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尊敬的县委组织部领导我叫X,X年6月毕业于X学院X年8月被省委组织部选聘为大学生“村官”,任职于X县X镇X社区居委会,现任期已满三年三年来,我积极配合社区“两委”做好征地拆迁、矛盾调处、法律服务、社区党建等工作,在这些工作中得到了村居民的好评和领导的肯定,在镇年度考核中年年被评为优秀由于上大学时家里经济条件不济,我申请了三个学年的国家助学贷款,每年X元,本息共计X元,按照《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组通[X]121号)文件规定,我于X年7月向亲戚借款先行还清了助学贷款,现已举债万元,恳请县委组织部领导根据《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及《乾元县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协调县财政代偿我的助学贷款本息,以缓解我的困难,望领导批准为盼!此致敬礼申请人X X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