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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医院奖惩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奖励先进,激励后进,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上级部门和医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范围医院所有科室及职工第三条本规定奖惩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法规为准绳,奖励和惩处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批评教育为主,批评教育与经济惩处相结合第二章奖励细则第四条医疗质量奖
(一)被评为年度医疗安全奖的科室奖励3000元
(二)被评为年度重大抢救成功
一、
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
(三)被评为年度优秀病历每份奖励300元,被评为年度科室病历管理优秀奖的奖励2000元;季度病历质量考评中每份评分N95分的奖励100元
(四)在临床路径工作评比中,前两名科室负责人奖励2000元,前四名个案管理员奖励800元,前四名工作突出主管医师奖励200元
(五)在抗菌药物使用中,科室连续三个月各项应用指标均达标,奖励科室3000元;全年各项指标均达标,奖励科室15000元
(六)被评为年度科室质量管理优秀奖的科室奖励1000元,优秀质管员奖励500元
(七)被评为年度护理质量优秀奖的科室奖励1000元,优质护理服务先进科室奖励1000元第五条被评为医院年度优秀教师和优秀带教教师每人奖励300元,被评为滨州医学院优秀教师和优秀带教教师每人奖励200元第六条科技奖
(一)科研立项奖经查实,如数退还,解除现有行政职务,低聘专业技术职务1年,扣1000-5000元;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三十条违反保密制度或向院外提供不该让病人或外界掌握的病案资料等保密信息,扣发当事人100-300元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扣发500-1000元第二节劳动纪律第三十一条上班无故迟到、早退或上班时间无故脱岗的,每次扣发30元;退到、早退、脱岗6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因故离岗须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并委托他人代岗,未经科主任、护士长同意而私自替班、调班,发现一次双方各扣50元不到下班时间停止服务的,按脱岗对待第三十二条工作人员值班期间看电视、干私活,听音乐、玩游戏、上网娱乐,带小孩、吃食物、闲聊、嬉闹、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护理人员夜间上班睡觉等,发现一次扣50元工作人员无论是否当班,凡着工作服在诊疗场所及服务窗口高声谈笑,发现一起扣20元第三十三条科室私自放假或不按规定休假的,扣发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各100元未经允许上班时间组织职工进行非业务性活动,扣发科室负责人100元第三十四条外出开会、学习未办报批手续,发现一次扣当事人200元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调动,或者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含无故超假不归、先休后请假),均视为旷工凡旷工者,按200元/天扣发,旷工连续超过5天或年度累计超过10天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连续超过10天或年度累计超过20天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第三十五条无故不参加上级部门、医院或科室召开的各种会议、活动的,扣发当事人或当事科室每次30元;科主任、护士长未及时传达医院会议精神,每发现一次扣科室负责人50元第三十六条上班时不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佩戴胸牌,发现一次扣30元;穿拖鞋、女职工裙装外露及披肩长发,护士上班佩戴首饰(手镯、戒指、耳环等)、留长指甲,发现一次扣20元第三十七条与工作无关人员,擅自进入限制科室(财务科、收费处、住院部、医疗保险管理科、档案室、库房、手术室、产房、新生儿监护室、重症医学科等),发现一起扣所进入科室500元第三十八条司机接到车辆调度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出车,发现一次扣100元第三节工作效率第三十九条对上级部门或医院安排的时效性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扣责任人100元,影响工作或受到上级部门批评,扣责任人500元第四十条有关部门或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错通知、起草文件失误、核算错误、调查失误、记录错误、报告失实、反馈不及时,发现一次扣责任科室或责任人50元,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扣责任科室或责任人200-1000元第四十一条对临床医技科室等反映的问题,有关党政管理及后勤服务科室要及时答复,一时办不到的要耐心解释,办理不及时(特殊原因除外)而影响工作的,扣责任人100元第四十二条各科室负责人对错误行为熟视无睹,或知而不报、报而不查、查而不究,扣责任人200元,