为调香白酒,调香白酒定义为“以固态法白酒、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添加食品添加剂调配而成,是具有白酒风格的配制酒”调香白酒不再属于白酒《调香白酒》团体标准是建立在当前调香白酒从白酒分类中调出,造成了该类在生产、检验、销售过程中无标准可依的现状为调香白酒行业相关企业提供的推荐性的标准该标准的制定解决了调香白酒产品标准缺失的问题,有助于提升产品质量,促进饮料酒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编制过程2022年2月,中国酒业协会白酒技术创新战略发展委员会因行业需要提出《调香白酒》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中国酒业协会与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协商标准主要框架、适用范围和技术内容2022年2月18日-2022年2月25日,白酒技术创新战略发展委员会将立项相关材料总结提交中国酒业协会团体标准审查委员会,向专家组成员发文(中酒协标
[2022]06号),邀请成员进行立项函审,根据函审结果,审查意见全部表示赞同2022年2月28日,经中国酒业协会团体标准审查委员会发文(中酒协标
[2022]09号)批准立项,并征集起草单位2022年3月1-2022年4月6日,白酒技术创新战略发展委员会秘书处,提出标准制定框架和主要工作内容,对标准初稿中的术语定义、产品分类、感官要求、理化指标以及分析方法的内容进行讨论协调,形成标准初稿2022年4月7日,秘书处与征集的起草单位(共14家)共同召开标准讨论工作会议,说明了标准制定情况,就标准内容逐条进行讨论,根据专家提出相关意见进行答疑和建议的汇总、修订,综合起草组专家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会后形成标准讨论稿2022年4月8日,秘书处校验标准细节,编写相关材料,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三、编制原则和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
1.编制原则a)规范性原则本标准以国家、行业现有的标准为制定基础,本着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来进行本标准的制定工作,主要依据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20004.1-2016团体标准化第1部分良好行为指南、GB/T
20004.2-2018团体标准化第2部分良好行为评价指南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规定编写内容b)系统性原则本标准与GB/T
191、GB
2760、GB
5009.
12、GB
5009.
36、GB
5009.
225、GB
5009.266GB
7718、GB
12456、GB/T
10345、GB/T17204等引用的法规标准协调一致按照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6个部分展开c)行业性原贝!I调香白酒的定义与GB/T15109-2021《白酒工业术语》和GB/T17204《饮料酒术语和分类》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保持一致,对调香白酒的产品感官和理化性质进一步规范,结合现有技术水平和生产的实际情况,提出符合调香白酒行业发展的行业性要求d)定量与定性结合原则感官要求的定性指标结合理化要求的定量指标,结合实现对调香白酒产品的质量管控e)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原则本标准中的评价指标体系简易可行,对于调香白酒产品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2.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a)标准名称在GB/T15109-2021《白酒工业术语》和GB/T17204《饮料酒术语和分类》国家标准修订过程中,对白酒分类进行重新调整和优化,进一步明确了不同工艺白酒的属性,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不再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了食品添加剂的归为调香白酒,调香白酒定义为“以固态法白酒、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添加食品添加剂调配而成,是具有白酒风格的配制酒”调香白酒不再属于白酒但尚未出台调香白酒质量标准,急需制定调香白酒团体质量标准补足缺口,为调香白酒产品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依据,所以标准名称为《调香白酒》b)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是产品标准,包含术语、质量、包装、储运等要求,本标准编制主要依据包括: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氧化物的测定GB
5009.2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GB
5009.26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甲醇的测定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245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T10345白酒分析方法GB/T17204饮料酒术语和分类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c)术语定义及分类调香白酒的定义与现行国家标准GB/T15109-2021《白酒工业术语》和GB/T17204-2021《饮料酒术语和分类》一致,有利于统一市场体系的建立,避免造成企业执行标准困难,也造成政府部门制定标准的资源浪费和执法尺度不一的情况d)要求
①感官要求感官特征参考GB/T20821《液态法白酒》中界定的颜色、香气、口感以及风格的描述进行界定其中,去掉“色泽和外观”要求中的“无色或微黄”、“口味”要求中“柔和”的描述,主要目的是拓宽配制酒品类的调香白酒产品的发展空间,增加产品丰富度和灵活度;增加GB/T20822《固液法白酒》对于外观“无沉淀”的补充,“当酒的温度低于10□时,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物或失光10Q以上时应逐渐恢复正常”,保障了以固液法白酒为酒基调配而成的调香白酒产品外观符合均符合感官要求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和外观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香气具有纯正、舒适、协调的香气口味具有醇甜、爽净的口味风格具有本品的风格a当酒的温度彳氐于10℃时一,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物或失光10℃以上时应逐渐恢复正常
②理化要求理化要求规定如表2所示,表2理化要求项目要求酒精度/%vol3-68总酸以乙酸计/g/L
20.10产品自生产日期W一年的执行的指标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
20.20酸酯总量/mmol/L产品白生产日期〉一年的执行的指标
4.0酒精度:酒精度范围设置为3〜68%voL迎合国家倡导的低度酒发展方向,与GB/T27588-202X《配制酒与露酒质量要求》报批稿
0.4〜68%vol酒精范围适应调香白酒酒精度范围包含了固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液态法白酒产品酒精度范围18〜68%vol,使调香白酒产品适应白酒风格产品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将酒精度范围下限降至3%vol是为了拓宽产品品类和市场总酸、总酯根据固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液态法白酒国标总酸、总酯要求,如表3和表4所示,规定为满足所有白酒产品的最大范围,总酸含量
20.10g/L,总酯含量》
0.20g/L使调香白酒产品满足白酒风格产品市场发展的要求,符合实际生产要求表3白酒标准总酸范围高度酒低度酒类型优级•级优级一级米香型白酒N
0.
