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8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生产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矿领导班子,职能部室,车间(队)、作业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术语和定义
3.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个人和班组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3较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要车间(队)、作业区制定整改方案,投入一定资金,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的隐患
3.4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需由矿职能部门联合制定整改方案,或委托科研院所制定整改方案,经矿安委会审定通过,足额投入治理资金,经过较长时间整改消除的隐患
4、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和层级
4.1隐患排查治理范围片帮冒顶,矿井水灾,矿井跑车,中毒窒息,爆破作业,机械伤害,高空坠落,凿岩、铲运伤害,物体打击,淹溺,触电,尾矿库溃坝、管涌,厂内机动车辆伤害等
4.2隐患排查治理层级
4.
2.1一般事故隐患由员工和班组进行排查治理
4.
2.2较大事故隐患由车间(队)、作业区排查并制定方案进行治理
4.
2.3重大事故隐患由矿党政领导、职能部室和车间共同排查,职能部室和科研院所联合制定方案,安委会审定通过后进行治理
5、矿党政领导隐患排查治理内容
5.1矿长、党委书记
5.
1.1负责保障采矿和选矿生产系统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5.
1.2负责排查治理井下提升运输、开拓、采准、供配电、抽排水、通风系统事故隐
5.
1.3负责排查治理尾矿库坝体稳定性和排洪系统事故隐患
5.
1.4负责排查治理民用爆炸物品《非营业性爆破作业许可证》延审,采购、运输、储存、使用环节存在的事故隐患
11、相关/支持性文件
11.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
11.2《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甘安委发电
[2015]3号)
5.2分管安全副矿长在矿长、党委书记领导下,综合协调职能部门排查治理生产系统和辅助生产系统存在的事故隐患
5.3分管采矿生产副矿长
5.
3.1负责审查竖井掘进,斜井、平巷掘进,天井、溜井掘进设计存在的事故隐患
5.
3.2负责审查井巷砌植,竖井砌植,喷锚网支护设计存在的事故隐患
5.
3.3负责全面采矿法,房柱采矿法,横撑支柱法,分段发,浅孔留矿法,壁式崩落法,有底柱分段崩落法和阶段崩落法,无底柱分段崩落法,分层崩落法,自然崩落法,充填法等采矿工艺设计存在的事故隐患
5.
3.4负责排查治理井下采、掘、支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
5.4分管选矿副矿长
5.
4.1负责排查治理碎矿、磨矿、脱水选矿工艺存在的事故隐患
5.
4.2负责排查治理选矿系统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环节存在的事故隐患
5.
4.3负责排查治理停用和在用尾矿库管涌、洪水漫坝、溃坝等事故隐患
5.5分管设备副矿长
5.
5.1负责排查治理采选生产在用设备事故隐患
5.
5.2负责排查治理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环节存在的事故隐患
5.
5.3负责排查治理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环节存在的事故隐患
5.
5.4负责排查治理供配电系统存在的事故隐患
5.6分管项目建设副矿长
5.
6.1负责审查项目建设单体工程设计存在的事故隐患
5.
6.2负责项目建设单体工程实施过程存在的事故隐患
5.
6.3负责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过程存在的事故隐
5.7分管财务副矿长负责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生产费用
5.8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5.
8.1监督同级和下级党政领导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的落实
5.
8.2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举报较大和重大事故隧患有功的员工进行奖励
6、职能部室隐患排查治理内容
6.1安全管理部
6.
1.1每月组织一次由本部门全员参加、每季度组织一次职能部门联合参加的隐患排查活动,对全矿采矿、选矿和辅助生产系统及尾矿库各环节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6.
1.2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排查信息档案,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实施监控治理
6.
1.3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根据实际情况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落实整改情况并进行复查验收,实现闭环管理
6.
1.4对外包工程施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
6.
1.5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停产,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6.
1.6尾矿库隐患排查
6.2生产管理部
6.