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扣责任人500-1000元,情节严重的,解除现有行政职务第四十三条个人不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影响医院工作正常运转,视情节轻重,扣发当事人50—200元第四十四条党政管理及后勤服务科室间的临界工作,经领导协调后,仍发生相互推诿的,视情节轻重,扣发责任科室负责人100-200元第四十五条负责水、电、办公器材、医疗器械等维修的人员在接到通知30分钟内无故不到位检修的,或因技术难度大自己不能维修而不积极请上级技术人员维修影响正常工作的,发现一次扣300元第四十六条后勤保障部门未按规定下收、下送、下修,发现一次视情节轻重,扣责任人50-200元第四十七条科室绩效工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分配,影响财务每月结账的,每次扣责任科室负责人200元,绩效工资累计到下月一并扣个人所得税第四节财物管理第四十八条因物资、设备、卫材、药品等采购验收把关不严发生质量问题的,扣责任人100元,对医院造成严重损失的,扣责任人500-3000元,并视严重程度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第四十九条计划内物资(包括常用药品、血制品等)供应满足率必须达到100%o出现供应不及时或不满意现象,每一起扣责任人50-100元第五十条物资必须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超过规定的毁损率,每次扣责任人200元,扣科室负责人100元,实际短缺的金额从科室绩效工资中扣除第五十一条科室物资丢失或人为损坏,必须按价赔偿,擅自对外出借或个人使用扣责任人当月绩效工资第五十二条公共场所物品,未经同意不得擅作他用,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00元故意损坏医院财物的,除照价赔偿外,扣当事人100元第五十三条浪费水电者,如开无人灯、风扇、自来水龙头未关等,使用空调时未及时关闭门窗,或开无人空调,发现一起(处)扣20元第五十四条工作人员担保病人出院,逃款金额由担保人承担,超过一个月未补齐款项的,从担保人绩效工资中扣除第五十五条擅自挪用公款、公物,一经发现,除限期归还外,根据款额大小扣责任人1-6个月绩效工资,并调离岗位,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五十六条财务、办公室、设备、后勤、库房等管理人员,未按规范要求上报各财物账目者,扣发责任人100-500元/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第五十七条不按操作规程使用保养仪器设备,造成医院损失的,扣发责任人100-300元,并按仪器设备价格(原值)的10%-30%赔偿第五十八条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标采购的(含药品、设备、器械、物资等),扣发责任人200-500元,造成医院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损失的10%-30%o若采购的药品、器械、卫生材料等证件不齐全,扣发责任人200-3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库房保管员不按规定对新购物资进行验收入库或出入库程序混乱、出入不相符的,扣发责任人100一3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第五十九条因工作失职导致医院财产遭受损失(如药品、物资积压、霉变、虫蛀、过期失效、丢失、损坏医院器械等)的,视损失大小,扣发当事人50-200元,并赔偿损失的20%-50%o第六十条造成档案、文件等破损的,扣发责任人每份50-100元;造成遗失的,扣发责任人每份100-500元第六十一条虚报工作量(含值班、加班、误餐等按规定给予的补助),经核查属实,除追回因虚报所得外,扣发当事人200元,扣发责任科室负责人100元第六十二条经领导批准的职工借款、转账、购物等,不按规定时间报账,影响财务结账的,扣发当事人50元/日第六十三条借阅图书室图书、病案室病历逾期未归还的,每逾期一天扣发当事人10元第六十四条财务人员违反财务纪律、制度,致使医院经济遭受损失的,扣发100—300元,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六十五条在办公区域和集体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煲、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及煤气等灶具,发现一次扣100元;不及时对办公场所采取安全措施(如锁门、关窗等),出现火警、火险、被盗等情况,扣发责任人200元,并赔偿损失的20%-50%第六十六条伪造医院票证、印章及他人印章,扣发当事人300-600元,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转岗、待岗处理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第五节医疗质量第六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差错、纠纷时,责任科室、责任人的经济赔偿数额由医院医疗纠纷专家听证会研究决定第六十八条未按照科室诊疗常规及技术操作规范实施医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扣责任人200-2000元,扣科室负责人200元第六十九条对临床路径管理实施过程中,不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工作的科室和个人,院内通报批评;每月未按计划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