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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的资金管理,维护所有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创造集团最佳经济效益,根据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是规范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受托管理企业的资金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集团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第四条集团资金管理的指导思想量入为出、合理运作、现金为王,通过资金预算控制资金的筹集和运用,不断完善资金管理体系和方法,确保集团资金链安全第二章资金组织管理体系第五条集团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资金组织管理体系,重大资金支出由集团公司董事会决策,日常经营资金由集团公司总经理负总责,首席财务官分管,财务管理部组织实施第六条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对本公司的资金管理负总责,对确保本公司资金和资金链的安全负有第一责任第七条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主要负责集团整体融资的执行监控及审批、内部资金管理、集团资金预算的编制及分析第八条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总监是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落实集团的资金工作部收奖励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和处罚制度,以有利于及时清理催收欠款,保证营运资产的周转效率
(三)房地产类公司应当按客户设置应收账款台账,及时登记并评估每一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增减变动情况
(四)房地产类公司应当结合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明确票据的受理范围和审批权限、管理措施应收票据的取得和贴现必须经由保管票据以外的主管人员的书面批准应当有专人保管应收票据,对于即将到期的应收票据,应当及时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已贴现但仍承担收款风险的票据应当在备查簿中登记,以便日后追踪管理应当制定逾期票据的冲销管理程序和逾期票据追索监控制度
(五)定期抽查、核对销售业务记录、销售收款会计记录,及时发现并处理销售与收款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定期对库存商品进行盘点
(六)定期与重大往来客户通过函证等方式,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往来款项如有不符,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七)集团开展票据业务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加强票据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为防范企业因商品交易而取得商业汇票的风险,在收取商业汇票的种类和期限上应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1.从集团范围以外客户取得的商业汇票,只限于由上市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否则,需事前获得本单位财务总监的批准
2.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接收集团控股单位范围以外客户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
3.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可以接收集团内部单位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4.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取得商业汇票的期限一般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票据须妥善保管,一旦丢失,经办人必须立即报告本单位财务总监,财务部门应及时采取挂失止付等措施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管理部收到商业汇票时,应于当日办理入账手续和登记票据登记簿,逐笔续时登记票据的种类、编号、出票日期、票面金额、货币种类、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期、利率如将票据办理贴现,还应登记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发生拒付时应登记拒付以及追索等事项票据到期收清票款的,在登记簿内注销第二十七条投资性资金流入管理
(一)投资项目分红的资金流入管理
1.指定专门的部门、人员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掌握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定期组织投资项目质量分析,及时掌握其现金分红能力和计划
2.在投资项目确定分红后,项目负责人员应及时通知财务管理部,由出纳提供收款银行及账号项目负责人及时将收款银行及账号转交至投资项目并负责督促投资项目尽早以电汇或转账的形式付分红款分红款到帐后,由出纳开具收据,会计人员及时记账
(二)投资项目转让的资金流入管理投资项目转让,先由经办人员或部门按照决策权限上报集团审批通过,然后由经办人报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履行相关手续,经办人督促受让方及时将转让款付至公司指定账户第二十八条筹资性资金流入管理
(一)筹资的原则是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统一管理,分级使用,综合权衡,降低成本,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借款筹资由用款单位事先办理筹资审批,具体筹资方案必须由集团公司批准其中,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大额银行贷款等金融机构借款(借款人资产负债率超过50%)需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集团公司及子公司一般银行贷款等金融机构借款(借款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需报集团公司总办会审批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办理统借统还业务时,在集团从外部金融机构取得借款后,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内部借款审批表并分拨借款,按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最后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统一归还金融机构借款利息具体执行办法详见《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务融资管理办法》
