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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方案5)在通电试运行中,应测试并记录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6)照度值不得小于设计值的90%;7)功率密度值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的规定
七、护结构现场实体检验:
1、建筑围护结构施工完成后,应对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和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进行现场实体检测当条件具备时,也可直接对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进行检测
2、外墙节能构造和外窗气密性的现场实体检验,按以下规定抽样
(1)每个单位工程的外墙至少抽查3处,每处一个检查点;当一个单位工程外墙有2种以上节能保温做法时,每种节能做法的外墙应抽查不少于3处;
(2)每个单位工程的外窗至少抽查3樟当一个单位工程外窗有2种以下品种、类型和开启方式时,每种品种、类型和开启方式的外窗应抽查不少于3橙;
3、外墙节能构造的现场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实施,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也可由施工单位实施
4、外窗气密性的现场实体检测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抽样,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
5、当对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进行检测时,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其检测方法、抽样数量、检测部位和合格判定标准等可在合同中约定
6、当外墙节能构造或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验出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的情况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扩大一倍数量抽样,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或参数再次检验,仍然不符合要求时应给出“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结论
7、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围护结构节能构造应查找原因,对因此造成的对建筑节能的影响程度进行计算或评估采取技术措施予以弥补或消除后重新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通过验收
8、对于建筑外窗气密性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的,应查找原因进行修理,使其达到要求后重新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通过验收
八、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以及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和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条件后方可进行
2、建筑节能工程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节能工程的检验批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与施工员参加;2)节能分项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相关专业的人员参加;3)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施工单位的质量或技术负责人应参加;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应参加
3、建筑节能工程的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检验批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2)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3)一般项目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至少应有90%以上的检查点合格,且其余检查点不得有严重缺陷;4)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4、建筑节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合格;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4、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应全部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4)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结果应合格;5)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结果应合格
5、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时应对下列资料核查,并纳入竣工技术档案D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洽商;2)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进场核查记录、进场复验报告、见证试验报告;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必要时应核查检验批验收记录;5)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记录;6)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报告;7)风管及系统严密性检验记录;8)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调机组的漏风量测试记录;9)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记录;10)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记录;11)系统节能性能检验报告;12)其他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的重要技术资料
一、编制依据
1、**村施工图及设计修改文件;
2、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民用建筑节能检验规范》DB45/T393-2007《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9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302-
883、建筑施工手册;
4、公司程序文件及质量手册
二、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南宁**村工程,是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南宁市开发的大型房地产楼盘本工程由0号楼(2层商场)、1〜2号楼(12层商住楼)、3〜5号楼(12层住宅楼)、6〜9号楼(18层住宅楼)组成,其中0号、1号、3〜5号楼下面为地下室最高建筑高度
60.9m,建筑面积H
9580.Mm基础采用人工挖孔桩,结构型式采用框剪结构,按现行地震烈度区划图和有关规定,本工程按六度抗震设防建筑为一类建筑,建筑采用一级耐火等级,屋面防水等级为n级建筑耐久使用年限为50年
三、建筑节能设计根据施工图,本工程建筑节能设计如下
1、墙体节能工程本工程外墙除钢筋碎剪力墙外,设计采用加气碎砌块;内墙除钢筋碎剪力墙外,设计采用碎小型空心砌块墙;
2、门窗节能工程本工程外门窗采用铝合金门窗,外窗气密性等级不小于4级,水密性不低于3级,抗风压不低于5级;
3、屋面节能工程本工程屋面保温隔热设计采用25厚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面层采用25厚水泥砂保护层或细石碎板
4、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普通动力和照明设备的配电采用普通电缆/电线配电消防设备采用耐火电缆/电线所有配电干线均按35度环境温度下空气中敷设时的载流量选定,并已考虑集中敷设在电缆桥架上的载流量降低效应影响;照明支线均采用BV-500型
2.5nlm2铜芯绝缘导线穿PV C管保护;各住宅等场所选用节能荧光灯具,所有荧光灯配节能型电感镇流器建筑节能施工技术管理: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2、承担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程序将相关资料报监理确定、审批;施工现场应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检验制度,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及施工方案
3、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核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4、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鉴定及备案施工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并制定专门的施工技术方案
5、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