科室,扣科室负责人200元,连续3个月未按计划开展的,双倍扣发第七十条抗菌药物使用中出现不合理现象,视情节轻重,扣责任人50-200元,科室负责人100元;不合理用药及过度用药,视情节轻重,扣责任人500-2000元,扣科室负责人200元第七十一条对未按照计划完成大型购置设备承诺所达到收入或使用频率60%以上的,扣设备购置申请人每季度绩效工资总额的10%,低于60%的扣设备购置申请人每季度绩效工资总额的20%;多科室共同申请的,一并扣除第七十二条违反医院运行病历书写规范,视情况扣责任人100-1000元;科室出现1份丙级病历扣科室负责人500元,扣责任人1000元;损坏病历,视情况每份扣责任人50-100元;丢失病历,1份扣责任人1000元,责任人不清者科主任、护士长各扣500元第七十三条发生坠床或跌倒不良事件,未主动上报,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00元,扣护士长50元;发生压疮不良事件,未主动上报,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200元,扣护士长100元第七十四条科室发生用药错误(输液、肌肉注射、口服等),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扣发当事人500-2000元,扣护士长200元第七十五条不规范处方每发现一张扣责任人30元,用药不适宜处方每发现一张扣责任人40元,超常处方每发现一张扣责任人50元;不合格门诊病历每发现一份扣责任人30元,丙级门诊病历每发现一份扣责任人50元第七十六条医师更改当日未就诊完毕病人的信息为其他人做检查或开药的每次扣责任人300元;因工作人员原因引起的退费、退号每次扣责任人100元;挂号室工作人员填错病人基本信息每次扣责任人100元第七十七条未按要求执行外科手消毒,扣责任人100元,扣科主任50元;转让、买卖医疗废物,扣责任人1000元;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扣责任人2000元,责任科室3000元;未使用标准的专用车辆运送医疗废物或者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运送其他物品的,扣责任人500元;对按照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具再次使用的,扣责任人500元;瞒报、缓报、谎报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扣责任人或责任科室当月绩效工资第七十八条在全院组织的业务理论知识考试中,无故不参加考试及不及格者,扣当事人100元作弊者扣当事人200元,扣当事科室负责人50元补考不合格者双倍扣发第六节科研教学第七十九条对因主观原因不能按期结题者,医院将予以通报批评两次延期仍不能按期完成者,按计划项目下达部门规定,追缴项目研究经费,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将酌情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院级科研课题在计划完成期限后六个月内未完成的,予以撤题,并追交项目研究经费,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第八十条对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应及时发现并加以制止对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的学术论文,认定为情节严重和情节非常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①取消论文认定及奖励,并通报批评
②三年内不准以医院的名义发表论文
③如论文作者为硕士研究生导师的,取消其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第八十一条教学人员应无条件接受教研室(组)分配的教学任务无故不接受教学任务者,取消其兼职教师和当年优秀教师和优秀带教教师评选资格第八十二条严禁各科室或个人私自安排及擅留逾期的进修或实习生,如发现私自带教者,扣发责任人200元,科室主任或护士长100元第八十三条教学人员在接受教学任务后,应认真进行备课试讲,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上课不迟到不早退,退到或早退一次扣50元,退到2次扣100元,2次以上依次加倍无故旷课者按教学事故处理第七节进修学习第八十四条职工外出进修学习必须听从医院安排,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进修安排的,扣发100-200元;擅自终止进修任务或擅自更改进修安排的,扣发500-1000元;进修期间违反进修医院规章制度被退回的,扣发1000元,并追缴进修期间医院给予的各种形式支出;进修期满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回院工作的,以旷工处理;进修后回院工作不满5年,非正当理由离开医院的,承担5万-10万元的违约金第八十五条按规定参加的各种短期培训,医院通知参加无故不参加或无故中途离开的,按旷工处理,培训经费、差旅费等费用由参加培训人员承担第八十六条积极参加各种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年终继续教育个人得分不得低于25分,每低1分扣10元第八节其他第八十七条各科室应按医院规定及时统计上报各种医疗信息、经济信息、管理信息、疫情报告、院内感染、排
1、对列入国家级、省部级的纵向科技计划的自然科学项目,分别按上级资助经费总额的15%、5%在配套经费中提取科研立项奖
2、科技类横向或合作自然科学项目按照到账经费50万元以上、10-50万元、10万元以内分别给予15%、10%、5%的比例提取科研立项奖
