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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巡回检查制度第一条为了适应本工程单体建筑物、构筑物多、战线长、安全死角多,安全设施占用时间长,安全隐患不易被发现的特点,针关于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巡回检查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一名,工程处专职安全员一名,施工队兼职安全员一名组成巡回检查组关于本范围及内容进行检查第三条、巡回检查的范围及内容施工队现场及生活区内的安全、卫生、消防、现场文明均属巡回检查的范围
1、一切的建、构筑物楼层内的孔、洞、井的防护情况
2、临边、四口防护情况
3、施工用电情况囊括架线方式、箱闸设置、融断器、漏电保护器、需要安全电压的部位,安全电压情况等
4、整体提升脚手吊挂装置,提升装置
5、水平安全岗设置、固定、联接、网内掉物情况
6、光线照度不佳的楼梯通道,以及楼梯通道与正在施工楼层间的防护
7、非土建作业在建筑物内临时掉挂重物,割除预埋件情况
8、在楼层内的气割、氧焊、氧气瓶与电石罐的安全距离
9、安全三宝使用情况及各别人远离群体,贪图方便,试图冒险作业的行为
10、防护棚本身的防火
11、塔吊、井架安全运转及通向电梯的安全通道防护情况
12、其他不安全因素第四条每日巡回检查二次(上、下午各一次),实行责任包干,如负责区内存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未被查出而造成事故者,视情况轻重,伤害程度给巡回检查人员应得的处罚(囊括行政的、经济的)以上内容是由于施工面多,零星人员尤其是安装比较分散,安全意识淡薄,设施易被移动或安装时间长了有松动、滑脱、锈蚀的可能因此,需要巡回检查,找出不安全苗子,以便即时消除第五条巡回检查人员要有责任感,关于每个楼层状况要心中有数查出的问题要如实填写《巡回检查记录》,并且发出整改通知还应报告项目经理,或在碰头会上提出限期改正,如施工队不整改或借故迟迟不改的,要处以罚款第六条巡回检查人员是项目经理的安全助手,是项目经理安全的耳目,是安全施工不可缺少的成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受到尊重,关于巡回检查员提出的问题,施工队要虚心接受,立即整改第七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实施,修改权在项目部,其内容与上级文件有抵触者,上级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