(二)对外权益性筹资管理对外权益性筹资包括吸收直接投资和发行股票(包括新发和增发)先由经办单位向集团投资发展部上报权益性筹资方案,包括筹资金额、用款计划、合规性分析、承销商、增发价格、具体实施步骤等,经过初审同意后上报集团公司首席财务官审查,集团公司总办会研究,董事会批准后开始办理第二十九条内部资金调剂管理为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的正常周转和有效使用,实现整体效益最大化,在集团范围内执行资金统筹管理内部资金调剂本着有偿和利率市场化的原则,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统一协调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需用资金先内部调剂,内部资金不足调剂时,再向金融机构借入内部资金调剂的借款利率,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按市场化利率确定,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内部借款基于统借统还的考虑,可以实际执行统借统还利率,但在年度绩效考核时按照市场化利率;集团公司不与三级及以下单位发生内部借款业务如确实因业务需要,集团公司与各三级及以下单位的内部借款、房地产类公司的内部借款利率执行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以上内部借款利息的支付方式借款期限不足3个月的,实际还款时同时支付利息;借款期限超过3个月的,按季付息
(一)集团内部借款(委托贷款)出款管理集团与子公司之间及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拆借期间不超过3个月的,由借入单位经办人填写“内部借款审批表”,列明借款时间、金额、用途等审签至集团公司总经理集团与子公司之间及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拆借期间超过3个月的,借款人资产负债率超过50%的,需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借款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的,审批至集团公司总办会内部借款的展期依照上述流程办理审批手续
(二)资金报表管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每月按时通过资金管理系统向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报送资金明细表及附表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根据上述资料汇总集团各开户银行存贷款分布情况、集团内部资金调剂情况、集团授信及贷款情况以及集团担保情况
(三)闲置资金运用管理为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的正常周转和有效使用,实现整体效益最大化,在集团范围内执行闲置资金统筹管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每月3日前向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上报闲置资金调度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每月初根据预算支出保留合理的现金余额,并根据未来一段时间的大额支出,确定暂时闲置资金额度与闲置时间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根据上报情况汇总集团闲置资金的具体闲置期间、闲置规模以及具体运用情况第六章资金支付管理第三十条资金支付的原则是计划控制、权限划分、归口审批、跟踪落实
(一)支付申请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付款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二)支付审批所有付款必须按集团规定的签字审批程序办理
(三)支付复核复核人对批准后的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加盖财务印鉴,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
(四)支付结算出纳人员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五)资金支出的职责分工集团对资金支付业务实行授权批准制度,审批人应对资金支付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负责,并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资金对外支付统一由财务管理部门办理财务管理部应加强资金的调度和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完整,手续严密,结算畅通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资金支付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第三十一条资金支付业务的职责要求
(一)支付申请部门的职责业务经办部门必须根据集团规定整理有关原始单据,对有关原始单据进行整理、自查、粘贴,保证手续齐全,填清业务内容、用途、金额、支付方式、收款人全称、开户银行、账号等,并在单据上签字需要向收款单位索要收据的,应保证在7天内将收据交财务管理部业务经办人和经办部门负责人是发票等原始单据真实性、合法性的第一责任人
(二)财务管理部根据审核无误的手续,办理银行出款和转账结算业务认真审查付款申请和有关原始单据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合法性,复核资金支付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收款单位是否妥当等,做到手续完备、单证齐全第三十二条投资出款管理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按《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决策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决策后方可出款
(一)长期股权投资、收购兼并、合作、对各级子公司追加投资经办人在取得集团公司董事会决定事项通知,其中二级公司的股权投资项目只需要凭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决定事项通知办理出款
(二)金融产品投资出款集团公司进行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投资,报集团公司总办会批准集团公司进行非固定回报类金融产品投资1亿元及以下的,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集团公司进行非固定回报类金融产品投资1亿元以上的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决议,党委会对提议形成组织意见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投资非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占净资产20%(不含)以上和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2亿元(不含)以上的购买事项实行事前审批,按照其内部管理办法逐级经二级公司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投资非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占净资产20%(含)以下和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2亿元(含)以下的购买事项,及购买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计划、泰山文交所发行的份额化产品由所在二级企业按照其内部管理办法进行审批决策,实施完成后报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备案集团公司所属信托公司、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公司)进行金融产品投资,应于年初将资产配置计划报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审核,总办会研究、总经理批准配置计划内的投资由其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自行审批,不受《业务决策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限制月度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产配置及收益情况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首席财务官审阅,财务管理部事后备案第三十三条贷款或拆出资金管理除信托、金控公司(济南市历下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