3、对列入国家级、省部级的纵向人文社会科学和软科学研究项目,分别按上级资助经费总额的20%、15%在配套经费中提取科研立项奖
4、社会科学和软科学类横向项目按照到账经费50万元以上、10-50万元、10万元以内分别给予20%、15%、10%的比例提取科研立项奖
(二)优秀科研成果奖
1、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含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一等奖者医院再按上级实发奖金的500%予以奖励
2、获得上述奖励二等奖者医院再按上级实发奖金的300%予以奖励
3、我院作为第
二、第
三、第四排名单位的,按实发奖金的100%.60%、40%予以再奖励
4、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含省自然科学奖、省科技发明奖、省科技进步奖等)一等奖者医院再按上级实发奖金的200%予以奖励
5、获得上述奖励二等奖者医院再按上级实发奖金的100%予以奖励
6、获得上述奖励三等奖者医院再按上级实发奖金的50%予以奖励
7、获得厅局级科研成果奖励一等奖者医院再给予3000元予以奖励
8、获得上述奖励二等奖者医院再给予2000元予以奖励
9、获得上述奖励三等奖者医院再给予1000元予以奖励
(三)优秀科研论文及著作奖
1、在《Nature》、《Science》、《Cell》上发表的学术论班考勤等各类报表迟报、漏报、错报、乱报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0元,科室负责人30元第八十八条科室工作出现缺陷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发现一次扣责任科室100元,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扣责任科室200-1000元第八十九条破坏院容院貌,在工作场所及其周围晾晒被褥衣物,乱停乱放,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0元随意践踏草坪或攀摘花木,向绿化区内抛废弃物,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0元第九十条科室清洁工作差、不定点投放垃圾,发现一次,扣责任人或科室50元;在医院非吸烟区吸烟,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0元第九十一条穿隔离衣进入食堂、到院外进行非公务活动,发现一次扣当事人20元病员到职工食堂就餐,每发现一次扣管理科室50元第四章执行程序第九十二条本规定日常工作由质控科牵头,各党政管理及后勤服务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督查落实第九十三条本规定相关内容的执行方法
(一)科室自查上报;
(二)党政管理及后勤服务科室深入基层,监督检查;
(三)患者或家属来信来访,调查核实;
(四)上级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归口转报第九十四条各科室在督查中发现违反规定现象后,出不督导意见书,将违规事由和惩处意见等以书面形式通知责任科室或当事人第九十五条各党政管理及后勤服务科室每月将督查情况报质控科,质控科根据本规定汇总各科情况后,提交院领导审核批准后报财务科落实第九十六条责任科室或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服,可逐级申诉,医院复议结果再以书面形式告知责任科室或当事人第五章附则第九十七条个人一年内扣发金额或累计扣发金额在500元以上(包括500元)2000元以下(不包括2000元)的,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2000元以上(包括2000元)或受到行政处分或触犯法律的,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当年无年终奖科室(包括个人)一年内扣发金额或累计扣发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取消年终先进科室评选资格;10000元以上的,取消科主任、护士长年终评优、评先资格第九十八条本规定所列的扣发金额由财务科从个人或科室的绩效工资中扣除,作为医院的奖励基金医院可根据个人或科室所扣金额的多少及个人或科室绩效工资的多少一次性扣除或分次扣除第九十九条凡奖励或惩处对象在本规定中有两条以上可适用的类似条款,不采取累加的方式进行奖惩,而是以奖励程度最大或惩处程度最大的条款为准第一百条其它本规定未涉及的,参照相关类似条款进行处理未尽事宜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第一百零一条本规定经院长办公会通过后实施第一百零二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第一百零三条本规定下发后出台的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新规定为准文,每篇奖励30万元
2、被SCI、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的自然科学论文,每篇奖励
1.0XIF(万元)(IF为最新公布的期刊影响因子值)
3、被EI、ISTP、CA、BA、EM、MEDLINE收录的自然科学论文,每篇奖励
0.5万元
4、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杂志发表的论文全额报销版面费,非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发表论文的版面费不予报销对在中华医学会“中华系列杂志(期刊目录以网站http://www.cma.org.cn/qkzz/公布为准)发表的论文进行额外奖励,每篇奖励金额与论文版面费等额
