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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目的和范
1.1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以确保在工程建设安全顺利地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全过程管理;现场管理必须统一步调、科学管理、文明施工2职责
1.1建设单位应委托主要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代管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施工道路进行统一管理,以保证施工现场的水、电供应和道路畅通;使施工顺利进行
1.2项目监理部应审查施工单位的道路布设及用电、用水单位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建设单位审批
2.3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2.4当施工现场的代管单位在管理方面与其他施工单位发生分歧时,由项目监理部负责对其协调,必要时请建设单位予以裁定3管理要求
3.1施工现场的调度和报告
3.
1.1施工现场的调度由每周一次的施工调度例会完成
3.
1.2施工调度会闭会期间,就现场力能及机械互相协作使用、总平面管理、交通堵塞等问题,项目监理部有权经与各方协商后做出必要调度,施工单位应予执行有关费用按各方合同或协议执行,金额较大的问题应经各单位主管经理批准
3.
1.3施工单位可通过工程联系单或者本制度规定的方式向项目监理部提出与施工现场有的问题,如果根据承包合同约定属于应由建设单位解决的,项目监理部应及时签署并报建设单位,一般应在三天内协调解决,以免延误建设工期,解决不了的问题,也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
3.2现场力能主干线的管理
3.
2.1现场给水、排水、蒸汽、电、通讯等主干线通称力能主干线力能主干线由建设单位委托代管单位进行检查、管理停电申请表工程名称编号:申请单位联系电话停电范围停电理由停止送电时间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安全措施年月日负责人经办人申请单位(章)项目监理部审查意见年月日总监理师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部(章)建设单位审批意见年月日负责人经办人建设单位(章)代管单位意见年月日负责人经办人代管单位(章)施工用水申请表工程名称编号:申请单位联系电话申请用水类别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引接管径规格用水时间年月曰至年月曰使用部位(附图)年月日负责人经办人申请单位(章)项目监理部审查意见年月日总监理师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部(章)建设单位审批意见年月日负责人经办人建设单位(章)代管单位意见年月日负责人经办人代管单位(章)施工用水临时断水申请表工程名称编号申请单位联系电话临时断水类别生产用水生活用水临时断水原因断水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断水范围(附图)年月日负责人经办人申请单位(章)项目监理部审查意见年月日总监理师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部(章)建设单位审批意见年月日负责人经办人建设单位(章)代管单位意见年月日负责人经办人代管单位(章)临时断(封)路申请工程名称编号:临时断(封)路时间年月日至年月R临时断(封)路原因临时断(封)路范围(附图)、措施年月日负责人经办人申请单位(章)项目监理部审查意见年月日总监理师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部(章)建设单位审批意见年月日负责人经办人建设单位(章)代管单位意见年月日负责人经办人代管单位(章)
3.
2.2各施工单位使用上述主干线时,应先提出申请,并与代管单位办理有关协议和手续,代管单位应及时通知项目监理部;对于不办理手续乱拉乱接者,代管单位可上诉至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核实之后有权令其拆除并按规定对有关单位进行罚款处理
3.
2.3主干线检修或停止使用时,代管单位应提前通过项目监理部通知有关单位,以便进行必要的准备(以外事故除外)
3.3现场安全环境管理
4.
3.1施工单位进入厂区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与行业颁布的有关安全规程和本工程发布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安全有序地组织施工施工单位必须对其施工区域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5.
3.2施工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进入现场着装必须统一,符合安规要求,并且应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6.
3.3当发生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及火灾、环境污染、设备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及时向项目监理部和建设单位通报施工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研究处理办法时,项目监理部和建设单位的有关部门和领导应到场帮助解决存在问题,责令施工单位按期完成整改内容,并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
7.
3.4在建设单位统一组织和领导下,施工单位应完善安全组织和安全制度,安全部门应按年度制定安全活动计划,按期开展安全活动施工单位及其所属单位各级主要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应抓好安全生产,使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3.
3.5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在业务上应接受其上级和建设单位双重领导
4.
3.7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施工中不安全因素提出监督意见,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进
5.
3.8建设单位安全专职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指导书安全部分进行审核,对不满足要求者下达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及时补充完善和进行整改
6.4消防和保卫管理
6.
1.1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应严格执行本工程发布的《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各项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证国家和个人的财产不受损失
1.
1.
14.2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由施工单位按各自责任区域分片管理并负全责,业务上接受建设单位的监督和领导
1.
1.
24.3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工程师,对现场消防和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施工单位应制定有关措施,及时予以改正
1.
4.4机组整套试运阶段的安全保卫工作,由试运指挥部统一进行布置,但属于承包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仍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1.