6、材料和设备进场验收应遵守下列规定1对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确认,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2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查,并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进入施工现场用于节能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3对材料和设备应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附录A及各章的规定在施工现场抽样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4建筑节能工程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阻燃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规定5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工艺要求及施工技术方案要求当无上述要求时,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不应大于正常施工环境湿度下的自然含水率,否则应采取降低含水率的措施
五、建筑节能工程验收的划分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其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序号分项工程主要验收内容1墙体节能工程主体结构基层;保温材料;饰面材料2门窗节能工程门;窗;玻璃;遮阳设施等;3屋面节能工程基层;保温隔热层;保护层;防水层;面层等;低压配电电源;照明光源;灯具;附属装置;控4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制功能;调试等
六、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与控制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对于采用相同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应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件,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应满足相关标准和施工工艺的要求节能保温材料不宜在雨天雪天气中露天施工
1、墙体节能工程1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⑵用于墙体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3)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⑷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保温砌块砌筑的墙体,应采用具有保温功能的砂浆砌筑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砌体的水平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90%,竖直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80%o2)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核查施工方案和砌筑砂浆强度试验报告用百格网检查灰缝砂浆饱满度3)检查数量每楼层的每个施工段至少抽查一次,每次抽查5处,每处不少于3个砌块4)当采用加强网作为防止开裂的措施时,加强网的铺贴和搭接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砂浆抹压应密实,不得空鼓,加强网不得皱褶、外露5)施工产生的墙体缺陷,如穿墙套管、脚手眼、孔洞等,应按照施工方案采取隔断热桥措施,不得影响墙体热工性能6)墙体上容易碰撞的阳角、门窗洞口及不同材料基体的交接处等特殊部位,其保温层应采取防止开裂和破损的加强措施
(5)墙体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每500-IO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nl,也为一个检验批⑴建筑门窗进场后,应对其外观、品种、规格及附件等进行检查验收,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2建筑外门窗工程施工中,应对门窗框与墙体接缝处的保温填充做法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3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1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樟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樟也为一个检验批2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樟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樟也为一个检验批3建筑门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3樟,不足3樟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10%,并不少于6樟,不足6樟时应全数检查4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0%,并不少于10樟,不足10楼时应全数检查4建筑外门窗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5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能、中窗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6应对下列性能进行复验气密性、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7外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应采用弹性闭孔材料填充饱满,并使用密封胶密封;外门窗框与副框之间的缝隙应使用密封胶密封8特种门的性能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要求;特种门安装中的节能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9门窗扇封条和玻璃镶嵌的密封条,其物理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密封条安装位置应正确,镶嵌牢固,不得脱槽,接头处不得开裂关闭门窗时密封条应接触严密
3、屋面节能工程1屋面保温隔热工程的施工,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屋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2屋面保温隔热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1基层2保温层的敷设方式、厚度;板材缝隙填充质量;3屋面热桥部位;4隔汽层;3屋面保温隔热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找平层和防水层的施工,避免保温隔热层受潮、浸泡或受损4用于屋面节能工程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5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6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7屋面保温隔热层的敷设方式、厚度、缝隙填充质量及屋面热桥部位的保温隔热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⑻屋面的通风隔热架空层,其架空高度、安装方式、通风口位置及尺寸应长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要求架空层内不得有杂物架空面层应完整,不得有断裂和露筋等缺陷9屋面的隔汽层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隔汽层应完整、严密10屋面保温隔热层应按施工方案施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松散材料应分层敷设、按要求压实、表面平整、坡向正确;2板材应粘贴牢固、缝隙严密、平整
4、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1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节能规范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有关规定、已批准的设计图纸、相关技术规定和合同约定内容的要求2照明光源、灯具及附属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进场验收时应对下列技术性能进行核查,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1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每芯导体电阻值应符合规范规定2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低压配电系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应对低压配电电源质量进行检测3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当采用螺栓搭接连接时,应采用力距扳手拧紧,制作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标准中的有关规定4三相照明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分配平衡,其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