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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专用条款台州示范文本(定额计价法)注本范本适用于按定额工料单价法计价的工程签订施工合同时参考未编写的内容均参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范本文中带(注……)为备注说明,在编写合同内容时应删除;文中带[……]为需选择填写选项,选择好填写内容后,应删除另一选项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
1.1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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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工程招标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台政发〔2014)26号)(根据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工程变更办理程序文件填写,如非政府投资项目可根据需要填写)、除投标函及其附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外的其它投标文件、监理合同、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根据需要填写)
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建建发
(2016)144号)、《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23号)及有关费率调整文件等,〔以下按工程专业填〕《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有关补充定额、定额解释及工程所在地现行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规定
1.13T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本工程按定额项目计价不涉及工程量清单相关规则
10.4变更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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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变更项目的计价口径同合同约定计价方法,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预算定额计价,预算定额中无合适定额子目的由发包人签证确定
11.价格调整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基准价格签合同时约定包死,再具体约定由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人工(包括机械费中机上人工)、材料可调整的具体种类)本条约定的调整时间均为在施工合同工期范围内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1)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人1=编制招标控制价(预算书)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所采用《台州造价(工程所在地)》的月份
(2)市场价格约定A2=桩基施工期、结构施工工期、装饰施工等施工期对应《台州造价(工程所在地)》人工、材料信息价算术(或加权)平均价;市政工程如有多个分项工程可按分项工程分别计算对应人工、材料信息价算术(加权)平均值(如A2采用加权平均值计算,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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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条应约定,汇总合同约定可调的人工、材料,当月完成工程量中的数量)例结构施工期以基础垫层松施工所在月份开始计,至屋面梁板校浇筑所在月份为止,具体以施工现场记录或试块报告为准;另应约定结构施工期不超过合同总工期60%(70%)月份,超过60%(70%)按60%(70%)计(遇有小数即进位取整)遇整体工程或大地下室工程应按各单体工程及地下室部分进行划分,分别计算市场价格
(3)调整方法a.当A2A1时,该材料(人工)结算单价按超出的金额调增,即该材料(人工)结算单价=承包人的投标单价+CA2-A1);b.当A2A1时,该材料(人工)结算单价按低于的金额调减,即该材料(人工)结算单价=承包人的投标单价一(A1-A2);c.当A2=A1时,该材料(人工)结算单价不作调整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合同价格形式本合同价款采用第3种方式,工程造价按定额计价结合固定结算率(或下浮率)确定
1.单价合同不适用
2.总价合同不适用[如采用总价合同则另规定总价包含的风险内容,及风险范围外造价的计算方法
13.其他价格形式工程造价按定额计价结合固定结算率(或下浮率)确定包含的风险范围本工程结算价的计算方式同投标价,即按以下第
(1)约定工程造价计算规则,结合投标(或约定)工程结算率(下浮率)计算工程造价除风险范围以外约定调整外,以下内容按承包人的投标承诺不作调整
(1)《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建建发〔2016)144号)、《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23号)及有关费率调整文件等,〔以下按工程专业填〕《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有关补充定额、定额解释及工程所在地现行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规定,计算工程造价2工程结算率或下浮率;3签订合同时采用的基准价格,详见附件人工、材料、机械价格表;4施工组织措施项目内容及对应费率;5规费费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企业管理费、利润、施工组织措施费、规费的计算基数为人工及机械台班费,基数中单价按人工、机械台班的定额单价计算;7签证确定的某个施工内容的施工价或工料机完全价仅计算税金及工伤保险费,不纳入工程下浮率或结算率计算8计日工综合单价工数经发包人签证,综合单价按技术工元/工日、普工元/工日计取;仅计算税金及工伤保险费9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a.因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散而扰民及影响环境卫生、交通城管、现场文明和施工安全等问题而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长由承包人负责如给发包人另行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发包人可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回b.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街道管理费、干扰费、环保费、占道押金等其它管理费c.土方开挖及外运、处置及泥浆外运、处置按当地有关要求办理,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注根据具体工程实际增减风险内容10钢结构工程脚手架、垂直运输费等计价方法:11单独装饰工程脚手架、垂直运输费等计价方法:12定: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合同价内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工程量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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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条约定,由承包人计量,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审核2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
11.1款的约定调整3未在投标价中包含的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及论证费用、邻近建筑防护措施费,根据施工现场实际参照合同约定计价方法确定或签证
12.3计量
12.
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按照实际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和经发包人同意增加的施工内容按实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以下按工程专业填〕《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有关补充定额、定额解释及工程所在地现行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规定及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或预算编制说明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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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或按工程形象进度节点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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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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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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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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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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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前,向监理人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已完成工程量报告包括已核定的工程变更,并附具体付款申请单、已完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2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发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3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完成审核的,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4确认的工程量和单价仅作为本期工程款支付的依据[5如第
11.1条人工、材料调差的市场价A2采用加权平均计算的,则根据每月完成的工程量,汇总合同约定可调差人工、材料种类的每月用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