2.1负责排查治理采出矿生产组织过程中的事故隐患
6.
2.2负责排查治理选矿生产组织过程中的事故隐患
6.3计划技术部
6.
3.1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负责排查井巷工程和采切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
6.
3.2经常深入各类作业场所进行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对当时不能确定如何处理的问题,及时向主管矿长汇报,由主管矿长牵头组织职能部门联合制定处置方案治理
6.
3.3对上级安监部门提出的涉及矿井工程方面的技术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组织整改
6.
3.4筑坝工艺等方面
6.4地质测量部
6.
4.1负责测量放点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6.
4.2负责井巷工程验收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6.
4.3负责地质探矿工程验收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6.5装备工程部
6.
5.1经常深入井下和选矿各作业场所进行设备及厂内机动车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处置难度较大的隐患及时报告主管矿长,由主管矿长牵头组织职能部门联合制定处置方案治理
6.
5.2负责排查治理供配电系统存在的事故隐患
6.
5.3对上级安监部门提出的关于矿山机电、提升运输等设备方面的问题,及时制定方案进行整改
6.6财务部
6.
6.1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台账
6.
6.2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各类事故隐患治理资金到位
6.7其他职能部室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划定的责任区,排查治理业务范围内存在的事故隐患
7、车间(队)、作业区党政领导、安全员隐患排查治理内容
7.1采掘作业区
7.
1.1对分管区域内的各类事故隐患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到位
7.
1.2负责排查治理采准、切割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
7.
1.3负责排查治理平巷掘进,斜井掘进,竖井掘进,天井、溜井掘进施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
7.
1.4负责排查治理供配电、抽排水、通风系统存在的事故隐患
7.
1.5负责排查治理爆破作业过程中产生的事故隐患
7.
1.6负责排查治理铲运机、扒渣机、三马子压矿、出矿环节产生的事故隐患
7.
1.7负责排查治理压矿溜井车档、防护栅栏,天井、溜井施工作业休息平台,行人天井爬梯、休息平台、扶栏等安全设施存在的事故隐患
7.
1.8负责排查治理斜井提升系统,供电系统,防跑车装置,阻车器,矿车连接装置,轨枕、轨距、地轮等安全设施存在的事故隐患
7.
1.9负责排查治理其他环节产生的事故隐患
7.2机运队
7.
2.1负责排查治理轨道轨枕、轨距、转弯半径、道岔、扳道器等环节存在的事故隐患
7.
2.2负责排查治理电机车滑线、平巷运输供电系统和声光信号系统存在的事故隐患O
7.
2.3负责排查治理电机车司机室顶棚和门存在的事故隐患
7.
2.4负责排查治理电机车连接器,手闸及撒沙装置存在的事故隐患
7.
2.5负责排查治理电机车照明灯及红尾灯,喇叭存在的事故隐患
7.
2.6负责排查治理电机车控制器换向手把,闭锁装置和集电弓存在的事故隐患
7.
2.7负责排查治理翻车机及翻车机天桥阻车器、防护栏存在的事故隐患
7.
2.8负责排查治理染家沟毛桥排废轨道设施存在的事故隐患
7.
2.9负责排查治理大、小矿车连接装置存在的事故隐患
7.
2.10负责排查治理维修厂天车、压力机、砂轮等电器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
7.3提升运输队
7.
3.1负责排查治理井口阻车器、安全门、摇台、液压站存在的事故隐患
7.
3.2负责排查治理提升机、钢丝绳、靖道箱体、罐道梁、井梁、天轮、主导轮和导向轮等提升装置存在的事故隐患
7.
3.3负责排查治理过负荷和欠压保护装置存在的事故隐患
7.
3.4负责排查治理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存在的事故隐患
7.
3.5负责排查治理防止过卷保护装置,防止过速保护装置,限速保护装置存在的事故隐患
7.
