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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企业消防安全工作三级管理,并对危险、易燃、用火、吸烟、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教育、火灾事故、重点防火部位和各工作岗位消防安全规定本制度适用于全体职工、外来企业所有办事人员2总则
2.1加强和改善我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是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重大措施
2.2贯彻执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通知精神,真正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确保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3消防安全工作是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与生产和经营管理实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2.4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2.5每个职工都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有扑救火灾事故的义务全公司职工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3组织机构
3.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为公司最高的消防管理机构,消防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技术保障部(以下简称安技部),由安技部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的防火及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3.2各车间、各部门成立消防安全小组,各车间主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本部门防消防组组长,车间安全环保副主任副组长,其他副主任、班组长、车间职工任成员4三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4.1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公司、车间(科室)、班组三级负责制各级负责成员必须将各自的职责落到实处
4.2董事长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对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总经理为主要负责人,协助董事长抓好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3各副总负责所主管部门的消防工作监督管理,协助总经理抓好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4安技部负责企业消防安全的日常综合监管工作
4.5车间主任、科室负责人为本车间(科室)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车间安全环保副主任具体负责车间消防管理工作
4.6各班组长为本班组的消防安全员,主管本班组日常消防安全工作5三级消防安全检查
5.1公司级检查每季度、每逢节假日前:生产副总组织安技部安全管理人员、车间安全环保副主任对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由安技部负责整理及跟踪整改
5.2车间(处室)主要消防安全负责人,每月必须组织本车间(处室)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检查结果每月上报安技部
5.3由班组长、生产工人对本班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每班最少进行两次(交班与接班)班组级消防安全检查除此之外应不间断进行巡回消防安全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车间安全环保副主任负责监督管理
5.4以上三级消防安全记录必须文字清晰、记录清楚,各级检查人员对检查过程及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记录,整理归档做到三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限期整改凡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公司对检查出来的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必须写出文字报告,经领导研究,指定相应部门限期解决
5.5消防安全检查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依靠群众,边检查、边改进,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6消防安全教育
6.1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内容必须包含消防知识并作为重点培训
6.2每年组织公司义务消防队员培训一次,对全厂职工做到经常性宣传和教育
6.3以车间(科室)班组为主,采取录像、讲座、会议等多种形式向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使职工受教育率达到95%以上
6.4每次活动各车间(科室)班组要认真做好记录
6.5安技部不定期到车间检查消防培训宣传情况7厂区消防器材管理
7.1加强对消防器材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整好用,以适应扑灭火灾的需要
7.2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由安技部统一布局及全面监督管理
7.3凡配发或安装在各车间(科室)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实行“谁的区域,谁负责”的原则,所在单位要维护保养本单位的所有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7.4车间安全环保副主任(科室负责人)为本车间(科室)消防器材管理负责人,负责消防器材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器材齐全、状态良好,积极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组织本车间(科室)职工定期进行实战演习
7.5车间、库房要配置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安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必须建立健全台帐,做到责任到人,帐物相符器材的管理必须落实到人;必须定点、定位、干净、摆放整齐,做到防雨、防潮、防晒、防腐、编写序号防止丢失
7.6公司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含箱子)、消防沙箱、消火栓、水带、水枪、消火栓箱等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7.7安技部每月对各部位消防器材材检查一次,各车间(科室)每周检查一次,每次检查要做好记录做到各部位的消防器材处于良好和备战状态中
7.8凡需要对职工进行消防器材实际操作培训的单位,必须经安技部批准,方可使用消防器材,否则按第
7.8条款规定处罚器材用后及时补充、更换,及时归位
7.9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备前严禁堆放物品封堵、
7.10各种灭火器必须每年送专业消防器材维修厂家进行一次检修测试,检修合格证贴在器材的明显位置;对于消防设施自然损坏或超过有效期、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却未安装消防器材等情况,各车间(科室)要及时报安技部统一办理报废和购置手续,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7.11对于消防设施存在的隐患,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整改,一时困难的、要采取有效可行的措施,确保安全对重大消防设施隐患,要及时报公司安全委员会,争取早日整改
7.12各部门都要教育职工养成爱护消防器材的好习惯,自觉遵守公安部令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奖惩规定
9.1对消防安全工作贡献突出的车间科室或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不能评为先进车间科室和个人
9.2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成绩显著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行为,事迹突出3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避免火灾发生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6对消防工作其它原因做出显著成绩或贡献
9.3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考核1各种消防器材、消火栓、消防标志、消防器材箱等消防设施挪作它用的考核责任人200元,车间科室消防负责人200元2拆卸消防器材设备及其附件的罚款500-1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3偷盗消防设施、器材的按照消防设施器材购价的10-20倍进行罚款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丢失消防器材的,考核班组负责人、车间(科室)负责人200元,相关车间(科室)照价赔偿
3.凡发生火灾事故,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