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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推进儿童早期发展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新形势下全省儿童保健工作,加强专业队伍建设,规范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引导全省儿童早期发展工作科学、规范开展,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拟在全省范围内推进儿童早期发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两纲工作任务,重视儿童发展,规范儿童保健服务,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有效开展儿童早期发展相关工作,为儿童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改善儿童当前的福祉,满足广大婴幼儿家庭对早期发展教育的需求,为儿童长远的身体健康、教育成就和岁月的成功创造条件,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全面进步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总体目标加强舆论宣传和指导,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水平,完善全省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体系,建立儿童早期发展工作考核评价机制,自2016年起,利用5年时间创建5-10个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择优推荐国家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引导全省儿童早期发展工作科学、规范发展
三、儿童早期(孕期-6岁)是人的生理、心理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儿童成长提供必要的条件,给予必要的保护、照顾和良好的教育,将为儿童一生的发展奠定重要的基础儿童早期发展包括体格发育、心理行为发育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内容包括健康、营养、教育、保护、环境儿童早期发展工作是新时期儿童保健的重要内容和发展方向,是保障儿童优先、促进社会公平的具体体现,是提高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必然要求,是助力经济长期发展、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有效策略
四、具体内容
(一)组建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专家评审组,制定《辽宁省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标准》,开展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
(二)安排全省各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从事儿童保健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进修
(三)组织儿童早期发展省级专家开展全省儿童早期发展工作考核评价指导
(四)推广儿童早期发展适宜技术,面向全省各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从事儿童保健的专业技术人员,举办全省儿童早期发展专业技术培训班
(五)加强宣传和指导,广泛传播科学育儿理念,普及早期发展教育知识,促进家长转变育儿观念、引导家长提高科学育儿水平
五、实施步骤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6-8月,制定印发《辽宁省卫生计生委推进儿童早期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启动2016年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各市卫生计生委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并启动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起五年内开展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开展全省范围内的儿童早期发展专业技术培训;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进修;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各市积极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第三阶段考核评价阶段2016年起,每年11-12月,组织省级专家开展全省儿童早期发展工作考核评价指导2020年11-12月评估全省儿童早期发展工作成效
六、相关要求
(一)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儿童早期发展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发挥专业优势,大力倡导儿童早期发展理念,不断丰富儿童早期发展内涵,发动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积极开展活动,形成各级领导重视、部门大力支持、全系统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各地要将儿童早期发展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突出惠民利民,改进服务作风,着力提高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能力和水平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努力为儿童提供全面、连续、规范的医疗保健服务
(三)各地要注重亮点、突出特色,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广泛传播科学育儿理念,普及儿童早期发展教育知识,促进家长转变育儿观念、引导家长提高科学育儿水平,让儿童早期发展教育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