4.5各施工单位必须重视文明施工,应保持承包范围内的道路通畅、清洁卫生,所有物品必须堆放整齐,注意消除污染
1.
4.6项目监理部和建设单位对安全、消防、保卫、文明生产等的检查和管理,丝毫也不减轻各施工单位的责任,施工单位不得以此为借口推卸应负的职责
3.5施工总平面管理
4.
5.1施工总平面布置是施工组织总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完成施工场地的划分,交通运输的组织,各种临建、施工设施、力能装置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设,场地的竖向布置等,并满足防洪、防火、排水等各方面的要求,确保整个施工场地布置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节省用地、文明整齐施工组织总设计及其施工总平面布置由建设单位在项目监理部协助下负责统一规划、协调管理
5.
5.2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合同所规定承建的工程范围,按照本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所划定的用地范围,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或施工单位案)的要求,绘制其施工总平面该施工总平面应随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单位案)报项目监理部审核并经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6.
5.3施工单位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建造临时建筑(如宿舍、办公室等)时,包括临建位置、外形、层高、建筑标准及道路、管线等内容必须专项报请项目监理部审杳、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施工
7.
5.4施工临建总体规划一经确定,未经建设单位批准,任何施工单位或部门均不得擅自修建临建工程违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如确实需要增加修建临建工程,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3.
5.5施工场地随着施工阶段的变化和施工单位的实际需要,项目监理部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增加后,有权统筹安排,重新调配使用,如土建施工高峰过后,部分场地可交安装施工单位使用
3.
5.6施工单位应对其所占用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防火、道路和给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排放都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乱放、乱排
3.
5.7施工单位在厂区内取土和弃土,原则上统一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调配,报建设单位确认;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实施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以商品形式转卖其他方面,应由当事施工单位及时运到建设单位指定地点,不得乱堆弃土,堵塞道路及排水系统
3.
5.8设置在施工现场的永久测量标石,各施工单位应予保护,不得损坏和移动,否则将按规定扣款
3.
5.9现场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建设单位在建工程的建设阶段,现场场地无偿提供,各施工单位按合理、有序、文明、整洁的原则临时使用当建设项目需用土地时,各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归还场地并拆除场地上所有临时建筑施工单位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已施工完毕并经验收移交后,应及时撤离施工现场,其所建临时建筑和各项设施应在一个月内拆除,或由建设单位按规定合理调配给其他施工单位使用;有关施工单位不得借故拖延或私自处理如要长期占用,应报请建设单位批准,并按协议收取一定场地费用项目监理部应经常对施工现场总平面实施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施工单位对有关施工场地的使用、临时设施的建设、现场道路及各种力能管线布置,安全、防火、排水等措施的实施,必须接受监理方的监督与管理监理工程师在施工总平面的监督与管理过程中应与建设单位密切配合
3.6施工用电管理
3.
6.1电气线路及设备管理维护职责范围
3.
6.
1.1从
6.0kV开关室到现场
0.38kV环网的施工供电线路、变配电装置,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维护、检修和巡视,并定期检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配电设备管理分工,以高压电缆分配箱为界,高压电缆分配箱进线(接头)属建设单位管理,高压电缆分配箱出线、施工变压器及低压侧属施工单位管理
3.
6.
1.2各施工单位从变压器低压侧到施工生产区和施工生活区的一切设备由施工单位负责安装、检修、维护应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并应有专人负责
3.
6.2施工用电的申请和计量
3.
6.
2.1各用电单位需要用电,应书面提出申请(包括用电负荷、电气接线图),报项目监理部审查,经建设单位批准,并由代管单位指定接口点
3.
6.
2.2各施工单位必须在变压器低压侧(用电负荷)安装保护装置及电源低压侧安装准确的计量装置(电度表),收费标准按合同执行
3.
6.
2.3各施工单位安装完电气设备后,首先经代管单位验收合格,再经建设单位和监理方共同验收,方可送电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电气接线方式和负荷
3.
6.
2.4施工单位需新增负荷时,必须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所增设备和容量,经项目监理部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由代管单位指定接口点
3.
6.
2.5每月各用电单位接到电费缴纳通知单后,应在三天内向有关单位缴纳电费;五天内不缴电费者,按电费总额扣款10%的滞纳金,十天以上者,将给予相应处理
3.
6.
2.6各施工单位的电气工作人员的资格必须符合电业部门有关要求,否则不得上岗
3.
6.
2.7各施工单位遇有电气线路和设备检修需停电作业时,应到代管单位办理工作票,遇有电气故障时,故障单位应及时通知代管单位和其它单位代管单位应及时通知项目监理部和建设单位,并负责故障处理
3.
6.
2.8各施工单位安装的计量表应按电业部门规定定期校验
3.7施工用水管理
3.