外,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贷款信托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外进行贷款由其按照信托公司内部管理办法自行审批决策金控公司(小贷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外进行贷款由其按照金控公司内部管理办法自行审批决策,报集团公司运营管理部事后备案对以自有资金对外进行单笔贷款金额在金控公司注册资本额5%以上或对未偿还贷款余额在注册资本额5%以上的单一借款人及其关联方进行再贷款由其按照内部管理办法审批决策后报集团公司风险合规部出具风险控制提示意见,由集团公司运营管理部事前备案第三十四条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预算内、预算外的固定资产购建、维修(资本化支出及列入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和技术改造出款管理按照集团公司《业务决策管理办法》及《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集团公司预算外单笔500万元以下,且累计低于200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报集团公司总办会批准,出款审签至集团公司总经理集团公司预算外单笔500万元(含)或累计2000万元(含)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由集团公司总办会提议、董事会批准,出款审签至集团公司董事长二级公司单笔500万元(含)或累计2000万元(含)以上的重大资产处置事项(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资产)报集团公司总办会批准,出款审签至集团公司总经理第三十五条无形资产的购置、长期待摊费用支出出款依照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集团公司及二级公司其他大额款项出款管理其他大额款项主要包括归还集团内部、外部借款和其他事项的出款预算内2亿元以上的大额资金的调动和使用需上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由经办人填写“其他大额款项出款审批表”注明付款原因及金额,审签至集团公司总经理办理出款;预算外大额资金调动和使用金额1亿元及以下的需上报集团公司总办会决议由经办人填写“其他大额款项出款审批表“注明付款原因及金额,审签至集团公司总经理办理出款;预算外大额资金调动和使用金额1亿元以上的需由集团公司总办会提议,党委常委会研究,董事会决议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负责制定、解释与修订署,具体实施资金管理第九条资金、信贷管理与核算岗是各公司的具体资金管理岗位,负责协调好与各开户金融机构的业务关系;负责银行授信及贷款手续的办理;负责资金筹集的制单、明细分类核算以及贷款台账的管理;负责集团内部借款的调度、手续的办理以及内部借款台账的管理;负责委托贷款核算,按时催收贷款本息;负责编制上报资金预算和资金明细表及附表;负责每季度初结合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对本公司资金状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对下一季度资金形势进行预测,对出现的资金链风险及时预警,并形成书面报告第十条现金出纳岗位负责严格按照国家及集团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日常现金收付业务;负责保管货币资金,确保库存现金安全;每日核对现金库存余额及限额,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库存不超限额,严禁白条抵库,对出现的长短款及时查明原因并向领导汇报;负责员工个人借款的管理,及时清理逾期借款;负责现金费用的报销;负责有关现金业务的制单工作;负责备用金及信用卡的管理第十一条银行出纳岗位负责按照国家及集团有关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签发支票、办理银行本票、汇票;负责各种银行结算票据的管理;负责有关银行业务的制单工作;负责处理好与各开户金融机构的业务关系,及时准备各类银行授信所需材料,做到资金流动畅通,保证第三十八条二级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报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备案后实施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集团财□号文同时废止附件
1.其他大额款项出款审批表
2.内部借款审批表其他大额款项出款审批表付款原因及金额:财务管理部意见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意见集团公司首席财务官意见集团公司总经理意见内部借款审批表借借款金额用款时间款要资金用途资金成本素财务管理部意见借(公章)入单总经理意见年月日位借财务管理部意见出(公章)总经理意见单年月日位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意见:集团公司首席财务官意见:集团公司总经理意见:资金安全第十二条稽核岗位负责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与各项出款相关的原始凭证是否合法、完整,内容是否真实,公司规定的各项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及数字是否正确;复核出款会计凭证的正确性、合规性第三章资金要素管理第十三条现金管理
(一)现金是流动性最强的一种货币性资产,应在以下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3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二)在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以下几项规定
1.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
2.支付现金,可以从库存现金限额(3-5天日常现金开支)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随意坐支
3.现金的支付必须手续完备报销或借款人员应持报销单或借款单,按规定程序领取现金除现金存取业务外,收取现金时,必须在现金收据、发票等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支付现金时,必须在报销单、借款单等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章
4.不得“白条抵库5,购买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等超过5000元的支出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6.不准公款私存
7.不准设立“小金库”
8.不准代其他单位收支现金
9.现金库存量不准超过库存限额
10.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11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财务管理部负责人签字后办理
12.定期和不定期地由出纳人员以外的人员进行现金盘点,并签字确认,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对于不符的事项及时查明原因处理第十四条银行存款管理在办理银行存款收支业务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财务管理部对各种支票和付款凭证,必须认真保管,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
(二)签发支票和其他结算凭证支付款项时,必须保证存款户有足够的存款余额,杜绝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支票时应注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金额或拟订限额如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填写具体金额的,支票领用人必须写明原因,经财务管理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领取支西o