3.6负责排查治理闸瓦磨损保护,松绳保护存在的事故隐患
7.
3.7负责排查治理信号与控制回路闭锁,减速示警,防坠装置存在的事故隐患
7.
3.8负责排查治理4’斜井提升系统,供电系统,防跑车装置,轨枕、轨距、地轮等安全设施存在的事故隐患
7.
3.9负责排查治理罐道检查和换绳过程,防护棚、检修作业平台及安全绳“高挂低用”等安全防护设施存在的事故隐患
7.
3.10负责排查治理电、气焊作业过程中氧气瓶、乙块瓶防震圈、安全帽,护目镜、电焊帽等劳防用品存在的事故隐患
7.4磨浮车间
7.
4.1负责排查治理球磨机、浮选机、空压机、给矿皮带、各种泵类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
7.
4.2负责排查治理储存疏酸铜、黄药、硫化钠、2#油等药剂厂房存在的燃烧、腐蚀、中毒窒息事故隐患
7.
4.3负责排查治理石灰厂房存在的事故隐患
7.
4.4负责排查治理除尘、通风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
7.
4.5负责排查治理天车等特种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
7.
4.6负责排查治理压力容器,承压管道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存在的事故隐患O
7.
4.7负责排查治理精矿、尾矿、清回水管路存在的事故隐患
7.
4.8负责排查治理电动机、配电柜、电气仪表、线路等供电系统存在的事故隐患
7.
4.9负责排查治理坑口盖板、楼梯护栏、转动设备防护罩、套等安全设施存在的事故隐患
7.5脱水车间
7.
5.1负责排查治理陶瓷过滤机、浓密机、回水泵、抓斗吊、皮带运输机等主要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
7.
5.2负责排查治理硝酸罐存放、硝酸装卸和使用环节存在的事故隐患
7.
5.3负责排查治理坑口盖板、楼梯护栏、转动设备防护罩、套等安全设施存在的事故隐患
7.
5.4负责排查治理电动机、配电柜、电气仪表、线路等供电系统存在的事故隐患
7.
5.5负责排查治理压力容器,承压管道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存在的事故隐患
7.
5.6负责排查治理精矿堆存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
7.6碎尾车间
7.
6.1负责排查治理板式输送机、额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振动筛、皮带运输机、柱塞泵、搅拌机、浓密机等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
7.
6.2负责排查治理通风、除尘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
7.
6.3负责排查治理尾矿输送和清水泵供水管道,缓冲罐存在的事故隐患
7.
6.4负责排查治理天车、吊葫芦、柱塞泵等特种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
7.
6.5负责排查治理张庄净化站污水处理系统和硫酸罐储存、使用环节存在的事故隐
7.
6.6从尾矿库水位监测,滩顶高程检测,干滩长度测定,沉积干滩平均坡度,排洪构筑物有无变形、位移、损毁、淤堵等方面排查治理排洪系统存在的事故隐患
7.
6.7从断面尺寸、槽身变形、损坏或坍塌,盖板放置、断裂,最大裂缝开展长度,盖板之间以及盖板与槽壁之间的防漏充填物,漏砂,斜槽内淤堵等方面排查治理排水斜槽存在的事故隐患
7.
6.8从断面尺寸,变形、破损、断裂和磨蚀,最大裂缝开展宽度,管间止水及充填物,涵管内淤堵等方面排查治理排水涵管存在的事故隐患
7.
6.9从断面尺寸,洞内塌方,衬砌变形、破损、断裂、剥落和磨蚀,最大裂缝开展长度,伸缩缝,止水及充填物,洞内淤堵及排水孔工况等方面排查治理排水隧洞存在的事故隐患
7.
6.10从断面尺寸,沿线山坡滑坡、塌方,护砌变形、破损、断裂和磨蚀、沟内淤堵,溢流坎顶高程、消力池及消力坎等方面排查治理溢洪道、截洪沟存在的事故隐患
7.