7.1施工用水管理责任单位分工
3.
7.
1.1建设单位为施工用户提供水源并委托代管单位负责管理
3.
7.
1.2施工单位必须在水源接口处安装水表,按使用量收费收费标准按合同执行
3.
7.
1.3水表后的用水设施由各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3.
7.2使用要求
3.
7.
2.1各施工单位用水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项目监理部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由代管单位在指定的接水口位置取水
3.
7.
2.2各用水单位应按时缴纳水费
3.
7.
2.3各用水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水源管理工作
3.
7.
2.4各用水单位应确保水管、截门不得泄漏供水系统处理缺陷需停水时,必须办理书面停水申请单,经项目监理部审查、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工作
3.
7.
2.5水管道通过道路时应有穿管保护,水管道应埋设在冻土层以下
3.
7.
2.6冬季对水管线、阀门应采取有效的保温防冻措施
3.
7.
2.7施工单位安装的水表按规定定期校验
3.
7.
2.8”节约用水,人人有责”,水管泄漏应立即消缺,否则代管单位可对其采取停水措施
3.8施工道路管理
3.
8.1维护
3.
8.
1.1厂区施工道路按永久和临时性相结合方式进行道路施工施工区施工道路及其路灯照明由各施工单位自费建设、维护与管理,规划需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建设单位审批现场施工道路由建设单位委托代管单位进行维护管理,代管单位要有专人负责
3.
8.
1.2道路维护人员要佩戴明显的标志,所有人员应服从道路管理人员的管理
3.
8.
1.3维护人员要保证路面完好、整洁,破坏的路面及时修复,路面上杂物及时清除
3.
8.
1.4路面两侧半米内的路基完好,无杂物、无堆土、弃土
3.
8.
1.5严禁水源排放到路基路面上
3.
8.
1.6履带车横跨路面时要配备橡胶带或木板,以防损坏路面,橡胶带和木板的强度应经计算确定,不损伤路面为依据,通过后立即清除过路保护设施
3.
8.
1.7运输长、大、笨重的物体时,应经精确的计算和采取妥善的措施,严禁损伤路面
3.
8.
1.8运输易散、漏物品时,要保证运输车辆的严密性
3.
8.
1.9严禁在路面、路基上晾晒、堆放物品,停放车辆
3.
8.
1.10严禁在路面、路基上进行与路面养护无关的一切施工
3.
8.2道路开挖、阻断
3.
8.
2.1因施工需要开挖、阻断路面的地段时,应事先将开挖的位置、范围、开挖时间、完工时间书面申请上报项目监理部审查,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施工
3.
8.
2.2因施工需要从地下穿管通过路面时,应经计算后确定,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指导书中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报建设单位确认后通知道路管理部门
3.
8.
2.3因施工需要临时阻断通行,应书面申请上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建设单位审批实施时要设立路障和标志
3.
8.3道路的管理
3.
8.
3.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损坏路基和路面的单位,除负责赔偿一切损失外,还应进行相应处理
3.
8.
3.2路面施工养护期间,行人、车辆必须在便道上行驶
3.
8.
3.3经建设单位同意,因施工需要损坏路面,在完工后由施工单位负责修复完善工作也可委托道路管理部门修复,其修复费用应拨付给道路管理部门
3.
8.
3.4道路管理部门应按建设单位对道路的编号顺序制作标志牌
3.
8.
3.5施工进场车辆应按建设单位规定〃机动车辆时速不得超过10KM〃行驶
3.
8.
3.6在道路转弯、车辆频繁交叉地段应设置醒目的交通警示牌和限速警示牌
3.
8.
3.7驾驶人员进出现场,应自觉接受门卫的检查
3.
8.
3.8驾驶人员应履行交通管理部门各项指令和规定
3.
8.
3.9行人、车辆必须爱护道路两旁的安全标志、树木等其它附属设施,如有损坏将加倍赔偿
3.
8.
3.10施工进场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一般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重大交通事故或特殊情况可报当地交通部门处理
3.
8.
3.11随意破坏路面,任意在路面上丢弃杂物,阻塞道路畅通,都应视为不文明表现,道路管理部门除责成肇事方全部负责外,还应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不服从道路管理部门劝阻造成一切严重后果者,要严肃处理4相关文件《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记录
5.1施工用电申请表
5.2停电申请表
5.3施工用水申请表
5.4临时断水申请表
5.5临时断(封)路申请表6文件的解释本制度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解释施工用电申请表工程名称:编号:申请单位联系电话用电位置申请容量要求送电时间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安全措施年月日负责人经办人申请单位(章)项目监理部审查意见年月日总监理师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部(章)建设单位审批意见年月日负责人经办人建设单位(章)代管单位意见年月日负责人经办人代管单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