(三)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并于次月15日前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于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逐笔查明“未达账项”原因进行处理
(四)必须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结算纪律,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号,不准套取银行信用,保证结算业务正常进行
(五)支票的管理支票分为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两种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不得出借支票或将支票转让给其他单位、个人使用应建立支票登记簿,领用支票必须登记,使用后应及时清理,超过期限应及时核对和清查作废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支票领用人应为集团正式员工,非正式员工不得办理领用现金、支票手续司机、维修工等非正式员工,可以从财务管理部拨付的周转金中借用现金,每次不超过2000元支票使用后,须在7日内持有关凭证报销,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报销的,应在支票领用当月月末将支票实际支付金额通知财务管理部,以便及时进行有关会计处理支票遗失时,支票领用人要立即通知财务管理部,以便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六)银行承兑汇票管理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建立备查簿,及时进行账务处理;需要背书时背书人在票据背面的背书人栏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在被背书人栏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银行承兑汇票除到期背书转存银行划款收账外,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融资时,参照借款筹资程序办理;利用银行承兑汇票对外背书转让时,参照资金支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七)银行账户管理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应严格遵守《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通过该账户办理银行账号不准出租出借为协调好与各金融机构关系,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设立要服从集团统一安排集团公司新开立银行账户、撤销已开立银行账户需填写《集团银行账户开户、销户申请表》,并报财务管理部负责人、首席财务官审批在两年内与集团没有业务往来的银行开立的账户应予以注销,特殊情况下经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人、首席财务官批准后,可予以继续保留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集团统一招标确定的合作银行开立银行账户,按季度报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备案,子公司开立一般存款银行账户不得超过7个(集团所属金融及类金融企业除外)信托公司因信托业务办理开户、销户业务(非自营业务)按照信托公司有关办法执行单笔信托业务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撤销该信托账户
(八)银企直连管理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以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收支和余额数据为基础,对集团内银行账户的收支、资金存量进行分析,并对资金流量、资金动向按不同监控层级进行实时监控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根据监控情况,对资金进行统一配置管理分析,提高集团资金使用效率,发挥协同效应第四章资金内部控制办法第十五条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一)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二)货币资金的保管与盘点清查;
(三)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与审计监督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第十六条建立货币资金授权和审批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第十七条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第十八条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第十九条根据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和现金支付限额,办理现金支付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或超过现金开支限额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第二十条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审核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第二十一条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实行收支两条线,加强对货币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第二十二条实行网上银行方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应当与承办银行签订操作协议,明确双方在资金安全方面的责任与义务、交易范围等操作人员应当根据操作授权和密码进行规范操作第二十三条使用网上银行方式的公司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不应因支付方式的改变而随意简化、变更支付货币资金所必需的授权批准程序操作人员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控制的同时,实行双复核制度,由两人对网上银行支付进行复核第二十四条加强银行预留印鉴和银行结算票据密码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和密码由出纳人员以外的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应当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按规定需要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与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第五章资金的流入管理第二十五条资金流入包括经营性资金流入、投资性资金流入和筹资性资金流入
(一)对于资金流入,催收款以业务部门为主,财务管理部积极配合
(二)对外投资结束或终止,应及时清收投资资本金
(三)及时清算、收回权益性投资、债权性投资的股利、利息
(四)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决定发放股息红利的次月底前上缴集团享有的股息红利第二十六条经营性资金流入管理
(一)销售及业务人员应当避免接触业务现款
(二)应当建立应收款项的账龄分析制度和逾期应收款项催收制度业务部门应当负责应收款项的催收,催收记录(包括往来函电)要妥善保存,财务管理部应当督促业务部门加紧催收对催收无效的逾期应收款项可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应收款项应分类管理,针对不同性质的应收款项,采取不同方法和程序应严格区分并明确收款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