6.11从坝的轮廓尺寸,变形,裂缝、滑坡和渗漏,坝面保护,内外坡比,坝肩排水沟和马道排水渠等方面排查治理坝体存在的事故隐患
7.
6.12负责排查治理坝体位移、浸润性埋深等在线监控系统存在的事故隐患
7.7综选一车间、综选二车间
7.
7.1负责排查治理破碎机,球磨机,浮选机,陶瓷过滤机,浓密机等主要选矿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
7.
7.2负贵排查治理各种泵类设备,各种管路,通风、除尘设施存在的事故隐患
7.
7.3负责排查治理各种选矿药剂储存、使用过程存在的事故隐患
7.
7.4负责排查治理天车、吊葫芦等特种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
7.
7.5负责排查治理供配电系统电机、配电柜、内外供电线路、各类电器仪表等存在的事故隐患
7.
7.6负责排查治理坑口盖板、楼梯护栏、转动设备防护罩、套等安全设施存在的事
7.
7.7从尾矿库水位监测,滩顶高程检测,干滩长度测定,沉积干滩平均坡度,排洪构筑物有无变形、位移、损毁、淤堵等方面排查治理排洪系统存在的事故隐患
7.
7.8从井的内径、窗口尺寸及位置,井壁剥蚀、脱落、渗漏、最大裂缝开展宽度,井深倾斜度和变位,井、管联结部位,进水口水面漂浮物,停用井封盖方法方面排查治理排水井存在的事故隐患
7.
7.9从断面尺寸、槽身变形、损坏或坍塌,盖板放置、断裂,最大裂缝开展长度,盖板之间以及盖板与槽壁之间的防漏充填物,漏砂,斜槽内淤堵等方面排查治理排水斜槽存在的事故隐患
7.
7.10从断面尺寸,变形、破损、断裂和磨蚀,最大裂缝开展宽度,管间止水及充填物,涵管内淤堵等方面排查治理排水涵管存在的事故隐患
7.
7.11从断面尺寸,洞内塌方,衬砌变形、破损、断裂、剥落和磨蚀,最大裂缝开展长度,伸缩缝,止水及充填物,洞内淤堵及排水孔工况等方面排查治理排水隧洞存在的事故隐患
7.
7.12从断面尺寸,沿线山坡滑坡、塌方,护砌变形、破损、断裂和磨蚀、沟内淤堵,溢流坎顶高程、消力池及消力坎等方面排查治理溢洪道、截洪沟存在的事故隐患
7.
7.13从坝的轮廓尺寸,变形,裂缝、滑坡和渗漏,坝面保护,内外坡比,坝肩排水沟和马道排水渠等方面排查治理坝体存在的事故隐患
7.
7.14负责排查治理坝体位移、浸润性埋深等在线监控系统存在的事故隐患
7.8维修中心
7.
8.1负责排查治理车床、饨床、刨床、卷板机、压力机、气锤等机械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
7.
8.2负责排查治理天车等特种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
7.
8.3负责排查治理维修使用移动机电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
7.
8.4负责排查治理管路维修过程高空作业等存在的事故隐患
7.
8.5负责排查治理涉酸作业使用防酸手套、防酸服、防酸面罩等劳防用品存在的事故隐患
7.
8.6负责排查治理电气焊作业氧气瓶,乙决瓶安全帽、防震圈,护目镜、电焊帽,绝缘鞋等存在的事故隐患
7.
8.7负责排查治理有限作业空间存在的中毒窒息等事故隐患
7.
8.8负贵排查治理设备维修、改造作业过程存在的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等事故隐患
7.
8.9负责排查维修作业场所洞口盖板、楼梯护栏、转动设备防护套、罩存在的事故隐患
7.9汽车队
7.
9.1出车前疏导驾驶员可能存在的侥幸心理、省事心理、逆反心理、迷信心理等不良心态存在的事故隐患
7.