300.
250.
250.20总酸/g/L清香型白酒N
0.
400.
300.
250.20地理标志产品牛栏山二锅头酒N
0.
400.
350.
350.30浓香型白酒N
0.
400.
300.
300.25小曲固态法白酒N
0.
400.
300.
250.20固液法白酒N
0.
300.20液态法白酒N
0.
250.10酱香型白酒之
1.
401.
401.
200.
800.
800.80芝麻香型白酒
20.
50.
30.
40.2馥郁香型白酒N优级
0.60一级
0.30浓酱兼香型白酒N
0.
500.
300.
300.20凤香型白酒N
0.
350.
250.
200.15老白干香型N
0.
400.
300.
300.25特香型白酒酸酯总量之
32.0mmol/L
24.0mmol/L
24.0mmol/L
15.0mmol/L豉香型白酒酸酯总量之
14.0mmol/L
12.0mmol/L
12.0mmol/L
8.0mmol/L配制酒与露酒质量要求报批稿以蒸储酒为酒基>
0.10表4白酒标准总酯范围高度酒低度酒类型优级一级优级一级米香型白酒
20.
800.
650.
450.35清香型白酒N
1.
000.
600.
700.40地理标志产品牛栏山二锅头酒
1.60-
4.
401.50-
4.
01.40-
4.
201.20-
3.80之浓香型白酒之
2.
001.
501.
501.00一年以上酸酯总量mmol/L
35.
030.
025.
020.0小曲固态法白酒N
0.
600.
500.
450.30固液法白酒N
0.
600.35液态法白酒N
0.
400.20总酯/酱香型白酒N
2.
202.
001.
801.
501.
201.00(g/L)芝麻香型白酒N
2.
21.
51.
81.2一年以上酸酯总量mmol/L
38.
025.
028.
020.0馥郁香型白酒总酸+总酯N优级
2.60一级
2.20浓酱兼香型白酒N
2.
001.
001.
400.60凤香型白酒N
1.
601.
401.
000.60老白干香型之
1.
201.
001.
000.80特香型白酒酸酯总量之
32.0mmol/L
24.0mmol/L
24.0mmol/L
15.0mmol/L
14.
012.0豉香型白酒酸酯总量
28.0mmol/L mmol/L mmol/L
12.0mmol/L GB/T27588-2011露酒N
0.35根据
0.10g/L总酸含量(以乙酸计)+
0.20g/L总酯含量(以乙酸乙酯计)计算产品自生产日期一年后的酸酯总量为
3.94mmol/L,取整数为
4.0mmol/Lo计算方式如下:酸酯总量=m/M,=
0.10/
60.05+
0.20/
88.11*1000=
3.94mmol/L
③食品安全要求甲醇、氧化物、铅、食品添加剂强制性国标GB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储酒及其配制酒》中明确给出了粮谷类的甲醇及氧化物限量要求,其中甲醇或.6g/L,氟化物部Og/L,其指标均按照100%vol酒精度折算考虑到目前企业检测检测能力和有害物控制能力完全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以及调香白酒生产的实际情况,调配传统酿造白酒存在一定比例,从而来源于传统酿造白酒原料谷物本身的甲醇、氧化物含量在调香白酒里有所下降,所以提高卫生安全要求,将甲醇含量限制为W
0.4g/L,氟化物含量限制为W
6.0mg/L,体现调香白酒产品安全的先进性参考GB/T20821《液态法白酒》规定的酒类(蒸储酒、黄酒除外)产品的铅含量W
0.2g/L,调香白酒属于配制酒属于该类,故规定了铅含量W
0.2g/L另外,规定了产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中配制酒的规定表5食品安全指标要求项II要求甲醇a/g/L W
0.4氟化物a(以HCN计)/(mg/L)
6.0铅/mg/L W
0.2食品添加剂b符合GB2760的规定a按100%VOl酒精度折算b按照配制酒的分类
四、标准中涉及的专利无
五、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或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情况无
六、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本标准从我国调香白酒行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参考了国内相关资料,体现了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国内相关的法规要求,并结合调香白酒行业的特点;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协调一致
七、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无重大分歧意见
八、贯彻团体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等内容)建议本标准审核、批准发布后实施,由归口单位组织行业相关单位积极开展宣贯工作,在行业内进行推广
九、废止现行相关标准的建议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