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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制度、操作常规修订与完善制度随着医学与护理学的不断发展,医疗技术的不断更新,护理人员水平逐步提高,护理管理制度、护理操作常规需要不断修改完善,以加强护理管理,适应护理工作需求,现就护理制度、操作常规修订完善作如下规定
一、修订原则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下发文件基础上,结合医院实际工作情况每年对制度、操作常规等进行全面审核与修订,必要时根据情况随时修订
二、护理制度、操作常规修订完善由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如有修订的需求,科室向该委员会提出申请,待委员会批准后,再作出修订完善
三、修订完善程序
(一)对现有护理制度、操作常规的自我完善和补充
(二)对新出现的工作,需要制定新的护理制度或操作常规
(三)将修改的或新制定的护理制度、操作常规提交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提出意见或建议,进一步完善
(四)护理制度、操作常规修订完善后或新制定的,应设定1-3个月试行期,严格遵循“试行-修改-批准-培训-执行”的程序
(五)护理制度、操作常规修订与新制定后,文件上均标有本制度执行起止时间及执行时间O
(六)重大护理制度、操作常规变更需要与医疗管理职能部门做好协调,保持医疗护理一致性,并向全院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