9.2监督检查派出车辆超速行驶,超载行驶,越线行驶,违法占道,疲劳驾驶存在的事故隐患
7.
9.3从漆面无碰刮,灯罩完整、灯光正常,保险杠正常,车辆表面清洁等方面检查车辆外观存在的事故隐患
7.
9.4从空调可正常使用,坐垫干净整洁,喇叭、刮水器、中控锁工作正常,仪表盘与操作台正常,转向、离合器、变速器、油门踏板灵活可靠、制动器有效,前后轮胎及备胎气压正常、轮胎无严重磨损等方面检查车辆状况存在的事故隐患
7.
9.5从停车牌、千斤顶、轮胎扳手等工具齐全,灭火器等消防设备配置等方面检查车辆消耗品存在的事故隐患
7.
9.6从散热器水量,机油面高度,变速箱液面,动力转向油液面,燃油、润滑油、冷却板无渗漏等方面检查车辆消耗物品存在的事故隐患
7.
9.7从门锁完好无损,发动机运转正常、无异响与异味,尾气排放无冒黑烟及蓝烟方面检查车辆运行存在的事故隐患
7.
9.8负责排查治理电气焊作业过程氧气瓶、乙块瓶防震圈、安全帽,护目镜、电焊帽等安全附件和劳防用品存在的事故隐患
7.
9.9负责排查治理天车、吊葫芦等特种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
7.10动力车间
7.
10.1负责排查治理江洛至总变,赵河变电所至总变,
611、
612、
613、
614、
617、
619、629线路存在的事故臆患
7.
10.2负责排查治理总变,选矿变电所,井下中央变电所,西部变电所存在的事故隐
7.
10.3负责排查治理贾坝锅炉房,王庄锅炉房,选矿锅炉房供暖、供气环节存在的事故隐患
7.
10.4负责排查治理中心泵站,三泵站,污水泵站存在的事故隐患
7.
10.5负责排查治理承压锅炉、承压管道等特种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
7.
10.6负责排查治理坑口盖板、楼梯护栏、转动设备防护罩、防护套等安全设施存在的事故隐患
7.
10.7负责排查治理电气焊作业过程氧气瓶、乙烷瓶防震圈、安全帽,护目镜、电焊帽等安全附件和劳防用品存在的事故隐患
7.11质检中心
7.
11.1负责排查治理原矿破碎、研磨、干燥环节存在的机械伤害、灼伤等事故隐患
7.
11.2负责排查治理电机、加热板、供电线路存在的触电、灼伤等事故隐患
7.
11.3负责排查治理铅锌操作间硝酸、硫酸、盐酸、氨水等危险化学品存在的事故隐
8、重大事故隐患报告
8.1—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直接报主管领导、车间领导;各采区、车间(队)报安全管理部和主管矿长;安全管理部对各类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分类,并上报安委会
8.2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上报内容
8.
2.1隐患部位
8.
2.2隐患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8.
2.3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8.
2.4负责整改的单位和人员
8.
2.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8.
2.6整改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8.3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求
8.
3.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安排、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分类管理、分级整改
8.
3.4责任单位按照要求整改结束后,由安全管理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验收销号
9、奖罚
9.1奖励
9.
1.1积极主动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收到显著效果的,每条隐患给予100-300元的奖励
9.
1.2在隐患排查期间,为抢救企业财产和救护人员表现突出的有功人员根据贡献大小,每人给予100—500元的奖励
9.2处罚
9.
2.1在隐患排查期间发现有严重违章行为,其后果严重的,加重处罚,给予200-500元罚款,并责令停止工作,进行3—5天的安全再培训
9.
2.2对明知故犯,多次教育仍然违章者,停止工作待岗,重新接受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
9.
2.3对于未认真排查事故隐患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根据经济损失大小给予300-500元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附则
10.1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10.2本制度由厂坝铅锌矿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10.3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