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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错时放学制度为贯彻落实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精神,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缓解校门口交通压力,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实施“错时放学”制度具体安排如下
1.放学时间(冬令10—4月)幼儿园、
一、二年级335,
三、
四、
五、六年级355;(夏令5—9月)幼儿园、
一、二年级450,
三、
四、
五、六年级510o
2.要求
1、学生上放学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
2、班主任每天放学前根据具体情况对学生进行一分钟安全教育
3、遇有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在没有家长接送的情况下,教师要安全把学生护送到家
4、门卫、带班领导、主抓安全领导、值班教师、当班的幼儿园教师每天提前二十分钟上班,负责早晨在校门口接学生
5、每天学生放学时门卫、带班领导、安全领导在校门附近巡视可疑人员,并疏导过往车辆,让学生安全过马路
6、班主任经常教育学生上放学不乘坐黑车、超员车、酒驾车及非营运车辆上放学,并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检查学生上放学行走情况
7、幼儿园及
一、二年级严格执行家长接送制度,家长接学生必须使用接送卡,班主任放学时要严格审查接送卡,否则不许放学生
8、学生放学有组织出校,幼儿、
一、二年级家长按序号站队接学生,三到六年级班主任每天放学护送学生至安全地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