5、著作发行量3000册以上、20万字以上者(含20万字)奖励第一主编5000元,每增加10万字多奖励500元著作获奖后医院按照颁奖部门奖励金额进行等额奖励
(四)科研成果转化奖和专利(职务发明)奖
1、我院为第一承担单位的应用科研成果的转让或推广应用后,根据上交医院纯利润金额的30%给予奖励
2、对我院作为第一权利单位的职务发明专利每项奖励5000元
3、对我院作为第一权利单位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每项奖励500元
(五)新技术创新应用奖被评为医院年度新技术创新应用
一、
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和1000元
(六)院级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奖
1、院级科研先进集体奖奖励金额为20000元
2、院级科研先进工作者奖励金额为5000元第七条继续教育奖
(一)被纳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医院给予项目经费50000元,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医院给予项目经费20000元,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医院给予项目经费5000元
(二)被纳入国家级适宜卫生技术项目资助50000元,省级适宜卫生技术项目资助20000元,市级适宜卫生技术项目资助5000元
(三)取得国家承认的高一级学历的,学费按研究生学历80%、本科学历1500元、专科学历1000元的标准报销在职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学费按博士不超过30000元,硕士不超过20000元的额度报销;在职取得学士学位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第八条职业道德风尚奖
(一)科室或个人得到新闻媒体正面报道表扬者,奖励标准如下国家级1000元,省级500元,市级200元
(二)维护医院声誉,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受县级以上部门表彰的,奖励500-2000元
(三)举报收受红包、回扣、贪污等违法违纪行为,按查实额度奖励举报人500-5000元
(四)见义勇为,保护公共财产和群众利益;打击犯罪,举报或抓获不法分子,受到县级以上部门表彰的,奖励1000-3000元
(五)满意度及回访调查中被服务对象提名表扬超过5次的医护人员,奖励300元;年度病人满意度评选最高的科室奖励1000元
(六)年度被医院评为医德医风标兵或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工作者,奖励200-300元第九条管理创新奖
(一)对医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提高医院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经采纳实施后,为医院产生巨大经济效益和良好社会效益者,奖励5000元
(二)创新管理模式,善于管理,敢于管理,在提高医院或科室服务质量和两个文明方面成绩突出,并受到国家、省、市、县级部门单位表彰的,分别奖励8000元、5000元、3000元、1000元第十条获奖再奖励参加医院派出的市级各类比赛(竞赛),获得
一、
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2000元、1000元、800元,团体
一、
二、三等奖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参加省级各类比赛(竞赛),获得
一、
二、三等及优秀奖者,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800元,团体
一、
二、三等及优秀奖奖励8000元、5000元、3000元、1000元;参加国家级各类比赛(竞赛),获得
一、
二、三等及优秀奖者,分别奖励5000元、4000元、3000元、1000元,团体
一、
二、三等及优秀奖奖励15000元、10000元、8000元、3000元;不设团体等级奖项的团体组织奖奖励标准参照团体三等奖执行第十一条其他奖励
(一)被评为医院年度先进科室的,奖励1000-3000元;被评为医院年度先进个人的,奖励300元
(二)被授予年度医院(县级)优秀共产党员,奖励200-300元或同等价值的纪念品;被授予市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奖励500元-2000元或同等价值的纪念品优秀团员奖励参照执行
(三)工会工作奖励个人受县级工会单项表彰的,奖励200-300元或同等价值的纪念品;个人受市级以上单项表彰的,奖励500元-2000元或同等价值的纪念品;科室或团体受县、市、省和全国总工会表彰的,分别奖励500-5000元;获县、市、省和全国劳动模范分别奖励1000-5000元
(四)信息宣传奖
1、科室信息宣传稿件,被《医院工作动态》、《职工之家》等医院内部刊物采用的简讯、图片报道每篇奖励10元,信息每篇奖励15元,反映医院工作的通讯每篇奖励20元,调研文章每篇奖励30元;临时性刊物奖励标准参照执行
2、被《xx卫生》等市直机关媒体采用的,简讯每篇奖励20元,图片报道每篇奖励30元,通讯每篇奖励40元,调研文章每篇奖励50元
3、被《xx信息》、《xx政务信息》、《xx通讯》、《xx共青团》、《XX监察信息》、《职工天地》等系统内报刊、简报及网站采用的,简讯每篇奖励30元,图片报道每篇奖励40元,通讯每篇奖励60元,调研文章奖励100元,头版按2倍标准奖励,头版头条按3倍标准奖励
4、被《xx日报》、《xx电视台》、《xx电台》及市政府主办的网站采用的,简讯每篇奖励50元,图片报道每篇奖励80元,通讯每篇奖励100元,调研文章每篇奖励200元,头版按2倍标准奖励,头版头条按3倍标准奖励
