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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不能承受之重为建筑安全员呼吁发生在城口县的一起工人死亡事故,不仅老板赔了百万块钱,工地安全员胡某还被追究了刑事责任,无疑给工地的安全员敲响了警钟2014年3月18日11时许,城口县水晶丽城3号楼施工现场,木工人刘某在9层卸料平台吊运材料时,在没有系安全绳的情况下,处理梁底板被平台前端的护栏钢管卡住问题时发生高空坠落,造成刘某当场死亡4月10日,城口县安监局经现场调查后认定,本次事故为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胡某作为本次事故的现场安全员,没能有效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应承担本次事故的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事故发生后,建设公司与刘某的家属就其工亡赔偿达成了协议,一次性赔偿105万元随后,城口县检察院以胡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胡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未能有效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经城口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定胡某承担本次事故的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应予刑法处罚胡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行为,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故作出一审判决,胡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看到这个报道,我彻底无语了!现场安全员不能保证自身的安全了!!!我们薪资低微不说,一个月几千块钱的收入,各种辛劳不必说,不要说朝九晚五,有时有事情那是随叫随到,不分节假日,不分白天黑夜,长期漂泊在外,与家人团聚也是一种奢望,如果说我们收入高承担一定的风险还算合情合理合法我们地位低微,看到隐患、三违叫人整改,人家不一定听你的,现在工人牛气冲天,你要想改变他们的做事习惯,很难!你叫他不要违规操作,他振振有词,我几十年都是这么做的还有,即使现场管得再好,偶然因素也有,谁能保证不出事故,出了事故,好了,安全员刑法侍候——先坐牢吧!试问,法律的公平性在哪?拿点工资,尽职尽责,却落个阶下囚报道中提到“未尽职如何界定,没有说法呜呼,悲哉安全员、壮哉安全员!!!安全过程控制难其
一、相对安全员本身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要有话语权,不然谁理你,即安全员要有相对独立的管理体系;其
二、施工操作本来有太多不可预测性,做到“零隐患不现实;其
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后,实行步步跟踪到位也几乎是不可能的,总不能上厕所的时间没有吧,有些事故就发生在一刹那呜呼,悲哉安全员、壮哉安全员!!!安全待遇有待提高其
一、建筑工地上上下下、方方面面提高安全认识,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才能认识到安全员的重要;其
二、工资提高,这样才能保证安全员的工作积极性,才能更好的全身心投入安全工作,这行业不能是低收入、高风险,收入应该跟风险成正比;其
三、安全员应该提升自身的素质,这个有关部门应该出一个完善的考核制度,以素质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