5、被《大众日报》、《xx卫生情况》、《xx卫生》、《当代健康报》、XX电台、XX电视台及卫生厅网站等省政府主管的网站采用的,简讯每篇奖励100元,图片报道每篇奖励150元,通讯每篇奖励200元,调研文章每篇奖励500元,头版按2倍标准奖励,头版头条按3倍标准奖励
6、被《人民日报》、《健康报》、《医院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国家级媒体及中央政府主管的网站采用的,简讯每篇奖励200元,图片报道每篇奖励300元,通讯每篇奖励500元,调研文章每篇奖励1000元,头版按2倍标准奖励,头版头条按3倍标准奖励以上所列米用的稿件被院领导、市卫生局领导批示的每篇追加50元,被市委、市政府批示的每篇追加100元;被省卫生厅领导批示的每篇追加200元;被省政府、卫生部及以上领导批示的每篇追加300元第三章惩处细则第一节职业道德第十二条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造成患者或家属不满意,科室没有给予很好解决而使患者或家属向医院有关部门投诉的,经查实一次扣当事人100元;如半年内被投诉超过3次者,经查实扣1个月绩效工资开不合理处方,做不合理检查,引发患者或家属不满意投诉的,经查实一次扣当事人300元,如半年内被投诉超过3次者,经查实扣2个月绩效工资第十三条职工与职工在院内发生争吵,扣主要责任者300元,次要责任者扣100元;在患者面前争吵各扣300元;职工与患者或家属争吵负有责任者,扣当月绩效工资违反医院规章制度、不虚心接受有关部门及人员的批评、无理取闹或吵架者,扣发100元斗殴者,双倍扣发,由此发生的医药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情节严重的报公安机关处理第十四条个人被新闻媒体点名曝光或被上级有关部门点名批评,损害医院声誉,经查实发生一起扣发当事人1-3个月绩效工资;科室被媒体曝光或被上级有关部门批评,扣发责任科室当月20%的绩效工资,科主任、护士长当月不得领取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予以行政处分第十五条收受患者及家属红包、物品,未及时退还或上交,经查实,除退还红包物品外,扣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年内发现2次以上,扣2个月绩效工资,待岗1个月;索要或暗示收取红包物品的,一经查实,除经济惩处外,解除现有行政职务,低聘专业技术职务1年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十六条收取药品商、器械商及其它不同类型的“促销费、“回扣等,一经查实,除如数上交外,扣当事人3个月绩效工资,解除现有行政职务,低聘专业技术职务1年接受药品商、器械商等宴请、游乐,经查实一次扣发当事人300-1000元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七条私自把医院业务上能解决的患者介绍到外院就诊,发现一次扣500元年内发现2次以上者,扣当事人3个月绩效工资,解除现有行政职务,低聘专业技术职务1年第十八条未经医院批准外出会诊、讲学、手术、参加新药推广等活动,经查实一次扣发当事人1000元,扣发科主任200元;所致后果概由外出者负责第十九条违反医疗保险管理规定,额外费用由责任科室及责任人承担,情节严重者,扣责任人当月绩效工资,扣责任科室当月10%绩效工资第二十条“搭车开药”、“搭车检查”,除如数补交费用外,扣发责任人当月绩效工资第二十一条工作人员直接收取服务对象现金而不给有效凭证者,经查实,如数退还,扣责任科室1000元;如占为己有者,一经查实,如数退还,解除现有行政职务,低聘专业技术职务1年,扣1000-5000元;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不收费、少收费或漏收费者,经查实,按少收漏收费用的2倍扣发擅自改变收费项目和范围,乱收费、多收费,一经查实扣发当事人100元/次;病房工作人员因责任心不强多收病员费用或多记帐,发现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次;收费部门以无零钱为由拒绝收费的,扣发当事人100元/次第二十三条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或假检查报告,影响医院声誉者,扣责任人当月绩效工资第二十四条非医学需要,利用B超等检查设备,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扣发责任人当月绩效工资第二十五条私自向病人推销各种物品,视情节轻重,扣1-3个月绩效工资,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六条未经医院同意或不及时通知挂号室人员擅自停门诊的,发生一次扣发当事人或责任科室100元;无故拖延诊疗时间或未按预约时间绐病人作检查,出报告(机器故障或停电除外),发生一次扣发当事人100元违反首诊医师负责制和急诊工作制度,擅离岗位,玩忽职守,或推诿、拒收病人,延误诊治时机,扣发当事人100-300元;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扣发当事人300-600元造成医疗事故的,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七条科室年度满意度在85%以下的,扣发科室500元;年度满意度在75%以下的扣发科室2000元第二十八条未经医院同意,药剂科不能擅自进新药品;科室不准私自在临床中进行药品、医疗器材等临床验证违者,扣发科室负责人500元,扣发当事人1000元;从中获利的,除上交全部所得外,给予全院通报批评,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九条在基建、维修、设备引进、物资、器械、药品采购等业务往来活动中收受或索要回扣或类似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